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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宁夏奖学金评定细则)

关于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作为自治区内建筑类特色高职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不仅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也是学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营造优良学风校风的重要举措。该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系统化、规范化的制度体系,旨在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程序,对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该细则通常涵盖多个奖学金项目,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综合奖学金以及各类企业或个人设立的专项奖学金等。评定过程坚持以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为核心依据,将学业成绩作为基础性要求,同时高度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社会实践、创新能力、文体活动参与度等多方面的表现。细则对申请条件、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公示监督等环节均有明确界定,力求在标准统一的前提下,兼顾不同专业、不同年级学生的特点,确保评选结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总体而言,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不仅是一种物质激励,更是一种价值导向,它引导学生明确努力方向,促进其知识、能力、素养的协调发展,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详述

一、 奖学金体系构成与设立宗旨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体系是一个多层次、多类型的综合性激励系统。其设立的根本宗旨在于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在思想品德、专业学习、职业技能、身心素质等方面的全面和谐发展。
于此同时呢,通过奖学金的评选与发放,在校园内树立先进典型,营造“比、学、赶、帮、超”的积极氛围,从而推动学院整体学风和校风建设。该学院的奖学金体系主要包含以下几个大类:


1.国家级奖学金:这类奖学金资金来源为国家财政,荣誉等级最高,评审标准最为严格。

  •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获奖者需满足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等苛刻条件,奖励金额大,旨在树立标杆,激励拔尖创新人才。
  •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它在考量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的同时,将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作为重要前提,体现了国家对贫困学子的关怀与支持。


2.学院级奖学金:由学院自有资金设立,覆盖面较广,是奖学金体系的主体部分。

  • 学院综合奖学金:通常分为
    一、
    二、三等,依据学生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结果进行评定,奖励在学习、品德、活动等方面综合表现良好的学生。
  • 学院单项奖学金:针对在特定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学生设立,如“学习进步奖”、“技能竞赛奖”、“文体活动奖”、“社会实践奖”、“精神文明奖”等,旨在鼓励学生个性化发展。


3.社会捐助类奖学金: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学院捐资设立。这类奖学金通常附带捐资方的特定要求,如定向奖励特定专业、在特定技术领域有特长或有志于到捐资企业就业的学生,例如“XX企业奖学金”、“XX校友奖学金”等。

这些不同类别的奖学金共同构成了一个立体的奖励网络,既奖励顶尖的学术精英,也鼓励进步的普通学生;既看重综合素养,也表彰专项特长,尽可能大地覆盖到各类有闪光点的学生群体。

二、 评定工作的核心依据:综合素质测评奖学金评定并非简单地依据期末考试成绩“一锤定音”,其核心依据是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结果。这是一套科学的量化评价体系,旨在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在校期间的整体表现。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通常由思想品德素质、学业成绩素质、身心素质与发展能力等多个模块按一定权重构成。

(一)思想品德素质测评
该模块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道德修养、法纪观念、集体观念和学习态度。通常采用“基础分+加减分”的方式进行。

  • 基础分:所有学生默认一个基础分,主要考察其是否遵守基本行为规范。
  • 加分项:包括获得优秀党员、团员、班干、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并有突出表现;在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精神文明建设中受到表彰;宿舍卫生评比优秀等。
  • 减分项:包括违反校纪校规受到通报批评或处分;无故缺席集体活动;课程旷课、迟到早退等。凡在本学年内受到纪律处分者,通常在奖学金评定中会实行一票否决。

(二)学业成绩素质测评
这是奖学金评定的基础性模块,权重较高。主要考察学生学年度内所有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学习成绩。

  • 计算公式:通常采用平均学分绩点(GPA)或加权平均分进行计算,以确保不同学分课程的重要性得以体现。计算公式为:学业成绩分 = ∑(课程成绩 × 课程学分) / ∑课程学分。
  • 成绩要求:申请高等级奖学金,尤其是国家奖学金,通常要求所有课程无不及格现象,且成绩排名位列专业或班级前茅。单科成绩过低也可能影响评定结果。
  • 技能证书加分:获得与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通常会按证书级别在学业素质模块或发展能力模块中获得额外加分。

(三)身心素质与发展能力测评
该模块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心理健康以及课堂外的能力拓展,是体现“五育并举”的重要部分。

  • 体育成绩与体质健康:学生的体育课成绩和体质健康测试达标情况是基本要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运动会并取得名次者可获加分。
  • 心理健康:主要考察学生是否有积极乐观的心态和良好的人际关系,通常由辅导员、班主任根据日常观察评定。
  • 发展能力加分:
    • 学科与技能竞赛:代表学院参加市、省、国家级各类学术、技能竞赛并获奖,是重要的加分项,级别越高、名次越好,加分越多。
    • 科技创新与论文发表:参与教师科研项目、获得专利、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文学作品等。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积极参与寒暑假社会实践、社会调查、专业实习(非教学计划内)并提交高质量报告或获得表彰。
    • 学生工作:担任校、院、班级学生干部,且经考核称职以上,可根据职务责任大小和工作表现获得相应加分。
    • 文体活动:积极参与学院、系部组织的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并表现突出。

