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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建校时间是哪一年,什么历史背景(华东政法建校时间背景)

综合评述华东政法大学的建校时间明确为1952年。这一时间点的确立,并非一次孤立的教育事件,而是深深植根于新中国成立初期特定历史背景下的必然产物,承载着深刻的政治、法律和社会变革内涵。其诞生背景的核心,是为了适应新生人民政权巩固统治、重建社会秩序以及培养新型法律人才的迫切需要。在全面否定国民党政府“六法全书”旧法统的基础上,新的国家亟需建立一套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而这一切的关键在于人才。
因此,借鉴苏联的高等教育模式,对全国原有高等院校进行大规模的院系调整便被提上日程。华东政法大学正是在这场影响深远的院系调整浪潮中,通过合并原华东地区多所知名高校的法律、政治、社会等系科而组建成立的。它的创建,标志着中国社会主义法学教育在华东地区的一个重要起点,其使命从一开始就与国家法治建设的命运紧密相连。尽管在后来的发展中经历了曲折,甚至一度停办,但1952年作为其诞生的元年,奠定了这所法学名校的历史基石,为其日后发展成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书写了序章。

华东政法大学建校历史背景探源:1952年的时代抉择与法学教育新篇章

在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图谱上,1952年是一个具有分水岭意义的年份。这一年,一场旨在重塑中国高等教育格局的院系调整运动全面展开,其影响深远,直至今日。华东政法大学,这所日后享誉海内外的著名政法高等学府,便是在这一宏大的历史背景下应运而生。要深刻理解其建校的1952年,就必须将其置于新中国成立之初波澜壮阔的社会变革与国家建设的宏大叙事之中,从政治、法律、教育等多个维度进行审视。


一、 破旧立新:新中国初期的法治需求与旧法统的废除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这标志着中国社会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历史阶段。新政权面临的首要任务是巩固新生的人民民主专政,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稳定社会秩序。在法律领域,这一任务表现得尤为迫切和复杂。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政府宣布废除国民党统治时期的一切法律、法令和司法制度,即所谓的“六法全书”体系。这一决绝的姿态,体现了与旧法统的彻底决裂,旨在建立一个全新的、服务于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废除旧法统易,建立新法制难。旧的法律体系被打破后,司法实践、行政管理乃至社会纠纷调解都出现了巨大的真空。国家机器的运转、经济秩序的维护以及社会关系的调整,都迫切需要新的法律规范和法律人才来支撑。当时,具备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素养、并忠诚于新生人民政权的法律专业人才极度匮乏。原有的法学教育机构,其师资、课程和培养模式大多与旧的法学体系相联系,难以适应新的政治要求和建设需要。
因此,创办新型的、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政法高等院校,为国家系统培养和输送大批合格的政法干部,就成为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紧迫任务。这一深刻的时代需求,构成了华东政法大学诞生的最根本动因。


二、 学习苏联:院系调整的战略蓝图与高等教育模式转型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向苏联学习”成为国家建设各领域的基本方针,高等教育也不例外。苏联的高等教育模式强调专业划分的精细化和与国民经济计划的紧密结合,旨在快速培养国家建设急需的专门人才。这种模式与当时中国面临的实际情况和工业化目标高度契合。
因此,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国高等学校进行一场大规模的、彻底的院系调整。

1951年底至1952年,院系调整工作全面铺开。其核心原则之一是“以培养工业建设人才和师资为重点,发展专门学院,整顿和加强综合大学”。具体到法学教育领域,调整的目标是将原先分散在综合性大学中的法律、政治等系科剥离出来,合并组建独立的单科性政法学院,以便集中资源,突出政治性,强化专业教育,更高效地为政法机关培养干部。这一调整思路,直接催生了包括北京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以及华东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前身)在内的“五院四系”格局雏形。

华东地区作为中国经济文化重镇,高等教育资源丰富,自然也成为了院系调整的重点区域。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在华东军政教育部的直接领导下,开始了筹建华东政法学院的具体工作。这一过程本身就是国家意志在教育领域的直接体现,是新中国高等教育体系重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三、 汇聚成河:多校系科合并与华东政法学院的正式创立

华东政法学院的建立,并非凭空而起,而是通过整合华东地区原有高校的优质法学教育资源实现的。这是一次名副其实的“汇聚成河”。

参与合并的主要单位包括:

  • 原圣约翰大学政治系、法律系:圣约翰大学是近代中国著名的教会大学,其法学教育具有较高的水准和国际化视野,为新建的学院带来了宝贵的教学资源和学术积淀。
  • 原复旦大学法律系:复旦大学是沪上名校,其法律系拥有一定的师资力量和学术传统,它的并入增强了新学院的实力。
  • 原南京大学法律系、政治系:南京大学(其前身中央大学等)的法律政治学科历史悠久,学术底蕴深厚,其力量的加入,扩大了华东政法学院在华东地区的影响力。
  • 原安徽大学法律系:安徽大学法律系的并入,进一步充实了学院的师资和生源。
  • 原震旦大学法律系:震旦大学作为法国天主教会创办的大学,其法律教育带有大陆法系的色彩,它的加入使得新学院的法律教育资源更加多元化。
  • 原上海学院法律系等院校的相关科系。

