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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幼师奖学金评定细则)

关于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的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作为一所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学前教育及小学教育师资的专业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不仅是学生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提升综合素质的关键机制。该校的奖学金评定细则通常以国家相关教育政策为指导,紧密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旨在构建一个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体系。该细则的核心在于全面衡量学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表现,而非仅仅侧重于学业成绩。它通过设定多元化的评价指标,引导学生不仅关注专业知识的学习,也重视思想品德的修养、实践能力的锻炼以及身心健康的保持。评定过程强调程序规范,从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二级学院审核推荐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的最终审定与公示,各个环节力求透明,以确保评选结果的公信力。总体而言,该细则的实施,有效营造了比学赶超、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对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和成长成才起到了积极的导向与推动作用,是学校落实“三全育人”理念的具体体现。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详解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奖学金评定是一项系统而严谨的工作,其细则涵盖了评定的根本目的、设立奖项的种类、参与评选的资格条件、具体详尽的评定标准、规范化的评审程序以及后续的发放与管理等各个方面。这套细则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激励与评价体系,是全校学生努力奋斗的重要指引。


一、 奖学金设立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奖学金的设立,首要目的是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的协调发展和个性化成长。其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别是为基础教育领域输送优秀的师资力量。

在评定过程中,学校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这是整个评定工作的基石。所有评定标准、程序、名额和结果都必须向学生公开,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有平等参与竞争的机会。
  • 择优评选、鼓励先进原则:奖学金的评定旨在奖励最优秀的学生,树立学习典范,从而在全校范围内形成积极进取、争先创优的良好学风。
  • 全面发展与个性特长相结合原则:评定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智),同样高度重视其思想品德(德)、身体素质(体)、审美素养(美)和劳动实践(劳)等方面的表现,同时鼓励在某一领域有突出特长或贡献的学生。
  • 导向性与激励性并重原则:评定细则的设计具有明确的导向性,引导学生朝着学校期望的人才培养目标努力。
    于此同时呢,通过物质奖励和精神荣誉的双重激励,激发学生的内在动力。

二、 奖学金的主要类型与资助标准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奖学金体系通常包含多种类型,以满足不同层次和特点学生的需求。主要类别包括:

  • 国家奖学金:这是级别最高、荣誉性最强的奖学金之一,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学生。申请者通常需要在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方面达到极高的标准,名额由国家下达,金额标准也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通常为每人每年8000元。获得国家奖学金是学生在校期间的最高荣誉之一。
  • 国家励志奖学金:此奖项旨在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它兼具奖励性与资助性,要求学生不仅学习成绩优秀,还必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名额同样由国家下达,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这一奖项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寒门学子的关怀与支持。
  • 校级奖学金:由学校自行出资设立,是覆盖面最广、惠及学生最多的奖学金类型。校级奖学金通常根据金额和评选标准分为若干等级,如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等。各等级的金额和评选比例由学校根据当年财务状况和学生规模确定。
    例如,一等奖学金可能覆盖专业排名前5%的学生,二等奖学金覆盖前5%-15%,三等奖学金覆盖前15%-30%,金额依次递减。
  • 单项奖学金:为了鼓励学生在特定领域发展特长,学校还设立各类单项奖学金。例如:
    • 科技创新奖学金:奖励在学科竞赛、学术论文发表、专利发明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
    • 文体活动奖学金:奖励在省级及以上文艺、体育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
    • 社会实践奖学金:奖励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生。
    • 道德风尚奖学金:奖励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事迹,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学生。

各类奖学金之间,除特殊情况规定外,一般实行不可兼得的原则,以确保奖励资源的覆盖面,让更多优秀学生受益。


三、 申请奖学金的基本资格条件

学生申请任何一类奖学金,都必须满足一些通用的基本条件,这些条件是参与评选的门槛:

  • 政治思想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 学籍条件:必须是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校注册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对于新生,通常要求入学满一学期后方可申请。
  • 学习表现条件: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校级高额奖学金,通常要求上学年所有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无不及格现象,且学业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排名均位于专业或班级前列。具体排名要求根据不同奖学金类型而定。
  • 日常行为表现:积极参加学校、二级学院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在综合素质测评中,思想品德表现项的评定等级应为良好及以上。

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必须有一个关键前提:已被学校认定为当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进入了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通常不具备当年奖学金申请资格:受到党纪、团纪或校纪处分尚未解除者;有课程考核不及格需重修者;在申请材料中弄虚作假者;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或社会实践者;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经学校认定不宜参评者。


四、 奖学金评定的核心标准与计分方法

奖学金的评定,尤其是竞争激烈的综合类奖学金,通常采用量化计分的方式,以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为主要依据。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全面量化评价,其总成绩(F)一般由学业成绩分(智育分,F智)和综合素质分(德育、体育、美育、劳育等加分,F综)按一定权重加权计算得出,常见公式为:F = F智 × α + F综 × β(其中α和β为权重系数,且α + β = 1,通常α的权重大于β,以体现学业的基础性地位)。

