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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恩施职院奖学金评定细则)

关于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恩施职业技术学院作为一所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区域性高职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不仅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核心机制,也是体现学校育人理念与教育公平的重要窗口。奖学金的评定并非简单的成绩排名,而是一个融合了学术水平、道德品质、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等多维度的综合性评价体系。该细则的制定,旨在通过科学、公正、公开的程序,精准识别和表彰那些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子,从而在全校范围内营造积极向上、争先创优的良好学风。一般而言,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体系涵盖了国家层面、地方政府层面以及学校自身设立的多类奖项,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及各类单项奖学金等。评定过程通常遵循着严格的流程,包括学生自主申报、班级评议、院系初审、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复核与公示、学校学生工作领导机构最终审批等关键环节。整个评定细则不仅对申请者的学业成绩有明确的最低标准要求,更将学生的思想品德、社会实践、技能竞赛、文体活动参与度等纳入重要考核范畴,强调知行合
一、全面发展的育人导向。理解和掌握这套评定细则,对于每一位在校生规划自己的大学生活、明确努力方向具有至关重要的指导意义。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详述
一、 奖学金体系概述与设立宗旨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制度是一个多层次、多类型的激励体系,其设立的根本宗旨在于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方面的协调发展。该体系通过物质奖励与精神荣誉相结合的方式,充分肯定学生的努力与成就,并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学院的奖学金主要分为以下几大类:

  • 国家类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奖励标准高,荣誉性强;国家励志奖学金则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兼具奖励与资助性质。
  • 学校综合奖学金:由学校自有资金设立,面向全体在校生,根据学生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定,通常设有一等、二等、三等不同等级,覆盖面相对较广。
  • 单项奖学金及社会捐助奖学金:包括学习进步奖、技能竞赛奖、文体活动优秀奖、社会实践奖等,用于奖励在某一特定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除了这些以外呢,部分由企业、校友或个人捐助设立的专项奖学金也纳入此管理体系。

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确保评定结果能够真实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


二、 评定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为确保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顺利开展,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建立了层级分明、权责清晰的领导和工作机构。

学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或类似名称的最高评审机构)是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最高领导与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审定学校的奖学金管理办法及评定细则;审批全校性的奖学金评定方案;审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裁决评定过程中的重大争议事项。

学生工作处(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是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部门。其核心职责包括: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学校总体要求,起草和修订各项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部署全校的评定工作,发布评定通知;对各二级学院(系)的初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汇总并复核各二级学院(系)上报的推荐名单;组织校级层面的公示;准备相关材料报请学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批;负责奖学金的发放与后续管理工作。

各二级学院(系)成立由党政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奖学金评审工作组。该工作组负责本院(系)奖学金评定的具体工作:向学生广泛宣传评定政策和程序;组织学生进行申报;指导各班开展民主评议;依据评定细则对申请学生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与认定;根据综合测评结果或特定标准,确定本院(系)的推荐名单并在院内进行公示;按时将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

班级评议小组是评定工作的基础单元,通常由辅导员(班主任)任组长,班委会、团支部成员及普通学生代表组成。其职责是:在辅导员的指导下,对照评定条件,对本班申请者的日常表现、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并提出初步推荐意见。


三、 评定基本条件与资格要求申请任何类别的奖学金,都必须满足一系列基本条件,这些条件是学生参与评定的准入门槛。

基本资格条件通常包括: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在评定学年内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综合素质高;
  •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通常要求参评学年内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 积极参加学校、院系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 按时完成学籍注册,具有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必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录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

排除性条款:凡在评定学年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通常不具备参评资格:

  • 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 有课程考核不及格者(针对综合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部分单项奖学金或有特殊规定);
  • 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者;
  • 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或社会实践者;
  • 有其他行为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

四、 各类奖学金的具体评定标准不同类型的奖学金,其侧重的评定标准有所不同,以下是核心几类奖学金的详细评定标准。
1.国家奖学金评定标准

国家奖学金是荣誉最高的奖学金,旨在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其评定标准最为严格,核心是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表现均需达到顶尖水平。

  • 学业成绩要求:申请者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必须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0%(含10%)。这是硬性指标。
  • 突出表现: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有任何一项未进入前10%,但均位于前30%(含30%),则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例如,在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大赛、挑战杯等竞赛中获得重大奖励;有重要的创新发明或科研成果;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为社会作出贡献,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等。此类情况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并经过学校组织的专家评审答辩等严格程序。

2.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核心标准是“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

  • 家庭经济困难:申请者必须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 学业成绩要求:学习成绩优秀,通常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一定比例(例如前30%或前50%,具体比例按当年国家和学校文件执行)。
  • 综合素质:道德品质优良,积极进取,在困难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

