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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乡工商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新乡工商职院奖学金细则)

河南新乡工商职业学院作为一所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制度是学校学生管理与激励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细则的制定与实施,旨在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通过物质奖励与精神荣誉相结合的方式,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与进取精神,引导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诸多方面实现全面发展。细则的框架设计通常严谨而系统,涵盖了评定宗旨、奖项设置、参评条件、评审程序、名额分配、监督机制等多个核心维度,力求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对学生的综合表现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它不仅是对学生过往学业成绩和综合素养的肯定,更是对其未来持续进步的鞭策与鼓励,对营造校园内勤奋向学、积极向上的优良学风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该细则在实践中不断优化调整,以确保其能够贴合职业教育的发展规律和学生的实际成长需求,成为助推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政策工具。


一、 奖学金评定的宗旨与基本原则

河南新乡工商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的根本宗旨在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学生为本,通过对品学兼优学生的表彰与奖励,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榜样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从而在全校范围内营造一种刻苦钻研、勇于实践、争先创优的积极氛围。其最终目标是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掌握扎实专业知识与过硬技能的同时,不断提升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身心健康水平与实践创新能力,最终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为实现上述宗旨,评定工作严格遵循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 公平公正原则:评定过程对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一视同仁,统一标准,统一程序,杜绝任何形式的歧视或偏袒,确保机会公平、过程公平、结果公平。
  • 公开透明原则:评定的标准、名额、程序以及最终的获奖名单等信息都会通过正式渠道(如校园官网、公告栏、班会等)向全体师生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监督,保障学生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 择优评选原则:在综合考察的基础上,严格依据评定细则设定的量化标准与定性要求,择优遴选表现最为突出、最具代表性的学生予以奖励,确保奖学金的“含金量”和权威性。
  • 全面发展原则:评定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智),更将其思想道德(德)、身体素质(体)、审美素养(美)和劳动实践(劳)等方面的表现纳入综合评价体系,引导学生实现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


二、 奖学金的主要类型与设置

为满足不同学生群体的发展特点与需求,河南新乡工商职业学院通常设立多层次、多类别的奖学金体系,其主要类型包括:

  •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校专科生。这是当前高等学校学生能够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获奖者通常需在各方面表现均极为出众,是学生中的佼佼者。
  • 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样由国家设立,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专科生。它兼具“奖优”和“助困”的双重属性,旨在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努力学习。
  • 校级奖学金:由学校自有资金设立,是覆盖面最广、惠及学生最多的奖学金类别。为进一步细化奖励维度,校级奖学金常分为:
    • 综合奖学金:奖励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全面发展的学生,依据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定,通常设有一等、二等、三等不同等级。
    • 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某一特定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取得显著成果的学生,如“学习优秀奖”、“技能竞赛奖”、“科技创新奖”、“文体活动奖”、“社会实践奖”、“道德风尚奖”等。
  • 企业与社会奖学金: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学校捐资设立,通常会有特定的奖励指向和要求,如奖励特定专业的学生、或在某项技能上表现优异的学生等。


三、 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申请各类奖学金的学生,必须首先满足一系列基础性条件,这些条件是参与评定的门槛:

  • 政治思想与道德品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 学习要求: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目的明确。申请学年内,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的成绩均需合格(补考、重修合格视同合格),且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排名原则上应位于评选范围的前列。对于国家奖学金等高级别奖项,要求则会更为严格。
  • 学籍与身份要求:必须是具有河南新乡工商职业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专科生。
  • 其他共性要求:积极要求进步,关心集体,积极参与学校、院系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按时缴纳学费并完成学籍注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群众基础良好。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并被列入当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


四、 评审机构与职责分工

为确保评审工作的有序与权威,学校会成立多级评审组织,各机构职责明确,分层负责:

  •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这是全校学生资助工作的最高领导与决策机构。由学校主要领导牵头,成员包括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纪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其职责是全面领导奖学金评审工作,审批校级奖学金实施方案,审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并对评审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为常设办事机构,通常设在学生工作处。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和管理全校的奖学金评定工作。包括制定(或修订)评定细则、分配各院系名额、汇总审核上报材料、组织校级评审会议、管理奖学金资金并及时发放等。
  • 院(系)评审工作组:各院系成立由党总支书记或主任为组长,副书记、副主任、辅导员、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评审工作组。负责本院系奖学金评定的具体组织和初审工作。包括向学生宣传政策、组织学生申请、审核申请材料、初步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本院系范围内进行公示。
  • 班级评议小组:在辅导员或班主任的指导下,由班干部、宿舍长及普通学生代表组成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负责对本班申请者的资格和日常表现进行核实与民主评议,为院系评审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五、 综合测评与量化评分体系

