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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乐山师范学院奖学金细则)

关于乐山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乐山师范学院作为一所立足地方、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本科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是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与人才培养激励机制的核心组成部分。奖学金的设立与评定,不仅是对学生过往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的客观评价与物质奖励,更是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学生全面发展、营造优良学风校风的重要举措。总体而言,乐山师范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多层次、多维度的综合性评价体系,它严格遵循国家及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学校自身办学定位和学生实际情况而制定。该体系通常涵盖了国家级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如校内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以及可能存在的社会捐资奖学金等多种类型,各类奖学金在评定对象、申请条件、评审标准及奖励额度上各有侧重,共同构成了一个激励覆盖面广、导向性明确的奖励网络。评定过程强调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学业成绩的基础性作用,同时将学生的思想品德、实践能力、创新能力、身心素质等多方面表现纳入考核范畴,旨在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专精学业的同时实现个性化、全面化发展。理解并熟悉这套细则,对于每一位乐师学子明确努力方向、规划大学生涯具有至关重要的指导意义。乐山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详细阐述
一、 奖学金体系概述与评定基本原则乐山师范学院的奖学金制度是一个结构清晰、分类科学的体系,旨在奖励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学生。该体系通常按照资金来源和设立目的,主要分为以下几大类:

国家级奖学金:主要包括面向特别优秀学生的国家奖学金和面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这类奖学金荣誉高、额度大,评定标准严格遵循全国统一规定,并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名额。

校级奖学金:由学校自有资金设立,是覆盖面最广、与学生关联最紧密的奖学金类别。常见的有:

  • 校级综合奖学金:根据学生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进行评定,通常设立
    一、
    二、三等,奖励在学习、思想、文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学生。
  • 校级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文体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某一特定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

社会捐资奖学金: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如“乐山福华奖学金”、“乐山立事达奖学金”等。这类奖学金的评定条件可能会结合设奖单位的要求有所侧重。

无论何种类型的奖学金,其评定工作都遵循以下核心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定标准、程序、名额、结果均向全体学生公开,接受师生监督,确保评选过程在阳光下运行。
  • 择优评选原则:以学生的实际表现和取得的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标准,好中选优。
  • 导向性原则:通过奖学金的设置和评定,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突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 动态管理原则:对获奖学生有持续的要求,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违纪行为,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追回奖金。

二、 评定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为确保奖学金评定工作的规范有序,学校会成立多级评审组织,明确各自职责。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这是全校学生资助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由校领导牵头,成员包括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计划财务处、纪委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其职责包括审定奖学金评定办法、审批最终获奖名单、裁决评定过程中的重大争议等。

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为具体执行机构,负责全校奖学金评定的日常组织与管理工作。其主要任务包括:制定和发布评定通知、分配各教学院名额指标、审核各院上报的初评结果、组织校级评审会、公示获奖名单、发放奖学金证书及奖金等。

各教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组:由学院党政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负责本院奖学金评定的具体实施。工作内容包括:向学生宣传解读评定政策、组织学生申报、审核申请材料、依据细则进行初评和排名、在本院范围内公示初评结果、按时向学校报送推荐名单等。

班级评议小组:在辅导员或班主任指导下,由班委、团支部委员及普通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对申请者的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为学院评审提供参考依据。

这种自上而下、层层负责的组织架构,保障了评定工作的权威性、专业性和广泛参与性。
三、 各类奖学金的具体评定条件各类奖学金的评定条件是其核心内容,申请者必须满足相应的基本条件和具体标准。

国家奖学金评定条件

  • 基本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 学业要求:申请者原则上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0%(含10%)。对于排名在前10%-30%之间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但需提交详细证明材料。
  • “表现非常突出”的认定:通常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取得全国性重大荣誉或显著成绩,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产生重大积极影响。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条件

  • 基本资格:除需满足国家奖学金的基本资格要求外,申请者必须经过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 学业要求:学习成绩优秀,一般要求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50%(含50%)。

校级综合奖学金评定条件

  • 基本资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习勤奋,态度端正;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 核心依据:主要以学生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作为评定依据。综合测评成绩通常由学业成绩(占较大比重,如70%左右)和素质拓展成绩(包括思想品德、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技能认证等,占30%左右)两部分构成。各学院根据学校指导性意见,制定本院详细的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 等级划分:一般按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划定
    一、
    二、三等奖学金的比例和名额。
    例如,一等奖学金评定比例可能为专业学生数的3%,二等奖为7%,三等奖为10%。

