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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奖学金评定细则)

关于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作为一所依托母体学校优质教育资源办学的独立学院,其奖学金评定工作不仅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核心机制,也是学院学风建设与人才培养成果的重要体现。该院的奖学金评定体系总体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与择优的原则,旨在构建一个多层次、宽领域、立体化的激励平台。其评定细则并非一成不变,而是会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导向、学校年度工作重点以及学院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与优化,以确保其科学性与时效性。一般而言,该体系涵盖了由国家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由学校及学院设立的各类综合奖学金(如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以及针对特定领域或贡献设立的单项奖学金(如学习进步奖、科技创新奖、文体活动优秀奖、社会工作优秀奖等)。评定过程深度融合了学生的学业成绩与综合素质表现,学业成绩通常作为基础性门槛和核心量化指标,而思想品德、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文体竞赛等多方面的表现则构成了重要的加分项或评选条件。整个评定流程强调规范化与透明化,从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审核推荐到学院评审委员会最终审定及结果公示,各个环节环环相扣,旨在最大限度地保障评选结果的公信力,并有效激发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潜能,促进其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
下面呢将对该评定细则的具体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一、 奖学金体系构成与设立宗旨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的奖学金体系是一个结构完整、目标清晰的激励系统。其设立的根本宗旨在于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通过物质奖励与精神荣誉的双重激励,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奖学金的主要类别包括:

  • 国家级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奖励标准高,旨在树立标杆,激励学生追求卓越。国家励志奖学金则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现了国家对于经济困难学生群体的关怀与支持,具有奖优与助困的双重属性。
  • 校级综合奖学金:这是由学校及学院出资设立,覆盖面最广、与学生日常学习关联最紧密的奖学金类别。通常根据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设定不同等级,如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等,奖励额度逐级递减,但覆盖学生比例相应增加,形成了良好的梯度激励效应。
  • 单项奖学金与社会捐助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旨在鼓励学生在某个特定领域脱颖而出,例如在学术科研、学科竞赛、文学艺术、体育运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社会捐助奖学金则是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学院设立,其评定条件可能会结合设奖单位的要求,但核心原则仍与学院总体评定框架保持一致。

这一多元化体系的构建,确保了不同特长、不同发展路径的学生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奋斗目标,避免了“唯分数论”的单一评价模式,有力地促进了学生的个性化发展与综合素质提升。


二、 评定工作的核心原则

为确保奖学金评定的权威性和导向性,城南学院在评定过程中严格遵循以下几项核心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这是评定工作的生命线。“公平”意味着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在校学生都拥有平等的申请资格和竞争机会。“公正”要求评审标准统
    一、程序规范,评审人员客观公允,杜绝任何形式的不正之风。“公开”则体现在评定细则、名额分配、申请条件、评审程序、拟获奖名单等关键信息均会通过正式渠道(如学院官网、公告栏、班级通知等)向全体师生公示,接受广泛监督,确保整个过程在阳光下运行。
  • 择优评选、鼓励先进原则:奖学金的本质是奖励优秀。评定工作始终坚持“优中选优”,将有限的奖励资源分配给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最为突出的学生,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示范作用,营造“比、学、赶、帮、超”的积极氛围。
  • 导向性与激励性相结合原则:评定细则的设置具有鲜明的导向性,它明确传达了学院鼓励什么、倡导什么。
    例如,通过提高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项目的加分权重,引导学生不仅注重书本知识的学习,更要积极投身实践,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这种导向性与对学生努力的认可和激励紧密结合,能够有效激发学生的内生动力。
  • 动态调整与规范性原则: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并非僵化的教条,而是会根据上级最新文件精神、学校发展规划以及每学年的具体情况(如学生整体表现、重点工作变化等)进行适当的微调和完善。
    于此同时呢,整个评定过程严格依照既定的规章制度执行,确保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维护评定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三、 参评基本条件与资格限制

申请任何类别的奖学金,学生都必须首先满足一系列基本条件,这些条件是参与评选的“入场券”。

基本参评条件通常包括:

  • 政治思想与道德品质要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这是对获奖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基本道德水准的基本要求。
  • 学籍与学习年限要求:须是具有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并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如通常要求二年级及以上学生方可申请)。
  • 学习态度与成绩要求:学习刻苦努力,态度端正。申请校级综合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通常要求上学年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首次考核成绩全部合格(无不及格记录),且智育测评成绩或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一定比例(具体比例各等级奖学金要求不同)。国家奖学金对学习成绩的要求更为严格,一般要求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或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可放宽至前30%)。
  • 体育锻炼与身体素质要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身心健康,体育课成绩达标或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这体现了对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视。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通常将丧失当学年的奖学金参评资格: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分或校级、院级通报批评者(处分期或影响期内及以后一定时期内)。
  • 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者(如考试作弊、论文抄袭等),一经查实,不仅取消当年资格,还可能追回已发放的奖金。
  • 有课程不及格(含补考、重修后及格)记录者(针对大部分奖学金,特别是综合奖学金)。
  • 无故不按时报到注册、长期旷课、夜不归宿等违反教学管理或学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者。
  • 其他经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认定不应享有参评资格的情形。

四、 综合测评成绩的构成与计算办法

综合测评成绩是评定奖学金,尤其是校级综合奖学金的核心依据,它是对学生一学年内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的量化综合评价。其构成通常包括智育成绩、德育成绩、体育成绩以及能力素质加分等几个模块,并按一定权重合成总评成绩。

