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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南交院奖学金评定细则)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作为一所专注于培养高素质交通技术技能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始终秉持“公平、公正、公开”与“择优评选”相结合的原则,旨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该院的奖学金体系构成了一个多维度、多层次的激励网络,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更将学生的综合素质、实践能力、道德品质以及社会贡献纳入核心评价范畴。评定细则的制定经过周密调研与科学设计,确保其既能精准反映学生的真实水平,又能有效对接社会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标准。整个评定过程程序严谨,从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系部初审公示到学院终审批准,各个环节环环相扣,并辅以全面的公示制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了评定结果的权威性与公信力,使之成为驱动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引擎和制度保障。


一、 奖学金设立宗旨与基本原则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设立奖学金的核心宗旨在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物质奖励与精神荣誉的双重激励,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其根本目标是激发广大学生的学习热情与创新精神,鼓励学生刻苦钻研专业知识,积极提升技术技能水平,同时注重自身思想品德修养和社会实践能力的锻炼,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交通行业乃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为确保这一宗旨的实现,评定工作严格遵循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这是评定工作的生命线。所有评定标准、程序和结果均向全体师生公开,接受全程监督,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享有平等的申请和被评选权利,杜绝任何形式的不正之风。
  • 择优评选、统筹兼顾原则:在众多申请者中,优先选拔学业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
    于此同时呢,也会适当考虑不同专业、年级的特点,以及学生在道德风尚、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多方面的表现,实现优秀人才的全面遴选。
  • 动态管理、可续激励原则:奖学金并非终身制,获奖学生需持续努力,一旦出现不符合奖学金标准的行为或成绩下滑,将可能被取消后续参评资格或追回已获奖项,以此形成持续向上的激励效应。
  • 导向性与激励性并重原则:奖学金的设置与评定标准对学生的学习与发展具有鲜明的导向作用,引导学生明确努力方向,不仅追求分数,更追求能力的全面提升和人格的不断完善。


二、 奖学金体系构成与分类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构建了较为完善且层次分明的奖学金体系,主要可分为以下几大类:

  • 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严格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执行。其中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奖励标准高,荣誉性强;国家励志奖学金则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现了育人与助困的结合。
  • 学院综合奖学金:这是由学院自有资金设立,覆盖面最广、影响力最大的奖学金类别。通常根据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定,并划分为多个等级,如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等,分别对应不同的奖励金额和评选比例,以奖励在上一学年中全面发展、表现突出的学生。
  • 企业及社会专项奖学金:学院积极吸纳社会资源,与众多知名企业、行业协会及校友合作,设立了多项命名奖学金。这些奖学金通常带有明确的行业或企业导向,旨在奖励在特定专业领域、技能竞赛或综合素质某方面有特殊才华和贡献的学生。
  • 单项奖学金与特殊贡献奖:用于嘉奖在学术科技、技能竞赛、文体活动、社会实践、道德风尚等某一特定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或为学院赢得重大荣誉的学生,鼓励学生个性化发展和特长发挥。


三、 评定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顺利实施,学院建立了层级分明、权责清晰的评定组织机构。

  • 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这是学院层面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通常由学院主要领导牵头,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团委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系部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共同组成。其职责包括审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审批全院性的奖学金分配方案、审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以及裁决评定过程中的重大争议等。
  • 学生工作处:作为牵头执行部门,负责奖学金评定的日常组织、管理与协调工作。具体包括制定和发布评定通知、汇总审核各系部上报材料、组织学院层面评审会、管理奖学金经费的发放以及整理归档评定资料等。
  • 各系(院)评审工作小组:各系部成立由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工作小组。其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本系部学生的宣传动员、申请受理、资格审查、初步评审、结果公示和材料报送工作,是评定工作的关键执行层。
  • 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在辅导员或班主任的指导下,由班委会、团支部成员及普通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对本班申请者的资格和表现进行核实与民主评议,为系部评审提供重要的基层意见。


四、 参评基本条件与否决条款

申请任何一类奖学金,都必须首先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任何一项不达标即失去参评资格: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
  •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言行举止文明,师生评价良好;
  • 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评奖学年内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首次考核成绩均需合格,且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茅(具体比例要求因奖学金类型而异);
  • 积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

同时,明确规定以下为“一票否决”条款,凡在评奖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当学年的参评资格: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学院警告(含)以上处分者;
  • 在申请材料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还将追回已发放的奖金和证书,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 有课程考核不及格并经重修或补考后才通过者;
  • 无故不按时报到注册、拖欠学费及相关费用者(已办理正式缓交手续者除外);
  • 在公寓管理、课堂纪律等方面有多次不良记录,经教育不改者;
  • 其他经学院认定不适合授予奖学金的情形。