  • 学业成绩(智育,F智):这是评定中最基础、权重最高的部分。通常计算上一学年度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的加权平均分。计算公式为:课程成绩乘以该课程学分,求和后再除以总学分数。成绩以教务处提供的正式成绩单为准。高等级的奖学金往往对学业成绩排名有硬性要求,例如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业成绩排名需位于专业前10%(含),且无不及格科目。
  • 思想品德表现(德育):这部分主要通过日常行为考核来评价。基础分通常根据学生遵守校纪校规、参加政治学习、班会、团日活动等情况评定。在此基础上,设有加分项和减分项。
    • 加分项:如获得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在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表彰。
    • 减分项:如有无故旷课、迟到早退、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等行为,会相应扣分。
  • 实践与创新能力(劳育、美育及创新):这部分是体现学生个性化发展和综合能力的关键。
    • 科研创新:发表学术论文、获得专利、在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奖等,根据级别和等次给予不同分值加分。
    • 社会实践:积极参加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提交高质量报告、获得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表彰。
    • 学生工作:担任校、院、班级学生干部,且经考核合格,可根据职务和责任大小酌情加分。
    • 文体特长:在省级及以上文艺、体育比赛中获奖。
    • 技能证书:获得与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 身心素质(体育):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标是基本要求,优秀者可能获得加分。在校级及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奖也可获得相应加分。

各二级学院可能会在学校统一框架下,结合本院专业特点,制定更细化的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但核心框架和原则与学校保持一致。


五、 奖学金评定的组织流程与程序

奖学金的评定遵循严格的程序,确保过程的规范与结果的公正。整个流程通常在每个学年初,对上一学年的表现进行评定。主要步骤如下:

  • 启动与公告: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上级文件和学校工作安排,下发评选通知,明确评选年度、奖项种类、名额分配、申请条件、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各二级学院向全体学生广泛宣传,确保信息传达无误。
  •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统一的《奖学金申请表》,并如实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等。
  • 班级民主评议推荐: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通常由辅导员、班委、学生代表组成)对申请者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结合申请者的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提出班级推荐名单,并在班级内进行公示(通常不少于1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所在二级学院。
  • 二级学院初审与推荐:二级学院成立由党政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等组成的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对各班级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严格审核,根据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和评选条件,进行综合排序和评议,确定本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名单在二级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通常不少于3个工作日),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学校审定与公示: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汇总和复核,并提交给学校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集体评审。评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通过会议形式审议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建议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通常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按程序向资助管理中心反映,中心将及时调查核实并予以答复。
  • 表彰与资金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正式行文公布获奖学生名单,并举行表彰大会,对获奖学生予以表彰。奖学金款项通常由学校财务处直接发放至学生个人的银行账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还会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整个流程中,“公示”环节是确保公开、透明的重要手段,有效防止了不规范操作和不正之风。


六、 监督、异议与撤销机制

为了维护奖学金评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学校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与申诉机制。

  • 监督机制: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评审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与申请者有直系亲属关系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其他关系的教师和工作人员,不得参与相关评审工作。
  • 异议处理: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均可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监察部门实名反映。接到异议后,相关部门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异议提出者。确有问题者,将予以纠正。
  • 撤销机制:奖学金获得者若在获奖后被发现在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等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撤销其荣誉称号,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即使奖学金已发放,事后发现其在获奖学年有不符合评选条件的行为(如当时未被发现的违纪行为),学校同样有权追回奖项和奖金。

这一机制确保了奖学金评定的公信力,使学生们相信努力与回报是成正比的。


七、 奖学金评定的意义与对学生发展的影响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奖学金评定细则,其意义远不止于物质奖励的发放。它是一根有力的“指挥棒”,深刻影响着学生的在校行为和发展方向。

它强化了学生的学业导向。高权重的学业成绩要求促使学生将主要精力投入到专业知识的学习中,为未来从事教育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它引导学生注重全面发展。通过综合素质测评,学生意识到仅会读书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积极参与社会实践、锻炼组织能力、培养艺术体育兴趣、提升道德修养,从而成长为复合型人才。这对于未来即将走上教师岗位的学生尤为重要,因为教师本身就是需要全方位素养的职业。

再次,它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国家励志奖学金等资助性奖项,有效缓解了他们的经济压力,使其能够更专注于学业和个人成长,体现了教育的公平性。奖学金的评选过程本身也是一次深刻的教育过程。它教育学生要诚实守信(如实申报材料)、要勇于竞争、要坦然面对成败、要学习他人的长处。获奖学生的榜样力量,也在校园内形成了强大的正能量场,激励着其他同学共同进步。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设计周密、操作规范、导向清晰的体系。它紧密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和学校的育人目标,通过多元化的评价标准和严格的评审程序,有效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动力和发展潜能,促进了优良学风的形成,为培养符合新时代要求的高素质基础教育师资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每一位学生都应深入了解这一细则,将其作为自己大学生涯规划的参照系,努力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提升自己,不仅为争取荣誉,更是为自身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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