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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学院共开设有哪些类型奖学金(哈尔滨学院奖学金种类)

哈尔滨学院作为一所立足地方、面向全国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始终秉承“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将其视为育人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构建起一个多层次、广覆盖、多元化的学生奖学金体系。这个体系不仅是对学生过往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的肯定,更是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的重要机制。其奖学金种类繁多,总体可划分为国家级、校级、社会捐助类以及特殊群体类等几大类型。国家级奖学金代表着国家对优秀学子的最高荣誉与物质奖励,标准统一,竞争激烈;校级奖学金则由学校自主设立,覆盖面更广,旨在奖励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社会捐助类奖学金凝聚了社会各界对教育事业的关怀与支持,是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生动体现;而针对特殊群体设立的奖学金则充分体现了教育的公平性与人文关怀,确保品学兼优的学生不因经济原因而辍学。这套体系设计科学,评选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效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创新精神,营造了争先创优的良好校园氛围,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了坚实的支持与保障。


一、 国家级奖学金

国家级奖学金是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项目。其评选标准最为严格,奖励金额最高,是在校学生所能获得的最高荣誉之一。哈尔滨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执行评选工作,确保这一最高荣誉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当前高等学校学生能够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其授予对象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教育阶段中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8000元。
  • 申请条件:申请者必须在评选学年内,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对于在某些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如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在职业技能竞赛或创新创业竞赛中取得重大荣誉、为社会做出重大贡献等)的学生,排名要求可放宽至前30%。
    除了这些以外呢,申请人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 评选流程:通常在新学年开学后启动,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各学院进行初步评审和公示后,将推荐名单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复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而设立的。它兼具“奖优”和“助困”的双重属性。

  •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
  • 申请条件:申请人必须是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于此同时呢,其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需优秀,通常在评选学年的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排名位于专业前30%。同样需要具备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等基本条件。
  • 评选流程:与国家奖学金类似,遵循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初审推荐、学校评审公示并上报的程序。它重点关注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学业表现,是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生的重要渠道。


二、 校级奖学金

校级奖学金是哈尔滨学院利用事业收入提取的资金以及自身筹集的经费设立的,用于奖励在校期间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学生。这类奖学金种类多样,覆盖面广,是学校奖励体系的主体部分,旨在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优秀学生奖学金

这是学校覆盖面最广的奖学金,旨在奖励在上一学年中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的学生。通常根据学生的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和综合表现评定等级。

  • 奖励等级与标准:一般分为三个等级。
    • 一等奖学金:通常奖励给成绩排名在最前列的学生,奖励金额较高(例如每年2000-3000元)。
    • 二等奖学金:奖励给成绩优秀的学生(例如每年1000-1500元)。
    • 三等奖学金:奖励给成绩良好的学生(例如每年500-800元)。
  • 评选依据:主要以学生的学业成绩(学分绩点)为核心依据,同时参考其思想品德、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方面的表现。各学院会根据学校的总体框架制定细化的评选细则。

单项奖学金

为了鼓励学生在某个特定领域发挥特长、取得突出成绩,学校设立了多种单项奖学金。这体现了多元化的人才评价标准。

  • 创新创业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术研究、技术发明、创新创业竞赛(如“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竞赛等)中取得优异成绩(如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的学生或团队。
  • 文体活动奖学金:奖励在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类竞赛中为学校赢得荣誉的学生。
    例如,在省级及以上大学生运动会、艺术展演、辩论赛等活动中取得名次。
  • 社会工作奖学金:奖励在学生工作中表现突出、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的学生干部,表彰他们为集体建设和服务同学所做出的贡献。
  • 道德风尚奖学金:奖励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孝老爱亲、诚实守信等方面有突出事迹,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学生。

新生奖学金

为吸引优质生源,鼓励高考成绩优异的学生报考我校,学校会为当年入学的新生设立新生奖学金。其评定主要依据学生的高考成绩,通常在新生入学报到后根据其高考分数在全省的排名情况或与学校录取线的分差自动评定,无需单独申请。


