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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三全学院奖学金细则)

关于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作为一所具有影响力的医学类独立学院,其奖学金评定工作始终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学院的奖学金评定体系是一个系统化、规范化的工程,它并非单一标准,而是由一套相互关联、层次分明的规章制度构成,核心依据是学院官方制定并发布的《学生手册》及相关补充管理规定。该体系通常涵盖国家级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综合奖学金以及各类社会捐助的专项奖学金等多个类别,每种奖学金的评定对象、金额标准、申请条件和评审程序均有明确界定。评定过程高度重视学生的综合素质,其核心评定细则通常以学生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主要依据,该测评成绩一般由学业成绩(智育)、思想品德表现(德育)、身心素质与发展(体育、劳育)以及实践与创新能力(美育)等多个模块按一定权重综合计算得出。学业成绩是基础,但思想品德、社会实践、科研创新、文体活动等方面的表现同样占有重要分量,体现了学院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医学人才的导向。整个评定流程从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书院或院系初审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及校级评审委员会终审,层层把关,并设有公示环节以接受全体师生监督,确保评定结果的权威性与公信力。
因此,深入理解这套细则,对于学生明确努力方向、合理规划大学生涯具有至关重要的指导意义。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详述
一、 奖学金体系概述与设立宗旨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的奖学金制度是学院学生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激励学生成长成才的关键机制。其设立的根本宗旨在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通过对品学兼优学生的表彰与奖励,在全院范围内营造勤奋好学、积极向上、争先创优的良好学风和校风。奖学金的设立,不仅是对获奖学生过去一学年努力付出的肯定,更是为了引导全体学生明确学习目标,激发内在潜能,促进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学院的奖学金体系具有层次多、覆盖面广、导向性强的特点。从资金来源和层级上,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大类:
  • 国家级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奖励标准高,荣誉性强,是学院最高荣誉的奖学金之一。国家励志奖学金则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兼具奖励与资助的双重属性。
  • 学院综合奖学金:由学院自有资金设立,是覆盖面最广、惠及学生最多的奖学金类别。通常根据奖励等级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分别对应不同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要求和奖励金额。
  • 专项奖学金与社会捐助奖学金: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捐资设立,用于奖励在特定领域(如临床技能、科研创新、文体活动、社会服务等)有突出表现的学生。这类奖学金的具体名称、评定条件和金额由设奖单位与学院共同商定。
所有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均在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学生事务部(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各书院(或院系)协助完成。
二、 评定工作的核心原则为确保奖学金评定的权威性、公正性和有效性,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在整个评定过程中严格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这是评定工作的生命线。“公平”意味着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在校学生都享有平等的申请权利和竞争机会,评定标准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公正”要求评审组织和人员在评审过程中严格依照既定细则操作,客观评价,不徇私情。“公开”则指评定的政策、名额、程序、条件以及初评和最终结果等重要信息,都需通过适当渠道(如校园官网、公告栏、班会等)向全体师生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流程透明。

择优评选、统筹兼顾原则:奖学金的本质是奖励优秀。
因此,评定工作始终坚持“择优”导向,将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作为主要量化依据,确保最优秀的学生能够脱颖而出。
于此同时呢,在名额分配和类别设置上,也会适当考虑不同专业、年级的学生分布,以及学生在不同方面(学习、科研、文体、社会活动等)的特长与发展,做到统筹兼顾,鼓励学生个性化发展。

民主与集中相结合原则:评定过程既充分发挥基层民主,如班级评议小组由辅导员、学生干部、普通学生代表组成,对申请者的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又在关键环节实行必要的集中,如书院(院系)初审意见、学校评审委员会的最终审定,确保评审工作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引导性与激励性并重原则:评定细则的设定不仅是为了筛选出获奖者,更深层的目的是通过评定标准和条件,向全体学生传递学院的人才培养导向,引导学生重视学业、锤炼品德、发展特长、服务社会,实现自我激励和全面发展。


三、 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学生申请任何类别的奖学金,都必须首先满足一些通用的基本条件,这些条件是参与评定的门槛:
  • 政治思想素质要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 学习年限与状态要求:申请者必须是具有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且在评定时已顺利完成上一学年的全部学习任务。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学生不得参评。
  • 学业成绩底线要求:申请者上一学年的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以下简称“课程”)必须全部合格(即无不及格记录)。对于申请高等级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一等奖学金),通常还会有更高的成绩排名要求。
  • 综合表现要求: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学校、书院(院系)、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在综合素质测评中,德育、体育等模块评价良好。
此外,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还必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对于专项奖学金,则需满足设奖方特定的附加条件。
四、 综合素质测评:评定核心依据详解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是奖学金评定中最核心、最具决定性的量化指标。它是对学生上一学年整体表现的量化评价体系,通常采用百分制,由多个测评模块按既定权重合成。
下面呢是常见的测评模块构成:


1.学业成绩模块(智育测评)
:此模块占比最高,通常可达60%-70%,是测评的基础。其计算依据是学生上一学年所有课程(不含公共任选课)的加权平均分。计算公式一般为:智育得分 = ∑(课程成绩 × 课程学分) / ∑课程学分。课程成绩按正考首次成绩计算,补考或重修及格后的成绩一般不用于奖学金评定。高分的智育成绩是获得奖学金,尤其是高等级奖学金的重要保障。


