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旅游职业学院设立并规范奖学金评定工作,其根本宗旨在于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激励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促进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的协调发展,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奖学金不仅是一种物质奖励,更是一种崇高的荣誉,是对优秀学子努力付出的肯定和鞭策。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并达到预期效果,学院确立了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这是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生命线。评定标准、评定程序、名额分配、申报材料及最终结果都必须向全体师生公开,接受广泛监督,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竞争,杜绝任何形式的不正之风。
- 择优评选、统筹兼顾原则:在坚持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标准下,择优选拔最优秀的学生。
于此同时呢,也会适当考虑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特点,合理分配名额,鼓励各类特长学生脱颖而出。 - 导向性与激励性相结合原则:评定细则的设置具有明确的导向性,引导学生不仅关注学业成绩,更要注重思想道德修养、专业技能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实践经验的积累,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引导作用。
- 程序规范与动态管理原则:评定工作严格按照既定程序进行,层层负责,逐级审核。学院还会根据国家政策变化和自身发展需要,对评定细则进行适时修订和完善,实行动态管理。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的奖学金体系通常包含多个层次和类别,以满足对不同类型优秀学生的奖励需求。
-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这是当前高等学校学生能够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其评选标准极为严格,要求学生学业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且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 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样由国家设立,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专科在校生。申请者除需满足学习成绩优秀等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经过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入选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这一奖项体现了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的关怀与支持。
- 校级综合奖学金:由学院自有资金设立,是覆盖面相对较广的奖学金。通常根据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进行评定,设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多个等级,奖励额度逐级递减。这是激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的主要奖学金类型。
- 校级单项奖学金:为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和特长发挥而设立。用于奖励在学术科研、技能竞赛、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道德风尚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显著成绩的学生。即使综合成绩并非顶尖,但在特定领域有卓越贡献者,亦有获得奖励的机会。
- 企业及其他社会奖学金:一些与学院有合作关系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在校内设立的奖学金,其评定标准可能在符合学院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附加捐赠方特定的一些条件,如面向特定专业、侧重某种能力等。
各类奖学金的设立目标各有侧重,但核心都是为了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风气,构建多元化的评价体系,让每一位努力的学生都能找到自己的闪光点并获得认可。
三、 评定组织管理机构与职责划分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是奖学金评定工作得以规范运行的重要保障。江苏旅游职业学院通常会建立自上而下、权责清晰的组织体系。
- 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这是全院学生奖励工作的最高领导与决策机构。通常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纪委办公室、各二级学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审定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审批全院各类奖学金的名额分配方案;审定获奖学生建议名单;研究处理评定工作中的重大争议问题。
- 学生工作处(或类似职能部门):作为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奖学金评定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包括:制定(或修订)评定细则;部署评定工作;审核各二级学院上报的推荐材料;汇总全院获奖学生名单并报领导小组审批;组织颁奖典礼;做好奖学金的发放与管理等。
- 各二级学院奖励评审工作小组:由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具体负责本学院奖学金评定的宣传、申请组织、初步评审和推荐工作。他们需要根据学校总体安排,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更具体的操作方案,确保评定工作在本院公平、公正地开展。
- 班级评议小组:在辅导员或班主任的指导下,由班委、团支部委员及普通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对本班申请者的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核实与民主评议,并提出初步推荐意见。班级评议是评定工作的基础环节,直接关系到评选结果的公信力。
申请任何类别的奖学金,都必须首先满足一些通用基本条件,这些条件是学生参与评定的门槛。
- 政治思想表现: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这是最基本的要求。
- 学习年限要求:申请者必须是具有江苏旅游职业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并且在评定时已在校完成一定阶段的学业(通常要求至少已在校学习一年)。
- 学业成绩要求:申请者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这是奖学金评定的核心指标。对于校级综合奖学金,通常会要求学年内所有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成绩均合格(或达到良好以上),且无补考、重修记录。对于国家奖学金等高级别奖项,成绩排名要求更为严格。
- 日常行为表现: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 体育素质要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达标或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同时,细则中会明确规定一些一票否决的情形。凡在评定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无资格申请各类奖学金: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分或学院纪律处分者;
- 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不诚信行为者;
- 有课程考核不及格(不合格)者(针对综合奖学金);
- 无故拖欠学费、住宿费者(按学校规定办理了缓交手续者除外);
- 其他经学院认定不符合参评条件的情形。
校级综合奖学金的评定,以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中的重要参考,都高度依赖于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该成绩是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的量化评价,通常由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成绩两部分按一定权重相加构成。
(一)学业成绩(智育分)
学业成绩是综合测评的基础,所占权重最大(通常不低于70%)。其计算依据是学生在该学年内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的期末考核成绩。计算公式一般如下:
