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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建筑职业学院有哪些奖学金和助学金呢(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奖助学金)

关于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奖学金与助学金的综合评述辽宁建筑职业学院作为一所立足辽宁、面向全国,以培养建筑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始终秉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高度重视学生的全面成长与成才保障。在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下,为切实减轻学生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同时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学校构建了一套较为完善、覆盖广泛、多元混合的学生奖助体系。这套体系严格遵循国家及辽宁省的相关政策指引,紧密结合学校自身办学特色和学生实际情况,形成了以“奖、助、贷、勤、补、免”多位一体的资助工作格局。其核心目标在于:一方面,通过设立各类奖学金,对学业成绩优异、专业技能突出、综合素质全面的学生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荣誉,树立先进典型,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学风;另一方面,通过提供各类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以及学费减免等渠道,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坚实的经济后盾,确保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总体来看,辽宁建筑职业学院的奖助体系不仅体现了国家对职业教育发展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关怀的政策落地,也展现了学校自身的人文关怀和管理水平,是促进学生公平接受教育和实现人生出彩的重要制度保障。将对该校的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具体项目、申请条件、资助标准及申请流程等进行详细阐述。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奖学金与助学金体系详述

高等教育是个人成长成才的关键阶段,而合理的经费保障是顺利完成学业的基础。辽宁建筑职业学院深刻认识到这一点,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并在此基础上,整合校内外资源,建立起一套目标明确、层次清晰、功能互补的学生奖助体系。该体系旨在实现“奖励优秀”与“帮扶困难”的双重目标,为不同需求、不同特点的学生群体提供个性化的支持。


一、奖学金体系:激励学业卓越与全面发展

奖学金主要面向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是对其过去一段时间努力成果的肯定和奖励。辽宁建筑职业学院的奖学金体系主要包括国家级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以及可能存在的企业或个人设立的专项奖学金。


1.国家级奖学金

国家级奖学金是荣誉最高、奖金数额最大的奖学金类别,由国家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 国家奖学金

    这是面向高校学生设立的荣誉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专科在校生。

    申请条件:申请者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通常情况下,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需位于专业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对于在某些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条件可适当放宽,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资助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于此同时呢,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将获得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评审与发放:每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学校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名额,结合各二级学院(系)学生规模、专业特点等因素进行分配。符合条件的学生需按规定时间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过班级评议、学院初审、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奖金通常一次性发放给学生。

  •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学金。它兼具“奖优”和“助困”的性质。

    申请条件:申请者须是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且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纳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
    于此同时呢,要求品学兼优,学习成绩优秀,一般要求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3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同样需要热爱祖国,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生活俭朴。

    资助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评审与发放:评审流程与国家奖学金类似,每年秋季学期进行。重点在于申请者必须兼具“家庭经济困难”和“品学兼优”两个核心条件。学校会根据困难生库的情况和上级下达的名额进行评选。


2.校级奖学金

校级奖学金由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利用事业收入(如学费收入)等资金设立,用于奖励在校期间表现良好的学生。其种类和标准由学校自行制定,覆盖面通常比国家级奖学金更广。

  • 学校综合奖学金(或称优秀学生奖学金)

    这是学校层面设立的主要奖学金,旨在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通常会根据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定,分设不同等级。

    常见等级与标准:一般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和比例由学校规定。例如:一等奖学金可能每人每年2000-3000元,评定比例约占学生总数的3%-5%;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1500元,比例约占8%-10%;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500-800元,比例可能更高一些。具体金额和比例需以学校当年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评定依据:主要依据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该成绩通常由学业成绩(占较大权重)和思想品德、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方面的表现综合计算得出。

  • 学校单项奖学金

    为了鼓励学生在某个特定领域发挥特长、取得突出成绩而设立。例如:

    • 学习优秀奖:奖励学期或学年内学业成绩特别突出的学生。
    • 专业技能竞赛奖:奖励在国家级、省级、市级或校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及团队,奖励金额根据获奖级别和等次而定。
    • 科技创新奖:奖励在发明创造、学术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 文体活动优秀奖:奖励在文化、艺术、体育等竞赛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
    • 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奖/优秀学生干部奖:奖励在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学生组织管理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或积极分子。

3.社会捐资奖学金(专项奖学金)

这类奖学金由热心教育事业的社会企业、事业单位、校友或个人在学校设立,通常带有捐赠方的特定意愿,如指定奖励某些专业、或具备某种品质的学生。
例如,某建筑企业可能在辽宁建筑职业学院设立“XX企业奖学金”,专门奖励土木工程、建筑设计等相关专业品学兼优的学生。这类奖学金的设立情况、金额、申请条件每年可能有所变化,学生需关注学校学生工作处或相关学院的通知。


