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最高荣誉奖项之一。其评选标准极为严格,旨在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 奖励对象:学院全日制专科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 申请条件:申请人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0%(含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 评审与发放: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学院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名额,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严格选拔。获奖学生将获得由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其事迹材料会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共同出资,旨在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它兼具“奖优”和“助困”的双重属性,是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的重要举措。
- 奖励对象:学院全日制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 申请条件:申请人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同年级同专业前30%(含30%)。
- 评审与发放:同样实行每学年评审一次,等额评审。学院根据下达名额进行评选,确保最符合条件的学生获得资助。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它是助困体系中最主要、最基础的组成部分。
- 资助对象:学院全日制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资助标准:全国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分为2-3档,由学院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档评定。通常分为特殊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档,对应不同的资助金额。
- 申请条件:申请人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并经学校认定。
- 评审与发放: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月或按学期发放到学生的银行卡中。资助覆盖面相对较广,旨在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生活需求。
校内综合奖学金
校内综合奖学金是学院为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而设立的主要奖项,通常根据学生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进行评定。
- 奖励对象:全体在校全日制学生。
- 奖励等级与标准:一般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和比例由学院自行规定。例如: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评定比例3%;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200元,评定比例7%;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800元,评定比例10%。具体标准以学院当年发布的通知为准。
- 评定依据:主要依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占比通常较高)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包括思想品德、社会实践、文体活动、技能竞赛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排名评定。
勤工助学
学院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通过劳动获取报酬、锻炼能力的机会。这是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提升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
- 岗位类型:包括校内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后勤服务等多个领域的临时岗位。
- 申请方式:学生自愿申请,由学院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根据岗位需求和学生的经济困难程度、特长等因素进行选聘。
- 报酬标准:按照小时计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酬金按月计算并发放。
特殊困难补助
这是学院针对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特殊性经济困难的学生所设立的一种临时性、一次性补助措施,用于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 补助对象:在校期间因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而导致经济困难的学生。
- 申请与审批: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班级、系部审核后,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批。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和困难程度,给予一定金额的补助。
学费减免
学院对部分确因经济条件所限,交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学费减免政策。
- 减免对象与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减免对象条件,且经学院认定属于特别困难等级的学生。
- 申请程序:学生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后,可获得全额或部分学费减免。
新生“绿色通道”
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能够顺利入学,学院在每年新生报到时,都会开通“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按时缴纳学费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三、 社会力量及企业设立的奖助学金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依托航空专业特色和行业背景,积极拓展社会资源,吸引了许多航空工业领域的龙头企业、优秀校友以及社会爱心人士在校内设立专项奖助学金。这些项目不仅提供了资金支持, often还蕴含着深厚的行业关怀和企业文化,是校企合作育人的重要体现。航空企业专项奖学金
此类奖学金通常由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各大航空公司以及产业链上的知名企业合作设立。例如“航空工业奖学金”、“成飞奖学金”、“民航教育奖学金”等。
- 奖励对象:主要面向航空类相关专业(如飞行器制造技术、航空发动机装配调试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空中乘务等)品学兼优的学生,有时也会涵盖其他专业的优秀学生。
- 奖励标准:金额根据各设立单位的要求而定,通常较为丰厚,可能分为不同等级。
- 评选标准:除基本的学业和品德要求外,往往更侧重于学生的专业技能、实践动手能力、创新意识以及对航空事业的认同感和热爱程度。部分企业还会邀请获奖学生参观企业、参加夏令营或提供优先实习和就业的机会。
社会捐赠类助学金
这类助学金来源于社会团体、基金会、校友及爱心个人的捐赠,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资助对象:经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资助标准:根据捐赠方的意愿和基金规模确定,可能是一次性资助,也可能是连续多年的资助。
- 代表性项目:可能包括以捐赠方或捐赠方指定名称命名的助学金项目,这些项目不仅提供经济援助,有时还会为受助学生提供 mentorship(导师指导)或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机会。
信息发布与政策宣传
每学年初,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通过官方网站、学生工作管理系统、校园公告栏、班会等多种渠道,全面发布当年度各项奖助学金的申请通知、名额分配、评选条件和时间安排,确保所有学生充分了解政策信息。
个人申请与材料提交
符合条件的学生需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相应的申请审批表,并提供所需的证明材料,如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成绩单、获奖证书、个人事迹材料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所在班级或系部。
三级评审与两级公示
评审过程通常遵循“班级评议→系部初审推荐→学院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复审并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定”的三级评审制度。对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重大项目,评审过程尤为严格。评审结果会在系部范围和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接受师生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对公示期内收到的异议,会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出处理。
资金发放与档案管理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会按规定程序和时间将奖助资金一次性或分批次足额发放至受助学生的个人银行账户中(国家助学金通常分月或分学期发放)。
于此同时呢,学生的获奖或受助情况将记入其学籍档案,颁发荣誉证书(奖学金项目)。所有评审材料都会归档保存,以备核查。
感恩教育与效能跟踪
学院不仅注重资金的发放,更重视资助工作的育人效果。通过组织开展“助学·筑梦·铸人”等主题教育活动,倡导受助学生签订“爱心承诺书”,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传递爱心,回馈社会。
于此同时呢,学院也会对受助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进行跟踪,评估资助工作的实际效能,不断优化资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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