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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南阳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

南阳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南阳职业学院作为一所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始终秉持“公平、公正、公开”与“择优评选、育人为本”相结合的原则。该评定体系并非简单的成绩排序,而是一个多维度的综合评价系统,旨在全面衡量学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表现,从而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实现全面发展。细则的制定紧密围绕国家与河南省的相关教育政策精神,与学校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深度融合,既看重学生学业的优异程度,也高度关注其思想品德、社会实践、创新创业能力及综合素质的提升。整个评定过程程序严谨,从学生申请、班级评议、院系初审到学校终审与公示,形成了环环相扣的有效监督机制,确保了评定结果的权威性与公信力。可以说,南阳职业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不仅是学生争取荣誉和经济资助的指南,更是引导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指挥棒,对营造优良学风、校风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南阳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详细阐述


一、 总则与基本原则

南阳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开展,首先立足于明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其核心目标是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的协调与全面发展,成为德才兼备、深受社会欢迎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在评定过程中,严格遵循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这是评定工作的生命线。所有评定标准、程序和结果都必须在阳光下运行,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享有平等的申请和获奖机会,自觉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
  • 择优评选、统筹兼顾原则: 在众多申请者中,优先选拔各方面表现最为出色的学生。
    于此同时呢,也会适当考虑不同专业、年级的学生分布,避免奖项过度集中于某一领域。
  • 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原则: 将学生的思想品德和行为表现作为评定的首要前提,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是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方面存在问题的学生,一律不具备参评资格。
  • 综合评价、全面发展原则: 打破“唯分数论”,构建一个包含学习成绩、思想表现、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创新能力等多元素的综合评价模型,引导学生注重综合素质的提升。


二、 奖学金的类型与设置

南阳职业学院设立的奖学金体系通常涵盖多个类别,以满足不同特长和表现层次学生的需求,主要包括:

  • 国家奖学金: 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校学生。这是当前高等学校学生能够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
  • 国家励志奖学金: 同样由国家设立,主要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学生,兼具“奖优”和“助困”的双重属性。
  • 校级综合奖学金: 由学校自有资金设立,是覆盖面最广、惠及学生最多的奖学金类别。通常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分为一等、二等、三等等多个等级,奖金数额逐级递减。
  • 单项奖学金: 为在某一特定领域有突出表现或贡献的学生设立。例如:
    • 学习进步奖: 奖励学习成绩有显著提升的学生。
    • 科技创新奖: 奖励在学科竞赛、技能大赛、专利申请、学术论文发表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 文体活动奖: 奖励在省级及以上文艺、体育比赛中为学校赢得荣誉的学生。
    • 社会实践奖: 奖励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生。
  • 企业与社会捐赠奖学金: 由与学校合作的企业、慈善机构或校友捐赠设立,其评定标准通常会结合设立方的要求与学校的通用准则。


三、 申请资格与基本条件

申请任何类别的奖学金,都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这是参与评定的“门槛”:

  • 政治思想与道德品质: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 学习要求: 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评奖学年内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无挂科现象)。对于国家奖学金等高级别奖项,通常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10%,且至少位于前30%。
  • 在校期间表现: 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 身心健康: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心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
  • 学籍要求: 必须是具有南阳职业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且在评奖学年内未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等状态。

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必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生活俭朴,是建档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 评定核心指标与量化标准

评定奖学金的核心依据是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该成绩并非单一的考试分数,而是由多个模块按一定权重加权计算得出,全面反映学生的整体状况。


  • 1.学业成绩模块:
    这是综合测评的基础,通常占有最高权重(例如60%-70%)。计算公式一般为:学业成绩 = ∑(课程成绩 × 课程学分) / ∑课程学分。课程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若为等级制(优、良、中、及格),则会转换为相应的百分制分数进行计算。

  • 2.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模块:
    权重约占15%-20%。主要考核内容包括:
    • 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如“青年大学习”完成率、参加党团活动情况)。
    • 遵守校纪校规情况(无迟到、早退、旷课、违纪行为)。
    • 宿舍文明卫生表现。
    • 参与集体活动和公益服务的积极性。
    • 此部分通常采用辅导员、班主任、班委、同学代表等多方评议打分的方式得出。

