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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城市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苏城院奖学金细则)

苏州城市学院作为一所立足地方、服务区域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始终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评选”的基本原则,旨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学校的奖学金体系是国家资助育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对学生过往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的肯定,更是对其未来发展的鞭策与期望。其评定细则经过多年实践与完善,已形成一套较为科学、系统、规范的制度体系,涵盖了评定机构、奖项设置、申请条件、评审程序、监督机制等多个方面,确保评选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该细则紧密围绕人才培养目标,既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也高度重视其思想品德、创新能力、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等多方面的表现,旨在培养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优秀人才。总体而言,该细则设计严谨,操作性强,有效发挥了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营造了争先创优的良好校园氛围。


一、 总则与基本原则

苏州城市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首先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性文件,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学校自身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制定了实施细则。其核心目的在于建立健全学生激励机制,表彰和奖励那些在学术、品德、实践等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评定工作严格遵循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所有评选标准、程序和结果都必须向全校师生公开,接受监督,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有平等参与竞争的机会。任何评选环节都不得有暗箱操作或偏袒行为。
  • 择优评选原则:奖学金的授予必须以学生的实际表现和成就为依据,坚持标准,宁缺毋滥,确保奖学金真正授予最优秀、最具代表性的学生。
  • 全面发展原则:评定不仅考察学生的学业成绩(智育),还综合考察其思想品德(德育)、体育锻炼(体育)、审美素养(美育)和劳动实践(劳育)等方面的表现,引导学生成为全面发展的人才。
  • 程序规范原则:从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初审到学校终审,每一步都必须严格按照既定程序执行,确保评选过程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二、 评定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成立了多层次、权责分明的评定组织机构。

  • 学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这是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由校领导牵头,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团委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其职责包括审定奖学金评定办法、审批全校性的奖学金名额分配方案、审定最终获奖名单并处理评定过程中的重大争议事项。
  • 学生工作处:作为具体执行的牵头部门,负责全校奖学金评定的日常组织、管理与协调工作。包括制定和发布评定通知、审核各学院上报的推荐材料、汇总并公示获奖名单、组织颁奖典礼以及奖学金的发放等。
  • 各学院(系)评定工作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或副院长任组长,成员包括辅导员、班主任、教师代表以及学生代表。工作组负责本学院奖学金评定的具体实施,包括宣传动员、受理学生申请、组织初步评审、公示推荐结果并按程序上报学校。
  • 班级评议小组:在辅导员或班主任的指导下,由班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对本班申请者的资格和基本条件进行民主评议,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并形成初步推荐意见上报学院。

各级组织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又相互监督,构成了一个严密的工作体系。


三、 奖学金类型与设置

苏州城市学院的奖学金体系多元且层次分明,主要分为以下几大类:

  • 国家级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科生,额度较高,评选标准最为严格;国家励志奖学金则用于奖励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体现了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理念。
  • 校级奖学金:这是学校自身设立的主体奖学金,通常覆盖面较广。主要包括:
    • 综合奖学金:通常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依据学生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排名进行评定,是对学生一学年整体表现的综合性奖励。
    • 学习优秀奖学金:专门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异,在专业内名列前茅的学生。
    • 创新创业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术科研、学科竞赛、创新发明、创业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的学生。
    • 社会工作与实践奖学金:奖励在担任学生干部、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中表现积极、成效显著的学生。
    • 文体活动奖学金:奖励在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类竞赛活动中为学校赢得荣誉的学生。
  • 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在校内捐资设立,如“某某企业奖学金”、“某某校友奖学金”等。这类奖学金的评定会在遵循学校总原则的基础上,兼顾捐赠方的意愿和要求。


四、 申请基本条件

申请任何一项奖学金,都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评选学年内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
  •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评选学年内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这是学业上的硬性门槛。
  •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

除了上述通用条件外,不同类型的奖学金还会有其特定的附加条件。
例如,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必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优先;申请社会工作奖学金通常要求有担任学生干部的经历并考核优良。


五、 综合素质测评与核心评定依据

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是评定校级综合奖学金和许多其他奖项的核心依据。它是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的量化评价体系,通常以百分制计算。

  • 德育测评(约占20%-25%):主要考察学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法纪观念、集体观念、学习态度和生活作风。通过个人小结、同学评议、班主任评议等方式进行打分。如有见义勇为、热心公益等突出表现可获得额外加分;反之,若有违规违纪行为则会予以扣分。
  • 智育测评(约占60%-70%):这是测评中最核心的部分,以学生的学业成绩为基础。计算公式通常为:智育得分 = ∑(课程成绩 × 课程学分) / ∑课程学分。课程成绩一般按百分制计算,若为等级制则需按学校规定转换为百分制。在学科竞赛、学术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等方面取得成果可获得创新学分或额外智育加分。
  • 体育测评(约占10%):以学生的体育课成绩和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为主要依据。
    于此同时呢,积极参加各类体育活动和竞赛并取得名次也可获得相应加分。
  • 美育与劳育测评(约占5%-10%):主要考察学生参与文化艺术活动、劳动实践、志愿服务等情况。在各类文艺比赛、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宿舍文明建设等活动中表现突出者可获得加分。

学生的最终综合测评成绩 = 德育得分×权重 + 智育得分×权重 + 体育得分×权重 + 美育劳育得分×权重。这个分数排名是评定奖学金,尤其是综合奖学金等级的关键。


六、 评定程序与时间安排

奖学金评定工作具有严格的程序性和时效性,通常在每个学年秋季学期初集中进行,主要流程如下:

  • 启动与宣传:学年初,学生工作处发布评定工作通知,各学院通过会议、网站、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向全体学生宣传奖学金政策、评定条件和程序。
  • 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实践证明等)。
  • 班级民主评议: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者的材料和日常表现进行核实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名单报学院评定工作组。
  • 学院初审与公示:学院评定工作组对各班推荐名单进行审核,根据名额和条件进行初评,确定本院推荐名单。并将结果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
  • 学校审核与公示:学生工作处汇总各学院材料后进行复核,并提交学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进行审定。审定后的最终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 表彰与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正式行文公布获奖名单,并举行颁奖典礼予以表彰。财务处根据名单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的银行卡中。


七、 监督与争议处理机制

为确保评定的公正性,学校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与申诉渠道:

  • 全程公示制度:学院和学校两级公示是接受监督的关键环节。任何师生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向公示单位实名反映。
  • 申诉复议制度:学生个人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首先向本院评定工作组提出申诉,工作组应在接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学院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校学生工作处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学生工作处将联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 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在评定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本学年及下一学年的所有评奖评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对于工作中徇私舞弊、违反程序的工作人员,学校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八、 奖学金的激励与导向作用

苏州城市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绝非仅仅是一个简单的评选办法,其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它所发挥的强大激励与导向作用。通过设立多元化的奖项和综合性的评价标准,学校向全体学生清晰地传递了期望信号:不仅要刻苦学习,取得优异的学业成绩,更要注重自身思想品德的修养,积极投身创新创业活动,乐于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努力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这种导向有力地促进了优良学风、校风的形成,引导着学生们朝着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方向成长,从而更好地实现自我价值,服务社会和国家发展。

总而言之,苏州城市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集标准、程序、监督于一体的完整制度系统。它既保证了优秀学生能够凭借自身努力获得应有的荣誉和物质奖励,也确保了评选过程在阳光下运行,经得起检验。
随着教育理念的不断发展和人才需求的变化,这一细则也必将在实践中持续优化和完善,更好地服务于学校的育人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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