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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赤峰奖学金评定细则)

对赤峰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赤峰职业技术学院作为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一所重要的高等职业院校,始终秉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院设立的各项奖学金,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其评定工作不仅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更对营造优良学风、校风具有深远影响。学院奖学金的评定并非单一依据学业成绩,而是构建了一套相对完善、多维度的综合评价体系。这套体系旨在打破“唯分数论”的局限,更加注重学生的思想品德、专业技能、实践能力、创新创业精神以及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评定过程强调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力求通过规范化的流程和标准化的操作,确保评选结果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学生的综合表现,让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总体来看,赤峰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充分体现了职业教育的特点,将理论学习与实践应用紧密结合,引导学生向成为德才兼备、技术过硬的应用型人才方向努力,是学院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一环。


一、 奖学金设立的宗旨与基本原则

赤峰职业技术学院设立奖学金的核心宗旨在于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生动活泼的发展。其根本目的是通过物质奖励与精神荣誉相结合的方式,肯定优秀学生的努力与成就,在全校范围内树立先进典型,营造“比、学、赶、帮、超”的积极氛围,从而推动学院整体教育质量的提升和优良校风学风的形成。

为确保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学院确立了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这是评定工作的生命线。“公平”意味着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在校学生都拥有平等的申请资格和竞争机会,评定标准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公正”要求评定过程严格遵循既定的细则和程序,评委依据客观事实和量化指标进行评判,最大限度地减少主观随意性。“公开”则体现在评定政策、名额、程序、标准、结果等关键信息的全方位透明化,接受全体师生和社会的监督。
  • 择优评选、宁缺毋滥原则:奖学金的授予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获奖者是学生中的真正佼佼者。评定工作以学生的综合表现为根本依据,好中选优,不搞平均主义,不降低标准凑数,切实维护奖学金荣誉的含金量和权威性。
  • 导向性与激励性相结合原则:评定细则的指标设置具有鲜明的导向性,旨在引导学生不仅关注学业成绩,更要注重思想品德修养、专业技能训练、身心健康发展和社会实践参与。通过奖励在这些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激发广大学生的内在动力和学习热情,实现以评促建、以奖促学的目的。
  • 动态管理与可调整原则: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并非一成不变,它会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职业教育发展新趋势、学院办学定位的调整以及实际评定过程中反馈的问题进行定期修订和完善,以确保其科学性和时效性。


二、 奖学金的类型与设置

赤峰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体系通常包含多种类型,以满足对不同层面优秀学生的奖励需求。主要可分为以下几大类:

  •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这是当前高等学校学生能够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其评选标准极为严格,获奖比例很低,金额巨大,旨在激励学生追求卓越,成为拔尖创新人才。
  • 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样由国家财政出资,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专科在校生。该奖学金将“奖优”与“助困”相结合,旨在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强不息、努力成才。
  • 学院综合奖学金:由赤峰职业技术学院自有资金设立,是覆盖面最广、惠及学生最多的奖学金类别。通常根据评定等级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各等级对应不同的金额和评选比例,主要依据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定。
  • 学院单项奖学金:为鼓励学生在某个特定领域发挥特长、取得突出成绩而设立。例如:
    • 技能竞赛奖:奖励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及院校级职业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 创新创业奖:奖励在学术科研、技术发明、创业实践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 精神文明奖:奖励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孝老爱亲、志愿服务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事迹突出的学生。
    • 文体活动奖:奖励在文化、艺术、体育等竞赛活动中为学院争得荣誉的学生。
  • 企业及社会捐助奖学金:由与学院有合作关系的企业、社会团体或爱心个人捐资设立,通常附带捐赠方的特定要求,如优先考虑特定专业、具备某些素质或有意向前往该企业就业的学生。


三、 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申请任何一类奖学金,学生都必须同时满足一些通用基本条件,这些条件是参与评定的门槛:

  • 政治思想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通常要求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纪律处分。
  • 学籍条件:必须是赤峰职业技术学院在籍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对于新生年级,一般从第二学年开始具备申请资格(申请国家奖学金等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 学习年限条件:在校学习时间达到规定要求,通常申请者应已完成上一学年的全部学习任务。
  • 学习成绩条件:申请者上学年的学业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应位于同年级同专业的前列(具体比例要求因奖学金类型而异)。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均需合格,无补考或重修记录(对于部分奖学金,允许有极少数课程补考后合格,但要求会更高)。
  • 日常表现条件: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学校、系部、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要求。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者,除了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经过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被列入当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


四、 综合测评成绩的构成与计算方式

综合测评成绩是评定学院综合奖学金乃至其他许多奖项的核心依据,它是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的量化评价。赤峰职业技术学院通常采用百分制,其构成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模块,各模块设有一定的权重系数(如德育占20%,智育占60%,体育与能力素质占20%,具体权重可能微调):

  • 德育成绩: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法纪观念、学习态度、集体观念、劳动观念、生活作风等。通常由辅导员(班主任)、班委会、团支部依据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参加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情况、宿舍文明卫生状况等进行量化评分。受到表彰或处分会有相应的加分或减分。
  • 智育成绩:这是综合测评中权重最高的部分,主要依据是学生上一学年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的考核成绩。计算方式通常为平均学分绩点(GPA)或加权平均分。其计算公式能客观反映学生的学习质量和数量(学分)。
  • 体育成绩:依据学生的体育课成绩或《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进行评定。
  • 能力与素质拓展成绩:此部分旨在鼓励学生参与课堂学习之外的实践活动,提升综合能力。主要包括:
    • 职业技能与竞赛: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并获得名次。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参加寒暑期社会实践、日常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长和效果。
    • 学生工作:担任学生干部(校、系、班各级)并经考核称职。
    • 科技创新与论文发表:参与科研项目、获得专利、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文学作品。
    • 文体特长:在各级文艺、体育比赛中获奖。
    • 资格证书: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各项加分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由系部审核认定,防止虚报。最终,综合测评总分 = 德育分×权重 + 智育分×权重 + (体育分+能力素质分)×权重。