学业成绩 = ∑(课程成绩 × 课程学分) / ∑课程学分
即采用加权平均分的方式,更能客观反映学生的学业水平。课程成绩通常按百分制计算,若为等级制(如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则会对应转换为一定的分数区间进行计算。
(二)综合素质成绩(德育、体育、能力等)
这部分旨在评价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模块:
- 思想品德素质: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道德修养、法治观念、集体荣誉感、劳动观念、日常行为规范等。可通过辅导员/班主任评价、同学评议、宿舍表现、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志愿服务时长等方式进行量化。
- 身心素质:考核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和心理素质。包括体育课成绩、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情况、心理健康状况等。
- 能力素质:这是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的重要部分。主要包括:
- 专业技能:参加校级及以上技能大赛获奖情况,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情况。
- 科技创新能力:参与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获得专利、参加“互联网+”等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等。
- 组织管理与社会工作能力:担任学生干部(班委、团干、学生会干部等)并考核合格或优秀,能有效履行职责,为同学服务。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积极参加寒暑期社会实践、日常志愿服务、社会公益活动等,并获得相关认定或表彰。
综合素质成绩的各个模块会有具体的加分和扣分细则,例如,获得不同级别竞赛奖项对应不同的加分值,担任不同职务的学生干部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加分等。所有加分项都需要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如证书、文件、活动证明等)。
最终,综合测评总分 = 学业成绩 × 权重 + 综合素质成绩 × 权重。学生按总分在本专业或本年级内进行排名,作为奖学金评定的主要依据。
六、 评定的具体流程与时间安排奖学金评定工作具有严格的程序性和时间节点要求,通常按学年进行,在每学年开学后启动。具体流程如下:
-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与细则公布。 学院学生工作处根据上级文件和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并发布本学年的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和详细细则。各二级学院、班级组织学生学习文件精神,确保每位学生了解奖学金的种类、申请条件、评定程序和时限。
- 第二阶段:学生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提交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申请表,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任职证明、社会实践报告等)。
- 第三阶段:班级民主评议与推荐。 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者的材料和日常表现进行审核与评议,结合综合测评情况,提出初步推荐名单及推荐等级,并在班级内进行公示(通常不少于1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所在二级学院评审小组。
- 第四阶段:二级学院初审与公示。 二级学院评审小组对各班级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复核和综合评议,根据名额分配方案,确定本学院的推荐名单。推荐名单须在二级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通常不少于3个工作日),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报告及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
- 第五阶段:学院层面审核与审定。 学生工作处汇总各二级学院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性审核,并报请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评审会议,最终审定各类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
- 第六阶段:全院公示与表彰奖励。 审定的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通常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按程序向纪委办公室或学生工作处反映,相关部门将进行调查核实并予以答复。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院正式行文公布获奖名单,并举行颁奖大会,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奖学金款项通常会直接发放至学生的个人银行账户。
为了维护评定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学院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与申诉机制。
- 监督机制: 学院纪委办公室对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受理相关投诉和举报。评定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每个环节的名单和结果都按规定公示,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对于在评定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次乃至后续学年的参评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对于工作失职的教职工,也将追究责任。
- 申诉渠道: 学生对奖学金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在二级学院评审小组提出书面申诉。二级学院应在接到申诉后及时调查并作出答复。如学生对二级学院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院学生工作处或纪委办公室提出复议申请。学院相关职能部门会认真调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复议结果告知学生本人。这保障了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了评定结果的公平公正。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科学、规范的奖学金评定工作,对学院的人才培养和学生的个人成长产生了深远而积极的影响。
对于学生个体而言,奖学金评定是对其过去一学年努力学习的肯定,是一种重要的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它帮助学生树立自信,明确努力方向,激发更大的学习动力和潜能。特别是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等更是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使其能更专注于学业。
对于学院整体而言,奖学金评定是加强学风、校风建设的有力抓手。通过树立优秀典型,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在全校范围内营造了崇尚学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它促进了教育公平,优化了育人环境,提升了学院的内涵建设水平和社会声誉。
奖学金评定体系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紧密契合。它不仅看重学业,更强调专业技能、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引导学生向应用型、复合型人才方向发展,这与国家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战略意图高度一致,为行业和社会输送了更多优秀人才。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集标准、程序、监督于一体的完整制度体系。它根植于职业教育的土壤,服务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其有效实施离不开学院的高度重视、各部门的协同配合以及全体师生的共同参与和监督。
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这一细则也必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更好地发挥其激励与导向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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