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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扬州大学奖学金细则)

扬州大学作为一所底蕴深厚的综合性大学,其奖学金体系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勇于创新的重要机制。该评定体系并非单一标准,而是一个多层次、多维度的综合性评价系统,旨在全面衡量学生的综合素质。其核心指导思想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学生的学业成绩作为基本门槛,同时将思想品德、科研创新、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多方面表现纳入评价范畴,实现从单一学业评价向综合能力评价的转变。评定过程通常遵循学生自主申报、班级或年级评议、学院初审公示、学校终审确定的严格流程,确保了评定的规范性与透明度。总体而言,扬州大学的奖学金评定细则不仅是对学生过去一学年努力的肯定,更是对其未来发展的引导和激励,充分体现了学校“立德树人,坚苦自立”的育人理念,是推动优良学风校风形成的关键一环。

扬州大学构建了由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各类企业、社会捐赠奖学金等组成的多元化奖学金体系。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工作通常在每学年秋季学期初启动,对上一年度的学生综合表现进行评定。

评定工作的核心原则与组织架构

评定工作首要遵循的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整个流程,从细则发布、学生申请、资格审查到初步名单公示和最终结果公布,均在阳光下操作,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以确保评定结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在组织架构上,学校成立学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牵头,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部、教务处、财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校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统筹、领导和最终审批。各学院则成立相应的院级评审工作组,由学院党政领导、辅导员、班主任、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具体负责本学院评定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政策宣讲、申请受理、材料审核、初步评审和结果公示等。班级或年级层面也通常会成立民主评议小组,协助完成基础性的评议推荐工作。这种层层负责、分级管理的架构,保障了评定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

通用评定条件与基本门槛

尽管各类奖学金的具体标准有所差异,但申请者必须满足一些通用的基本条件,这些条件是参与评定的前提和门槛。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研究生(不含各类在职、委托培养等学生)。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业成绩达到基本要求。这是最重要的门槛之一。通常,申请各类奖学金要求学生在该学年内所有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即计划内课程)无不及格记录,且加权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或综合测评排名位于本专业或本班级前一定比例(例如,申请国家奖学金要求排名前10%,且无不及格科目)。
  • 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身心健康。
  •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等特定奖学金,还需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并进入当年度的困难生信息库。

综合测评:评定的核心依据

综合测评成绩是扬州大学奖学金评定中最核心、最关键的量化依据。它并非只看考试成绩,而是一个将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多方面表现量化为分数的综合评价体系。综合测评总成绩(S)通常由学业成绩(A)、思想品德素质成绩(B)、身心与发展素质成绩(C)等几大模块按一定权重加权计算得出,常见计算公式为:S = A α + B β + C γ (其中α、β、γ为各模块权重系数,且α+β+γ=1)。

学业成绩模块(A)是综合测评的基础,权重最高,通常占比在60%-70%甚至更高。它直接由学生该学年内所有计划内课程的加权平均学分绩点(GPA)换算而成,客观反映了学生的学术水平和学习能力。

思想品德素质模块(B)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道德修养、集体观念、纪律意识、劳动观念和社会责任感等。该部分通常由基础分、奖励分和扣减分组成。基础分一般设定为良好水平;奖励分针对获得各类荣誉称号(如优秀党员、团员、学生干部等)、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好人好事、宿舍文明建设等突出表现予以加分;扣减分则对违纪、旷课、不参加集体活动等行为进行减分。

身心与发展素质模块(C)旨在评价学生在体育、美育、劳育以及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方面的能力和成就。这是鼓励学生全面发展的关键模块,其加分项非常广泛,主要包括:

  • 科研创新:发表学术论文(根据期刊级别加分)、申请专利、获得软件著作权、参与教师科研项目、在“挑战杯”、“互联网+”等高水平学科竞赛中获奖等。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参加寒暑期社会实践并获表彰、长期坚持志愿服务并获得好评、获得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 文体艺术:在校级以上(含校级)体育竞赛、艺术展演、文艺比赛中获得名次或奖励。
  • 社会工作:担任学生干部(班委、团支委、学生会、社团负责人等)并经考核合格或优秀,可获得相应任职加分。
  • 技能证书:获得与专业相关的权威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每个项目的加分标准和上限,各学院会根据学校指导意见制定详细实施细则。

