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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咸阳师范学院奖学金细则)

综合评述咸阳师范学院作为一所立足咸阳、服务陕西、面向全国的本科师范院校,始终秉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致力于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为了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学校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体系化的奖学金评定制度。该评定细则不仅是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更是引导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指挥棒。其核心目的在于肯定和奖励那些在学业成绩、思想道德、科研创新、社会实践以及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子,从而在全校范围内营造积极向上、争先创优的良好学习氛围。总体来看,咸阳师范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评定过程通常涉及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或专业评议、辅导员或班主任审核、院系初评推荐、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最终审定并公示等多个严谨环节。奖学金的种类涵盖了国家级、校级以及社会捐助等多个层面,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设立的各类综合及单项奖学金等,每种奖学金都有其特定的评审对象、申请条件、评定标准和额度。该细则的制定与执行,不仅为学生提供了实质性的经济支持,减轻了其家庭经济负担,更重要的是作为一种有效的激励机制,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化成长,对提升学校整体育人质量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理解并熟悉这套细则,对于每一位咸阳师范学院的学生规划自己的大学生活、设定努力目标都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咸阳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详述
一、 奖学金评定的总体原则与组织管理

咸阳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严格遵循一系列基本原则,以确保评定结果的权威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一)核心评定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这是评定工作的生命线。“公平”意味着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都享有平等的申请权利;“公正”要求评定过程标准统
    一、程序规范,杜绝人为偏袒;“公开”则指评定的标准、程序、名额、初评结果及最终名单都要通过适当渠道(如校园官网、公告栏等)进行公示,广泛接受师生监督。
  • 择优评选原则: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优先评选出品学兼优、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或综合表现最为出色的学生。这通常通过量化积分、综合测评排名等方式来实现。
  • 导向性与激励性相结合原则:评定细则的设置不仅是对学生过去表现的认可,更是对其未来发展的引导。通过设立不同类型的奖学金,鼓励学生在专注学业的同时,积极投身思想道德建设、科学研究、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和志愿服务,实现全面发展。
  • 动态管理原则:学校会根据国家政策变化、学校发展需要以及实际情况,对奖学金评定细则进行适时修订和完善,确保其科学性和时效性。

(二)组织管理体系

学校建立了层级清晰、责任明确的组织管理体系来负责奖学金评定工作。

  • 学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或类似机构):作为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审定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审批各类奖学金的名额分配和最终获奖名单,并对评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 学生工作处(部)/资助管理中心:作为具体执行和协调机构,负责制定和解释评定细则的具体条款,分配各院系奖学金名额,组织协调全校的评定工作,审核各院系上报的推荐名单,并负责全校范围的公示和奖金发放等事宜。
  • 各二级学院(系)评定工作组:由学院党政领导、辅导员、班主任、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负责本院系奖学金评定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包括宣传动员、接受申请、组织初评、审核材料、确定推荐名单并上报学校。
  • 班级(或专业)评议小组:由班主任或辅导员牵头,学生干部、学生代表参与,负责对申请者的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为院系评定提供基础依据。

这套严密的组织架构确保了奖学金评定工作能够自上而下顺畅推进,自下而上反馈信息,形成了有效的管理闭环。


二、 主要奖学金类别及其评定对象

咸阳师范学院设立的奖学金种类多样,覆盖面广,旨在奖励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优秀学生。主要可分为以下几大类:

(一)国家级奖学金

  • 国家奖学金:这是当前高等学校学生能够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获奖者由教育部颁发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该奖学金兼具奖励和资助的双重性质,申请者必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二)校级奖学金

由学校自有资金设立,是奖学金体系的主体部分,通常分为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如“优秀学生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等,旨在奖励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学生。一般根据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定,设有一等、二等、三等不同等级。
  • 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某一特定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例如:
    • 学习优秀奖学金:奖励学年学习成绩名列前茅者。
    • 科技创新奖学金:奖励在学术科研、学科竞赛、发明创造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者。
    • 社会实践奖学金:奖励在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中表现突出者。
    • 文体活动奖学金:奖励在文化、艺术、体育比赛中为学校争得荣誉者。
    • 道德风尚奖学金:奖励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事迹,产生良好社会影响者。

(三)社会捐助类奖学金

由热心教育事业的社会企业、团体或个人在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如“某某企业奖学金”、“某某校友奖学金”等。其评定办法一般遵循捐助方意愿并结合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可能对学生的专业、生源地或其他特定条件有所要求。

每类奖学金的评定对象都有明确界定,例如国家奖学金面向大二及以上年级学生,新生通常不具备申请资格;校级综合奖学金则覆盖所有年级的全日制在校生。学生需根据自身情况和不同奖学金的要求进行针对性申请。


三、 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申请任何一项奖学金,都必须满足一些通用的基本条件,这些条件是参与评定的门槛。

  • 政治思想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通常要求申请学年内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 学习表现条件: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成绩优良。对于国家级和校级综合奖学金,通常有明确的学业成绩排名要求,例如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一定百分比(如10%、15%、30%等,具体比例视奖学金等级而定),且无不及格科目。
  • 身心健康条件:积极锻炼身体,参加文体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要求。具有健康的心理素质和良好的人际关系。
  • 其他特定条件: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必须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对于社会捐助类奖学金,可能还需满足捐助方设定的其他特殊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满足基本条件仅是获得了申请的资格,最终能否获奖还需在符合条件者中通过竞争择优产生。


