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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文理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兰州文理奖学金细则)

关于兰州文理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兰州文理学院作为甘肃省属应用型普通本科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不仅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营造优良学风校风的关键环节。该校的奖学金评定体系通常呈现出系统性、规范性与激励性相结合的特点。总体来看,其评定细则并非单一孤立的文件,而是一个由校级总体框架与各二级学院(系)具体实施细则共同构成的有机整体。评定的核心指导思想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旨在奖励品学兼优、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全日制在校学生。评定过程强调量化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学业成绩作为基础性指标占有核心权重,同时将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社会实践、创新创业能力、文体活动参与度、志愿服务等综合素质纳入考评体系,体现了对学生全面发展的引导和期望。通常,评定流程涵盖学生自主申报、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或班主任审核推荐、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初审公示、学校学生工作部门最终复核批准等多个环节,确保评定结果的公信力。了解并掌握这些细则,对于学生明确努力方向、合理规划大学生涯具有极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下面呢将对该评定细则的各个方面进行深入详细的阐述。兰州文理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详细阐述

兰州文理学院的奖学金评定是一项严谨而细致的工作,其细则设计旨在全面、客观地评价学生的在校表现,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奖励,从而激发广大学生的学习热情和进取精神。这套细则通常涵盖了奖学金的种类、申请的基本条件、评定的具体指标体系、评审的组织机构与流程、监督与申诉机制等多个核心维度。


一、 奖学金的种类与设立宗旨

兰州文理学院的奖学金体系是多元化的,以满足不同特长和成就学生的激励需求。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大类:

  • 国家级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奖励标准高,荣誉性强,是学生学业成就的最高肯定之一。国家励志奖学金则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现了国家对于经济困难学生群体的关怀与支持,旨在激励他们自强不息、努力成才。
  • 校级奖学金:这是学校自身出资设立的奖学金,名称可能包括“校长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等。这类奖学金覆盖面相对更广,评选标准与学校的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紧密结合,旨在鼓励学生在各个领域崭露头角。
  • 社会捐助类奖学金: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学校设立。这类奖学金通常冠以捐资方名称,其评定条件可能会结合捐资方的意愿,在符合学校总体评定原则的基础上,对特定专业、特定领域或具备某些特质的学生有所侧重。

各类奖学金的设立宗旨共同指向于: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刻苦学习知识;激励学生提升综合素质,实现个性化发展;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 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申请任何一类奖学金,学生都必须满足一些普遍性的基本条件,这些条件是参与评定的门槛:

  • 政治思想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通常要求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 学籍与学习年限条件:必须是兰州文理学院正式录取、注册在籍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申请者一般要求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例如,本科大二及以上,专科大二),且在校学习满一年以上(新生通常有新生奖学金或其他专项政策)。
  • 学习成绩条件:这是核心条件之一。申请者在上一个学年度(或学期)内,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的成绩必须全部合格(无挂科记录)。对于竞争激烈的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往往要求学业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或班级前茅(例如前10%)。
  • 日常表现条件:积极要求进步,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宿舍文明、课堂纪律等方面表现良好。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学生在评定学年内有以下情况之一,通常将失去申请资格:课程考核有不及格现象;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有学术不端行为;无正当理由拖欠学费、住宿费。


三、 评定指标体系与计分方法

这是评定细则中最具操作性的部分,通常采用量化积分的形式,将学生的表现转化为可比较的分数。总分一般由“学业成绩分”和“综合素质分”两大部分构成。


1.学业成绩分

学业成绩是奖学金评定的基石,所占权重最高,通常能达到总分的60%至70%甚至更高。计分方法一般是:

  • 计算公式:学业成绩分 = ∑(课程成绩 × 课程学分) / ∑课程学分。即计算所有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加权平均分(平均学分绩点,GPA)。
  • 课程范围:指上一学年度内所修的全部必修和限定选修课程,不包括公共任选课。
  • 成绩转换:百分制成绩直接参与计算。对于五级制成绩(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会按照学校制定的标准转换为百分制分数(如优=95,良=85等)后再进行计算。
  • 核心作用:高的学业成绩分不仅是获得奖学金的重要保障,也往往是申请高等级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的必要条件。

2.综合素质分

综合素质分旨在评价学生在学业之外的表现,是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的指挥棒。其构成复杂,通常细分为多个加分项目,并设有上限,防止“刷分”现象。主要项目包括:

