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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兰屯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奖学金评定细则)

关于扎兰屯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扎兰屯职业学院作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一所重要的高等职业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不仅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核心机制,也是落实国家资助育人政策、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该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系统化、规范化、动态化的制度体系,其设计紧密围绕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旨在表彰和奖励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总体来看,该细则呈现出几个显著特点:它体现了综合评价的原则,并非唯分数论,而是将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成绩、职业技能、身体素质、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等多方面表现纳入考核范畴,引导学生向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方向发展。细则强调了程序公正过程透明,从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系部初审到学院终审公示,各个环节均有明确要求和监督机制,力求评定结果的公平、公开、公正。细则通常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级奖学金以及学院自身设立的各类奖学金(如学院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形成衔接与互补,构建了多层次、立体化的奖励体系,满足了不同层次优秀学生的激励需求。
除了这些以外呢,细则并非一成不变,学院会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最新政策和学院发展的实际情况,对评定办法进行适时修订和完善,以确保其科学性和时效性。可以认为,扎兰屯职业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不仅是一套评选标准,更是一根指挥棒,引导着学生的成长成才方向,营造了争先创优的良好校园氛围,对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扎兰屯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详细阐述


一、 奖学金体系构成与设立宗旨

扎兰屯职业学院的奖学金体系是一个多元化的激励系统,其设立的根本宗旨在于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激励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在专业知识、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方面得到全面提升。该体系通常包含以下几个主要类别:

  • 国家级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奖励标准高,荣誉性强;国家励志奖学金则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兼具奖励与资助性质。
  • 自治区级奖学金:由内蒙古自治区设立,用于奖励自治区内高校中表现优异的学生,其评定标准与国家级奖学金类似,但在名额分配和具体条件上会体现自治区特色。
  • 学院级奖学金:由扎兰屯职业学院自行出资设立,覆盖面相对更广,旨在奖励在学业、技能竞赛、文体活动、学生工作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常见的包括综合奖学金(
    一、
    二、三等)、单项奖学金(如学习进步奖、技能竞赛奖、精神文明奖等)。
  • 企业及社会奖学金:由与学院合作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捐资设立,通常带有定向培养或行业鼓励性质,奖励标准和要求由设奖单位与学院共同商定。

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均在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学生工作处(或资助管理中心)牵头组织实施,各系部具体落实。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奖学金真正奖给最优秀、最符合条件的学生。


二、 评定工作的组织管理与职责分工

为确保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顺利进行,扎兰屯职业学院建立了清晰的组织管理架构和职责分工体系。

  •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这是评定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学院主要领导、分管学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如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纪检监察室等)负责人组成。其职责包括:审定奖学金评定办法、分配各系部奖学金名额、审批最终获奖学生名单、裁决评定过程中的重大争议等。
  • 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作为具体执行和协调机构,负责制定和完善评定细则、下发评定通知、组织全院范围的宣传与培训、审核各系部上报的初评结果、组织院内公示、发放奖学金及证书、向上级报送相关材料等。
  • 各系部评审工作组:由系部党总支书记(或主任)任组长,成员包括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教师代表等。负责在本系部内宣传奖学金政策、组织学生申请、成立班级评议小组进行初步评议、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与打分、根据名额确定初评推荐名单并在系部内公示、按时向学生工作处报送材料。
  • 班级评议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成员包括班委会、团支部主要干部以及普通学生代表。负责对本班申请者的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并提出初步的推荐意见。学生代表的比例通常有明确规定,以确保评议的广泛性和公正性。

这种层层负责、相互协作又相互监督的组织模式,为评定工作的规范化和公正性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三、 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申请任何一类奖学金,学生都必须满足一些通用基本条件,这些条件是学生综合素质的底线要求:

  • 思想政治表现: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通常要求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 学习年限要求:申请者必须是具有扎兰屯职业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对于新生和毕业生,可能有特定规定,如新生通常入学第一学期不参评,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参评但需完成所有教学环节。
  • 学业成绩要求:这是核心条件之一。申请者必须在评选学年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所有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无不及格现象。对于不同等级的奖学金,对学习成绩排名或平均学分绩点有具体要求。
    例如,申请国家奖学金或一等奖学金,通常要求学业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茅(如前10%)。
  • 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身心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良好等级以上(免修体育课者需提供相关证明)。

