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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科技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新疆科技学院奖学金细则)

新疆科技学院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一所重要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始终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全面发展。该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体系完善,覆盖全面,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更将思想品德、社会实践、创新能力、身体素质等多维度表现纳入综合考评体系,体现了新时代高等教育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细则的制定严格遵循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资助政策精神,结合学校自身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通过设立多层次、多类型的奖学金项目,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学院为不同特点和发展方向的学生提供了广泛的激励平台。评定过程强调程序规范与透明,从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审核到学校审定,各个环节均有明确的制度保障和监督机制,有效确保了评选结果的权威性与公信力。总体而言,新疆科技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不仅是一种物质奖励手段,更是引导学生成长成才、营造优良学风校风的重要政策工具。

新疆科技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其核心依据是学校正式颁布的《新疆科技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该办法详细规定了奖学金评定的目的、原则、种类、标准、程序以及相关权利义务,是全校师生共同遵守的规范性文件。

奖学金评定的基本原则

奖学金的评定遵循几个核心原则,这些原则是确保评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石。

  • 公平公正原则: 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在校学生均有资格申请。评定标准统一,程序透明,杜绝任何形式的歧视或不公。
  • 全面衡量原则: 评定不仅看重学生的学业成绩(智育),更综合考察其思想品德(德育)、体育锻炼(体育)、审美素养(美育)和劳动实践(劳育)等方面的表现,旨在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
  • 择优评选原则: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各方面表现更为突出、进步显著或是在某一方面有特殊贡献和专长的学生。
  • 程序规范原则: 评定工作严格按照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初评、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每一环节都有记录和公示,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

奖学金的主要类型及资助标准

新疆科技学院的奖学金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各自有不同的侧重和奖励标准。

  • 国家奖学金: 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这是当前高等学校学生能够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
  • 国家励志奖学金: 同样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共同出资,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申请者需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 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 由学校事业经费支出,面向全体学生,是覆盖面最广的奖学金。通常分为三个等级:
    • 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通常为每人每年3000元或更高,评定比例一般为学生总数的3%左右。
    • 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通常为每人每年2000元,评定比例一般为学生总数的7%左右。
    • 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通常为每人每年1000元,评定比例一般为学生总数的10%左右。
  • 社会捐助类奖学金: 由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在校内捐资设立,如“天山铝业奖学金”、“冠农股份奖学金”等。其评定办法和标准按照捐赠协议或学校与之共同制定的相关章程执行,通常也会对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等方面有特定要求。

评定资格与基本条件

申请各类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是新疆科技学院在校注册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 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申请国家奖学金和校级一等奖学金者,其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需位于前10%;申请其他奖学金也有相应的排名要求,且原则上所有科目均需合格,无补考或重修记录。
  • 积极投身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文体活动及志愿服务,综合素质突出。
  • 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必须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综合测评成绩的构成与计算

综合测评成绩是奖学金评定的核心量化依据,它由多个部分组成,全面反映学生的在校表现。其通用计算公式为:综合测评成绩 = 德育成绩 × 权重 + 智育成绩 × 权重 + 体育成绩 × 权重 + 美育与劳育附加分。各项权重由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特点稍作调整,但智育成绩通常占据最大权重(例如60%-70%)。

  • 德育成绩: 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法纪观念、集体荣誉感以及日常行为表现。由辅导员、班主任、班委及学生代表根据其平时表现进行评议打分。
  • 智育成绩: 直接采用学生上学年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的加权平均分。其计算公式为:智育成绩 = ∑(课程成绩 × 课程学分) / ∑课程学分。这是评定中最硬性的指标。
  • 体育成绩: 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进行换算,旨在鼓励学生积极锻炼身体,保持健康体魄。
  • 美育与劳育附加分: 这部分通过加分项体现。学生在学术竞赛、科技创新、文化艺术、体育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学生工作等方面取得成果,均可按细则规定申请加分。
    例如,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校级竞赛奖项,或在公开期刊发表论文,担任学生干部并考核优秀等,都有相应的分值奖励。

评定的具体流程与时间安排

奖学金评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新学年开学后的9月至11月集中开展,具体流程如下:

  • 启动部署: 学工部根据上级文件和学校工作安排,下发本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各二级学院成立评定工作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和政策宣讲。
  • 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社会实践证明等)。
  • 班级民主评议: 班级评定小组(由辅导员、班主任、班委、学生代表组成)对申请人的资格、材料和日常表现进行审核与评议,初步提出推荐名单并在班级内进行公示。
  • 学院初审与公示: 各学院评定工作小组对各班级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复核,根据综合测评成绩排序,确定本学院的初选名单。初选名单将在学院公告栏、网站等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并及时处理异议。
  • 学校审定与批准: 学工部汇总各学院上报材料后进行形式复审,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或校长办公会进行最终审定。审定通过后的全校获奖名单将在校园网进行最终公示。
  • 表彰与发放: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行文正式公布获奖名单,并举行表彰大会。奖学金款项由财务处一次性发放至学生个人的银行卡账户。获奖情况将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监督与申诉机制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学校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与申诉渠道。整个评定过程,从班级评议到学校公示,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教师和学生的监督。任何个人或组织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在学院评定小组或学校学工部、纪检监察室实名提出书面申诉或举报。受理单位将在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经查实确有弄虚作假或不公行为的,将取消相关学生的评选资格乃至追回已发放的奖金,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新疆科技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动态优化的体系,它会根据国家最新政策导向、学校发展实际以及人才培养需求的变化而进行适时修订和完善。其根本出发点始终在于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创新精神,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成才观,努力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通过这一制度,学校不仅给予了优秀学子物质上的奖励,更传递了精神上的肯定与期望,为培养扎根新疆、奉献边疆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每一位学生都应当深入了解这份细则,将其作为自己大学阶段奋斗的指引,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努力争取这份属于自己的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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