3.学校综合奖学金评定标准

学校综合奖学金主要依据学生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定。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的量化考核体系,一般由“思想品德素质”、“学业成绩”、“身心素质与发展能力”等几个模块按一定权重构成。

  • 思想品德素质模块: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道德修养、法制观念、集体观念、劳动观念、社会实践、行为规范等。通常通过辅导员评议、同学互评、日常行为记录(如宿舍卫生、考勤)等方式进行量化评分。
  • 学业成绩模块:是综合测评的核心部分,通常以学生学年内所有课程(含考试课和考查课)的加权平均分或平均学分绩点(GPA)为基础进行计算。
  • 身心素质与发展能力模块:包括体育课成绩、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参加文体活动情况、技能竞赛获奖、担任学生干部情况、发表论文或获得专利等创新成果。这部分通常以加分项的形式体现。

各学院根据学校指导性意见,制定本院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计算出每位学生的最终综合测评得分及专业排名。然后,按照排名顺序和设定的比例(如一等奖学金占学生数的3%,二等奖占7%,三等奖占15%等)确定获奖等级和名单。


4.单项奖学金评定标准

单项奖学金侧重于学生在特定领域的突出贡献或特长。

  • 技能竞赛奖:奖励在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职业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奖励标准根据获奖级别和名次确定。
  • 文体活动优秀奖:奖励在省级及以上文艺、体育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或在校级大型文体活动中表现卓越、为学校赢得荣誉的学生。
  • 社会实践奖:奖励在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调查报告或实践成果获得表彰的学生。
  • 学习进步奖:奖励学习成绩相比上一学年有显著提升(如排名进步幅度巨大)的学生,以鼓励后进者奋发图强。

五、 评定程序与时间安排奖学金的评定遵循一套严谨、透明的程序,通常在每个学年初(9月至11月)集中进行,针对上一学年的表现进行评定。

第一步:宣传发动与个人申请。学校学生工作处发布评定工作通知,各二级学院(系)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向全体学生详细宣讲评定政策、条件和程序。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提交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相应的奖学金审批表,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困难认定表等)。

第二步:班级民主评议与推荐。班级评议小组在辅导员指导下,对申请者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结合申请者的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提出班级推荐名单,并在班级内进行初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二级学院(系)评审工作组。

第三步:二级学院(系)初审与公示。院(系)评审工作组对各班上报的推荐名单和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汇总。根据综合测评排名或单项奖标准,集体讨论确定本院(系)的初评推荐名单。推荐名单须在本院(系)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学业成绩、综合测评排名、拟获奖项等。对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院(系)工作组应及时调查核实并做出处理。

第四步:学校复核与审批。公示无异议后,各二级学院(系)将初评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对各院(系)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性复核,确保程序合规、条件符合、材料齐全。复核无误后,学生工作处将全校拟获奖学生名单汇总,报请学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进行最终审议批准。

第五步:全校公示与表彰发放。经学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批通过的最终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正式行文公布获奖名单,并适时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学金。奖学金通常通过银行卡直接发放到学生手中。


六、 监督机制与异议处理为了保证评定过程的公正性,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设立了完善的监督与异议处理机制。

监督机制:整个评定过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体师生和社会的监督。评定工作严格实行“三公开”,即评选条件公开、名额公开、结果公开。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评定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等问题,均可向纪检监察部门或学生工作处举报。

异议处理程序:在公示期内,若师生对评选结果有异议,可实名向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系)评审工作组或学校学生工作处提出书面申诉。受理单位在接到申诉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如3个工作日内)组织调查核实,并向申诉人做出书面答复或解释。如申诉人对院(系)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提请复议,学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的裁定为最终裁定。

违规处理:对于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次及下一学年的参评资格,已发放的奖金和荣誉证书予以追回,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于在评审工作中徇私舞弊、失职渎工的工作人员,学校将根据规定严肃处理。


七、 奖学金的管理与育人导向恩施职业技术学院不仅重视奖学金的评定,更注重其发放后的管理和育人效果的延伸。

学校要求获奖学生合理使用奖学金,优先用于支付学费和改善学习条件,禁止铺张浪费。
于此同时呢,学校积极组织获奖学生开展经验交流会、事迹报告会等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将物质奖励转化为强大的精神动力,激励更多学生见贤思齐。

奖学金的评定细则本身也体现了鲜明的育人导向。它引导学生不仅要关注学业成绩,更要注重自身思想品德的修养、实践能力的锻炼和创新精神的培养。通过设定综合测评体系,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实现知识、能力、素质的全面提升,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系统、严谨、规范的制度体系。它通过明确的标准、严格的程序和有效的监督,确保了奖学金评定的公正性与权威性,使其真正成为激励学生成长成才的有效手段,对促进学校优良学风的形成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起到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每一位学子都应深入了解这一细则,将其作为自己大学生涯的行动指南之一,不断超越自我,追求卓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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