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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清远职院奖学金细则)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作为一所扎根地方、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高等职业院校,始终秉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了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学院建立了一套系统、规范且相对完善的奖学金评定体系。该体系不仅是学生学业成就和综合表现的重要认可,更是学院营造积极向上学风、构建优良育人环境的关键举措。总体来看,清远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评定标准综合考量学生的学业成绩、思想道德、实践能力、身心素质等多个维度,而非唯分数论。细则通常对各类奖学金的设立宗旨、申请条件、评定程序、奖励标准及发放办法等作出了明确界定,旨在确保评定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于此同时呢,细则也注重与国家和广东省的相关政策导向相接轨,并紧密结合职业教育的特点,向专业技能突出、创新创业能力强的学生适当倾斜,从而有效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引导学生在掌握扎实理论知识的同时,不断提升技术技能水平和综合职业素养。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总体框架与原则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评定工作是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工作处(或类似职能部门)牵头组织,各二级学院(系)具体实施的一项常规性重要工作。其评定细则的制定与执行遵循一系列基本原则,构成了整个评定体系的基石。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是核心。评定标准、评定程序、名额分配及最终结果都会通过适当渠道(如校园官网、公告栏、班级通知等)向全体学生公示,接受广泛监督,确保整个过程在阳光下运行,最大限度地保障每一位符合条件学生的平等权利。

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原则。奖学金评定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智育),更将思想道德素质(德育)作为基础性前提条件。通常,申请者必须在评定周期内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且思想品德考核等级达到良好及以上。这体现了学院将立德树人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的价值取向。

第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原则。细则打破了单纯以考试成绩论英雄的传统模式,构建了涵盖德、智、体、美、劳等多方面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智育成绩是重要依据,但体育达标情况、美育素养、劳动实践参与度、职业技能竞赛获奖、社会服务表现等均被纳入考核范围,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导向明确、激励先进原则。奖学金的设立具有明确的导向性,旨在激励学生在某个或某些方面追求卓越。
例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侧重于奖励特别优秀或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学院设立的各类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如技能竞赛奖、文体活动奖、社会实践奖等)则用于鼓励在特定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第五,动态管理、可操作性原则。评定细则并非一成不变,学院会根据上级政策要求、办学实际和发展需要,适时对细则进行修订和完善,使其更具科学性和时代性。
于此同时呢,细则的条款力求清晰具体,评分标准尽可能量化,便于二级学院和班级操作执行,减少主观随意性。

奖学金的主要类型与设立宗旨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体系通常包含多个层次和类别,以满足不同学生的激励需求。主要类型包括:

  • 国家级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高,评审条件最为严格,是学生荣誉的顶峰。国家励志奖学金则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现了国家对他们成长成才的关怀与支持。
  • 学院级奖学金:这是由学院自有资金设立的主体部分,覆盖面相对更广。常见的有:
    • 综合奖学金:根据学生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进行评定,通常设立
      一、
      二、三等,奖励在学习、思想、文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学生。
    • 单项奖学金:为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和特长发挥而设,如学习优秀奖(奖励单科或总成绩特别优异者)、技能竞赛奖(奖励在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者)、创新创业奖(奖励在创新实践、创业活动中表现突出者)、文体活动奖(奖励在文艺、体育比赛中取得佳绩者)、社会工作奖(奖励在学生工作、社会实践中贡献显著者)等。
  • 社会捐助奖学金: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学院设立,一般会指定奖励对象或侧重领域,如某专业品学兼优的学生、某地区籍贯的学生等。

每种奖学金的设立都有其特定的宗旨,但总体目标是一致的:即肯定学生的努力与成就,激发学习热情和潜能,促进学生向更高目标迈进,同时培养他们的感恩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要申请清远职业技术学院的任何一项奖学金,学生必须同时满足一系列基本条件,这些条件是参与评定的门槛。尽管不同奖学金可能有附加要求,但基本条件通常包括:

  • 政治思想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这是最基本的要求。
  • 学习年限条件:申请者必须是在校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并且处于正常的学习年限内(通常不包括休学、保留学籍等状态)。
  • 学习成绩条件:申请前一学年或学期,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的成绩均需合格(无不及格科目)。对于竞争激烈的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通常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或班级前茅(如前10%)。
  • 日常表现条件: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在评定周期内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 身心素质条件: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具有健康的心理素质。

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社会捐助类奖学金中注明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申请者还需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生活俭朴。

综合测评成绩的构成与计算方法

综合测评成绩是评定各类综合奖学金的核心依据,它是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的量化评价结果。清远职业技术学院通常会制定详细的《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其成绩一般由以下几部分按一定权重计算得出:

