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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陕师大奖学金评定细则)

关于陕西师范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陕西师范大学作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其学生资助体系完善,奖学金制度是其中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该校的奖学金评定并非单一标准,而是一个多层次、多维度的综合性评价体系,其细则的制定与执行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精神,同时紧密结合学校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总体来看,陕西师范大学的奖学金评定细则呈现出几个显著特点:首先是体系化与分类化,奖项设置覆盖国家级、校级、社会捐助等多个层面,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设立的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各类社会奖助学金等,各类奖项的评定对象、标准和程序均有明确区分。其次是评定标准的综合性,普遍采用以学业成绩为基础,兼顾思想道德素质、科研创新能力、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多方面表现的综合测评方法,而非“唯分数论”。再次是程序的规范性与透明度,评定过程通常包括学生申请、班级或专业评议、学院初审公示、学校复审公示等多个环节,力求公平、公正、公开。最后是导向性明确,评定细则不仅是对学生过去表现的肯定,更是对未来发展的引导,鼓励学生提升综合素质,服务国家与社会需求。理解这些细则,对于在校生规划学业生涯、争取荣誉至关重要。
下面呢将对该评定体系进行详细剖析。陕西师范大学奖学金评定的总体框架与原则

陕西师范大学奖学金评定的核心指导思想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其评定工作是在学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学院成立相应的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本学院的初评和推荐工作。

奖学金的评定遵循一些基本共通原则。首先是育人为本原则,奖学金的设立和评定旨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其次是综合评定原则,打破单纯以考试成绩作为衡量标准的模式,建立科学、全面的评价指标体系。再次是程序规范原则,严格遵循“申请-评审-公示-审批”的流程,确保每一步都有章可循。最后是导向清晰原则,通过设定不同的奖项条件和标准,引导学生向特定方向努力,如鼓励学术科研、志愿服务、文体特长等。

学校的奖学金体系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主要类别:

  • 国家级奖学金:主要包括面向特别优秀学生的国家奖学金和面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这类奖学金荣誉高、金额大,评定标准最为严格。
  • 校级奖学金:由学校自有资金设立,如“优秀学生奖学金”,通常分为不同等级(如
    一、
    二、三等),覆盖面相对较广,是奖励优秀学生的主要形式。
  • 社会捐助类奖学金:由关心教育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学校捐资设立,如“曲江学者奖学金”、“园丁奖学金”等。这类奖学金的评定条件通常会体现捐资方的意愿和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各类奖学金之间可能存在不可兼得的情况,学校会明确规定以荣誉更高或金额更大的奖项为准,避免重复获奖。

奖学金评定的核心依据:综合测评体系

绝大多数奖学金的评定,尤其是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其核心依据是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学年)内各方面表现的量化评价,其总分通常由多个部分加权计算得出。


一、综合测评的构成要素

综合测评成绩一般由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两大部分构成,二者按一定比例(例如70%和30%,具体比例各学院可能微调)合成总评成绩。这个总评成绩是奖学金评定和排名的主要依据。

  • 学业成绩:通常指学生该学年内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GPA)或加权平均分。这是综合测评的基础,占有最大权重,体现了对学生专业学习的根本要求。计算时通常会排除公共任选课等因素。
  •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这部分是对学生思想品德、实践能力、创新精神、身心素质等方面的评价,通常细分为以下几个模块:
    • 思想品德素质:主要考察学生的政治态度、道德修养、法治观念、集体荣誉感、诚实守信等方面。评价可能来源于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评价、参与党团活动、志愿服务时长等。
    • 科研创新与实践能力:鼓励学生参与学术科研和实践活动。加分项可能包括:在正式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获得专利授权、在国家级/省级/校级学科竞赛中获奖、参与教师科研项目、完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
    • 文体活动与社会工作:考察学生参与文化、艺术、体育活动的表现,以及担任学生干部、参与社团活动的情况。在校级及以上文体比赛中获奖、积极参与校级大型活动、担任学生干部并考核合格等均可获得相应加分。
    • 其他突出表现:如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的行为,也会作为重要加分项。


二、综合测评的实施流程

综合测评一般在新学年开学初进行,流程严谨:

