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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科技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奖学金评定细则)

关于漳州科技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漳州科技职业学院作为一所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不仅是学校学生资助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更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勇于创新的重要机制。该评定细则的制定与实施,深刻体现了学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旨在通过科学、公正、公开的评选流程,表彰先进,树立典范,营造积极向上、比学赶超的校园氛围。总体而言,漳州科技职业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多层次、多维度的综合性评价体系。它并非简单地以学业成绩为唯一标尺,而是将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专业技能水平、社会实践能力、身心健康发展以及文化艺术修养等多方面表现纳入考核范畴,力求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景式评估。该体系通常涵盖了国家级奖学金、校级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以及企业或个人设立的专项奖学金等多个类别,以满足不同特长和发展阶段学生的激励需求。评定过程强调程序正义,从学生申请、班级评议、院系初审到学校终审公示,各个环节都力求透明规范,确保评选结果的公信力。这套细则的实施,不仅为优秀学生提供了物质奖励和精神荣誉,更引导着全体学生明确努力方向,促进其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提升,对学校的学风、校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障。漳州科技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详述
一、 奖学金体系概述与设立宗旨漳州科技职业学院构建了一套较为完善、层次分明的奖学金体系。该体系旨在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和谐发展。奖学金的设立,不仅是对学生过往努力的肯定,更是对其未来发展的鞭策与期望。通过设立不同类别和等级的奖学金,学校希望能够覆盖到更多具有不同优势和潜力的学生,使奖学金的激励效应最大化。

学校的奖学金体系主要包含以下几个大类:

  • 国家类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这类奖学金由国家财政出资,额度高,荣誉性强,评选标准严格遵循国家统一规定,是面向全校学生最高级别的荣誉之一。
  • 校级综合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面向全体在校生,根据学生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定。通常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多个等级,奖励面相对较广,是奖学金体系的主体部分。
  • 校级单项奖学金:为鼓励学生在特定领域取得突出成绩而设立,例如专业技能竞赛奖文体活动优秀奖科技创新奖社会工作奖精神文明奖等。这类奖学金不单纯看重学业总分,更侧重于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特长展示。
  • 企业及社会专项奖学金:由与学校有合作关系的企业、社会团体或校友个人捐资设立,旨在奖励特定专业、或具备某种特质的学生,其评定条件通常会体现设奖单位的需求和意愿。

所有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优中选优”的原则,确保每一份奖学金都能颁发给最符合条件、最具代表性的优秀学生。


二、 评定工作的组织管理与职责分工为确保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建立了清晰的组织管理架构和职责分工体系。

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或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是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其职责包括:审定和修订奖学金评定办法;领导和监督全校的奖学金评定工作;审批最终获奖学生名单;裁决评定过程中的重大争议事项。该委员会通常由校领导、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团委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二级学院负责人代表组成。

学生处(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是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其主要职责是:根据上级文件和学校规定,制定年度评定工作通知和具体安排;组织协调各二级学院开展评定工作;汇总审核各学院上报的初评结果;受理学生的咨询和申诉;组织校级公示和奖学金的发放工作。

各二级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其职责至关重要,包括:向本院学生宣传解读奖学金政策;具体组织本院学生的申请、评议和初评工作;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根据分配名额确定本院推荐名单并在院内进行公示;按时向学校报送相关材料。

班级评议小组是评定工作的最基层单位,由辅导员(班主任)任组长,班委、团支部委员及普通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对本班申请者的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为学院评审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这种自上而下、层层负责的组织模式,保障了评定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 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申请任何类别的奖学金,都必须满足一系列基本条件,这些条件是学生参与评定的门槛。
  • 政治思想素质要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上一学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 学习要求: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申请校级综合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其学年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的成绩均需合格(无补考、重修记录)。申请国家奖学金者,学业成绩要求更为严格,通常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10%,且无任何不及格科目。
  • 身心健康要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身心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良好等级及以上。
  • 学籍要求:必须是具有漳州科技职业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且在评定时已完成上一学年的注册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在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高级别奖学金通常不能兼得,但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不同类别的奖学金(如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同时,还可以获得一个单项奖学金)。具体兼得规定以当年学校发布的通知为准。


四、 综合测评成绩的构成与计算方式校级综合奖学金以及国家类奖学金的评定,核心依据是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这套成绩体系旨在量化评价学生的整体表现,通常由学业成绩思想品德素质成绩身心素质与发展能力成绩三大部分按一定权重构成。

(一)学业成绩(通常占比最高,如60%-70%)