2.思想品德表现模块(德育测评)
:此模块占比通常在15%-20%左右。测评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修养、法纪观念、学习态度、集体观念、生活作风等。测评方式一般为加减分制,基础分之上,对获得荣誉称号(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好人好事、积极参与集体活动等行为给予加分;对违反校纪校规、不文明行为等给予减分。由辅导员、班级评议小组依据学生日常表现记录进行评定。


3.身心素质与发展模块(体育、劳育测评)
:此模块主要考察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体育锻炼情况、心理健康水平以及劳动观念与实践。占比一般在10%左右。加分项可能包括:体育课程成绩优秀、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中达标或优秀、在院级以上体育竞赛中获奖、积极参加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在宿舍卫生、公益劳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等。


4.实践与创新能力模块(美育及创新测评)
:此模块旨在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勇于创新、服务社会。占比约5%-10%。加分范围广泛,例如:

  • 学术科技与创新:在正式期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在“挑战杯”等学术科技竞赛中获奖。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参加寒暑期社会实践并获表彰、长期坚持志愿服务并获得好评。
  • 文化艺术与社团活动:在校级及以上文艺比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中获奖,在社团活动中担任骨干并有突出贡献。
  • 技能证书:获得与专业相关的权威技能认证证书。

各模块得分乘以相应权重后相加,即为学生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该总成绩在同专业、同年级内进行排名,是决定奖学金等级和名额分配的直接依据。
五、 不同类别奖学金的具体评定细则在满足基本条件和依据综合素质测评总排名的前提下,不同类别的奖学金还有其特定的细化要求:

国家奖学金:要求申请者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10%(含),且无不及格科目。如果排名在10%-30%之间,则需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需提交详细证明材料并经学校评审委员会严格审核。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需为经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应位于专业前30%(含)。

学院综合奖学金

  • 一等奖学金:通常要求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5%左右,且学业成绩优异,德育表现突出。
  • 二等奖学金:通常要求排名位于专业前15%左右。
  • 三等奖学金:通常要求排名位于专业前30%左右。
具体比例和名额由学院根据当年预算和各专业学生人数进行分配。

专项奖学金:严格遵循设奖协议。
例如,“临床技能优秀奖学金”可能更侧重临床实践考核成绩或相关竞赛获奖情况;“科研创新奖学金”则重点关注论文、专利、竞赛成果等。申请者除需满足基本条件外,必须符合专项奖学金的特定指向性要求。

所有奖学金申请者,一旦在评选学年内有以下情况之一,通常实行一票否决:受到党纪、团纪或校纪处分;有课程不及格;有学术不端行为;在申请材料中弄虚作假;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注册缴费;其他经学校认定不宜授予奖学金的情形。


六、 评定的组织流程与时间安排奖学金评定工作具有严格的程序性和时效性,一般在新学年开学后的9月至11月集中进行。其标准流程如下:


1.部署与宣传阶段
: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上级文件和学院计划,下达评定通知,明确评定种类、名额分配、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各书院(院系)通过召开辅导员会议、学生干部会议、主题班会等形式,广泛宣传评定政策,确保每一位学生知晓。


2.学生申请与班级评议阶段
: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在线或书面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证书复印件等)。班级成立由辅导员、班团干部、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结合申请人日常表现和提交材料,进行民主评议,初步审核申请资格,并提出推荐名单报送给书院(院系)。


3.书院(院系)初审与公示阶段
:书院(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组织评审小组,对班级推荐名单进行复核,根据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和具体条件,确定本单位的推荐人选名单,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如公告栏、网站)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初审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校复审与审批阶段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书院(院系)材料后,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性审核,确保所有推荐人选符合条件。随后,组织召开由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等组成的校级评审委员会会议,对推荐名单进行审议,最终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


5.全校公示与表彰阶段
:将校级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拟获奖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按程序实名反映,学校将及时调查核实并反馈。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院正式行文公布获奖名单,并择机举行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学金。


七、 监督、异议与撤销机制为确保评定工作的公正廉洁,学院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与申诉机制。

整个评定过程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同时鼓励广大师生通过电话、邮箱、信访等渠道对评定工作进行监督。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均可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纪检监察部门实名提出书面申诉。受理单位将在接到申诉后规定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答复申诉人。这保障了学生的合法权益,体现了程序的正义。

此外,奖学金评定并非一劳永逸。学院规定,如果获奖学生在奖学金发放前后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撤销其获奖资格,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和荣誉证书,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这一事后追责机制,有效维护了奖学金的神圣性和严肃性。


八、 奖学金评定的意义与学生应对策略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不仅仅是一套选拔机制,更是一根有力的“指挥棒”,深刻影响着学生的校园生活与成长规划。它的意义远超出物质奖励本身,更在于其强大的精神激励和鲜明的价值导向。它告诉学生,大学的价值不仅在于获取知识,更在于品德的塑造、能力的锻炼和视野的开阔。对于学生而言,要有效应对奖学金评定,不应抱有临时抱佛脚的心态,而应从入学伊始就进行长远规划和持续努力。必须牢牢抓住学业这一根本,刻苦钻研,打下扎实的专业基础。要积极参与第二课堂,主动融入集体,在社团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中锻炼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再次,要勇于探索创新,关注学科前沿,尝试参与科研项目或学术竞赛,提升核心竞争力。要时刻注重个人品德修养,严于律己,遵守校规,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生活习惯。深刻理解并主动适应奖学金评定细则所倡导的全面发展理念,将评定的标准内化为日常学习的动力和行动的指南,才能真正在大学期间实现自我增值,为未来职业生涯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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