  • 德育成绩: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修养、法纪观念、学习态度、集体观念、劳动观念、生活作风等。通常由辅导员(班主任)、班委、学生代表等根据学生日常表现进行评议打分。可能包括基础分和奖惩加减分(如好人好事加分、违纪减分)。
  • 智育成绩:主要依据学生的课程学习成绩。计算方法通常是将一学年内所有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期末考试成绩,按其学分进行加权平均,得出平均学分绩点(GPA)或加权平均分。这是综合测评中权重最高的部分,反映了学生的学业水平。
  • 体育成绩:依据体育课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进行评定。体育达标是基本要求,成绩优异者可获得更高分数。
  • 能力与素质拓展成绩(或称美育、劳育及其他加分项):这部分旨在评价学生在课堂之外的表现。主要包括:
    • 担任学生干部情况(如院、系、班级干部,社团负责人等),根据任职表现和考核结果加分。
    • 参加各级各类竞赛(学术、技能、文体等)获奖情况,按获奖级别(国家、省、市、校)和名次加分。
    • 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的情况及获奖情况。
    • 发表学术论文、获得专利、参与科研项目等。
    • 获得各类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

最终的综合测评总分(S)通常按如下公式计算:S = 德育分 × A% + 智育分 × B% + 体育分 × C% + 能力与素质拓展分 × D% (其中A、B、C、D为权重系数,且A+B+C+D=100%)。各二级学院可能会在学院总框架下微调权重或具体加分细则,但总体原则一致。

奖学金评定的具体程序与流程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遵循严格的程序,以确保规范有序。一般流程如下:

  • 启动与宣传:每学年(或学期)初,学生工作处根据上级文件和学院安排,发布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明确评定范围、种类、名额、时间安排和要求。各二级学院、班级组织学生学习评定细则,确保人人知晓。
  •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并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任职证明等)。
  • 班级评议与推荐:班级成立由辅导员(班主任)、班委、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对申请者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结合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提出班级推荐名单,在班级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二级学院。
  • 二级学院初审与公示:二级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审工作组(由院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等组成),对各班级上报的推荐名单和材料进行复核、评审,根据名额分配确定本院拟获奖学生名单。名单将在二级学院范围内进行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内容易受理异议,并进行调查核实。
  • 学校审核与批准:二级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汇总各学院材料后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性审核,必要时可组织校级评审会。审核通过后,将全校拟获奖学生名单报请学院领导审批。
  • 校级公示与表彰:学院审批通过后,将最终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通常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院正式行文公布获奖名单,并择机举行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学金。
  • 奖金发放与材料归档:财务处根据最终文件,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所有评审过程中的原始材料(申请表、成绩单、证明、公示材料、会议记录等)由学生工作处和二级学院分别归档保存,以备查验。

评定过程中的特殊情况处理与监督机制

在评定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细则通常会作出相应规定:

  • 关于转专业学生:通常,转专业学生在评定学年内在哪个专业学习时间更长,就参加该专业的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定。
  • 关于交流生:外出交流学习的学生,其在交流期间的成绩和表现,需由交流单位出具证明,经学院认定后纳入测评体系。
  • 关于违纪处分影响:凡在评定周期内受过处分的学生,一般取消当次评奖资格。处分的解除时间及其对后续评奖的影响,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 关于异议处理:学生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在二级学院或学生工作处提出书面申诉,评审工作组应在规定时间内核实情况并予以答复。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公正性,学院建立了多重监督机制:

  • 内部监督: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奖学金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防止不正之风。
  • 程序监督:严格的公示制度是重要的监督手段,保障了师生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 投诉举报渠道:设立公开的投诉电话和邮箱,畅通反馈渠道。

奖学金评定细则对学生发展的影响与意义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科学合理的奖学金评定细则,对学生的成长成才产生了深远而积极的影响。

它起到了强大的激励作用。通过物质奖励和精神荣誉的双重肯定,极大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动力和竞争意识,在校园内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学习氛围。

它发挥着鲜明的导向作用。细则引导学生不仅重视专业知识的学习,也要注重思想道德修养、身体素质提升、实践能力锻炼和个性特长发展,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与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的目标高度契合。

再次,它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公平意识和规则意识。学生通过参与评定过程,亲身体验到规则的重要性,学会在规则框架内通过自身努力公平竞争,这对于他们未来步入社会、成为守法诚信的公民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获得奖学金,特别是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社会捐助奖学金的学生而言,这不仅是经济上的支持,更是深刻的教育和感恩教育,激励他们奋发图强,将来回馈社会。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设计周密、运行规范的系统工程。它根植于职业教育的土壤,紧密围绕人才培养目标,通过多元化的评价标准和严谨的操作流程,有效地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是学院教育教学管理和育人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这一细则也必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更好地服务于学生的成长和学院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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