各类主要奖学金的特定要求

在满足通用条件和综合测评排名靠前的基础上,不同类别的奖学金还有其特定的侧重点和更高要求。

国家奖学金是当前高等学校学生能够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它的评定标准最为严格,旨在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学生。除了要求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10%(且无不及格科目)这一硬性门槛外,更注重学生的“特别优秀”表现。这意味着申请人通常在科研创新、学科竞赛、社会服务某一方面有极其突出、堪称标杆的成就,例如在顶级期刊发表论文、在国家级重要赛事中斩获最高奖项、做出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公益行为等。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者必须经过困难认定,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的排名要求通常放宽至专业前30%或前50%(具体比例以当年通知为准),但同样不能有不及格科目。它更侧重于“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这两个属性的结合。

校长奖学金是扬州大学设立的最高荣誉层级校级奖学金,奖金丰厚,旨在表彰在德、智、体、美、劳某一方面取得卓越成就,为学校赢得重大荣誉或产生重大积极社会影响的杰出学生。其评定不拘泥于固定的成绩排名,更看重标志性的、突破性的成果。

朱敬文奖学金等社会捐赠奖学金,除了考察学生的综合表现外,通常还会注重与捐赠方设立意愿相符的品质,例如朱敬文奖学金特别强调“敬文精神”,即艰苦奋斗、自强不息、乐于助人的品格。

优秀学生奖学金是覆盖面最广的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通常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多个等级。其评定主要依据就是学生的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名,按比例划定各等级的获奖名单,是对学生学年综合表现的基础性奖励。

评定的具体流程与步骤

每年的奖学金评定工作都遵循一套严密、规范的流程,确保环环相扣、有据可查。

  • 启动与宣讲:学年伊始,学生工作处发布全校评定工作通知,各学院召开说明会,向全体学生详细解读本年度的评定政策、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
  • 个人申请:学生根据自身条件,对照不同奖学金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单、证书、证明文件等)。
  • 班级/年级民主评议:辅导员、班主任组织班级或年级民主评议小组,对申请人的资格、材料真实性以及日常表现进行初步审核和评议,提出推荐意见。
  • 学院评审与公示:学院评审工作组汇总各班级推荐名单,严格按照细则进行审核、计算综合测评分数、排序,并根据名额确定本院各类奖学金的初选名单。初选名单必须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公示期是确保公正的重要环节,对于收到的异议,评审工作组必须予以调查并回复。
  • 学校评审与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初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学生工作处。学校评审领导小组组织召开评审会,对各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和最终审定,确定全校的获奖建议名单。
  • 结果公布与奖金发放:学校将最终审定名单在校内进行公布,并将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财务处根据最终名单,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的银行卡中,并进行表彰。

争议处理与监督机制

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评定细则中必然包含申诉与争议处理机制。如果学生或个人对公示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评审工作组提出书面申诉,工作组应在接到申诉后的规定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申诉人对学院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校学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领导小组的裁决为最终意见。

整个评定过程受到纪检监察部门和学生代表大会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旦发现申请者有任何不诚信行为,如材料造假、夸大事实等,将立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已发放的奖金予以追回,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扬州大学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庞大而精细的系统工程,它既设立了明确的高标准,又提供了多元化的展示舞台;既坚守了学业成绩的底线,又全面拥抱了学生的个性发展与卓越才华。它不仅仅是一套分配资源的规则,更是一根指挥棒,引导着数万学子在扬大的校园里明确努力方向,不断追求知识与人格的同步卓越,从而实现自我价值与成长成才。这套制度在实践中不断优化和完善,持续为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提供着坚实的支撑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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