这些来自不同背景、各具特色的法学教育单元的汇合,使得华东政法学院从诞生之初就具备了较高的起点和丰富的基因。1952年6月,经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华东政法学院筹备委员会成立,负责具体的建校事宜。经过紧张的筹备,华东政法学院于1952年10月正式宣告成立,校址选定在原圣约翰大学的旧址,即上海万航渡路1575号。这片位于苏州河畔的美丽校园,因其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独特的建筑风格,成为了华东政法大学至今的精神家园和标志性景观。魏文伯作为首任院长,肩负起了开创华东地区社会主义法学教育新局面的历史重任。


四、 使命与特色:初创时期的办学定位与艰难探索

华东政法学院在建校之初,其办学定位就十分明确:它是一所专门性的政法高等院校,其主要任务是为华东地区的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民政部门以及法学研究机构培养德才兼备、又红又专的政法干部和法学人才。这一定位决定了其办学具有强烈的政治性、应用性和区域性特征。

在课程设置上,学院坚决摒弃旧的法学理论,全面引入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国家和法的学说,强调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维护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教学内容紧密围绕国家的政策、法令和司法实践,注重培养学生的阶级观点、群众观点、组织观点和劳动观点。学制方面,初期以两年制的专科教育为主,旨在尽快满足政法战线对干部的急切需求。

师资队伍主要由三部分构成:一部分是原各合并院校中经过思想改造、被认为符合新社会要求的法学教师;一部分是从解放区来的具有革命实践经验的政法干部;还有一部分是新中国自己培养的早期毕业生留校任教。这种“三结合”的师资结构,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理论教学与实践经验的结合。

初创时期,条件艰苦,百废待兴。师生们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克服了物质匮乏、教材短缺等困难。学校虽然年轻,但因其肩负的特殊使命和汇聚的优质资源,迅速在华东地区乃至全国的政法教育领域占据了重要地位,为建国初期的法治建设和干部培养做出了重要贡献。


五、 曲折与发展:校史的变迁与“华政精神”的淬炼

华东政法大学的发展道路并非一帆风顺,而是与国家的命运一样,经历了曲折与辉煌。1958年,由于受到“左”倾思想的影响,学校曾与上海财经学院、中国科学院上海经济研究所等合并组建上海社会科学院,政法教育功能一度被削弱。1963年再次复校,但不久后,文化大革命爆发,全国法学教育遭到毁灭性打击,华东政法学院于1972年被迫撤销,教职工被分流,校舍被其他单位占用,办学活动完全中断。

这段长达十年的停办期,是中国法学教育的“冰封期”,也是华东政法大学校史上最沉重的篇章。即便在最困难的时期,许多华政人依然坚守着对法治的信念和对教育事业的忠诚。1979年,随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国家进入改革开放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新时期。拨乱反正的春风吹遍大地,恢复法学教育成为当务之急。在邓小平同志等老一辈革命家的直接关怀下,经国务院批准,华东政法学院于1979年第二次复校。

复校之初,面临的困难超乎想象,可谓“一片废墟上重建家园”。但华政师生以极大的热情和坚韧的毅力,迅速恢复了办学秩序。得益于改革开放的伟大时代,学校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时期。1981年,学校获准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85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学科建设不断完善,从单科性的政法学院向多科性大学迈进。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正式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这标志着学校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历史阶段。

正是这种“逆境中崛起,坎坷中奋进”的特殊经历,淬炼出了独特的“华政精神”——一种包含了对法治的执着追求、对知识的敬畏尊重、在逆境中不屈不挠、在复兴中勇于创新的精神品格。这种精神,已经成为华东政法大学最宝贵的精神财富和文化基因。


六、 明珠璀璨:迈向新时代的华东政法大学

进入21世纪,特别是更名为大学以来,华东政法大学的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快。学校现已建设成为一所以法学为主体,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学科的多科性特色大学,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

在学科建设上,法学学科在全国享有盛誉,在多次学科评估中位列前茅。其他相关学科也与法学交叉融合,形成了鲜明的特色。在人才培养方面,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的理念,为国家培养了数以万计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及其他专业人才,许多毕业生成为法治建设的骨干力量。在科学研究方面,学校承担了大量国家级、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产生了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学术成果,为国家法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在国际交流方面,学校与世界各地众多知名大学和法律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国际化办学水平不断提升。

当前,在全面依法治国和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背景下,华东政法大学肩负着新的历史使命。学校正朝着建设“国际知名、国内领先,法科一流、多科融合,特色鲜明、创新发展,推动法治文明进步的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的奋斗目标稳步迈进。

回望1952年,那个在新中国教育史上留下深刻印记的年份,华东政法大学的创建,是时代的选择,是国家的需要。从苏州河畔的起步,到历经风雨的曲折,再到新时代的辉煌,华东政法大学的历史,不仅是一所大学的成长史,更是中国社会主义法学教育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一个缩影,是几代华政人投身法治、薪火相传的奋斗史诗。其诞生之初所承载的为国家法治建设培养人才的初心和使命,历经岁月洗礼,依然闪耀着光芒,指引着这所法学名校在新时代的征程上继续破浪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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