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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合肥师范学院奖学金细则)

关于合肥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合肥师范学院作为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是一项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关乎教育公平与激励效应的重要环节。奖学金的设立旨在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该校的奖学金评定并非单一维度的学业成绩比拼,而是一个综合性的评价体系,其核心在于构建一个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的评选机制。该体系通常涵盖多个奖学金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层面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学校自行设立的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社会捐助奖学金等。评定过程严格遵循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与学校的具体管理规定,坚持以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为主要依据。综合素质测评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它将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成绩、身心素质、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等要素量化整合,形成最终的评价分数。
因此,理解合肥师范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关键在于深入剖析其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以及各类奖学金的具体申请条件、评审程序和额度标准。这套细则不仅是对学生过去一学年表现的总结与肯定,更是对未来学习生活的导向与指引,它清晰地传达了学校所倡导的育人理念和价值追求,即鼓励学生成为品学兼优、能力突出、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合肥师范学院奖学金体系概述

合肥师范学院的奖学金体系是一个多层次、多类型的奖励系统,旨在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特点优秀学生的激励需求。这个体系如同一个金字塔结构,顶端是荣誉最高、标准最严、奖金最丰厚的奖项,底部则是覆盖面更广、旨在鼓励更多学生积极向上的奖项。

从资金来源和设立主体来看,主要分为以下几大类:

  • 国家级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不分贫富,只看综合素质的顶尖水平,奖励金额大,是学生个人荣誉的极高体现。国家励志奖学金则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现了国家对于经济困难学生群体的关怀与支持,申请者需经过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建档程序。
  • 校级奖学金:由学校自有资金设立,是覆盖面最广、与学生关联最密切的奖学金类型。通常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设有
    一、
    二、三等)、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如学习进步奖、社会实践奖、文体活动奖等)。校级奖学金的评定标准与学校的日常教学管理、学生工作结合更为紧密。
  • 社会捐助奖学金: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学校捐资设立,通常以捐资方名称或具有特定意义的名称命名。这类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可能会包含捐资方特定的一些要求,例如优先考虑特定专业、具备某种特质或参与过特定项目的学生。

从评定周期来看,绝大多数奖学金为学年制评定,即每学年开学初,对上一学年的学生表现进行综合测评,并依据测评结果开展评审工作。这种周期性的评定确保了奖励的及时性和持续性。

所有奖学金的评定工作都在学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进行,各二级学院成立相应的评审工作组,具体负责本学院的宣传、申请组织、初步评审和推荐上报工作。学校制定总的评审办法,各学院有时会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更细致的实施细则,但均不得与学校总原则相抵触。

奖学金评定的核心依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合肥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的核心和基础是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可以说,不理解综合测评,就无法真正把握奖学金评定的精髓。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在一个学年内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进行的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其最终得分是奖学金评审排序的最重要依据。

综合测评总分通常由几个一级指标构成,每个指标赋予一定的权重。最常见的构成部分是思想道德素质分学业成绩素质分身心素质与文体活动分以及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分。各项分数加权相加后,再加上相应的加分项或减去减分项,得出学生的最终综合测评成绩及在同专业同年级内的排名。

思想道德素质测评细则

这部分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立场、思想品德、法纪观念、学习态度、集体荣誉感和社会公德等。测评方式通常是基线分结合加减分的形式。

  • 基线分:每位学生有一个基础分,通常设定为一个固定值(如80分),代表对一名合格大学生的基本思想品德要求。
  • 加分项
    • 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荣誉称号。
    • 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学校或社会表彰。
    • 积极参加各项政治理论学习、主题教育活动,表现突出。
    • 担任学生干部(包括班委、团支委、校院两级学生会、社团负责人等),根据任职表现和考核结果予以加分。
    • 所在宿舍荣获“文明宿舍”等称号,宿舍成员可获相应加分。
  • 减分项
    • 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
    • 无故不参加学校、学院要求的集体活动、政治学习等。
    • 存在学术不端、考试作弊等行为。
    • 其他在思想品德方面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思想道德素质测评通常由辅导员、班主任牵头,班级测评小组(由班委、学生代表组成)具体评议,结果会进行公示。

学业成绩素质测评细则

这是综合测评中权重最高、最为量化的部分,直接反映学生的学习能力和成果。计算依据是学生在该学年内所修所有课程(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成绩。

  • 计算公式:通常采用平均学分绩点(GPA)加权平均分作为核心指标。计算公式为:学业成绩分 = ∑(课程成绩 × 课程学分) / ∑课程学分。有些专业或学院可能会对不同类型的课程赋予不同的权重。
  • 成绩要求:申请高等级奖学金,尤其是国家奖学金,通常要求学业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茅(例如前10%),并且所有课程均无不及格记录。
  • 额外考量:对于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计算机等级考试、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等,有时会在学业成绩部分或创新实践部分给予额外加分,以鼓励学生拓展专业技能。

