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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宜宾职院奖学金细则)

关于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宜宾职业技术学院作为一所立足地方、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的育人工程,旨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该院的奖学金评定并非单一维度的成绩比拼,而是一套融合了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实践能力与道德品质的多维度、科学化、规范化的综合评价体系。其核心指导思想是“公平、公正、公开”与“择优评选”,确保奖学金真正奖励给那些品学兼优、表现突出的优秀学子,充分发挥其激励与导向作用。细则内容通常涵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各类奖学金(如校级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等多个类别,各类奖学金的评定既有共性要求,也有个性化指标。评定过程强调量化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既看重学生在专业学习上的硬实力,也关注其在思想品德、职业技能、创新创业、文体活动、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软实力表现。整个评定流程从信息发布、个人申请、班级评议、系部初审到学院终审与公示,环环相扣,层层把关,力求最大限度地保障学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奖学金评定成为推动学风、校风建设的有力抓手,有效促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详解
一、 奖学金体系构成与设立宗旨宜宾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体系是一个多层次、广覆盖的奖励系统,其设立的根本宗旨在于全面引导和激励学生成长成才。该体系通常由国家层面、地方政府层面以及学院自身层面设立的各类奖学金共同构成,形成了一个目标统一又各有侧重的有机整体。

首先是国家奖学金。这是当前高等学校学生能够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其评审最为严格,获奖比例由国家下达指标,奖金额度较高。评选的核心标准是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表现均需达到极高的水平,堪称学生中的楷模。

其次是国家励志奖学金。此项奖学金旨在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它兼具“奖优”和“助困”的双重属性,申请者必须经过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被纳入困难生信息库,同时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优秀。这对于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奋发向上、通过自身努力改变命运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是校级奖学金。这是由学院自行出资设立,覆盖面最广、种类最为丰富的奖学金类别。常见的包括:

  • 综合奖学金:通常分为
    一、
    二、三等,依据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定,是校级奖学金的主体。
  • 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某一特定方面有突出表现或贡献的学生,如“技能竞赛奖”、“创新创业奖”、“精神文明奖”、“文体活动优秀奖”、“社会服务奖”等。
  • 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高考成绩优异或在中职阶段表现特别突出的入学新生,以吸引优质生源。

所有这些奖学金的设立和评定,都紧紧围绕着学院的育人目标,即培养德技并修、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评定工作不仅是发放奖金,更是一种重要的教育手段,通过树立先进典型,明确价值导向,营造“比、学、赶、帮、超”的积极氛围。


二、 评定工作的核心原则与组织机构为确保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权威性、规范性与公正性,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在开展此项工作时严格遵循以下核心原则,并建立了完善的组织领导机构。

核心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这是评定工作的生命线。“公平”意味着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都享有平等的申请和被评选权利;“公正”意味着评定过程与结果客观,标准统一,程序规范,杜绝人为因素的不当干扰;“公开”意味着评定的政策、标准、程序、名额、结果等关键信息全程透明,及时向全院师生公示,广泛接受监督。
  • 择优评选、宁缺毋滥原则:奖学金必须授予最优秀、最符合标准的学生,确保其“含金量”和激励效应。绝不为了完成指标而降低标准,切实维护奖学金的荣誉性和权威性。
  • 民主评议与集中审定相结合原则:评定过程既充分尊重基层班级、辅导员(班主任)和系部的民主评议意见,也坚持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最终集中审定,兼顾民主性与决策效率。

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牵头,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纪检监察部门、各教学系部负责人共同参与的“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管理包括奖学金评定在内的各项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通常设在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与日常管理。

各教学系部成立相应的系级资助工作小组,由系主任、党总支书记、辅导员、教师代表等组成,负责本系奖学金评定的宣传、申请组织、初步审核与推荐上报工作。班级层面,则成立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代表、普通学生代表组成的班级评议小组,负责对申请者的资格和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层层机构各司其职,确保了评定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 各类奖学金的具体评定条件与标准各类奖学金的评定条件既有共性要求,也有各自的侧重点。
下面呢是基于常见情况的分析阐述。

基本条件(共性要求):

  • 思想政治表现: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凡是在评奖学年内受到纪律处分或有任何不诚信记录者,通常实行一票否决。
  • 学习要求: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申请国家级和校级综合奖学金,其学业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排名均需位于评选范围内的前茅,且无不及格科目。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要求会适当考虑困难生的实际情况,但原则上也要求成绩优秀。
  • 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身心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

分类条件与标准:


1.国家奖学金
:申请者必须在满足所有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学业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的前10%(含),且至少有一项排名为第一。如果排名在前10%-30%之间,则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评审更侧重于“顶尖”和“卓越”。


2.国家励志奖学金
:申请者必须为经过学院认定的当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且学业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应位于同年级同专业的前30%(含)。其评定标准是“品学兼优”与“家庭经济困难”两个条件的紧密结合。


3.校级综合奖学金
:主要依据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进行评定。综合测评成绩一般由“学业成绩”(占较大权重,如70%)和“综合素质成绩”(占一定权重,如30%)两部分构成。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比例确定
一、
二、三等奖获得者。通常会要求学业成绩无不及格记录,且综合素质表现良好。