五、 核心评定指标与量化标准

奖学金的评定,尤其是综合奖学金,普遍采用量化评分的方式,以学生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得分作为主要依据。该测评体系通常由思想品德素质、学业成绩素质、身心素质与实践能力素质等多个模块构成。

  • 思想品德素质(约占20%-25%):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修养、集体观念、劳动观念、纪律观念以及日常行为表现。由辅导员、班主任、班级同学依据其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打分。获得优秀党员、优秀团员、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或在见义勇为、志愿服务、公益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者可获得额外加分。
  • 学业成绩素质(约占60%-70%):这是评定中最核心的量化部分。以教务系统中记录的评奖学年内所有必修课与限定选修课的首次考核成绩为准,计算平均学分绩点(GPA)或加权平均分。课程成绩所占权重最高,是决定综合排名的基础。在各级各类学科竞赛、技能大赛中获奖,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可在此模块中获得显著加分。
  • 身心素质与实践能力素质(约占10%-15%):主要考察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心理素质、体育课成绩、体质测试结果以及参与社会实践、社团活动、文体竞赛、学生工作等情况。担任学生干部并履职尽责、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并提交高质量报告、在院运会及以上级别体育竞赛或文艺比赛中取得名次等,均可获得相应加分。

最终,将各项得分按权重汇总,得出每位学生的综合测评总分,并以此作为奖学金等级划分的核心依据。


六、 评定流程与时间安排

奖学金评定工作遵循严格规范的程序,一般按学年度进行,每学年秋季学期集中开展上一学年的评定工作。其主要流程如下:

  • 启动部署与政策宣讲阶段:新学期初,学院学生工作处发布评定工作通知,各系部、班级召开专题会议,向全体学生详细宣讲本年度奖学金的种类、金额、评选条件、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确保所有学生知情。
  • 个人申请与班级评议阶段: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在线或纸质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对申请者的材料和日常表现进行核实与评议,提出初步推荐意见上报系部。
  • 系部初审与公示阶段:各系评审工作小组对班级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严格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审,根据名额和评分排名,初步确定本系部的推荐获奖学生名单及等级。初审结果将在系部范围内进行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受理异议申诉。
  • 学院复审与审定批准阶段:公示无异议后,各系部将推荐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汇总后,会同教务、财务等部门进行复核,并提交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最终审定。审定过程同样坚持集体决策原则。
  • 全院公示与表彰发放阶段:学院将最终审定的获奖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院行文正式公布获奖决定,并择机举行颁奖典礼进行表彰。奖学金款项由财务处直接发放至学生个人的银行账户。


七、 公示与监督申诉机制

透明化和监督机制是保障评定公平公正的关键环节。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公示与监督申诉渠道。

  • 多级公示制度:严格执行“系部初审公示”和“学院终审公示”两级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必须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参评成绩、排名、拟授奖项等关键信息,并明确公示起止时间、受理异议的联系部门和电话,充分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 异议处理程序: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实名向公示单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受理单位必须在接到异议后的规定工作日内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并作出书面答复和处理意见。确属错评、漏评的,应及时予以纠正。
  • 纪律监督: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奖学金评定工作,对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确保整个评定过程风清气正,经得起检验。


八、 发放、管理与后续追踪

奖学金款项的发放严格按照国家及学院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准确地发放到位。通常采用一次性直接打入学生银行卡的方式支付,并依法免征个人所得税。学院对奖学金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获奖学生应合理使用奖学金,主要用于缴纳学费、购买学习用品和补贴生活支出,鼓励其将奖金用于进一步的学习和发展。学院亦会建立获奖学生档案,对其进行跟踪关注和教育,鼓励他们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以实际行动回报国家和学院的培养。若发现获奖后学生有违纪违法行为或弄虚作假情形,学院将撤销其荣誉称号,追回已发放的奖金,并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集标准性、程序性、激励性和教育性于一体的复杂系统工程。它并非仅仅是一次简单的评优排序,而是融入学院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和育人全过程的重要机制。该细则通过科学合理的指标设计,全面衡量学生的成长成才;通过严谨规范的程序执行,确保评选结果的公信力;通过荣誉与物质的双重激励,激发学生的内生动力。它如同一面旗帜,指引着学生努力的方向;又如同一面镜子,映照出每位学子在大学阶段的奋斗足迹与综合表现。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和人才需求的变化,该评定细则也必将在实践中持续优化和完善,更好地服务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崇高目标,为每一位学生的出彩人生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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