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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奖学金评定细则)

关于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齐齐哈尔工程学院的奖学金评定体系是该校学生管理与激励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其根本目的在于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该评定细则并非单一维度的成绩排序,而是一个综合性、系统化的评价框架,它深度融合了学校的办学特色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细则的制定与执行,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旨在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在平等的规则下参与竞争。总体来看,该细则的评定内容广泛涵盖了学生的学业成绩、思想品德、社会实践、创新能力、文体活动参与度等多个维度,体现了从单一学术评价向综合素质评价的转变趋势。评定过程通常涉及学生个人申报、班级评议、辅导员或班主任审核、院系初评公示、学校最终审定等多道严谨程序,形成了有效的监督与反馈机制。这一整套制度不仅是对学生过往努力的认可与物质奖励,更重要的是发挥着积极的导向作用,引导学生明确发展目标,合理规划大学生活,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以适应社会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求。可以说,齐齐哈尔工程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动态的、旨在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的重要指挥棒。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奖学金评定的基本原则

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开展,首先立足于几个核心原则,这些原则是确保评定工作公正、有效进行的基础。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是首要原则。“公开”意味着评定标准、评定程序、名额分配、初评结果及最终名单等关键信息,都会通过官方网站、校园公告栏、班级通知等渠道向全体学生公示,接受广泛监督,杜绝“暗箱操作”。“公平”是指所有在校学生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都享有平等的申请权利和竞争机会,评定标准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公正”则要求参与评定工作的各级组织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既定细则执行,客观评价,不徇私情,确保评定结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导向性与激励性相结合原则是另一重要基石。奖学金的设立不仅仅是给予经济资助,更深层次的目的是发挥其“指挥棒”作用。细则的各项指标设置,均紧密围绕学校培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这一总目标。通过向学习成绩优异、道德品质高尚、实践能力突出、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和社会活动的学生倾斜,引导全体学生明确努力方向,激发内在学习动力和全面发展积极性,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校园氛围。

综合评价与择优选拔原则打破了“唯分数论”的传统模式。细则强调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考核,学业成绩是重要基础,但并非唯一标准。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规范、身心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等都被纳入评价体系,进行量化或定性评估。最终,在综合评定的基础上,择优选拔出表现最为突出、最具代表性的学生授予奖学金,确保获奖者的先进性和榜样性。

程序规范与逐级审核原则保障了评定过程的严谨性。从学生个人申报到学校最终批准,整个流程环环相扣,层级清晰。每一级审核都负有明确责任,通过班级评议、辅导员推荐、院系初审、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如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复核、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或领导小组终审等环节,层层把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失误和主观偏差,确保评定结果的准确无误。

奖学金的主要类型与设立目的

齐齐哈尔工程学院设立的奖学金种类多样,旨在覆盖不同群体、奖励不同方面的优秀表现,其主要类型通常包括:

  • 国家层面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金额较高,标准严格,是荣誉的象征。国家励志奖学金则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现了国家对于寒门学子的关怀与支持,兼具奖励与资助双重属性。
  • 学校层面奖学金:这是学校自行出资设立的主体部分,名称可能为“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专业奖学金”等。这类奖学金覆盖面相对较广,等级划分清晰(如一等、二等、三等),旨在奖励在学业和综合表现上较为突出的普通学生群体。
  • 企业或个人捐资设立的社会奖学金: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学校设立,如“XX企业奖学金”、“XX校友奖学金”等。这类奖学金通常附加有捐赠方的特定要求,例如优先考虑特定专业、在某个领域(如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有突出表现的学生,促进了校企合作与社会力量参与办学。
  • 单项奖学金:针对学生在某一方面的特殊才能或突出贡献而设立,例如“学习进步奖”、“科技创新奖”、“文体活动优秀奖”、“社会实践奖”、“道德风尚奖”等。这类奖项鼓励学生个性化发展,让在某些领域有专长的学生也能获得认可。

各类奖学金的设立目的各有侧重,但共同构成了一个多层次、立体化的激励体系,满足不同学生的成长需求,全方位促进学生素质提升。

参评基本条件与资格限制

申请任何类型的奖学金,都必须满足一系列基本条件,这是参与评定的门槛。
于此同时呢,细则也明确规定了禁止参评的情形,体现了评定的严肃性。

参评基本条件通常包括:

  • 政治思想表现: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这是最基本的前提。
  • 学籍状态:必须是在校注册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且在整个评定期内学籍状态正常(非休学、保留学籍等状态)。
  • 学习年限要求:通常要求二年级及以上学生方可申请(新生可根据高考成绩等评定新生奖学金,不在此常规评定范围内)。
  • 学业成绩要求:申请者在上一学年度内,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的成绩必须全部合格(无挂科记录),这是申请奖学金的硬性指标之一。对于不同等级的奖学金,还会有相应的绩点或排名要求。
  • 综合表现: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综合素质良好。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通常丧失当年度参评资格: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刑事处罚或纪律处分(如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且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 在参评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伪造材料、虚报成绩或事迹的,一经查实,不仅取消本次参评资格,还可能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 有课程不及格(含补考、重修后及格的情况,部分细则可能规定补考及格的课程成绩按较低分数计算,影响最终排名)。
  • 无故拖欠学费、住宿费等应缴费用(已办理正式缓交手续者除外)。
  • 生活铺张浪费,或有其他不良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经认定不符合获奖条件的。
综合测评成绩的构成与计算方法