综合测评成绩是评定奖学金,尤其是综合奖学金的核心依据。它是对学生一学年来整体表现的量化评价,一般由“德育素质”、“智育素质”、“身心素质”、“美育素养”和“劳动实践”等几个模块构成,各部分赋予不同的权重,最终合成百分制总评分。

  • 德育素质(约占20%-25%):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修养、法纪观念、集体荣誉感、社会公德等方面。通常由辅导员、班主任、班委及同学根据其日常行为表现进行评议打分。如有违纪行为,将予以扣分。
  • 智育素质(约占60%-70%):这是权重最高的部分,主要依据学生一学年的所有课程考试成绩(或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公式一般为:智育得分 = ∑(课程成绩 × 课程学分) / ∑课程学分。
    除了这些以外呢,在权威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或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等,可获得额外的创新与实践能力加分。
  • 身心素质(约占5%):考核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体育课成绩、参与体育锻炼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情况。体育测试达标、在校运会或体育比赛中获奖均可获得相应加分。
  • 美育素养(约占5%):考核学生参与文化艺术活动的积极性及表现,如在文艺演出、艺术展览、演讲比赛、征文活动等校园文化活动中获奖或做出贡献。
  • 劳动实践(约占5%):考核学生的劳动观念、实践能力与社会服务意识。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公益劳动、实习实训等活动并表现突出者,可获得加分。担任学生干部并尽职尽责完成工作者,也可获得一定的职务贡献分。


六、 评定的具体流程与时间安排

奖学金评定工作遵循严格的程序,一般每学年进行一次,时间安排在9月至11月,对上一学年的表现进行评定。具体流程如下:

  • 启动部署与政策宣传:学年伊始,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上级文件和学校情况,制定本年度评定工作通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各院系、各班级通过多种形式向全体学生宣传讲解奖学金政策、申请条件和评审程序。
  • 学生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提交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奖学金审批表》,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
  • 班级民主评议与推荐: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结合其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提出班级推荐名单报送给院系评审工作组。
  • 院系初步评审与公示:院系评审工作组认真审核各班级上报的推荐材料,依据综合测评成绩和评定细则,进行充分讨论和评议,初步确定本院系的推荐获奖学生名单。名单必须在院系公告栏、网站等显著位置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报告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学校审核与审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核各院系上报的材料,核查有无重复申报、条件不符等情况,并组织学校评审委员会进行复核评审。评审结果报请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
  • 全校公示与备案上报:审定的最终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国家级奖学金,公示无异议后,还需按要求将评审结果报送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校级奖学金由学校最终批准。
  • 表彰与奖金发放:学校择期举行颁奖典礼,对获奖学生进行公开表彰,颁发荣誉证书。财务部门根据最终名单,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的个人银行账户。


七、 监督与异议处理机制

为保证评定的公正性,学校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与申诉渠道:

  • 纪检监察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评审工作,确保程序合规,防止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 公示制度:班级、院系、学校三级公示是接受群众监督最直接有效的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实名向公示单位反映。
  • 申诉与复议:学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首先向本院系评审工作组提出申诉,工作组应在接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院系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请复议,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应组织调查并及时将复议结果告知学生本人。


八、 奖学金的发放、管理与追回

奖学金款项通常由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通过银行直接划入学生本人的银行卡中,确保资金安全、发放及时。奖学金主要用于支付学生的学习费用和改善学习条件,鼓励学生将奖金用于购买书籍、学习用品或补贴生活,反对铺张浪费。获奖情况将记入学生个人学籍档案。如果事后发现获奖学生在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欺骗隐瞒等行为,学校将撤销其荣誉,追回已发放的奖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河南新乡工商职业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动态发展的体系,它会根据国家最新政策导向、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趋势以及学校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定期进行修订与完善,以期更加科学、合理、有效地发挥其激励与导向功能,真正成为助力学生成长成才的强大推手,为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奠定坚实的基础。该细则的有效运行,深刻体现了学校对学生的人文关怀与培养责任,是构建现代化职业院校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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