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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有哪些奖学金和助学金呢(新疆师大奖助学金)

新疆师范大学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的师范类高等院校,始终秉持“博学笃行,为人师表”的校训,致力于培养高素质的教育人才和各类专业人才。学校高度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通过多种形式的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有效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同时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这一体系不仅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教育事业的支持,也反映了学校以人为本、关爱学生的办学理念。总体来看,新疆师范大学的奖助学金设置覆盖面广、层次多样、评选规范,涵盖了国家级、自治区级、校级以及社会捐助等多个渠道,包括面向优秀学生的奖励性奖学金和面向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性助学金两大类。这些奖助项目在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缓解学生经济压力、推动教育公平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核心组成部分。新疆师范大学奖学金和助学金体系概述新疆师范大学的学生资助工作严格遵循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和规定,以“奖优助困,育人为本”为基本原则,建立了系统化、多元化的奖助体系。该体系旨在通过经济支持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奖助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学校事业收入以及社会团体、企业、个人捐助等。学校设立了专门的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下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各项奖助学金的政策宣传、申请组织、评审认定、资金发放及后续管理工作,确保整个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奖学金类型详解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在特定领域有显著表现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其设立旨在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发广大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创新能力。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是面向高校学生设立的荣誉最高、奖励金额最大的奖学金之一。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对于本科生,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或者排名在前10%至30%之间,但在其他方面表现极为突出。研究生则要求课程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本科生每人每年8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20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30000元。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名额,组织等额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奖金一次性发放给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样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共同出资,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它兼具奖励与资助的双重属性。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除了需符合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等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经过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其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一般应在评选范围的前三分之一以内。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学校根据下达的名额进行评审,获奖名单经公示后确定,奖金一次性发放。

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

这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面向区属高校设立的奖学金,旨在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对国家奖助体系的有益补充。

申请条件与国家励志奖学金类似,要求学生热爱新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且学习努力,成绩良好。具体的评选标准和名额由自治区教育厅下达,学校负责组织评审。

该奖学金的奖励标准通常为每人每年6000元,由自治区财政负担,通过学校发放给学生。

校级奖学金

新疆师范大学利用自身事业收入资金,设立了多种校级奖学金,用以奖励在各个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覆盖面更广,形式更多样。

  • 优秀学生奖学金:这是最基础的校级奖学金,根据学生上一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定,通常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奖励标准和比例由学校规定,旨在奖励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优秀的学生。
  • 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道德风尚等某一特定领域取得突出成绩或为学校赢得重大荣誉的学生。
    例如,“科研成果奖”、“竞赛优胜奖”、“精神文明奖”等。
  • 师范专业奖学金:针对师范类专业学生设立,旨在鼓励学生热爱教育事业,刻苦学习专业知识,提升从教技能。评选时会侧重考察其教育实习表现和专业课程成绩。

校级奖学金的金额和评选办法由学校自行制定,通常在每学年开学后启动评选工作。

社会捐助类奖学金

此类奖学金由关心教育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校友及各界爱心人士捐资设立。奖学金的名称、奖励对象、金额及评选标准均由捐赠方与学校共同商定。

例如,可能设有“某某企业奖学金”、“某某校友奖学金”等。它们通常用于奖励特定专业、特定民族或具有某种特质(如领导力、创新精神)的优秀学生。社会奖学金的设立丰富了学校的奖励体系,也加强了学校与社会的联系。

助学金类型详解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帮助他们支付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确保其不因经济原因而辍学。助学金的评定以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依据,侧重于“助困”。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它是学生资助体系中最主要、最基础的资助方式之一。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首要条件是学生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者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品行端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国家助学金分为不同等级,通常分为两到三档,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金额如2000元、3000元、4000元等由各高校根据实际情况分档设定。学校会根据下达的总资金和名额,结合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进行评定,资金按月或按学期发放到学生账户,用于补贴生活费。

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

这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为解决区内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问题而设立的助学金,是对国家助学金的有效补充,尤其关注南疆四地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的生源。

其申请条件与国家助学金基本一致,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本专科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由自治区确定,通常与国家助学金的标准相衔接,共同构成对困难学生的生活保障网。

校级助学金与困难补助

学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一定比例经费,用于设立校内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基金等。

  • 一般助学金:用于资助未获得国家助学金或自治区助学金,但确实存在经济困难的学生。
  • 临时困难补助:针对在校期间因家庭遭遇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而导致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的一次性临时补助,用于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确保没有一名学生因贫失学。
  • 学费减免:对于孤残学生、少数民族贫困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学校根据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减免其学费。
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如图书馆助理、实验室助理、机关部门助理、后勤服务等,组织学生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岗位设置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按照学有余力的原则,优先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劳动报酬由学校按月计算,定期发放。

社会捐助类助学金

与社会捐助类奖学金类似,由社会力量捐资设立,专门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例如“某某助困基金”、“某某爱心助学金”等。这些社会助学金往往有其特定的资助意向,可能定向资助某一地区、某一民族或某一专业的学生,进一步织密了学校的资助网络。

国家助学贷款

虽然名称是“贷款”,但其政策性扶持和利息补贴性质使其成为助学体系的关键一环。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和高校共同操作的信用贷款,旨在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学费和住宿费。

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新疆师范大学的学生主要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即学生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贷款金额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不超过20000元。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并有相应的还本宽限期和贷款期限。

申请流程与注意事项新疆师范大学各类奖助学金的申请和评审工作具有规范化的流程。学校会在每学年开始时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这是申请助学金和励志奖学金的基础。学生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学校会发布各项奖助学金的申请通知,明确申请条件、名额和截止时间。学生根据自身条件,通过书面或线上系统提交申请。随后,各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和评议,提出推荐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复核。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进行最终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学校将获奖助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如需),并安排奖助学金的发放工作。在整个过程中,学生需要密切关注学校的通知,诚实守信地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奖助学金的行为,学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受助资格并追回资金,情节严重的还会依据校纪校规给予处分。新疆师范大学通过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的奖助学金体系,有效地将“奖优”与“助困”相结合,不仅极大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动力和创新精神,为他们追求卓越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奖励和精神荣誉,更重要的是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扫清了求学道路上的经济障碍,为他们安心学习、健康成长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教育的公平性和先进性。这一体系是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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