学业成绩数据直接来源于学校教务管理系统,确保了数据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身心素质与文体活动测评细则

这部分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心理健康以及参与文化体育活动的积极性。测评方式多为参与度加分和获奖加分。

  • 体育达标:学生必须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并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否则可能影响奖学金申请资格。
  • 体育活动:参加校、院组织的运动会、体育比赛,根据参与情况和获得的名次加分。
  • 文艺活动:参加校、院组织的文艺汇演、竞赛、展览等活动,根据参与情况和获得的名次加分。
  • 心理健康:积极参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表现乐观向上,无因心理问题导致严重不良后果。

此部分旨在引导学生强身健体,培养审美情趣,保持积极心态,促进全面发展。

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测评细则

这是体现学生应用能力和科研潜力的重要部分,在现代高等教育评价中地位日益凸显。加分项主要包括:

  • 社会实践:积极参加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团队或先进个人表彰。
  • 科研创新: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根据期刊级别加分)、获得国家专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 学科竞赛: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大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等各类学科竞赛,并获得校级及以上奖项(根据竞赛级别和获奖等级加分)。
  • 社会工作:虽与思想品德测评中的学生干部任职有重叠,但此处更侧重其组织、协调、实践能力的体现,特别是组织大型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 志愿服务: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服务时长达到一定标准或获得相关表彰。
各类奖学金的具体申请与评审流程

在完成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并确定排名后,具体的奖学金申请与评审工作便依次展开。不同奖学金的流程略有差异,但大体遵循以下模式:


一、 发布通知与政策宣讲

每学年开学初,学校学生处(或类似职能部门)会下发关于开展本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各二级学院随即召开辅导员、班主任会议,并通过班会、公告栏、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向全体学生详细传达评定的政策、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确保信息透明、人人知晓。


二、 学生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需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的时限内自愿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通常包括:

  • 《合肥师范学院奖学金申请表》(系统生成或指定格式)。
  • 上一学年的成绩单(通常由教务系统直接打印或导出)。
  • 综合素质测评得分及排名证明。
  • 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的刊物封面和目录页、专利证书、社会实践鉴定表、志愿服务证明等。
  •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还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逾期未申请或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 二级学院初审与公示

学院评审工作组对申请学生的资格和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重点包括:

  • 基本条件是否符合(如学籍状态、违纪情况、成绩门槛等)。
  • 综合素质测评排名是否达到要求。
  • 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审核完毕后,学院评审工作组会按照学校下达的名额,根据综合测评排名和奖学金特定要求,进行初步评审,提出推荐学生名单。这个名单必须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公示内容通常包括学生姓名、学号、专业、综合测评排名、申请奖学金类型等。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学院需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出处理。


四、 学校复核与审定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学生处。学生处会同教务处、财务处等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确保各学院标准统
一、程序规范。复核无误后,提交学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或校长办公会进行最终审定。


五、 奖金发放与表彰

学校审定通过后,会将最终获奖名单进行全校公示。之后,财务处会根据名单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的银行卡中。
于此同时呢,学校或学院通常会举行颁奖典礼或表彰大会,对获奖学生进行公开表彰,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榜样引领作用。

评定过程中的重要原则与注意事项

为确保奖学金评定的公平公正,合肥师范学院在评定过程中强调以下几项重要原则,学生也需特别注意相关事项: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这是贯穿评定全过程的核心原则。“公平”指所有学生在规则面前一律平等;“公正”指评审过程客观,不受人情关系干扰;“公开”指政策、程序、名额、结果全程透明,接受监督。公示环节是落实这一原则的关键。


2.宁缺毋滥原则

对于国家奖学金等高标准奖项,如果符合条件的学生不足,允许名额空缺或调剂,但不能降低标准评审,以确保奖学金的含金量和权威性。


3.材料真实性与诚信要求

学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如伪造证书、篡改成绩等,学校将立即取消其参评资格或撤销已获奖项,追回奖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学术诚信和个人诚信是底线。


4.奖项兼得问题

为避免奖学金过度集中在少数学生身上,学校通常规定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最高等级的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等不可兼得。学生需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申请最合适的一项。但不同类别的单项奖学金或社会捐助奖学金,有时可以兼得,具体以当年通知为准。


5.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倾斜

在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中,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是前提条件。学校会确保这一政策真正惠及需要帮助的优秀学生。
于此同时呢,在部分校级奖学金评定中,也会对经济困难学生予以适当考虑。

合肥师范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动态优化的体系,它会根据国家最新政策导向和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变化进行适时调整。
因此,对于每一位合师学子而言,密切关注学校发布的官方文件和通知,透彻理解当年的具体评定要求,并以此为导向规划自己的学习和生活,是成功获得奖学金、实现自我提升的第一步。这套细则不仅仅是奖励的规则,更是成长的导航,它激励着学生们在求学道路上不断超越自我,追求卓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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