除了上述基本条件,部分奖学金还会有特殊要求。
例如,国家励志奖学金明确要求申请者必须经过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优先考虑。单项奖学金则侧重于在特定领域有突出表现。


四、 综合测评成绩的构成与计算方式

扎兰屯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的核心依据是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该成绩是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量化评价,通常由思想道德素质、学业成绩、身心素质与发展能力等几大模块按一定权重构成。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 思想道德素质分(通常占比约20%-30%):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法纪观念、道德修养、集体荣誉感、劳动观念、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等。基础分由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日常表现评定,加分项可包括获得优秀党员、团员、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积极参加无偿献血、重大活动志愿服务等。
  • 学业成绩分(通常占比约60%-70%):这是综合测评的主体部分。计算依据是评选学年内所有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考核成绩。计算公式通常为:学业成绩分 = ∑(课程成绩 × 课程学分) / ∑课程学分。即加权平均分或平均学分绩点(GPA)。部分细则还会考虑国家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职业资格证书获取情况等作为学业能力的附加分。
  • 身心素质与发展能力分(通常占比约10%):包括体育课成绩、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参加各级各类文体竞赛获奖情况、担任学生干部履职情况、在科技创新、技能大赛、文艺创作等方面的成果。这一模块旨在鼓励学生发展个性特长,提升综合能力。

综合测评总成绩 = 思想道德素质分 × 权重 + 学业成绩分 × 权重 + 身心素质与发展能力分 × 权重。最终,学院会根据综合测评总成绩进行专业或年级排名,作为奖学金评定的主要依据。


五、 评定流程与时间安排

奖学金评定工作遵循严格的流程,一般每学年进行一次,时间安排与新学年的开学同步。主要步骤如下:

  • 启动与部署阶段(通常为9月-10月初):学院学生工作处根据上级文件和学院安排,下发本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明确评定范围、名额分配、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各系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并在全体学生中广泛宣传。
  • 个人申请与班级评议阶段(10月上旬):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班级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等)。班级评议小组召开民主评议会,对申请者的资格和表现进行评议,核实材料,并给出初步评议意见和分数。
  • 系部初审与公示阶段(10月中旬):各系部评审工作组汇总各班级上报的申请材料,根据综合测评成绩和奖学金名额,进行审核、排序,确定本系部的初评推荐名单。初评名单须在系部公告栏、网站等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对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系部需及时调查核实并做出处理。
  • 学院复审与公示阶段(10月下旬-11月上旬):学生工作处对各系部上报的初评名单和材料进行统一复核,重点检查程序的规范性、条件的符合性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复核无误后,提交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集体审议,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该名单将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 审批与表彰阶段(11月中下旬及以后):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正式行文公布获奖名单。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奖学金名单还需按程序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学院通常会举行颁奖典礼,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并按规定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获奖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六、 监督机制与申诉渠道

为保证评定工作的公信力,扎兰屯职业学院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与申诉机制:

  • 全过程监督: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奖学金评定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确保程序合规、操作透明。各级公示制度本身就是重要的监督手段。
  • 异议处理: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所在系部评审工作组或学院学生工作处实名反映。受理单位必须在接到异议后规定时间内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做出答复。
  • 申诉渠道:如果学生对系部的处理结果不服,可以向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领导小组将组织复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最终裁定。这保障了学生的合法权益。
  • 责任追究:对于在评定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学年及后续学年的参评资格,已发放的奖学金和荣誉予以追回,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对于评审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徇私舞弊的,也将按规严肃处理。


七、 奖学金评定细则的动态调整与育人导向

扎兰屯职业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并非僵化的条文,而是一个动态发展的体系。学院会定期对评定办法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结合职业教育发展的新趋势、国家政策的新要求以及学生群体的新特点进行修订和完善。
例如,近年来,为强化职业教育的特色,细则可能会更加突出对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创新创业实践、岗位实习表现优异的学生的奖励力度。
于此同时呢,细则的育人导向日益鲜明,它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习结果,更关注其成长过程,鼓励学生参与劳动教育、志愿服务,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真正实现“以奖促学、以奖促优、以奖促建”的目标,推动形成优良的学风和校风。

扎兰屯职业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设计周密、操作规范、导向清晰的制度体系。它通过明确的评定标准、严谨的组织程序、多维度的综合评价和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了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科学性与公正性,在激励学生成长成才、促进学院内涵建设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每一位学生都应深入了解并积极参与这一过程,将其作为检视自我、规划学业、提升能力的宝贵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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