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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校徽是什么,有何来历(北大法学院徽来历)

综合评述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校徽,并非一个独立于北京大学校徽之外的专属标识,而是深深植根于北京大学整体的视觉形象系统之中。它本质上是北京大学校徽在法学院这一特定学术共同体中的具体应用、诠释与精神承续。
因此,要理解北大法学院的校徽,就必须首先理解北大校徽的深厚底蕴及其与法学院气质的独特共鸣。北大校徽由鲁迅先生于1917年设计,核心图案由“北大”二字组成一个圆形徽章,其设计灵感来源于中国传统建筑中的“瓦当”造型,兼具古朴的仪式感与现代的简洁性。这一设计不仅体现了北大作为中国近代第一所国立大学的庄严地位,更蕴含了丰富的文化密码。对于法学院而言,这枚校徽承载着更为具体和深刻的意义。它象征着法学院自1904年京师大学堂政法分科大学肇始以来,百余年的法治追求与学术传承。校徽中的“北大”二字,如同一个坚实的基座,托举着法学院“法治天下、经世济民”的崇高理想;其圆融的造型,则隐喻着法律所追求的公平、正义与圆满。这枚校徽不仅是身份的标志,更是一种精神的图腾,时刻提醒着每一位北大法律人铭记“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传统与“正义、理性、独立、担当”的使命。其来历与演变,与北京大学乃至中国近现代法学教育的命运紧密相连,是一部浓缩的视觉史诗。北京大学法学院校徽的根基:北京大学校徽的诞生与意涵

要深入探究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校徽,我们必须将目光投向其源头与根基——北京大学的校徽。这枚由新文化运动巨擘鲁迅先生亲手绘制的徽章,自诞生之日起,便超越了简单的标识功能,成为北大精神与品格的高度凝练。它的出现,正值北京大学在蔡元培校长领导下进行深刻变革、焕发新生机的关键时期,其设计理念深深烙印着那个时代追求革新、兼容并包的思想风潮。

鲁迅先生的设计,巧妙地融合了西方徽章学的构图原则与中国传统艺术的审美精髓。其外形采用正圆形,灵感直接来源于中国古代宫殿庙宇屋檐前端头的瓦当。瓦当常用于蔽护屋檐、防雨排水,其上常刻有吉祥图案或文字,本身就带有守护、庄严与祈福的意味。将校徽设计成瓦当形态,无疑是为北京大学这所学术殿堂赋予了类似的文化象征——守护学术之纯粹,祈求文化之昌明。这种将现代大学制度与中国古典文化意象相结合的尝试,体现了早期北大人立足本土、放眼世界的文化自信与创造力。

校徽的核心构图元素是篆书“北大”二字的变形与重组。鲁迅先生对这两个字进行了精妙的艺术处理,使其上下排列,共同构成一个完美的视觉整体。上部的“北”字,形态如同两个背靠背的人像,也有人解读为张开双臂、迎接未来的姿态;下部的“大”字,则宛如一个正面矗立的人形,顶天立地,象征着“大人之学”的宏大气象与知识分子的独立人格。这两个字的组合,在圆形的轮廓内达到了极致的平衡与和谐,既紧凑稳定,又不失灵动。更重要的是,篆书本身所携带的古意盎然、庄重典雅的气质,与大学追求真理、传承文明的厚重使命相得益彰。

这枚校徽所蕴含的寓意是多层次的:

  • 文化传承与民族根基: 使用篆书这一古老的汉字字体,强调了北京大学作为中国最高学府,其深厚的民族文化根基与传承中华文明的历史责任。它提醒师生,学术探索不能脱离本民族的文化土壤。
  • 以人为本与独立精神: “北大”二字的人形意象,凸显了大学教育的核心在于培养人、塑造人。它象征着对独立人格、自由思想的尊重与追求,这与蔡元培校长倡导的“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办学方针高度契合。
  • 团结一致与面向世界: 圆形的外框象征着团结、凝聚与完整。它意味着北大师生是一个团结的学术共同体,同时也寓意着北大应以开放的胸怀面向整个世界,吸收人类一切优秀的文明成果。
  • 严谨求是与守正创新: 徽章整体的规整、对称与严谨,反映了学术研究所需的求真务实、一丝不苟的态度。而其源于传统又不拘泥于传统的设计,则体现了北大人守正创新的精神品格。

