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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程学院开设有哪些奖学和助学金(长春工程学院奖助学金)

关于长春工程学院奖助学金体系的综合评述长春工程学院作为一所以工为主,工、管、文、理、艺术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吉林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始终秉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高度重视学生的全面成长与成才。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同时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安心完成学业,学校构建了一套体系完善、覆盖面广、分类科学、管理规范的奖助学金体系。这套体系深度融合了国家、社会、学校三方的力量,形成了“奖、助、贷、勤、补、免、偿”多位一体的学生资助工作格局,充分体现了国家对高等教育投入的重视、社会各界对人才培养的关怀以及学校“以生为本”的办学理念。总体而言,长春工程学院的奖助学金设置不仅着眼于对学业成绩优异者的精神与物质奖励,以激发其更大的学习热情和创新潜力,更侧重于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精准帮扶,确保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为他们扫除求学路上的经济障碍,助力其平等地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该体系运作规范,申请评审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效发挥了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促进了优良学风校风的形成,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了坚实的保障。长春工程学院奖助学金体系详述
一、 国家层面奖助学金国家层面设立的奖助学金是长春工程学院学生资助体系的主干和基石,其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具有权威性高、资助力度大、覆盖面广的特点。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面向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之一。其设立宗旨是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

  •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 申请条件:申请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通常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对于在某些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条件可适当放宽,但需提交详细证明材料。
  • 评审与发放: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名额,结合各学院学生人数等因素进行分配。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过班级评议、学院初审、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后,确定建议名单并全校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奖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它兼具“奖优”和“助困”的双重属性,旨在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努力成才。

  •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 申请条件:申请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一般要求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30%(含3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其身份需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予以确认。
  • 评审与发放:与国家奖学金类似,每学年评审一次。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同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推荐、学校审定公示等程序后确定最终名单。奖金一次性发放。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主要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无偿资助,用于帮助他们支付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是资助体系中最主要、最基础的“助困”措施。

  • 资助标准:全国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金额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长春工程学院通常会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和校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分布,设定多个档次,如特别困难档、困难档、一般困难档,对应不同的资助金额,以实现精准资助。
  • 申请条件:申请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已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 评审与发放: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每学期动态调整。学校根据下达的总名额和经费,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评审重点在于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兼顾思想品德和学习情况。助学金通常分秋季和春季学期两次发放,直接打入学生个人银行卡,用于补贴日常生活开支。

二、 学校层面奖助学金学校自身设立的奖助学金是长春工程学院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学校对学生的关怀与激励,资金来源为学校事业收入提取的资助经费。

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

这是学校设立的覆盖面最广的奖学金,旨在奖励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表现良好的学生。

  • 等级与标准:通常分为多个等级,如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和比例由学校根据当年情况设定。
    例如,一等奖学金可能覆盖学习成绩排名前5%的学生,金额较高;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则依次覆盖更广泛的学生群体,金额逐级递减。
  • 评选依据:主要以学生的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为核心依据,同时综合考察其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参与集体活动等方面的情况。评选过程通常与学年综合测评挂钩。

校级单项奖学金

为了鼓励学生在某一特定领域发挥特长、取得突出成绩,学校设立各类单项奖学金。

  • 类别:可能包括:
    • 科技创新奖学金:奖励在学科竞赛(如“挑战杯”、“互联网+”、数学建模、结构设计等)、学术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 文体活动奖学金:奖励在省级及以上文艺、体育比赛中获得重要奖项,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
    • 社会实践奖学金:奖励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学生。
    • 道德风尚奖学金:奖励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展现高尚道德品质的学生。
  • 评选方式:一般由学生凭相关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自行申报,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如教务处、团委、学生工作处等)组织评审。

学校特殊困难补助

这是学校针对遭遇突发性、临时性困难的学生提供的临时性、应急性资助。

  • 适用情况:如学生本人或家庭突遇重大自然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导致经济状况急剧恶化,影响正常学业。
  • 申请流程: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说明具体情况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学院核实、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批后,视情况给予一定金额的补助,帮助学生渡过难关。