学业成绩主要考察学生课程学习的成效。计算公式一般为:学业成绩 = ∑(课程成绩 × 课程学分) / ∑课程学分。课程成绩通常按百分制计算,若原始成绩为等级制,则会按学校规定转换为百分制参与计算。这部分成绩直接反映了学生掌握专业知识技能的扎实程度。

(二)思想品德素质成绩(通常占比约20%-25%)

这部分主要评价学生的政治表现、道德修养、法纪观念和集体荣誉感。评价方式包括辅导员(班主任)评价、班级民主评议、宿舍表现等。具体加减分项目可能包括:

  • 加分项: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宿舍卫生评比获优等。
  • 减分项:有违反校纪校规但未达到处分级别的行为(如旷课、迟到早退);宿舍卫生脏乱差被通报批评;有不诚信记录等。

(三)身心素质与发展能力成绩(通常占比约10%-15%)

此部分旨在鼓励学生全面发展,提升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广泛,主要包括:

  • 文体活动参与及获奖情况:在校级及以上运动会、文艺汇演、各类比赛中取得名次。
  • 专业技能与科技创新:在市级及以上职业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互联网+”大赛中获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获得专利授权。
  • 社会实践与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寒暑期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等活动并获表彰;担任学生干部(班委、团干、校院级学生会干部等)且考核合格;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并有突出贡献。

最终,学生的综合测评总分 = 学业成绩 × 权重 + 思想品德素质成绩 × 权重 + 身心素质与发展能力成绩 × 权重。这个总分是评定综合奖学金和进行排名的重要依据。


五、 各类奖学金的具体评定标准在满足基本条件和综合测评排名的前提下,不同类别的奖学金还有其具体的侧重点和特殊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

  • 对象: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校生。
  • 核心标准:学业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10%。如果排名在前10%-30%之间,则需要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并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 额度:根据国家规定执行,金额较高。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 对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校生。
  • 核心标准:需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生活简朴。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优秀,通常要求综合测评排名位于专业前50%或更高比例。
  • 额度:根据国家规定执行。

(三)校级综合奖学金

  • 评定依据:主要依据学年综合测评总分在专业或年级内的排名。
  • 等级划分(示例):
    • 一等奖学金:综合测评排名位于前5%。
    • 二等奖学金:综合测评排名位于前5%-15%。
    • 三等奖学金:综合测评排名位于前15%-30%。
  • 各等级金额由学校根据当年预算确定。

(四)校级单项奖学金

  • 评定依据:不主要看综合排名,而是看重学生在特定领域的突出成就。
  • 常见类型及标准:
    • 技能竞赛奖:在市级及以上政府机构或权威行业学会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
    • 文体优秀奖:在市级及以上文体竞赛中获得个人前八名或团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 科技创新奖:在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大赛中获奖,或有专利、论文等成果。
    • 社会工作奖:授予考核优秀的学生干部,表彰其服务同学、协助学校的贡献。

六、 评定程序与时间安排奖学金的评定遵循严格的程序,一般按学年进行,在每学年开学后的9月至11月集中开展。

第一步:宣传发动与个人申请。学校发布评定工作通知,各学院、班级组织政策宣讲。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困难认定表等)。

第二步:班级民主评议与学院初审。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者的资格和日常表现进行评议,提出推荐意见。学院评审小组汇总各班级材料,严格按照评定细则进行审核、计算综合测评分数、排序,并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初步确定本院各类奖学金的推荐名单。

第三步:学院公示。学院将初评结果在本院范围内进行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公示内容应包括学生姓名、专业、综合测评分数、排名、拟获奖类别等。对于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学院评审小组应及时调查核实并做出处理。

第四步:学校审核与公示。各学院将无异议的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处。学生处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汇总整理后,提交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议。委员会审定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五步:表彰与资金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正式行文公布获奖学生名单,并举行表彰大会。财务处根据最终名单,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的个人银行账户。获奖情况同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七、 监督、申诉与违规处理为了保证评定工作的公正性,学校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与申诉机制。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奖学金评定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如果学生本人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学院或学校公示期内,向所在学院评审小组或学生处提出书面申诉。评审小组或学生处在接到申诉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及时告知申诉人。如申诉人对复查结果仍有异议,可以向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提请裁决。

对于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学年及下一学年的所有评奖评优资格,已发放的奖学金予以追回,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于评审工作人员在评定过程中出现的徇私舞弊、工作失误等问题,学校也将根据规定严肃处理。

漳州科技职业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动态发展的体系,学校会根据国家政策调整、社会发展需求以及自身办学实践,定期对细则进行修订和完善,使其更能科学、有效地发挥激励和导向作用,持续助力学生的成长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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