校级单项奖学金及社会捐资奖学金评定条件

  • 这类奖学金更侧重于学生在特定领域的突出表现。
    例如,学术科研奖学金可能要求在有影响力的期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或在学术竞赛中获奖;创新创业奖学金可能针对在各级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或实际开展创业项目并取得成效的学生;文体活动奖学金则奖励在省级及以上文体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者。社会捐资奖学金的条件由设奖方与学校共同商定,可能对专业、生源地、实践经历等有特殊要求。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所有奖学金申请者都必须满足当学年无不及格课程、未受任何纪律处分的基本前提。
四、 评定程序与时间安排奖学金评定通常遵循严格的程序,并按学年进行,时间节点一般集中在每年9月至11月。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与个人申请(9月上旬-中旬)。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本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各教学院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向全体学生详细传达评定政策、条件和程序。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填写相应的《奖学金审批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贫困证明等)。

第二阶段:学院初评与公示(9月下旬-10月上旬)。学院评审工作组根据评定细则,对申请者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对于综合奖学金,依据综合测评排名进行筛选;对于需要评议的奖项,组织班级或专业进行民主评议。学院评审工作组在充分讨论和审议后,确定初评推荐名单,并在本院范围内(如公告栏、网站)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三阶段:学校复审与审定(10月中旬-11月上旬)。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院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汇总和复核,重点审核资格的符合性、程序的规范性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对于国家级奖学金等重要奖项,学校通常会组织校级评审委员会进行公开评审或答辩。审核无误后,将建议获奖名单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最终审定。

第四阶段:结果公示与表彰发放(11月中下旬)。学校将审定的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学校正式行文公布获奖学生名单,并择机举行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奖学金奖金通常由计划财务处直接发放至学生个人的银行卡中。

整个流程环环相扣,确保了评定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五、 综合测评体系的构成与计算方式校级综合奖学金的评定核心依赖于综合测评体系。该体系旨在量化评价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综合测评总成绩(Z) 通常由 学业成绩分(X)素质拓展分(S) 两部分按一定权重相加构成,即:Z = X A% + S B% (其中A% + B% = 100%,通常A%大于B%,例如70%和30%)。

学业成绩分(X) 的计算基础是学生该学年所有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首次考核成绩。计算方法通常有以下几种:

  • 平均学分绩点(GPA)换算分:将学生的GPA按一定公式换算成百分制分数。
  • 加权平均分:根据课程学分进行加权计算的平均分。公式为:X = ∑(课程成绩 × 课程学分) / ∑课程学分。
  • 算术平均分:所有课程成绩的简单平均值。
各学院会明确规定采用何种计算方法,并可能对体育课、公共选修课等课程的成绩是否计入或如何计入学业成绩分有具体说明。

素质拓展分(S) 是对学生学业之外表现的量化评价,通常采用基础分加奖励分、扣减分的方式。其构成一般包括:

  • 思想品德素质:主要考察政治态度、道德修养、集体观念、纪律观念、劳动观念等。基础分通常为合格线,根据日常表现(如宿舍卫生、课堂出勤、参加政治学习情况)进行加减分。
  • 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这是加分的主要领域。包括:
    • 学术科研:发表论文、参与课题、获得专利等。
    • 学科竞赛:参加校级、省级、国家级乃至国际级竞赛并获奖。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参加寒暑期社会实践、日常志愿服务并获得表彰或产生良好社会反响。
    • 职业技能与认证:获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
  • 文体素质:参加各级文艺、体育比赛获奖,或作为骨干积极参与校园文体活动建设。
  • 社会工作:担任学生干部(班委、团干、校院学生会干部等)并经考核合格,可根据职务和责任大小获得相应加分。
素质拓展分的评分细则非常具体,不同级别的获奖、不同层次的成果对应不同的加分标准,由各学院在学校的框架指导下制定明细表。


六、 注意事项与常见问题学生在参与奖学金评定时,需要注意以下关键点:

材料的真实性与时效性:所有提交的申请材料,特别是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贫困证明等,必须真实有效,且成果取得时间必须在评定学年度内(通常指上一学年9月1日至本学年8月31日)。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当次及后续学年的参评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资格的排他性与兼得关系:一般情况下,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综合奖学金的奖金不可兼得(即一人最多获得一项),但荣誉可以兼获。学生可以获得一项综合奖学金和一项单项奖学金。社会捐资奖学金的兼得关系依其章程规定。学生需仔细阅读通知,做出最优选择。

关注学院细则:学校层面的评定办法是总纲,各教学院会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更具体的实施细则,尤其是在综合测评的素质拓展分计算上。
因此,学生务必密切关注并深入了解本学院发布的具体规定。

积极参与与日常积累:奖学金评定是对学生过去一学年整体表现的检验,具有滞后性。
因此,学生应从入学开始就树立目标,注重平日的学业积累和综合素质提升,而不是临时抱佛脚。

畅通的申诉渠道:如果学生对评定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依据程序向所在学院评审工作组或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诉,评审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核实情况并予以答复。

乐山师范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不断完善和发展的动态体系,它紧密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旨在通过科学、公正的评价与激励,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成才动力,促进其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提供有力支撑。每一位乐师学子都应深入理解这一体系,将其作为大学生涯规划的重要参考,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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