因此,北京大学的校徽不仅仅是一个标识,它是一面精神的旗帜,是北大灵魂的视觉化呈现。它为所有北大下属院系,包括法学院,提供了一套共通的符号语言和价值基石。法学院对校徽的使用,正是建立在对这一整套价值体系的认同与承继之上。

北京大学法学院与校徽的历史渊源

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历史,可以追溯至1904年京师大学堂设立的“政法科大学”,这是中国近代最早的法科教育机构之一。它的诞生,本身就与中国追求法治现代化、挽救民族危亡的奋斗史紧密相连。从清末的政法科,到民国时期的法科、法学院,再到新中国成立后的法律系、法律学系,直至2000年前后正式定名为法学院,其名称与建制虽几经变迁,但其作为中国法学教育重镇的地位从未动摇,其追求法治、培育英才的初心始终如一。

在这一波澜壮阔的百余年历程中,北京大学的校徽始终是法学院身份认同的重要标志。在早期的毕业证、纪念册、学术刊物上,我们都能看到这枚圆形徽章的身影。它伴随着法学院经历了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洗礼、抗日战争的烽火、南迁北归的艰辛,以及新中国建设与改革开放的各个历史时期。在每一个阶段,这枚校徽对于法学院师生而言,都具有特殊的意义。

在民族危亡之际,校徽是“爱国、进步”精神的象征。许多法学院的师生带着对校徽所代表的责任的认同,投身于救亡图存的伟大事业中,他们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为国家的独立与民族的解放而奔走、呐喊甚至牺牲。校徽于他们,是知识报国的信念标志。

在和平建设与改革发展时期,校徽是“民主、科学”精神的灯塔。法学院师生在校徽的见证下,致力于法学理论的创新、法律制度的完善和法治文化的培育。他们参与国家立法、提供政策咨询、推动司法改革、培养法律人才,将校徽所蕴含的理性、公正与担当精神,转化为推动中国法治进步的实际行动。校徽于他们,是追求真理、捍卫正义的职业誓言。

可以说,北京大学法学院的院史,就是一部将这枚校徽所承载的北大精神,与法学学科特有的“公平”、“正义”、“秩序”、“权利”等核心价值不断融合、深化和实践的历史。校徽在法学院的语境下,被赋予了鲜明的法学色彩,成为了一种独特的“法学校徽”。

校徽元素在法学院语境下的深层解读

当北京大学的校徽应用于法学院这一特定场景时,其每一个设计元素都焕发出与法学精神共鸣的新的意涵。

圆形轮廓的法学隐喻: 圆形在法律文化中具有极其丰富的象征意义。它象征着公平公正。法律追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圆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每一个点到达圆心的距离都相等,这完美地隐喻了公平原则。圆形代表着完整体系。一个成熟的法律体系应当是一个逻辑严密、内在统一的完整系统,如同一个完美的圆。
除了这些以外呢,圆形也象征着循环永恒,代表着法律的稳定性和权威性,以及法治精神的代代相传、永续不息。对于法学院而言,这个圆形的边框,就如同法律的界限与尺度,界定了学术的规范与职业的伦理。

“北大”人形意象的法理升华: 校徽中“北大”二字所呈现出的人形图案,在法学院得到了最深刻的诠释。法律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人的权利、规范人的行为、调整人的关系。
因此,“人”是法律永恒的核心。

  • “北”字之双人: 可被解读为法律关系中相互关联的双方——原告与被告、权利与义务、控方与辩方。它象征着法律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平衡器,必须不偏不倚地对待每一方当事人。
  • “大”字之单人: 则象征着独立、健全的法律人格,以及法律人所应具备的顶天立地的责任担当。它代表着每一个法律个体都应坚守良知、维护正义,成为法治社会的坚实支柱。