综合测评成绩是奖学金评定中最核心的量化依据,它通常由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成绩两大部分按一定权重合成。其计算公式一般表现为:综合测评总分 = 学业成绩分 × 权重A + 综合素质分 × 权重B。权重A和权重B的设置(如70%和30%,或65%和35%等)直接体现了学校对学术基础与综合能力的不同侧重。


1.学业成绩分

学业成绩分主要依据学生在该学年内所修读的所有课程(主要是考试课和考查课)的成绩进行计算。常见的计算方法有:

  • 平均学分绩点(GPA)法:这是最为科学和普遍的方法。先将每门课程的成绩按学校规定的标准转换为绩点,再根据课程学分进行加权平均,得出平均学分绩点。最后将GPA按一定比例折算成百分制下的学业成绩分。
  • 加权平均分法:直接计算所有课程成绩的学分加权平均分。
  • 算术平均分法:简单计算所有课程成绩的平均分,此法较少使用,因其未考虑课程学分的重要性差异。

学业成绩分客观反映了学生掌握专业知识的能力和水平,是评定奖学金的基础。


2.综合素质分

综合素质分是对学生学业之外表现的量化评价,涉及面广,通常细分为多个子项,每个子项有基础分和加减分项。主要包括:

  • 思想品德素质: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道德修养、集体观念、法制纪律观念等。基础分通常较高,加减分依据包括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主题班会情况,获得荣誉称号(如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以及有无违纪行为等。
  • 身心素质:考核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心理健康水平、体育课成绩、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的情况。积极参加运动会、体育比赛、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等可获得加分。
  • 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这是应用型高校非常重视的环节。加分项可能包括:
    • 社会实践: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并提交合格报告、获得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
    • 科技创新:参加“挑战杯”等学术科技竞赛、发表学术论文、获得专利授权、参与教师科研项目等。
    • 职业技能:获得与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 社会工作:担任学生干部(班委、学生会、社团负责人等),根据任职表现和考核结果予以加分。
  • 美育素养与劳动表现:参加文化艺术活动、讲座,在宿舍卫生、教室保洁等劳动中表现突出等也可获得相应加分。

综合素质分的评定需要学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证书、文件、活动记录等),由班级测评小组或辅导员进行核实与打分。

评定的具体流程与步骤

奖学金评定工作一般按学年进行,在新学年开学后启动,具体流程严谨有序。

第一步:部署与启动。学校学生工作处根据上级文件和学校年度工作安排,下发关于开展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明确评定范围、名额分配、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各二级学院成立院级评审工作组,负责本院评定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步:学生个人申报与班级评议。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准备相关材料(如成绩单、证书复印件、事迹材料等),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班级成立由班委、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在辅导员或班主任指导下,对照细则对申请者的基本资格、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表现进行初步审核与评议,核实加减分项,计算出初步的综合测评分数和排名。评议过程要求透明,结果在班级内进行公示,听取同学意见。

第三步:院系初审与公示。各班级将评议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至所在二级学院。院级评审工作组对各班上报的材料进行汇总、复核,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按照综合测评排名,初步确定本院各类奖学金的推荐名单。推荐名单(包括学生的基本情况、成绩、排名等)会在学院范围内(如公告栏、网站)进行为期数日的公示,以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院评审工作组提出申诉,工作组需及时调查并予以答复。

第四步:学校审核与批准。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将最终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至学校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会同教务处(审核成绩)、财务处(核查缴费情况)等职能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复核无误后,提交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或校级评审领导小组进行最终审议。评审委员会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等组成,对推荐名单进行集体讨论和表决。

第五步:结果公布与表彰。学校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将获奖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学校正式行文公布获奖决定,并适时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奖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学金。获奖情况将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异议处理与监督机制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公正性,细则中必然包含完善的异议处理与监督机制。

在班级、院系、学校各级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实名方式向相应级别的评审组织提出。评审组织在接到异议后,必须予以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调查核实,并在一定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或处理意见。如果申诉人对院级处理意见不服,还可以向学校学生工作处或纪律检查部门提出申诉。

整个评定过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防止出现违规违纪现象。
于此同时呢,也鼓励广大师生通过民主渠道进行监督,共同维护奖学金评定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奖学金评定的导向作用与学生发展

齐齐哈尔工程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其深远意义远超于物质奖励本身,它对学生的成长成才发挥着至关重要的导向作用。

它引导学生重视学业、夯实专业基础。高权重的学业成绩分明确告诉学生,优异的学术表现是获得认可的根本。这促使学生将主要精力投入到课程学习中,刻苦钻研,形成良好的学风。

它激励学生全面发展、提升综合素质。通过将思想品德、实践创新、文体活动等纳入评价体系,鼓励学生不能“两耳不闻窗外事”,而要积极投身于第二课堂,培养组织协调能力、社交能力、创新思维和团队合作精神,实现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

再次,它促进个性化发展与榜样引领。单项奖学金的设立,为在特定领域有特长和浓厚兴趣的学生提供了展示舞台和激励,避免了“千篇一律”的评价标准。而获得高等级奖学金的学生,其事迹得到宣传,成为其他学生学习的榜样,营造了见贤思齐的积极氛围。

它培养了学生的规则意识与诚信品质。严格的评定程序和资格限制,教育学生必须遵守规则,诚实守信,任何投机取巧的行为都将付出代价。这对于学生未来步入社会,成为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具有重要意义。

齐齐哈尔工程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设计周密、操作规范、导向鲜明的系统性工程。它不仅是资源分配的工具,更是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重要抓手。
随着教育理念的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变化,这一细则也将在实践中不断优化和完善,以期更好地服务于学生的成长和学校的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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