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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师范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哈师大奖学金评定细则)

综合评述哈尔滨师范大学作为黑龙江省属重点大学,其奖学金评定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关注度高、政策性强的重要学生事务。奖学金的设立与评定,不仅是对学生过往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的肯定与激励,更是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营造优良学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时代新人的重要举措。学校已建立起一套相对完善、多维度的奖学金评定体系,该体系以国家及黑龙江省的相关政策为根本遵循,紧密结合学校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总体来看,哈尔滨师范大学的奖学金评定细则呈现出以下几个鲜明特点:首先是制度化管理,评定工作有章可循,流程规范透明,力求公平、公正、公开;其次是综合性考量,打破了“唯分数论”的单一评价模式,将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成绩、创新能力、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多方面表现纳入评价范畴,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再次是层级化设置,奖学金种类丰富,覆盖范围广泛,既包括国家级、省级的荣誉性奖励,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也设有校级、院级的各类奖学金,以及针对特定专业或社会捐赠设立的专项奖学金,满足了不同层次、不同特点学生的激励需求。这套细则的实施,有效激发了广大学子的学习热情和进取精神,在促进学生个体成长成才的同时,也对优化校园学习氛围、提升整体育人质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当然,细则的具体内容和执行细节会因时而变,学生需以学校当年发布的最新官方文件为准。哈尔滨师范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详述

哈尔滨师范大学的奖学金评定是一个系统化、规范化的过程,其核心依据是学校制定的《哈尔滨师范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及相关补充规定。这套细则详细规定了各类奖学金的设立宗旨、评选对象、申请条件、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奖励标准及发放方式等,构成了学生申请和学校评审的基本框架。


一、 奖学金体系构成与分类

哈尔滨师范大学的奖学金体系结构清晰,类别多样,旨在奖励不同领域表现突出的学生。主要可分为以下几大类:

  • 国家级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奖励金额大,荣誉性极高,是学生学业成就的最高肯定之一。国家励志奖学金则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现了国家对于经济困难学生群体的关怀与支持。
  • 省级奖学金:由黑龙江省教育厅设立,如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三好学生”奖学金等,其评选标准和额度参照省级相关规定执行,旨在奖励全省范围内表现优异的大学生。
  • 校级奖学金:这是学校奖学金体系的主体部分,覆盖面最广。通常包括:
    • 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进行评定,设有一等、二等、三等不同等级,奖励标准和比例均有明确规定。
    • 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取得显著成果的学生。
    • 社会资助奖学金:由社会各界(企业、基金会、校友等)在学校设立的专项奖学金,如“华藏奖学金”、“春雨奖学金”等,其评选条件可能结合设奖单位的要求和学校的基本规定。
  • 院级奖学金:各学院(部)根据自身情况和专业特点设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本院系的优秀学生,评选条件更具专业针对性。

这些奖学金共同构成了一个多层次、多类型的激励网络,确保优秀学生和具有特长的学生都能获得相应的认可和奖励。


二、 评定工作的核心原则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哈尔滨师范大学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这是评定工作的生命线。“公平”意味着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都享有平等的申请权利和竞争机会。“公正”要求评审过程严格依据既定标准和程序,避免主观随意性。“公开”则要求评选政策、名额、程序、结果等关键信息及时向全体学生公示,接受广泛监督。
  • 择优评选原则:奖学金的本质是奖励优秀。评定工作坚持以学生的实际表现和综合能力作为主要依据,通过量化考核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选拔出真正品学兼优、表现突出的学生。
  • 导向性与激励性相结合原则:评定细则的设置具有明确的导向性,旨在引导学生不仅关注学业成绩,还要积极提升思想道德修养、创新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于此同时呢,通过物质奖励和精神荣誉的双重激励,激发学生的内在动力和争先创优的意识。
  • 动态管理原则:学校会根据国家政策变化、社会发展需求以及学校实际情况,对奖学金评定细则进行定期修订和完善,确保其科学性和时效性。

三、 申请者的基本资格条件

申请各类奖学金,学生必须首先满足一些通用的基本资格条件,这些是参与评定的门槛:

  • 政治思想表现: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通常要求上一学年度思想品德测评等级为良好及以上。
  • 学籍状态:必须是哈尔滨师范大学在籍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留级、休学期间的学生一般不具备申请资格。
  • 学习年限:通常要求在校就读一年以上(含一年),即二年级及以上学生方可申请。新生入学第一年一般有专门的新生奖学金或助学金政策。
  • 学业成绩要求:这是核心条件之一。申请者上一学年的所有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成绩必须全部合格(无挂科记录)。对于竞争激烈的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往往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或班级前10%(含10%),且在某些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 日常行为表现: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等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项,申请者还必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生活俭朴。


四、 综合测评的核心地位与计算方法

综合测评成绩是哈尔滨师范大学奖学金评定,尤其是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的最主要依据。它是对学生在一个学年内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的量化评价体系,通常由思想道德素质、学业成绩、身心素质、实践与创新能力等几个模块构成,并按一定权重合成总分。