三、 社会捐助类奖学金

社会捐助类奖学金是指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校友或个人在我校捐资设立的奖学金。这类奖学金不仅是对学生的物质奖励,更承载着社会对青年学子的殷切期望,是连接学校与社会的重要纽带。其名称、评选条件、奖励标准及名额均由设奖单位与学校共同商定。哈尔滨学院积极拓展社会资源,此类奖学金的项目和数量呈逐年增长趋势。

企业冠名奖学金

许多与学校有合作关系的企业,特别是本地知名企业,会在特定院系或专业设立冠名奖学金。例如“XX药业奖学金”、“XX建工奖学金”等。这类奖学金往往除了考察学生的学习成绩外,还可能侧重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意识以及对相关行业的认同感,有时还会为获奖学生提供实习或就业的优先机会。

校友奖学金

由校友基金会或杰出校友个人出资设立,旨在回馈母校培育之恩,激励学弟学妹们奋发向上。例如“XX校友会奖学金”、“优秀校友XX奖学金”等。校友奖学金通常格外注重学生的综合品质和发展潜力。

特殊领域奖学金

一些社会团体或个人可能会针对特定领域设立奖学金,如“师范生培养奖学金”、“乡村教育振兴奖学金”、“环境保护奖学金”等,用以鼓励和支持在相关领域有志向、有表现的学生深入学习和研究。

社会捐助类奖学金的评选通常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会同设奖单位代表共同进行,确保评选结果符合设奖初衷。许多设奖单位还会举办颁奖仪式,与获奖学生面对面交流,传递社会关怀与期望。


四、 特殊群体与专项奖学金

除了面向全体学生的奖学金外,学校还关注到特定学生群体的需求,设立了具有针对性的奖学金,以促进教育公平,支持特定人才培养计划。

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奖学金

为响应国家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号召,学校可能针对数学、物理、化学、中文、历史等基础学科专业的学生设立专项奖学金,鼓励他们潜心钻研,打下坚实的学术基础。

少数民族学生奖学金

为鼓励少数民族学生刻苦学习,促进民族团结,学校可能会专门为少数民族学生设立奖学金,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少数民族学生,支持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成为建设家乡和国家的栋梁之材。

国际交流奖学金

为推进学校教育国际化进程,鼓励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开拓国际视野,学校会设立国际交流奖学金或补助,对参加校际交流项目、海外研修、国际会议等的优秀学生提供部分或全额资助。


五、 奖学金的评审原则与流程

哈尔滨学院为确保奖学金评选的权威性与公正性,建立了严密、透明的评审机制。

评审原则

所有奖学金的评审都必须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优中选优”的基本导向。评选工作坚持公示制度,广泛接受师生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不正之风。

评审机构

学校成立学生奖励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牵头,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团委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组成,全面负责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审定。各学院成立相应的评审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的初评和推荐工作。

基本流程

  • 发布通知:每学年开学初,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发布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明确各类奖学金的名额、条件、程序和时限。
  • 个人申请:学生根据自身条件和各项奖学金的要求,向所在班级或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成绩证明、获奖证书等支撑材料。
  • 班级评议: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通常由辅导员、班干部、学生代表组成)对申请人的资格和表现进行初步审核和民主评议。
  • 学院初审与推荐: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对班级推荐名单进行复核,根据名额确定本院推荐人选,并在本院范围内进行公示(通常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 学校评审与公示: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最终评审,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通常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按程序进行复核和裁定。
  • 表彰与发放:公示无异议后,学校行文公布获奖名单,并举行表彰大会,通过财务处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个人的银行卡账户。获奖情况将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哈尔滨学院构建了一个以国家级奖学金为最高荣誉引领、以校级奖学金为主体广泛激励、以社会捐助类奖学金为重要补充、以特殊群体奖学金为必要保障的多维立体奖学金体系。这一体系层次清晰,类别丰富,功能互补,有效地覆盖了不同特点、不同需求的优秀学生群体。它不仅是物质上的奖励,更是一种精神上的激励和价值上的引导,充分体现了国家、社会和学校对人才培养的高度重视。通过这一体系的良好运作,极大地激发了全校学生崇尚学术、追求卓越、全面发展、回报社会的内生动力,为营造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和浓厚的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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