二、助学金体系:保障就学无忧与成长发展

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在校学习生活费用,其核心功能是“助困”,申请者无需具备特别优异的成绩,但必须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辽宁建筑职业学院的助学金体系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体,辅以学校的多种补助措施。


1.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国家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

资助对象: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专科生。资助范围覆盖全校各年级,包括新生。

资助标准:全国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在实际执行中会分为2-3档,用于区分不同困难程度的学生。
例如,可能设定为一档(特别困难)每生每年4500元左右,二档(困难)每生每年3300元左右,三档(一般困难)每生每年2000元左右。最终分档及金额由学校根据当年下达的总金额和困难生实际情况确定。

申请与评审:学生需要在入学后或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建档立卡、低保证、残疾证、突发事件证明等)。学校成立由辅导员、学生代表等组成的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确定困难等级并建立困难生信息库。在此基础上,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评审重在考察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兼顾思想品德和学习情况,原则上要求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助学金通常是按学期分月发放到学生的银行卡中。


2.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这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和住宿费问题的主渠道。

  •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贷款额度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具体额度可能随政策调整)。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开始支付利息,并有还本宽限期。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通常为教育局)。每年暑假期间办理,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在校生凭学生证即可申请。这是目前最主要的国家助学贷款形式,方便学生在家乡办理。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为申请贷款的学生提供政策咨询和办理指导。


3.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这是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提升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

岗位来源:学校会在校内各部门(如图书馆、实验室、行政部门、后勤服务部门等)设立固定或临时性的勤工助学岗位。
于此同时呢,学校也会努力拓展校外勤工助学资源,但会确保校外岗位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申请与报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录用。学生自愿申请,由设岗单位和学校资助管理部门审核录用。劳动报酬通常按小时计算,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学校按月计发。岗位设置会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业压力,要求每周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4.学费减免

学校对部分确因经济条件所限,交纳学费有特殊困难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以及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学生等,实行学费减免政策。减免额度根据学生的具体困难程度而定,可以是全免或部分减免。申请学费减免需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并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5.特殊困难补助

这是学校设立的一种临时性、应急性的资助措施,主要用于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突发性、临时性经济困难。
例如,学生本人或家庭突遭不幸(如重大疾病、意外事故),导致经济压力骤增,可以向学校申请特殊困难补助。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金额的一次性补助。


6.“绿色通道”

针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即先入学,后缴费。新生在报到时,可通过“绿色通道”缓交学费和住宿费,确保其能顺利入学。


7.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这既是对投身国防事业学生的鼓励,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资助。


三、奖助学金申请流程与注意事项

辽宁建筑职业学院的奖助学金申请通常遵循一个规范化的流程,以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1.基本申请流程
  • 信息发布:学校学生工作处(或资助管理中心)会在每年特定时间(通常秋季学期为集中评审期)通过官方网站、校内公告、辅导员通知等方式,发布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明确评选项目、名额、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
  • 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向所在班级或二级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填写相应的申请审批表,并按要求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困难认定表、获奖证书、情况说明等)。
  • 评议与推荐:班级成立评议小组(通常包括辅导员、班干部、学生代表)对申请者的资格和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提出初步推荐名单上报二级学院。
  • 学院初审与公示:二级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对班级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形成学院推荐名单,并在本院范围内进行公示(通常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 学校评审与公示: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或相关评审机构)对各学院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复核与评审,确定最终建议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通常不少于5个工作日)。
  • 上报与发放:公示无异议后,国家级奖助学金名单需上报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审批通过后,奖学金和助学金将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卡。

2.重要注意事项
  • 诚信申请:学生必须如实填写申请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受助资格,追回已发放的奖助资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 关注政策动态:国家及学校的奖助政策可能会有微调,学生应密切关注学校官方发布的最新信息和通知。
  • 及时完成困难认定: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与家庭经济状况挂钩的资助项目,前提是必须通过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新生应在入学后及时关注并完成认定申请。
  • 综合发展:除了学业成绩,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活动、学生工作等,提升综合素质,有助于在各类奖学金评选中脱颖而出。
  • 合理规划使用:获得奖助学金后,应合理规划使用,主要用于学习和生活必要开支,培养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
  • 沟通咨询:如有任何疑问,应主动与辅导员、二级学院负责资助工作的老师或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咨询。

辽宁建筑职业学院通过构建和实施上述多层次、立体化的奖助学金体系,有效地将国家的关怀、社会的关爱和学校的温暖传递给了广大学生。这一体系不仅为优秀学子提供了激励平台,更重要的是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铺就了顺畅的求学之路,极大地促进了教育公平和学生的个性化成长。每一位学子都应充分了解并善用这些政策资源,将其转化为努力前进的动力,不负韶华,学有所成,将来回馈社会。学校的资助工作也将持续优化,力求更加精准、高效地服务于学生的成长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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