综合素质测评的总分是上述各模块得分加权之和,最终的排名是决定奖学金等级和资格的关键。

三、 奖学金评定的具体流程与要求为确保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制定了严谨的评审流程。

(一)前期准备与宣传发动
每学年开学初,学院学生工作处或资助管理中心会根据上级文件和学院规定,发布新学年的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各系部、班级会组织全体学生学习评定细则,明确各类奖学金的申请条件、评定标准和时间安排,确保信息传达至每一位学生。

(二)学生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的评议小组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材料通常包括:

  • 《奖学金申请表》
  • 上学年成绩单(需教务处盖章确认)
  • 综合素质测评自评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获奖证书、任职证明、发表文章、技能证书等)
  •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还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相关材料。
逾期未申请或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班级民主评议与推荐
班级成立由辅导员(班主任)、班委、普通学生代表组成的奖学金评议小组。评议小组负责:

  • 审核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
  • 结合申请人的日常表现,进行初步评议。
  • 根据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和名额分配,提出班级推荐名单,并在班级内进行公示(通常不少于1个工作日),广泛征求同学意见。

(四)系部初审与公示
各系部成立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对班级上报的推荐名单和材料进行复核、汇总和评审。评审工作组会综合考虑各专业、各年级的情况,平衡名额,确保评审标准的统一性。初审通过的名单在系部范围内进行公示(通常不少于3个工作日),受理师生的异议和申诉。

(五)学院审核与审定
学生工作处(或资助管理中心)对各系部上报的初审结果进行最终审核,尤其对国家级奖学金和学院一等奖学金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严格复核。审核无误后,提交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或院长办公会议进行审定。

(六)全院公示与奖金发放
学院审定的最终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通常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正式行文公布获奖名单。奖学金款项通常通过银行直接发放到学生的个人银行卡中,并举行表彰大会,对获奖学生进行公开表彰,发挥榜样示范作用。

在整个流程中,公示环节是关键,它保证了评审工作的透明性,有效防止了不正之风。

四、 评定过程中的关键注意事项与特殊情况处理在具体评定过程中,有一些关键点和特殊情况需要特别注意。

(一)关于资格的一票否决制
以下情况通常会导致学生失去当学年奖学金参评资格: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刑事处罚或警告(含)以上处分者。
  • 有课程(含必修课、限定选修课)考试成绩不及格者(申请单项奖学金或特殊政策允许的情况除外)。
  • 在申请材料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 无正当理由,欠缴学费、住宿费者(已办理绿色通道等手续者除外)。

(二)关于不同奖学金的兼得问题
原则上,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国家级奖学金与学院综合奖学金最高奖项(如一等奖)通常也不可兼得,但可以获得荣誉证书。学院综合奖学金的不同等级之间不可兼得。学生通常可以同时获得一项综合类奖学金和一项单项奖学金。社会捐助类奖学金的兼得规定依其协议具体执行。

(三)关于名额分配的原则
奖学金名额通常会由学院根据各系部、各专业、各年级的学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同时也会适当向国家重点支持的专业、优势特色专业以及基础学科倾斜,以体现政策导向。各系部在评审时,需严格按照分配名额执行,不得随意突破。

(四)关于特殊群体的考量
对于少数民族学生、残疾学生等特殊群体,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学院在评定过程中会予以适当关注,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体现人文关怀和教育公平。

(五)申诉与仲裁机制
如果学生对评审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所在系部评审工作组提出书面申诉。工作组应在收到申诉后及时复核并答复。如学生对系部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院学生工作处或纪检监察部门提出申诉。学院会确保申诉渠道畅通,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五、 奖学金评定的导向作用与未来展望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其意义远超出物质奖励本身。它如同一根“指挥棒”,深刻影响着学生的成长路径和行为选择。它强化了学业为本的导向。高权重的学业成绩要求,促使学生将主要精力投入到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学习中,夯实职业发展的基础。它倡导全面发展的理念。通过将德育、体育、美育、劳育纳入测评体系,鼓励学生不能只做“读书匠”,而要积极参与各类活动,提升综合素养。再次,它激发了创新与实践的热情。对技能竞赛、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的加分,有力地推动了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精神。它营造了公平竞争的氛围。严谨的程序和公开的监督,让学生相信努力会有回报,有利于构建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展望未来,随着教育评价改革的深入和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也需与时俱进。可能的优化方向包括:进一步细化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使其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加大对技术技能创新成果的奖励力度,更加凸显职业教育类型特色;探索引入企业评价要素,使奖学金评定更贴近行业人才需求;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学生成长档案系统,使评价数据更全面、过程更便捷。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动态发展、不断完善的政策框架。它既是学院管理水平的体现,也是育人理念的彰显。通过持续优化这项制度,必将更好地激发广大建院学子的潜能,为培养更多德技并修、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大国工匠、能工巧匠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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