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普通高校

安康学院开设有哪些奖学和助学金(安康学院奖助学金)

关于安康学院奖助学金体系的综合评述安康学院作为一所立足秦巴山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始终秉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与优秀学生的奖励工作。学校已构建起一个以国家资助为主体、以学校投入为补充、以社会捐助为辅助的多元化、全方位、全过程的奖助学金体系。这一体系旨在实现两大核心目标:一是“助学”,即切实保障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消除其经济上的后顾之忧;二是“奖优”,即通过设立各类奖学金,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该体系不仅涵盖了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还包含了由学校自有资金设立的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
除了这些以外呢,学校还积极拓展社会资源,争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爱心人士在校设立多项社会奖助学金。
于此同时呢,完善的“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政策,与奖助学金相互补充,共同形成了“奖、助、贷、勤、补、免”六位一体的混合资助格局。这一健全的体系充分体现了国家、社会和学校对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关怀与支持,有效促进了教育公平,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它不仅解决了学生的实际经济困难,更营造了积极向上、争先创优的良好校园氛围,是安康学院人才培养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康学院开设的奖助学金详细阐述

安康学院深刻认识到,健全的学生奖助体系是促进教育公平、实现立德树人目标的关键环节。经过多年的持续建设与完善,学校已经形成了一个结构合理、覆盖面广、功能明晰的奖助学金网络。这个网络如同一个精密的支持系统,确保来自不同经济背景的学生都能获得平等的发展机会,让经济困难不再是求学路上的障碍,让学业优秀成为值得嘉奖的荣耀。
下面呢将对安康学院开设的各类奖助学金进行详尽的分类阐述。


一、 国家级奖助学金:资助体系的核心基石

国家级奖助学金是我国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主体,具有权威性高、资助力度大、覆盖面广的特点。安康学院严格按照国家及陕西省的相关规定,规范、公正、公开地组织开展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与发放工作。

  •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当前高等学校学生能够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其评选标准极为严格,旨在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

    奖励对象与标准: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全国每年奖励名额由财政部、教育部核定,下达到各省,再由省教育厅分配至各高校。安康学院每年获得的名额根据在校生规模等因素确定。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一次性发放。

    申请条件: 申请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通常情况下,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需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0%(含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对于在某些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排名要求可适当放宽至前30%,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评审与发放流程: 每年9-10月,学校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名额启动评审工作。学生本人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各二级学院成立评审小组进行初评,并将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校级评审委员会进行复审,确定最终建议名单并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审定后的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评审结果报送省教育厅备案。奖金通常于每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卡。

  •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而设立的奖学金。它兼具“奖优”与“助困”的双重属性,是资助体系中的重要一环。

    奖励对象与标准: 奖励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一次性发放。

    申请条件: 申请者除需满足国家奖学金基本条件中关于爱国守法、诚实守信等要求外,还必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生活俭朴。
    于此同时呢,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应在同年级同专业前30%(含3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评审与发放流程: 评审流程与国家奖学金类似,同样在每年9-10月进行。重点在于申请者必须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纳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评审过程同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初评、学校审定、公示等环节。奖金发放时间与国家奖学金同步。

  •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无偿资助,主要用于补助其在校期间的生活费用开支,是覆盖面最广的助困型资助项目。

    资助对象与标准: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一般困难助学金和特别困难助学金。具体资助标准由高校结合实际情况分档设置,通常在每生每年2000元至4000元之间浮动,安康学院会根据陕西省的统一要求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设定具体的分档标准,例如2800元/年、3800元/年等。助学金按学期分两次发放。

    申请条件: 申请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且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评审与发放流程: 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通常在秋季学期初进行。学生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申请,并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班级成立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初步提出享受助学金资助的名单及档次。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复核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最终确定资助名单和档次,并在校内公示。助学金资金到位后,分春秋两季发放。


二、 学校自行设立的奖助学金:体现校本关怀的重要补充

除了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外,安康学院还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专项经费,用于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体现了学校对学生成长成才的主体责任和人文关怀。

  • 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

    这是学校设立的面向全体学生的奖学金,旨在奖励在学业、综合表现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营造比学赶超的学风。

    奖项设置与标准: 通常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评选比例和金额标准由学校自行制定。
    例如,一等奖学金可能覆盖专业前5%的学生,金额为每生每年1500元;二等奖学金覆盖前5%-15%,金额1000元;三等奖学金覆盖前15%-30%,金额500元。具体标准以学校当年发布的评奖通知为准。

    评选依据: 主要依据学生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综合素质测评一般包含思想道德素质、学业成绩、身体素质、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等多个维度,确保评价的全面性。

