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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外国语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浙外奖学金评定细则)

浙江外国语学院作为浙江省内重要的外语人才培养基地,其奖学金评定工作始终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学校的奖学金体系构成多元,覆盖广泛,既包括由国家及地方政府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也包含由学校自身以及社会力量设立的专项奖学金。其评定细则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更将学生的思想道德、科研创新、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多维度表现纳入综合考评体系,形成了一套科学、系统、规范的量化评价机制。该细则的制定与实施,充分体现了学校“明德弘毅 博雅通达”的校训精神,是引导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指挥棒,也是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整套流程设计严密,从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初审到学校终审,层层递进,信息公开透明,有效确保了评选结果的权威性与公信力,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学子的学习热情与争先创优的积极性。

浙江外国语学院构建了层次分明、类别清晰的奖学金体系,旨在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该体系主要可分为以下几大类:

  • 国家级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对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要求极高。国家励志奖学金则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体现了奖优与助困的结合。
  • 省级奖学金:由浙江省政府及相关教育主管部门设立,如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等,其评选标准和额度参照省级规定执行,旨在奖励本省籍或在本省高校就读的优秀学子。
  • 校级奖学金:这是学校自身出资设立的奖学金,是覆盖面最广、种类最丰富的部分。主要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通常设有一等、二等、三等,奖励金额和比例逐级递减)、单项奖学金(如学习优秀奖、科研创新奖、社会工作奖、文体活动奖等)、以及针对特定专业或学院的专项奖学金。
  • 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学校设立,如“宗舜奖学金”、“某某企业奖学金”等。这类奖学金的评定通常会附加捐赠方特定的要求,如优先考虑特定专业、具备某些特质或来自特定地区的学生。

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工作通常在每学年秋季学期集中进行,对上一年度的学生综合表现进行考评。

评定工作的核心原则

浙江外国语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严格遵循三大核心原则,确保评定结果的公正性与有效性。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这是评定工作的生命线。所有评定标准、程序和名额分配均提前向全体学生公布,评定过程接受广泛监督,初步结果和最终名单均会进行公示,充分保障学生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 择优选拔与全面衡量相结合原则:评定不仅看重学生的智育成绩(学分绩点),更注重对其德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的综合考察,旨在选拔出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而非单一的“考试机器”。
  • 导向性与激励性并重原则:奖学金的设立和评定标准对学生的学习和发展具有强烈的导向作用。它引导学生不仅关注书本知识,更要积极参与科研、竞赛、社会实践和公益服务,全面提升自身竞争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学风。

评定核心依据:综合素质测评

奖学金的评定并非仅仅依据一张成绩单,而是建立在综合素质测评体系之上。该体系是对学生过去一学年整体表现的量化评价,是奖学金评定的直接依据。综合素质测评成绩(S)一般由学业成绩(智育分数,A)、思想品德表现(德育分数,B)、文体实践能力(体育、美育、劳育分数,C)等几大模块按一定权重综合计算得出,常见计算公式为:S = A α + B β + C γ(其中α、β、γ为各模块权重系数,且α+β+γ=1)。

  • 学业成绩(智育)测评:主要以学生该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GPA)为核心进行换算。这是评定中最基础、权重通常最高的部分,直接反映了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努力程度。课程成绩以教务处出具的官方成绩单为准。
  • 思想品德(德育)测评: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道德修养、法纪观念、集体观念以及学习态度等方面。通常采用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量化打分。如有违纪违法行为、学术不端行为者,在此项测评中会被扣分,甚至一票否决。
  • 文体实践能力测评:此模块涵盖内容广泛,主要考核学生在课堂之外的表现。
    • 科研与创新:包括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参加学科竞赛(如“外研社杯”全国英语大赛、挑战杯、互联网+等)并获得奖项。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参与寒暑期社会实践、日常志愿服务、社团活动等,并根据参与时长和获得的社会评价给予相应加分。
    • 文体活动:参加校级及以上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并获得名次。
    • 社会工作:担任学生干部(班干部、团干部、学生会干部等)并经考核合格,可根据职务和责任大小获得相应加分。

各项加分均有详细的认定标准和分值上限,需提供获奖证书、聘书、活动证明等原始材料,由学院审核认定,防止虚报加分。

评定具体流程与步骤

浙江外国语学院的奖学金评定流程设计严谨,环环相扣,确保了程序正义。

  1. 部署与宣传阶段:每学年开学初,学校学生处发布本年度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各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说明会,向全体学生传达评定政策、细则和时间安排。
  2. 个人申请与材料准备阶段: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对照各项奖学金的申请条件,自愿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申请表,提交上一学年的成绩单、综合素质测评相关加分项的证明材料。
  3. 班级民主评议阶段:在辅导员或班主任指导下,班级评议小组(通常由班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对申请者的德育表现进行初步评议,并对申请人提交的加分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与核实。
  4. 学院初审与公示阶段:学院评定工作组汇总各班级上报的申请材料,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进行审核计算,依据综合素质测评分数排序,初步确定各类奖学金的推荐名单。名单将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为期数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院会及时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
  5. 学校评审与终审公示阶段:各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学生处。学生处会同教务处、团委等部门进行复核,并提交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最终评审。评审通过后的最终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6. 表彰与奖金发放阶段:公示无异议后,学校行文正式公布获奖名单,并举行表彰大会,向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奖学金通常会直接发放至学生个人的银行账户。

特殊情况与一票否决条款

为确保奖学金的严肃性和榜样示范作用,评定细则中明确规定了若干“一票否决”的情形。凡在上一学年度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均无资格申请任何奖学金: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者;
  • 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处分期未解除);
  • 在学术科研中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 所学课程有不及格(不合格)记录者(申请仅要求当学年所有课程及格);
  • 综合素质测评中德育成绩未达到基本要求者;
  • 无正当理由,拖欠学费、住宿费者。

此外,对于转专业、交流生、休学复学等特殊群体学生,学校也会有相应的补充规定,明确其参评资格和成绩认定办法,确保政策的覆盖面和公平性。

浙江外国语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动态优化的体系。学校会根据国家最新政策导向、社会发展需求以及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调整,定期对评定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使其更科学、更合理、更贴近学生成长的实际需求。其根本目的始终在于激发每一个学生的内在潜能,鼓励他们追求卓越,成为具有家国情怀、全球视野、专业本领的复合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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