  • 智育成绩(学业成绩):这是综合测评中最基础、权重最高的部分,通常占总评成绩的60%至70%甚至更高。其计算依据是学生上一学年度教学计划内所有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考核成绩。计算方法多采用平均学分绩点(GPA)或加权平均分的形式,更能科学地反映学生学习的质量和数量。智育成绩的排名是划分奖学金等级的首要参考。
  • 德育成绩:主要考察学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法纪观念、集体荣誉感、劳动观念、社会实践参与度等。评定方式可能结合辅导员/班主任评价、班级民主评议、宿舍表现、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服务情况等进行综合打分。德育成绩通常实行扣分制与加分制结合,例如,旷课、违纪等行为会扣分,获得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或做好人好事会受到加分奖励。
  • 体育成绩:主要依据体育课成绩或《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进行评定。旨在督促学生重视体育锻炼,保持健康体魄。
  • 能力素质加分(发展性素质):这部分是体现学生个性化发展和综合素质的关键环节,也是拉开综合测评差距的重要部分。加分项目广泛,主要包括:
    • 科技创新与学术竞赛:在“挑战杯”、“互联网+”等国家级、省级、校级学科竞赛中获奖;发表学术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按级别和奖项等级给予不同分值的加分。
    • 文体艺术活动:在校级以上文艺汇演、体育比赛中取得名次,或代表学校参加相关活动表现突出者。
    • 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担任学生干部(班委、团支委、学生会、社团负责人等)并考核合格或优秀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并获得表彰者。
    • 技能证书与荣誉称号:获得计算机等级、外语等级等高水平技能证书;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综合性荣誉称号。
    能力素质加分通常设有上限,以防止过度加分冲击学业成绩的主体地位,确保评定的平衡性。

综合测评总成绩 = (智育成绩 × 权重) + (德育成绩 × 权重) + (体育成绩 × 权重) + 能力素质加分。最终按总成绩进行专业或年级排名,作为奖学金评定的直接依据。


五、 各类奖学金的具体评定标准与流程

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不同类别的奖学金有其特定的评定标准和详细流程。


1.国家奖学金的评定

  • 标准:申请者必须是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且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0%(含),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对于在某些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可放宽至前30%,但需提交详细证明材料并经学院严格审核。
  • 流程: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 班级评议小组初步审核 ->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复核并组织初步评审 -> 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名单 -> 全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 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学生工作部(处) -> 学校复审并上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

  • 标准:申请者需为经过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中的学生,生活俭朴;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30%(具体比例以当年通知为准),且无不及格科目。
  • 流程:与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相结合。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 -> 班级民主评议 -> 学院审核并初步确定名单 -> 学院范围内公示 -> 上报学校审批。


3.校级综合奖学金的评定

  • 标准:主要依据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名。通常设定不同等级的名额比例和成绩排名要求。
    例如,特等奖学金要求排名前1%-2%,一等奖学金要求排名前5%-10%,二等奖学金要求排名前15%-20%,三等奖学金要求排名前30%-35%等(具体比例每年由学院下达)。同时要求无违纪行为和不及格课程。
  • 流程:学生依据综合测评结果申请相应等级 -> 辅导员或班主任审核申请资格 ->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并依据名额和排名初步拟定名单 -> 学院评审委员会审定 -> 公示 -> 报学校备案并发放。


4.单项奖学金的评定

  • 标准:侧重于学生在特定领域的突出表现。
    例如,学习进步奖奖励成绩提升幅度巨大的学生;科技创新奖奖励在科研竞赛或项目中取得优异成绩者;文体活动优秀奖奖励在省级及以上文体比赛中获奖者。申请者基本学业条件需合格。
  • 流程:学生提交专项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活动证明等) -> 学院相关负责老师(如团委、教务等)进行初审 -> 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奖项特点和标准进行评定 -> 公示后发放。

六、 评审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顺利实施,学院成立了多层次、权威性的评审组织机构。

  • 学院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委员会:这是最高评审机构,通常由学院主要领导(院长或党委书记)担任主任,成员包括分管学生工作、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以及学生工作办公室、教务办公室、团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其主要职责是审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分配名额、审批最终获奖名单、裁决评定过程中的争议事项。
  • 学生工作办公室:是评定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宣传、接受咨询、审核材料、组织初步评审、汇总信息、组织公示等日常事务性工作。
  • 班级评议小组:由辅导员/班主任、班委、学生代表组成,负责本班级的初评和民主评议工作,确保基础信息的真实性和评议的广泛性。

监督机制贯穿始终:

  • 公示制度:拟获奖名单必须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通常不少于3-5个工作日,广泛听取师生意见。
  • 申诉渠道:学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或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诉后及时复核并做出答复。
  • 责任追究:对于在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的学生,取消其获奖资格并视情节给予处分;对于工作失职的评审人员,也将追究相应责任。

七、 奖学金的管理与发放

奖学金的管理与发放遵循专款专用、及时准确的原则。

  • 资金管理:各类奖学金资金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分账核算,确保资金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 发放方式:奖学金通常一次性发放至学生本人绑定的银行账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一般在秋季学期发放;校级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多在学年结束后,综合测评完成并评定出结果后发放。
  • 荣誉表彰:除资金奖励外,学院会通过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在官网和宣传栏展示优秀事迹等方式,对获奖学生进行精神激励,扩大奖学金的教育影响力和示范效应。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严谨、系统且不断优化的制度体系。它紧密围绕人才培养目标,通过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和规范透明的操作程序,有效地发挥了奖励优秀、激励进取、资助育人的重要作用。对于每一位城南学子而言,深入理解并积极对标这些细则,不仅是争取荣誉和资助的过程,更是一个明确发展方向、鞭策自我全面提升的成长历程。该细则的实施,为营造学院优良学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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