4.校级单项奖学金
:此类奖学金不拘泥于综合排名,更看重学生在特定领域的突出贡献。

  • 技能竞赛奖:奖励在国家级、省级、市级职业技能大赛或学科竞赛中获得重要奖项的学生。
  • 创新创业奖:奖励在学术研究、技术开发、专利申请、创业实践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的学生。
  • 精神文明奖:奖励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孝老爱亲、拾金不昧等方面事迹突出,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学生。
  • 文体活动优秀奖:奖励在省级及以上文化、艺术、体育比赛中取得优秀名次,为学院赢得荣誉的学生。
  • 社会服务奖:奖励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学生工作中表现极其突出,做出重大贡献的学生。
申请单项奖均需提供相应的高级别证书或官方证明文件。


四、 综合测评体系的构成与实施综合测评是评定校级综合奖学金、乃至作为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重要参考依据的核心量化工具。它是对学生一学年来各方面表现的量化评价,力求全面、客观。

测评内容通常包括两大部分:

  • 学业成绩(智育):以教务系统导出的所有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加权平均分(或平均学分绩点)为基础,按一定公式折算成标准分。这部分是测评的基础,占比最高。
  • 综合素质(德育、体育、美育、劳育):这部分通过量化加分和减分的形式体现。其细则通常由学院制定指导性意见,各系部可结合专业特点进行微调。加分项可能包括:
    • 担任学生干部并考核合格
    • 获得各类荣誉表彰(如三好学生、优秀干部等)
    • 参加技能竞赛、文体比赛获奖
    • 发表学术文章、获得专利
    • 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时长
    • 参加讲座、报告会
    • 宿舍卫生评比优秀
    • 通过大学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等
    减分项可能包括:
    • 旷课、迟到、早退
    • 宿舍卫生不合格
    • 违反课堂纪律
    • 不参加集体活动等

测评流程一般是:学期或学年末,由辅导员(班主任)指导班级评议小组,依据每位学生的原始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分减分细则》,收集核实证明材料,计算出初步的综合测评成绩,并在班级内进行公示征求意见。无异议后,上报系部审核,最终汇总至学生工作处备案。这套体系将学生的软性表现转化为硬性指标,为奖学金的评定提供了直观、可比的数据支持。


五、 评定的完整流程与监督机制奖学金的评定遵循一套严格而规范的程序,以确保结果的公正性。

标准流程:

  1. 部署与宣传:每学年开学初,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上级文件和学院工作安排,下发评定工作通知,明确评选类型、名额、条件、时间和要求。各系部、班级通过会议、公告、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确保所有学生知情。
  2.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填写相应的《奖学金审批表》,并如实提交成绩单、综合测评排名证明、获奖证书、困难生认定表(申请励志奖学金需提供)等相关支撑材料。
  3. 班级民主评议:班级评议小组召开评议会议,对申请者的资格、表现和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和评议,提出班级推荐名单,并在班级内进行初步公示。
  4. 系部初审与推荐:系资助工作小组对各班级上报的推荐名单和材料进行汇总、审查和比对,根据名额分配情况,确定本系的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全系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材料报送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 学院复审与审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系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复审,核查有无重复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条件等情况,并将审核结果汇总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集体审定,最终确定全院各类奖学金的建议获奖名单。
  6. 全院公示与报批:将学院领导小组审定的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系部、专业、奖项等关键信息。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资助管理中心或纪检监察部门实名反映,相关部门会及时核查并答复。公示无异议后,校内奖学金由学院行文表彰;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则按要求上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
  7. 表彰与奖金发放:审批程序全部完成后,学院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奖学生进行公开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将奖学金一次性足额发放至学生个人的银行账户。

监督与申诉机制:

整个评定过程处于多重监督之下。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确保程序合规。公示制度是接受师生监督的最重要环节。对于在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本学年及下一学年的所有评奖评优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奖金和证书。对于审核不严、甚至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学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学生若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正式渠道向系部或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诉,相关部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复核和答复。


六、 奖学金评定的意义与对学生发展的影响宜宾职业技术学院科学、规范的奖学金评定体系,对学生的成长和发展产生了深远而积极的影响。

它具有强大的激励与导向作用。丰厚的奖学金是对学生过往努力的物质肯定和精神嘉奖,能够极大地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内在动力。更重要的是,评定的“指挥棒”效应引导学生不再只专注于课本知识,而是主动地向综合发展的目标看齐,积极参与各项实践活动,全面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它促进了优良学风和校风的形成。“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定环境,使得努力和回报成正比,在学生中树立了“靠实力说话”的正面竞争观念。大家争当先进,相互学习,共同进步,从而营造出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良好学习氛围和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

再次,它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了重要的支持与保障。国家励志奖学金和许多校内奖学金都向困难生倾斜,这不仅缓解了他们的经济压力,消除了后顾之忧,更重要的是给予了他们“知识改变命运”的信心和希望,鼓励他们通过勤奋学习实现人生梦想,体现了深刻的教育公平。

评定过程本身也是一次宝贵的教育过程。学生通过准备申请材料,学会了对自身进行总结与反思;通过参与班级民主评议,提升了民主意识和公平意识;通过目睹优秀同学的榜样事迹,找到了自身的差距和未来努力的方向。这一切都潜移默化地促进了学生的自我教育和成长。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设计周密、运行成熟的学生评价与激励系统。它根植于国家职业教育改革的沃土,紧密结合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特点,通过多元化的奖项设置、量化的综合测评、规范的操作流程和严格的监督机制,有效地甄别和奖励了优秀学生,发挥了资助育人功能,成为了推动学院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的重要引擎。每一位学子都应当深入了解这套规则,将其作为自己大学阶段的行动指南之一,规划好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争取在这套公平的体系下,通过自身的卓越表现,赢得这份属于自己的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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