五、 评定的组织机构与职责划分

赤峰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实行学院、系部、班级三级管理体制,职责明确,层层负责。

  •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或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这是评定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通常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团委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各系部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其职责包括:审定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审批全院奖学金的名额分配方案;审定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并上报院长办公会或上级主管部门;裁决评定过程中的争议事项。
  • 学生工作处(或资助管理中心):作为具体办事机构,负责全院奖学金评定的日常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其职责包括:根据上级文件和学院规定,起草或修订评定细则;下达各系部奖学金名额;对各系部上报材料进行复核;组织学院层面的评审会;公示评审结果;制作荣誉证书和发放奖金;建立获奖学生档案。
  • 各系部奖学金评定工作组:由系部党总支书记(或主任)任组长,成员包括副书记、辅导员、教师代表等。负责本系部奖学金评定的具体实施。其职责包括:向各班传达评定政策和通知;审核学生的申请资格和申报材料;组织系部层面的评审或推荐;将初审结果在本系部范围内公示;向学生工作处报送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
  • 班级评议小组:是评定工作的基础单元。由辅导员(班主任)任组长,成员包括班委、团支部委员及普通学生代表。负责本班学生的初步评议推荐工作。其职责包括:组织学习评定文件;收集整理学生申请材料;根据细则核算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和加分项;召开民主评议会,结合学生日常表现进行评议;提出班级推荐名单上报系部。


六、 评定的具体流程与时间安排

奖学金评定工作通常在每个学年开学后的特定时间段内集中进行,遵循严格的程序,确保环环相扣、有序推进。

  • 第一阶段:准备与启动(9月上旬-中旬)
    • 学院学生工作处根据上级指示和学院安排,发布新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明确评定类型、名额、标准、时间和要求。
    • 各系部召开工作会议,部署本系部评定工作,将名额分解到各专业年级。
    • 各班辅导员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评定文件,确保每位学生了解政策。
  • 第二阶段:个人申请与班级评议(9月中下旬)
    • 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统一的《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单、获奖证书、实践证明等)。
    • 班级评议小组审核申请材料,核算综合测评成绩,结合学生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提出班级推荐名单,并在班内进行初步公示(通常1-3天)。
    • 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系部评定工作组。
  • 第三阶段:系部初审与公示(9月底-10月上旬)
    • 系部评定工作组对各班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和材料复审,可根据需要组织面试或公开答辩。
    • 系部工作组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本系部各类奖学金的推荐名单。
    • 将推荐名单在全系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对收到的异议及时调查核实并答复。
  • 第四阶段:学院复审与审定(10月中下旬)
    • 各系部将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院学生工作处。
    • 学生工作处对各系部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内容复核,确保符合评定要求。
    •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评审会,听取学生工作处汇报,审查推荐名单,最终审定获奖学生名单。
  • 第五阶段:全院公示与表彰发放(11月)
    • 将学院审定的获奖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院正式行文公布获奖名单。
    • 学院组织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奖学生进行公开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七、 监督机制与申诉渠道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公正性,赤峰职业技术学院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与申诉机制。

  • 多层公示制度:在班级、系部、学院三个层面进行公示,是接受监督最直接有效的方式。公示内容应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排名、申请奖项等关键信息。
  • 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程序合规,防止不正之风。
  • 申诉渠道:学生对评定过程或结果有异议,有权提出申诉。申诉通常遵循以下程序:
    • 在公示期内,首先向所在班级评议小组或系部评定工作组提出书面申诉。
    • 如对系部答复不服,可在接到答复后一定时间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处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复议申请。
    •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议申请进行最终调查和裁决,并将结果及时告知申诉人。
  • 责任追究:对于在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年及后续学年的参评资格,已发放的奖金和荣誉予以追回,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对于工作不力、违反规定的教职工,也将按学院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八、 奖学金的管理与后续教育

奖学金的管理不仅限于评审和发放,还包括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对获奖学生的后续教育,以最大化其效益。

  • 资金管理:奖学金经费纳入学院财务统一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资金发放通过银行直接划入学生个人账户,确保安全、及时、准确。
  • 获奖学生教育:学院引导获奖学生合理使用奖学金,鼓励其将奖金主要用于购买学习用品、支付生活费、提升技能等有利于个人成长的方向,杜绝奢侈浪费。
    于此同时呢,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优秀事迹报告会等形式,加强对获奖学生的感恩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鼓励他们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并积极帮助身边同学,发挥榜样示范作用。
  • 跟踪反馈:学院会关注获奖学生后续的发展情况,建立信息档案。部分奖学金,特别是企业奖学金,可能会要求获奖学生提交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或学习心得,捐赠单位也可能与获奖学生进行交流互动。

赤峰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动态发展、不断优化的体系。它紧紧围绕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通过科学合理的指标设计和严谨规范的操作流程,力求将奖学金这一激励工具用好、用活、用在实处。它不仅是对优秀学生过去努力的认可,更是对他们未来发展的鞭策和期望,对于促进每一位学生的全面成长和学院整体办学水平的提升,持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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