  • 3.文体与实践创新模块:
    权重约占10%-15%。此为加分项,鼓励学生发展个性特长。主要包括:
    • 竞赛获奖: 在国家、省、市、校级各类学术、技能、文体竞赛中获奖,按级别和名次给予不同分值的加分。
    • 科研成果: 发表学术论文、获得专利授权、完成科研项目等。
    • 社会实践: 参加暑期“三下乡”、志愿服务、社会调研等活动并获得表彰或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 学生工作: 担任学生干部(校、院、班各级干部,社团负责人)并经考核称职,可根据职务和责任大小酌情加分。
    • 资格证书: 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最终,学生的综合测评总分 = (学业成绩 × 权重A) + (思想品德分 × 权重B) + (文体实践创新加分 × 权重C)。各奖学金类别将主要依据此总分进行排名和筛选。


五、 评定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顺利实施,学校建立了层级分明、权责清晰的组织机构:

  •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这是最高决策机构,由校领导牵头,成员包括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各院系等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定和审核奖学金评定的总体政策、方案,审批最终获奖名单,并统筹领导全校的评定工作。
  •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常设在学生处): 是具体的执行与协调机构。负责发布评定通知、解释评定政策、汇总审核各院系上报材料、组织校级评审会议、公示评定结果以及奖金的发放等日常事务性工作。
  • 院(系)奖学金评定工作组: 由院系党政领导、辅导员、班主任、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负责本院系评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包括宣传动员、接收申请、审核材料、组织初步评审和推荐,并将结果报送学校资助中心。
  • 班级评议小组: 由辅导员或班主任任组长,学生干部和普通学生代表共同组成。负责对本班申请者的资格和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核实申请材料,并向院系工作组提出推荐意见。班级评议是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的第一道关口。


六、 评定程序与时间安排

奖学金评定工作遵循严格规范的程序,通常按学年进行,每学年秋季学期启动对上一学年的评定。基本流程如下:


  • 1.部署与启动:
    每学年开学初,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文件和本校情况,制定并发布本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明确评定范围、名额分配、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

  • 2.宣传与申请:
    各院系接到通知后,立即向全体学生进行广泛宣传,确保每一位学生都了解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奖学金审批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单、获奖证书、实践证明等)。

  • 3.班级民主评议:
    班级评议小组召开会议,对申请人的资格、基本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评议,结合日常表现,提出初步推荐名单,并在班级内进行公示(通常为期1-2天),无异议后上报院系。

  • 4.院系初审与推荐:
    院系评定工作组认真审核各班级上报的推荐名单和材料,根据综合测评成绩进行排序和筛选,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确定本院系的推荐名单。推荐名单须在本院系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报告和推荐材料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5.学校复审与终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院系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复审和内容抽查,确保材料齐全、程序合规。然后,组织召开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会议,对推荐名单进行集体审议,最终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

  • 6.全校公示与审批:
    将拟获奖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资助中心将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并答复。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生效。

  • 7.表彰与资金发放:
    学校行文正式公布获奖名单,并适时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奖学生予以表彰。财务部门根据最终名单,将奖学金一次性足额发放至学生个人的银行账户。


七、 监督、异议与申诉机制

完善的监督与申诉机制是保障评定公平的重要防线。

  • 监督机制: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奖学金评定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
    于此同时呢,通过班级、院系、学校三级公示制度,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评定过程中存在不公、不实之处,均可向监察部门或资助中心实名举报。
  • 异议处理: 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应实名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书面异议材料,并提供相关证据。资助中心在接到异议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调查核实,并向异议提出者反馈核查结果。
  • 申诉渠道: 如果学生对院系的评审结果或学校的处理意见不服,有权向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门会议进行复核,并在接到申诉后的一定工作日内做出最终处理决定,并通知学生本人。这确保了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八、 附则与其他相关规定

细则还包含一些其他重要规定,例如: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级综合奖学金原则上不能兼得,但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一项国家级奖学和一项校级单项奖学金;获奖学生如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等行为,学校将撤销其荣誉,追回奖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奖学金主要用于缴纳学费和补贴生活费,应合理使用,不得用于铺张浪费;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南阳职业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有权根据国家最新政策和实际情况,对细则进行适时修订和完善。

南阳职业学院通过这套详尽、规范、透明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有效地将国家与社会的资助资源转化为激励学生成长成才的强大动力。它不仅是对优秀学子过往努力的肯定,更是对他们未来发展的鞭策和期望,深刻体现了职业教育“以生为本”的育人理念,为培养更多大国工匠、能工巧匠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每一位南职学子都可以通过这本“指南”,清晰地规划自己的学习与发展路径,通过自身的勤奋与全面发展,去争取这份属于自己的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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