  • 校级单项奖学金

    为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和特长发挥,学校设立各类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术科研、学科竞赛、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或贡献的学生。

    常见类别:

    • 学术科技创新奖: 奖励在学术论文发表、专利获取、科研项目立项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 学科竞赛奖: 奖励在国家级、省级、校级各类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通常根据竞赛级别和获奖等级给予不同额度的奖励。
    • 文体活动优秀奖: 奖励在文化、艺术、体育等活动中为学校赢得荣誉的学生。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奖: 奖励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积极、成效显著的学生。

  • 学校助学金与特殊困难补助

    学校设立专项助学金,用于补充资助那些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但可能未获得或未足额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
    除了这些以外呢,还有临时困难补助,用于帮助学生应对突发性、临时性的经济困难,如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突发重大疾病等。

    特点: 申请审批流程相对灵活,旨在及时解决学生的燃眉之急。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所在学院或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 学费减免

    这是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一种强力资助措施,特别是针对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以及家庭经济条件极其困难确无能力缴纳学费的学生。学校根据学生的申请和实际情况,经过严格审批,给予全额或部分学费减免。


三、 社会奖助学金:汇聚爱心的社会力量

安康学院积极拓展社会资源,吸引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校友及爱心个人在学校设立奖助学金。这些社会奖助学金不仅提供了物质支持,更传递了社会关爱,搭建了校企合作、社会育人的桥梁。

  • 设立形式: 社会奖助学金的名称、金额、评选条件均由设立方与学校共同商定。有的侧重于奖励特定专业的优秀学生,有的面向全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的则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实践能力有特殊要求。
  • 代表性项目(举例说明,具体项目名称和设置可能动态调整):
    • “XXX企业”奖学金: 由某知名企业在相关院系设立,奖励品学兼优、创新能力强的学生。
    • “校友励志”助学金: 由校友基金会或热心校友捐资设立,专门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弟学妹。
    • “XXX慈善基金会”助学金: 由慈善组织设立,资助范围覆盖多个学院,评选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困境中的奋斗精神。
  • 评审特点: 社会奖助学金的评审通常会尊重捐资方的意愿,学校负责组织申报和初步筛选,最终名单有时需征得捐资方的认可。这类奖助学金的信息会通过学校官网、各二级学院通知等渠道发布。

四、 辅助性资助措施:构建全方位保障网络

奖助学金是资助体系的核心部分,但并非全部。安康学院还配套实施了一系列辅助性资助措施,与奖助学金政策协同发力,共同构成无缝衔接的保障网。

  • 国家助学贷款

    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安康学院学生主要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最高额度按照国家标准执行。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补贴,毕业后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

  •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 勤工助学

    学校在校内设立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后勤服务等多种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学生通过参加劳动获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这不仅是一种经济资助方式,更是培养学生劳动观念、提升实践能力的有效途径。

  • 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中央部属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地方高校的政策参照执行,安康学院毕业生符合陕西省相关条件的可享受此政策。


五、 奖助学金体系的申请与管理机制

为确保奖助学金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安康学院建立了一套规范化的申请、评审、发放和管理机制。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这是各类助困型资助(如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学费减免等)的基础工作。每学年开学初,学校会组织学生填写认定申请表,并采取家访、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民主评议等方式,对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实和认定,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并实行动态管理。

  • 信息公开与程序规范

    所有奖助学金的评选通知、名额分配、申请条件、评审程序、推荐名单、最终结果等信息都会通过校园网、公告栏、主题班会等多种渠道向全体学生公开,接受监督。评审过程严格遵守“个人申请、班级/专业评议、学院初审公示、学校评审公示”的程序。

  • 感恩诚信教育

    学校在奖助学金发放前后,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感恩诚信教育活动,引导学生珍惜资助,合理使用奖助资金,树立正确的消费观;鼓励学生勤奋学习,以实际行动回报国家、社会和学校的关爱;强调诚信意识,对于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资助的行为,一经查实,将追回资金并严肃处理。

  • 绩效评估与动态调整

    学校会定期对奖助学金的使用效益和资助育人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和政策变化,适时调整校内资助政策和措施,使资助体系更加精准、高效。

安康学院的奖助学金体系是一个多层次、立体化、相互衔接的有机整体。它既保证了国家政策的全面落实,又体现了学校的办学特色和人文关怀,还融入了宝贵的社会力量。这一体系的有效运行,为无数莘莘学子铺就了顺畅的求学之路,点燃了他们的梦想之光,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未来,随着国家资助政策的不断完善和学校事业的发展,安康学院的奖助学金体系也必将更加完善,更好地服务于学生的成长成才。

本文采摘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xhlnet.com/gaoxiao/507101.html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y15982010384

0.123953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