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详解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作为安徽省重点培养外贸商务人才的高职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始终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激励体系。学校奖学金评定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更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与发展,体现了职业教育的鲜明特色。评定细则涵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等多种类型,各类奖项的设置标准和评定流程各不相同,但都强调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理念。学校通过科学的量化评分体系,将学习成绩、社会实践、专业技能、品德表现等要素纳入综合评价,确保优秀学子能够获得应有的荣誉和奖励。整个过程透明规范,既鼓励了学生努力学习,又促进了良好校风的形成,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了有力保障。
奖学金类型及设置
一、奖学金主要类型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设立的奖学金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
- 国家励志奖学金:面向家庭经济困难且成绩优秀的学生
- 校内综合奖学金:学校自筹资金设立,分一、二、三等奖
- 专项奖学金:包括企业赞助奖学金、竞赛奖学金等
- 单项奖学金:如进步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等
二、各类奖学金金额标准
-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 校内综合奖学金:
- 一等奖:2000元/人/年
- 二等奖:1200元/人/年
- 三等奖:800元/人/年
- 专项奖学金:金额根据具体项目从1000-5000元不等
- 单项奖学金:500-1000元/项
一、基本申请条件
所有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国家奖学金具体条件
- 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 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于前10%
- 各科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单科不低于80分
- 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
- 无违纪处分记录
对于特别优秀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可以放宽至前30%,但需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具体条件
- 经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 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于前20%
- 各科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
- 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 无违纪处分记录
四、校内综合奖学金具体条件
- 一等奖学金:
-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前5%
- 各科成绩平均分不低于90分,单科不低于85分
- 二等奖学金:
-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前15%
- 各科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单科不低于80分
- 三等奖学金:
-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前30%
- 各科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单科不低于75分
一、评定工作组织
学校成立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等部门负责人和各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为成员,全面负责奖学金评定工作。各系成立相应的评审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系的评审工作。
二、评定流程步骤
- 信息发布:学生处发布奖学金评定通知
- 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交书面申请
- 班级评议: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
- 系级评审:系评审工作小组审核并公示初评结果
- 学校审核: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最终获奖名单
- 结果公示: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 奖金发放:财务处将奖学金一次性打入学生银行卡
三、评定时间节点
- 9月初:启动奖学金评定工作
- 9月中旬:学生完成申请
- 9月下旬:班级评议和系级评审
- 10月上旬:学校审核
- 10月中旬:公示最终结果
- 10月底前:完成奖金发放
一、测评内容构成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三部分组成,分别是:
- 德育素质(占比30%):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集体观念等
- 智育素质(占比50%):课程学习成绩、专业技能、创新创业能力等
- 文体素质(占比20%):体育成绩、艺术修养、社会实践等
二、智育素质评分细则
- 课程学习成绩(70分):
- 按加权平均分折算,90分以上计70分
- 80-89分计60分
- 70-79分计50分
- 60-69分计40分
- 专业技能(15分):
- 获得职业技能证书计5-10分
- 参加技能竞赛获奖计5-15分
- 创新创业能力(15分):
- 参与科研项目、发表论文计5-10分
- 参加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计5-15分
三、德育素质评分细则
- 日常行为表现(20分):
- 由辅导员根据学生平时表现评分
- 参与集体活动(10分):
- 积极参加各类集体活动计5-10分
- 志愿服务(10分):
- 参加志愿服务每小时计0.5分,最高10分
- 违纪扣分:
- 警告处分扣5分,严重警告扣10分
- 记过处分扣15分,留校察看扣20分
一、异议申诉机制
学生对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在系评审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诉。评审工作小组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学生对答复仍有异议,可在接到答复后3个工作日内向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二、特殊情况处理
- 转专业学生:在转入专业参加评定
- 交流生:返校后由原班级评定
- 休学复学生:按实际在校时间评定
- 退学学生:取消当年参评资格
- 违纪学生:受处分期间不得参评
三、一票否决情形
- 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行为
- 恶意拖欠学费
- 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
- 提供虚假申请材料
- 有严重不诚信记录
一、资金管理要求
奖学金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通过学生个人银行卡发放,校内各类奖学金也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原则上不得发放现金。
二、过程监督机制
- 纪检部门全程监督评审过程
- 实行三级公示制度(班级、系、校)
- 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和邮箱
- 定期开展评审工作专项检查
三、档案管理规范
- 学生申请材料保存至少5年
- 评审过程材料保存3年
- 建立电子档案管理系统
- 严格做好档案保密工作
一、申请材料准备
-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 上一学年成绩单
- 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申请励志奖学金需要)
- 个人事迹材料(申请国家奖学金需要)
二、评定工作纪律
参与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严禁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严禁优亲厚友,确保评审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
三、获奖学生义务
- 配合学校做好奖学金宣传工作
- 积极参与优秀学生经验分享活动
- 合理使用奖学金,不得挥霍浪费
- 继续努力学习,发挥榜样作用
一、优化评定指标体系
学校将不断完善综合素质测评体系,更加突出职业教育特色,增加对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的考核权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同时探索将企业评价纳入评定要素,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
二、推进信息化建设
- 开发奖学金网上申报系统
- 建立学生成长数字化档案
- 实现评审过程全流程电子化
- 加强数据分析与结果应用
三、拓展奖学金来源渠道
学校将积极争取社会资源,扩大与企业的合作,增设更多专项奖学金。同时鼓励校友捐赠,设立各类奖助基金,为更多优秀学生提供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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