四、 综合测评成绩的构成与计算方式

综合测评成绩是评定校级综合奖学金和部分其他奖学金的核心依据,它是对学生一学年内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的量化评价。咸阳师范学院通常采用百分制,将综合测评成绩分为几个模块,各模块赋予不同的权重。

(一)学业成绩模块(智育,通常占最大权重,如60%-70%)

该模块主要考察学生的课程学习情况。计算公式一般为:学业成绩 = (∑(课程成绩 × 课程学分))/ ∑课程学分。即所有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加权平均分。课程成绩一般按百分制计算,若为等级制(如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则会转换为相应的百分制分数进行计算。

(二)思想品德模块(德育,通常占15%-20%)

该模块评价学生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法制观念、学习态度、集体荣誉感、劳动观念、行为规范等。通常由辅导员、班主任、班委会、学生代表等组成的评议小组,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班级民主评议结果、宿舍卫生情况、参加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情况等进行量化打分。对于有突出好人好事或受到处分者,会有相应的加分或减分。

(三)身体素质模块(体育,通常占5%-10%)

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体育课成绩或《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二是平时参加体育锻炼、体育竞赛活动的表现。积极参加校运会等体育活动并取得名次者会获得额外加分。

(四)能力素质与创新创业实践模块(美育、劳育及拓展,通常占5%-10%)

此模块旨在鼓励学生发展个性特长和综合能力。加分项可能包括:

  • 任职表现:担任学生干部(校、院、班级)并考核合格者。
  • 科研成果:发表学术论文、获得专利、参与科研项目等。
  • 学科竞赛:在各级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奖。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日常志愿服务并获得表彰。
  • 文体竞赛:在非体育课的文艺、体育比赛中获奖。
  • 技能证书:获得与专业相关的权威技能等级证书。

各学院可能会在学校总体框架下,结合专业特点制定更详细的综合测评实施细则。最终,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总分 = 学业成绩×权重 + 思想品德分×权重 + 身体素质分×权重 + 能力素质分×权重 + 加减分项。这个总分及其在同专业内的排名,直接决定了综合奖学金的归属。


五、 奖学金评定的具体流程与时间安排

奖学金评定工作具有严格的程序性和时效性,一般每学年进行一次,集中在秋季学期开学后开展。

(一)前期准备与宣传发动阶段(9月上旬)

学校学生工作处根据上级下达的名额和学校预算,确定本学年各类奖学金的名称、等级、金额及分配至各院系的名额。随后下发评定工作通知,各院系通过会议、网站、公告栏、班会等多种形式向全体学生广泛宣传,确保每位学生了解评定政策、条件和程序。

(二)学生个人申请与班级评议阶段(9月中下旬)

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等)。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结合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意见后上报院系评定工作组。

(三)院系初评与公示阶段(9月底至10月上旬)

院系评定工作组认真审核各班级上报的申请材料,根据综合测评结果和奖学金评定条件,进行充分讨论和评议,按照择优原则确定本院系的推荐名单。初评结果将在院系范围内进行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学生工作处。

(四)学校审核与公示阶段(10月中下旬)

学生工作处汇总各院系推荐名单,会同教务处、团委等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复核和全面审核。审核重点是成绩排名的真实性、材料的完整性以及程序的规范性。审核结束后,形成全校拟获奖学生名单,并在校园网、公告栏等平台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全校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按规定渠道实名反映,学校将及时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

(五)审批与表彰奖励阶段(11月及以后)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正式审批获奖名单。学校将举行颁奖典礼或通过其他形式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并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国家奖学金获得者还将获得教育部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六、 评定中的特殊情况处理与监督机制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万无一失,细则会对一些特殊情况和监督机制做出明确规定。

(一)特殊情况处理

  • 转专业学生:一般会归入转入后的新专业和新班级参与评定,其学业成绩等可能需要由原学院出具证明或进行特殊核算。
  • 交流生:在外校交流学习期间的成绩,需由交流学校出具官方成绩证明,并经学校教务处认定后,方可作为评奖依据。
  • 违规违纪:在评奖学年内受到纪律处分者,自处分决定下达之日起,取消当学年的评奖资格。处分期满后,根据处分解除情况,可在后续学年参评。
  • 材料弄虚作假:一旦发现申请者提供虚假材料,立即取消其当学年及后续学年的评奖资格,已发放的奖金和荣誉予以追回,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strong>监督与申诉机制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和学生工作处对奖学金评定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学生如果对评定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首先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诉,院系应及时复核并答复。如对院系答复不服,可向学校学生工作处或监察处提出申诉。学校会确保申诉渠道畅通,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咸阳师范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动态发展、不断优化的体系。它就像一面镜子,映照出学校对人才培养的期望与要求;它也像一座灯塔,指引着学生前进的方向。每一位学子都应当深入研读这份细则,将其内化为自我要求、自我激励的行动指南,在宝贵的大学时光里,不仅追求优异的学业成绩,更要注重自身思想品德、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身心素质的全面提升,努力成长为符合时代要求的优秀人才。通过积极参与奖学金的评选过程,学生不仅能获得物质上的奖励,更能获得精神上的鼓舞和鞭策,为自己的大学生涯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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