学费减免

对于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尤其是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符合国家特定政策的学生,学校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酌情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


三、 社会层面奖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是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校友或个人在学校设立的,是学校资助体系的有益补充,也反映了社会各界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长春工程学院积极拓展社会资源,吸引设立了多项社会奖助学金。这些奖助学金的名称、金额、评选条件各不相同,具有鲜明的捐赠方特色。

类型与特点

  • 企业奖学金:通常由与学校学科专业相关的知名企业设立,如一些建筑、电力、水利、机械类企业。这类奖学金不仅奖励学业优秀的学生,有时还会侧重考察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潜质以及对相关行业的认同感,部分还包含提供实习机会、优先录用等附加价值。
  • 校友奖学金/助学金:由校友个人或集体捐资设立,旨在回馈母校、助力学弟学妹成长。这类奖助学金往往饱含深情,评选时可能更注重学生的综合品质和发展潜力。
  • 基金会/社会团体奖学金:由各类基金会或社会团体设立,可能有特定的资助方向,如面向特定专业、特定生源地或具有某方面特质的学生。

代表性项目举例(注:具体名称和设置可能随时间变化)

  • “鲁班”奖学金/“詹天佑”奖学金:这类以行业先驱命名的奖学金,在土木、建筑类院校中较为常见,旨在激励学生在专业领域追求卓越。
  • 某企业“未来工程师”奖学金:由合作企业设立,重点奖励在工程实践、技术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 某校友基金会助学金:专门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且积极向上的学生。

社会奖助学金的申请通常需要满足捐赠方设定的特定条件,评审委员会往往由学校代表和捐赠方代表共同组成。


四、 其他辅助性资助措施除了直接的奖助学金外,长春工程学院还提供多种形式的辅助性资助,共同构成完整的资助网络。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信用贷款。这是解决学生学费和住宿费问题的主渠道。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补贴,毕业后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有相应的还本宽限期和优惠政策。

勤工助学

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获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岗位遍布学校图书馆、实验室、职能部门、后勤服务单位等。勤工助学不仅提供经济资助,更是培养学生劳动观念、锻炼实践能力、提升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

“绿色通道”

针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学校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确保他们顺利入学。

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这是一项重要的国家资助政策。


五、 奖助学金申请流程与注意事项

基本申请流程

虽然各类奖助学金的具体要求略有差异,但一般遵循以下通用流程:

  1. 信息发布:每学年开学初,学校学生工作处(或资助管理中心)会通过官方网站、学生管理系统、辅导员通知等方式,集中发布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明确评选项目、名额、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
  2.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或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填写相应的申请审批表,并按要求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困难证明、获奖证书等)。
  3. 班级评议与学院推荐:班级资助评议小组(通常由班干部、学生代表组成)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初步评议,提出推荐名单报学院。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结合学生日常表现和困难认定情况,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4. 学校评审与公示: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汇总各学院推荐名单,组织校级评审会进行评审(其中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等需报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最终建议获奖或受助学生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 上报与发放: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国家奖助学金等需上报的名单报送至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审批。审批通过后,学校财务部门按程序将奖助学金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卡。

重要注意事项

  • 诚信申请:学生必须如实填写申请信息,提供真实材料。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已获得的奖助学金将被追回,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 关注动态:学生应主动关注学校发布的各类资助信息,及时了解政策变化和申请时间节点,避免错过申请机会。
  • 理解政策导向:奖助学金旨在激励先进、帮扶困难。学生应树立正确的荣誉观和消费观,获奖受助后应更加勤奋学习,积极回报社会。
  • 同一学年限制:通常规定,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但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其他奖助学金的具体兼得规定以当年通知为准。
长春工程学院的奖助学金体系是一个动态发展、不断优化的系统。学校会根据国家政策调整、社会捐赠情况以及校内实际需求,适时对奖助项目、标准和评选办法进行更新和完善。这套立体化、多元化的资助体系,犹如坚实的后盾,为每一位长工程学子的追梦之路保驾护航,激励着他们砥砺前行,成长为国家需要的栋梁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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