  1. 学生自评:学生本人根据过去一学年的表现,对照测评细则进行自我总结和申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班级评议:班级成立由班干部、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对学生的自评情况进行审核和民主评议,初步核定各项分数。
  3. 学院审核与公示:学院评审小组对各班级上报的综合测评结果进行复核,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为期数日的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处理异议。
  4. 学校备案: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将最终的综合测评结果上报学生处备案,作为本学年各类奖学金评定的基础数据。
主要奖学金类别的具体评定细则

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不同类别的奖学金还有其特定的评定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的评定细则

国家奖学金是当前高等学校学生能够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 申请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 学业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这是硬性指标。
  • 突出表现: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亦可申请,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这些“突出表现”包括但不限于: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在重要艺术展演中取得显著成绩;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 评定流程: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并在全院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复审,确定最终建议名单并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审批。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细则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 申请条件:除需满足国家奖学金基本条件中关于爱国、守法、诚信等要求外,申请者必须经过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 学业要求:学习成绩优秀,一般要求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位于前30%(或具体由学校规定的比例),且无不及格科目。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排名要求可适当放宽。
  • 评定特点:该奖学金的评定需要综合考虑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和学业表现,实行等额评审。其流程与国家奖学金类似,同样需要经过班级、学院、学校的多级评审和公示。


三、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细则

这是学校面向全体学生设立的主体性奖学金,旨在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

  • 评定依据:主要依据就是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按照专业或年级进行排名。
  • 等级与比例:通常分为三个等级:
    • 一等奖学金:综合测评排名位于前5%左右,奖励金额最高。
    • 二等奖学金:综合测评排名位于前5%-15%左右。
    • 三等奖学金:综合测评排名位于前15%-30%左右。
    具体比例和金额各学院可能根据学校总体方案和本院实际情况进行微调。
  • 附加条件:申请者必须完成该学年规定学分,且所有课程成绩合格(无补考、重修记录)。在思想品德、体育达标等方面也有基本要求。


四、社会捐助类奖学金的评定细则

这类奖学金种类繁多,评定细则各有侧重,但一般会遵循以下共性:

  • 基本条件:通常要求申请者符合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基本条件,即品学兼优。
  • 特殊要求:捐资方往往会设定特定条件,例如:
    • 专业方向:可能限定特定学院或专业的学生申请。
    • 发展方向:如优先奖励有志于从事基础教育工作的师范生。
    • 个人特质:如要求具有领导力、社会责任感、某方面特殊才能等。
    • 家庭情况:部分捐助奖学金可能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
  • 评审程序:一般由学生根据公告自愿申请,学院推荐,学校会同捐资方代表共同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最终人选。
评定流程中的关键环节与注意事项

奖学金的评定是一个系统而严谨的过程,以下几个环节尤为关键:


一、信息公开与公示制度

公平公正的核心保障在于透明。陕西师范大学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在综合测评结果、奖学金初评名单、推荐名单等关键节点,都会通过校园官网、学院公告栏、班级群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通常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学业成绩、综合测评详情、申请奖项等。此举旨在接受全校师生监督,确保评审结果的公信力。学生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在学院评审小组或学校学生处实名反映。


二、一票否决制

为确保奖学金的示范性和纯洁性,细则中通常会明确规定一些“一票否决”的情形。凡是在评定学年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失去申请各类奖学金的资格: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刑事处罚或纪律处分者;
  • 在申请材料中弄虚作假者;
  • 有课程考核不及格需要重修者;
  • 无故不缴纳学费、住宿费者(已申请助学贷款等特殊情况除外);
  • 其他经学校认定不宜授予奖学金的行为。


三、学生对评定细则的认知与准备

对于学生而言,要想在奖学金评定中取得优势,不能临渴掘井,而应从入学起就做好长远规划。

  • 熟知规则:认真阅读学校发布的《学生手册》中关于奖学金和综合测评的详细规定,了解各项加分项的具体标准和分值。
  • 夯实学业基础:优异的学业成绩是根本,必须高度重视专业课学习,保持较高的GPA。
  • 积极参与综合素质拓展: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学科竞赛、科研项目、志愿服务、学生工作、文体活动等,并注意积累和保存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活动证明、论文录用通知等)。
  • 诚信申报:在申请和评议过程中,务必诚实守信,如实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面临严肃处理。

陕西师范大学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动态优化的体系,学校会根据国家政策调整和自身发展需要,适时对细则进行修订和完善。其根本目的始终是服务于人才培养这一中心任务,通过科学合理的评价与激励手段,引导和助力每一位师大学子成长为卓越的人民教师和各行各业的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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