  • 思想道德素质测评:主要考察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修养、法纪观念、集体荣誉感、劳动观念等。通常通过班级评议、辅导员评价等方式进行量化打分。
  • 学业成绩测评:这是综合测评中权重最高的部分。一般以学生上一学年所有课程(含必修、选修)的加权平均分或平均学分绩点(GPA)为基础进行计算。不同课程根据其学分重要性可能赋予不同的权重。
  • 身心素质测评:包括身体健康状况和心理健康水平。体育课成绩、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参加体育锻炼情况以及心理素质表现是主要考核内容。
  • 实践与创新能力测评:此项是体现学生综合素质和特长的重要模块。加分项可能包括:
    • 学术科研:发表学术论文、获得专利、参与科研项目等。
    • 学科竞赛:在国家级、省级、校级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奖。
    • 创新创业:参与创业实践、获得创业大赛奖项等。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参加寒暑期社会实践、日常志愿服务并获得表彰。
    • 文体活动:在文艺、体育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 学生工作:担任学生干部并考核优良。
    • 技能证书:获得有价值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各学院会根据学校总体框架,制定更详细的、符合本院专业特点的综合测评实施细则,明确各项加分的具体标准和上限。最终,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是决定其能否获得奖学金及获奖等级的关键。


五、 评定的具体流程与步骤

哈尔滨师范大学奖学金评定工作遵循严格的程序,一般按学年进行,大致步骤如下:

  • 启动部署:每学年开学初,学校学生工作处会根据上级文件和学校安排,下发本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明确评选类别、名额分配、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各学院成立由党政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负责本院的具体实施。
  • 政策宣讲与个人申请:学院组织召开班会或年级大会,向全体学生详细宣讲本年度奖学金评定的政策、条件和程序。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或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等)。
  • 班级民主评议与初步推荐:班级成立评议小组,对申请者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并结合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提出初步推荐名单上报学院评审工作小组。
  • 学院审核与初评: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对各班推荐名单进行复核,依据综合测评成绩排序,结合名额比例,初步确定本院各类奖学金的推荐名单。此阶段会重点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和资格的符合性。
  • 院内公示:学院将初评结果在院内进行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排名、申请奖项等。对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学院评审工作小组会及时调查核实并做出处理。
  • 学校复核与审批: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会同教务处、财务处等部门对全校推荐名单进行汇总复核,确保符合各项规定。最终名单报请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或校长办公会审批。
  • 学校公示与表彰发放:学校审批通过后,将最终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学校正式行文表彰,并按规定标准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同时颁发荣誉证书。

整个流程环环相扣,确保了评定的规范性和结果的公信力。


六、 特殊情况的处理与注意事项

在评定过程中,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细则中通常也会有相应规定:

  • 转专业学生:一般原则是“评选在现在,成绩看过去”。即转专业学生在当前所在学院参加评选,但其参评的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主要依据上一学年在原专业的学习记录。
  • 交流生:赴国(境)内外高校交流学习一学期及以上的学生,其在交流期间取得的成绩,经学校教务处认定后,可计入参评学年的学业成绩。
  • 违纪处分影响:在评奖学年内受到纪律处分的学生,视处分等级和情节,可能在一定期限内(如处分期内或撤销处分后一定时间内)被取消参评资格。
  • 一票否决项:如发现申请材料弄虚作假、有学术不端行为、或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年乃至后续学年的参评资格,已获得的奖项和奖金将被追回。
  • 奖项兼得问题:为避免重复奖励,原则上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高级别奖学金不可兼得;但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与某些单项奖学金或社会资助奖学金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能允许兼得,具体以当年规定为准。

学生需密切关注学院和学校的通知,主动了解政策,如实提供材料,并对评定过程进行监督。


七、 奖学金评定的意义与影响

哈尔滨师范大学科学严谨的奖学金评定细则,其意义远不止于物质奖励的发放。它深刻影响着学校的育人生态和学生的成长轨迹。

它对学生个体发展起到了强大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明确的评价标准如同一根指挥棒,引导学生明确努力方向,不仅要刻苦学习专业知识,争取优异学业成绩,还要积极投身社会实践、科研创新和文体活动,全面提升自身竞争力。获得奖学金不仅是对过去努力的认可,更是对未来发展的鞭策。

它有利于营造优良的校风学风。通过奖励先进,树立榜样,在校园内形成“比、学、赶、帮、超”的积极氛围,有效抵制不良风气,促进整体学习质量的提升。公平的竞争环境也有助于培养学生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品格。

再次,它是学校落实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抓手。通过设定包含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的评价指标,将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具体化、可操作化,确保学校教育方向与国家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相一致。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而言,国家励志奖学金等资助类奖学金切实减轻了他们的经济压力,使他们能够更专注地投入学习,实现了“扶贫”与“扶志”、“扶智”的有机结合。

哈尔滨师范大学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设计周密、运行规范、导向清晰的系统工程。它不仅是学生评价与奖励的制度保障,更是学校育人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持续为培养高素质人才注入动力。每一位哈师大学子都应深入理解并积极参与其中,将其作为大学生涯规划与自我提升的重要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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