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普通高校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元培奖学金细则)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作为一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始终坚持以生为本的育人理念,高度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成长激励。奖学金评定工作是学院学生管理与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关乎学生的切身利益,更是学院营造积极向上、勤奋好学校园氛围的关键举措。其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套集综合性、规范性、激励性与导向性于一体的制度安排。该细则通常经过学院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等多部门联合论证,并依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精神制定,旨在确保评定工作的权威性与公正性。其核心内容全面覆盖了评定的组织机构、奖项设置、申请条件、量化标准、评审程序以及监督与异议申诉机制,构成了一个逻辑严密、操作清晰的闭环管理系统。细则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更将思想品德、实践能力、创新创业素养等多维度表现纳入评价体系,充分体现了“五育并举”的现代教育理念。总体而言,该细则的制定与执行,是元培学院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激励学生争先创优、促进优良学风形成的重要制度保障。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的奖学金评定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其根本依据是学院正式颁布并适时修订的《学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该细则的制定旨在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成为适应社会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一、 奖学金评定的基本原则与组织管理

元培学院的奖学金评定遵循一系列基本原则,以确保其健康、有序地进行。首先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所有评定过程必须在阳光下操作,评定标准、名额分配、申报材料及最终结果都要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杜绝任何形式的不正之风。其次是择优评选的原则。奖学金的授予对象必须是学生中的优秀代表,其综合表现应在同专业或同年级中名列前茅,确保奖学金的含金量和激励效能。第三是全面衡量的原则。评定不仅考察学生的学习成绩,还对其思想政治素质、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评,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最后是程序规范的原则。从发布通知、个人申请、班级评议、系部初审到学院终审,每一步都有明确的规定和时限,确保评审流程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在组织管理方面,学院成立院系两级奖学金评审机构。学院层面设立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分管院领导牵头,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团委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系学生工作负责人共同组成,负责制定和修订评定办法、分配名额、审定获奖名单并处理申诉事宜。各系则成立相应的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系学生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审核、推荐上报等工作。班级层面,辅导员和班委会负责组织学生进行民主评议,确保基层推荐的客观性。


二、 奖学金的主要类型与设置

元培学院的奖学金体系通常包含多种类型,以满足对不同领域优秀学生的激励。其主要类别包括:

  • 国家类奖学金:这类奖学金资金来源为国家财政,荣誉等级最高,评定标准严格遵循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科生,金额巨大,获奖者往往是在学业、科研、竞赛、社会实践等各方面均出类拔萃的顶尖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则用于奖励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体现了国家对寒门学子的关怀与扶持。
  • 学院类奖学金:这是由学院自有资金设立的奖学金,是覆盖面最广、惠及学生最多的部分。通常分为不同等级,如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逐级递减,但获奖比例相应提高。其评定主要依据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
  • 单项奖学金及社会捐赠类奖学金:为了鼓励学生在某个特定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学院还设有各类单项奖学金,如学习进步奖、科技创新奖、文体活动奖、社会工作奖、道德风尚奖等。
    除了这些以外呢,一些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也在学院设立了冠名奖学金,其评定办法在遵循学院总原则的基础上,会具体参考设奖单位或个人的意愿。


三、 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申请各类奖学金的学生,必须首先满足一些共性基本条件,这是参与评定的入门门槛。这些条件充分体现了学院的育人导向:

  • 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 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达标:学习刻苦努力,态度认真,学年内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均需合格(无不及格科目),且学业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均需位于同年级同专业的前列。对于不同等级的奖学金,会有具体的排名百分比要求,例如申请一等奖学金可能要求排名前10%,二等奖前20%,三等奖前30%等。
  • 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身心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

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必须经过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生活俭朴,是建档在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而对于有违法违纪行为、考试作弊、无故欠缴学费等情况的学生,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当学年的参评资格。


四、 综合测评成绩的构成与计算方式

综合测评成绩是评定学院类奖学金的核心量化依据,它通常由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两部分按一定权重折算相加构成。学业成绩主要依据教务系统提供的学年平均学分绩点(GPA)进行换算。综合素质测评则是对学生思想品德、实践能力、创新精神、身心素质等方面的量化评价,一般由基础性素质和发展性素质两部分组成。

  • 基础性素质: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道德修养、法纪观念、学习态度、宿舍文明卫生等日常行为表现,通常由辅导员、班委及同学代表根据其日常表现进行评议打分。
  • 发展性素质:这是鼓励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重要部分,通常以加分形式体现。主要包括:
    • 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如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在学科竞赛(如“挑战杯”、“互联网+”等)中获奖。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并获得表彰或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 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在各级文艺演出、体育比赛中取得名次。
    • 社会工作与领导能力:担任学生干部(班干部、团干部、学生会干部等)并经考核称职,或获得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各项加分均有详细的认定标准和分值上限,需学生提供获奖证书、聘书、实践证明等原始材料,由系评审工作小组审核认定,防止虚报加分。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的具体权重比例(如7:3或6:4)由学院统一规定,各系执行。


五、 奖学金的评审程序与时间安排

奖学金的评审遵循严格的程序,一般在新学年开学后的9月至11月集中进行。流程如下:

  • 启动与宣传:学院学生工作处根据上级文件和学院计划,下发本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明确评定范围、名额、标准和时间节点。各系召开专题会议,向全体学生传达文件精神,确保人人知晓。
  • 个人申请与班级评议: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奖学金审批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由辅导员、班委、学生代表组成)对申请人的材料和日常表现进行核实与民主评议,提出初步推荐意见。
  • 系部初审与公示:各系评审工作小组对各班级上报的推荐名单和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根据综合测评成绩和排名,按照名额分配初步确定本系的推荐名单。初审名单需在系内进行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院学生工作处。
  • 学院复审与审定: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各系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复核审查,重点审核资格的符合性、材料的真实性和程序的规范性。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
  • 全院公示与报备:将审定的拟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委员会应及时调查并予以答复。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正式行文公布获奖名单。其中国家奖学金的获奖名单还需上报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 表彰与奖金发放:学院通常会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奖学生进行公开表彰,颁发荣誉证书。财务处根据最终名单,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的个人银行账户。


六、 监督、异议与退出机制

为了维护奖学金评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学院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与异议处理机制。整个评审过程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全体师生的监督。学生对于公示的名单或评审过程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所在系评审小组或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评审委员会必须在接到申诉后的一定期限内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书面答复和处理意见。如经查实,申请者在评选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等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当次评选资格,已发放的奖金和荣誉证书予以追回,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除了这些以外呢,获奖学生如在新一学年出现不符合奖学金获得者身份的行为(如违纪违法),学院也有权终止其继续享受相关荣誉。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动态优化、不断完善的体系。它不仅是一套冰冷的制度条文,更是学院育人理念的生动体现。通过科学合理的评定,奖学金真正发挥了其“奖优”和“助学”的双重功能,有效激发了广大学生的学习热情和进取精神,引导他们树立远大理想,锤炼过硬本领,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为学院优良学风的形成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本文采摘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xhlnet.com/gaoxiao/460927.html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y15982010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