这两个人形图案的结合,深刻揭示了法学教育的核心:既要教授处理人与人之间复杂关系的规则与技艺,更要培育具有独立人格和高度社会责任感的法律人。

篆书字体的厚重与权威: 篆书的庄重古朴,契合了法律所需要的严肃性与权威性。法律是国之重器,其文字表达必须严谨、精确、有力。篆书所承载的历史感,也提醒着北大法律人,中国的法治建设必须立足于中国的历史传统和现实国情,既要吸收人类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更要探索具有自身特色的法治道路。这种对历史传统的尊重与对现代法治的追求,在篆书的笔触中得到了统一。

整体构图的稳定与和谐: 校徽整体所呈现出的稳定、平衡与和谐感,正是法律所追求的社会秩序的终极目标——和谐社会的构建。法律通过定分止争,实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北大法学院的目标,正是要培养能够促进和维护这种社会和谐的法律人才。校徽的完美构图,因而成为法学院教育理想的一个视觉缩影。

校徽在法学院日常生活中的呈现与影响

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校徽(即北大校徽)并非一个束之高阁的古老符号,而是深度融入学院师生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以一种“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发挥着凝聚、激励和规范的作用。

物质载体上的呈现:

  • 建筑环境: 在北大法学院的标志性建筑——陈明楼和凯原楼的显著位置,如大门上方、大厅背景墙等,都庄严地悬挂或镌刻着北大校徽。它成为法学院物理空间的精神坐标,每一位进出于此的人都能感受到其带来的庄严与使命感。
  • 官方文件与出版物: 法学院的院刊、学术论文集、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荣誉证书等所有正式文件上,校徽都是不可或缺的元素。它保证了学院视觉形象的一致性,也赋予了这些文件以正式的权威感。
  • 身份标识物: 学院教职工的工作证、学生的校园卡、院服(文化衫)、纪念品等,都广泛使用校徽图案。它成为群体成员身份认同的最直接标志,佩戴或使用它,意味着对北大法学院这个共同体的归属。

仪式活动中的象征: 在法学院的重要仪式中,校徽扮演着核心的象征角色。

  • 开学典礼与毕业典礼: 这是校徽意义最为凸显的时刻。对于新生,校徽是梦想照进现实的标志,是向他们展开的北大法律人身份的画卷;对于毕业生,校徽是数载青春的烙印,是即将带着走向社会的精神行囊。在典礼上,校徽图案往往作为背景板的核心,凝聚着所有人的目光与情感。
  • 学术会议与讲座: 在各类高水平的学术活动中,校徽与会议标题并列出现,象征着这场学术盛宴是由北京大学法学院这一学术品牌所背书,代表着活动的规格与水准。
  • 宣誓活动: 在一些特殊的活动,如法律硕士入学宣誓等场合,师生们面向校徽,许下庄严承诺,此刻,校徽成为法律职业伦理与理想的化身。

精神层面的内化: 更重要的是,校徽所代表的精神已经内化为北大法学院文化的一部分。它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师生的行为准则和价值取向。“因为我们是‘北大人’,更是‘北大法律人’”,这种身份自觉的背后,正是校徽所承载的荣誉感、责任感和历史感。它激励着教师潜心学术、教书育人,鞭策着学生刻苦学习、追求真理。当面对学术不端或社会不公时,校徽所象征的正义与风骨,会成为师生们坚守底线的内在力量。

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校徽,以其深厚的历史底蕴、精妙的设计哲学和丰富的象征意义,完美地诠释了北京大学法学院这所百年法学殿堂的精神特质。它既是历史的见证者,也是现实的凝聚者,更是未来的指引者。它无声地诉说着“北大”与“法学”交织而成的光荣与梦想,并将继续激励一代又一代北大法律人,在追求法治中国、正义天下的伟大征程中,砥砺前行。这枚小小的徽章,因其承载的宏大叙事与精神能量,而显得无比厚重与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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