  • 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
    • 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 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如见义勇为、拾金不昧、乐于助人等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
    • 积极参加党团组织活动、主题班会、政治理论学习等。
  • 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
    • 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根据期刊级别加分)。
    • 获得国家专利授权。
    • 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竞赛等国家级、省级、校级比赛中获奖。
    • 参与教师科研项目并取得一定成果。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 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并提交高质量报告或获得表彰。
    • 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服务时长达到一定标准或获得相关荣誉。
    • 参加社会调查、专业实习、支教等活动并表现突出。
  • 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
    • 在校运会、文艺汇演、演讲比赛、辩论赛等文体活动中获得名次或奖励。
    • 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及以上文体竞赛并获奖。
    • 积极参加日常体育锻炼,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 社会工作与领导能力
    • 担任校、院、班级学生干部(如学生会主席、部长、班长、团支书等),且经考核合格或优秀。
    • 担任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且社团活动开展良好。

每个加分项目都有明确的分值标准,例如,国家级竞赛一等奖加分最高,校级竞赛三等奖加分较低。所有加分均需提供官方证明文件(如证书、文件、聘书等)。


四、 评审组织机构与工作流程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规范有序,学校建立了层级分明、职责清晰的评审组织体系。

  • 学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或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这是最高评审机构,由校领导牵头,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团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和修订奖学金评定总则,审批全校奖学金名额分配方案,审定国家级和校级重要奖学金名单,裁决评审过程中的重大争议。
  • 学生工作处(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是具体办事机构。负责发布评定通知、组织协调、汇总审核各学院上报材料、组织校级评审会、公示评定结果、发放奖学金及证书等。
  • 各二级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辅导员、班主任、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负责本学院奖学金评定的具体实施,包括宣传动员、受理学生申请、组织班级评议、审核申请材料、计算综合素质分、初步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 班级评议小组:由班委、团支部委员和普通学生代表组成,在辅导员或班主任指导下,对申请者的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为学院评审提供参考依据。

评审工作流程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1. 发布通知:每学年开学初,学生工作处发布关于开展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明确评定范围、时间安排和要求。
  2.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支撑材料。
  3. 班级评议: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者的思想政治表现、参与集体活动情况等进行评议。
  4. 学院初审与公示: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审核所有申请材料,依据细则计算总分并进行排名,根据名额确定初选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5个工作日,广泛征求意见。
  5. 学校复核与审批: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上报的初选名单和材料进行复核,汇总后报学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批。
  6. 全校公示:将审批通过的最终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7个工作日,确保透明公正。
  7. 表彰奖励: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正式行文公布获奖名单,并举行表彰大会,颁发奖学金和荣誉证书。

五、 监督机制与申诉渠道

公平公正是奖学金评定的生命线。为此,细则中会明确规定严格的监督与申诉机制。

  • 公示制度:学院和学校两级公示是核心的监督手段。公示内容应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得分、排名等关键信息,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
  • 监督举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均可通过书面、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向学院评审工作小组或学校学生工作处实名举报。受理单位必须对举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做出答复。
  • 申诉程序:如果学生对学院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学院公示期内向本院评审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诉。工作组应在接到申诉后迅速复查并答复。如学生对学院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在接到答复后的一定期限内(如3个工作日)向学校学生工作处提出书面申诉。学生工作处将组织复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做出最终决定。

整个评审过程强调材料的真实性和程序的规范性。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当事学生当次乃至整个在校期间的评奖资格,已发放的奖金和证书予以追回,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六、 评定细则的动态调整与学院特色

兰州文理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并非一成不变。学校会根据国家最新政策导向、社会发展需求以及学校自身发展战略和人才培养目标的调整,定期对评定细则进行修订和完善。
例如,近年来为强化创新创业教育,可能会相应提高相关竞赛和成果的加分权重;为促进劳动教育,可能会增设相关考核内容。

此外,在学校总体框架下,各二级学院拥有一定的自主权。它们可以结合本院学科专业特点、学生实际情况,制定更为细化的实施细则。
例如,文史类学院可能更侧重学术论文和社会调研,工科类学院可能更侧重科技竞赛和专利,艺术类学院则可能更侧重艺术创作和展演获奖。
因此,学生在关注学校总则的同时,务必仔细研读本学院发布的具体评定办法。

兰州文理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系统完整、标准明确、程序严谨、动态发展的制度体系。它既保证了评定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又充分发挥了其育人导向和激励功能。对于学生而言,深入理解并积极参与这一评定过程,不仅是为了争取荣誉和奖励,更是对自身大学生涯进行一次全面的审视和规划,从而明确优势、发现不足,朝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目标不断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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