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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能源科技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奖学金评定细则)

榆林能源科技职业学院作为一所以能源科技为特色,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始终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学院奖学金的设立,不仅是国家对职业教育高度重视的体现,也是学院自身完善学生激励机制、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其评定细则经过精心设计,体系较为完备,覆盖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各类专项奖学金及企业奖学金等多个层面,构成了一个多维度、立体化的奖励体系。该细则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更将学生的思想品德、职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纳入核心评价范畴,强调知行合
一、技能报国的育人导向。评定过程严格规范,从个人申请、班级评议、系部初审到学院终审公示,层层把关,确保每一份荣誉都能实至名归,真正发挥奖学金的引领和示范作用,营造出崇尚技能、学习先进的良好校园氛围。

奖学金体系构成与设立宗旨

榆林能源科技职业学院的奖学金体系是一个多层次、广覆盖的综合性激励系统。其设立的根本宗旨在于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激励广大学生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努力提升技术技能水平,同时注重个人品德修养和综合素质的同步发展,最终成为符合社会需要和行业要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该体系并非仅仅是对学业优秀者的简单物质奖励,更是一种价值导向和精神荣誉,旨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职业观。

学院的奖学金主要分为以下几大类:首先是国家级奖学金,包括面向特别优秀学生的国家奖学金和面向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学生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这两类奖学金的评审严格遵循国家及陕西省的相关规定,金额高,荣誉性强,是学院最高层次的奖学金。其次是院校级奖学金,由学院自行出资设立,通常包括学院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以及单项奖学金(如技能竞赛奖、精神文明奖、社会实践奖等)。这类奖学金覆盖面更广,旨在奖励在不同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群体。最后是社会捐助奖学金,主要由与学院有合作关系的能源类企业、社会贤达或校友基金会设立,如“XX企业奖学金”等,其评定标准往往会融入企业的文化理念和特定的人才需求。

这一多元化的体系确保了不同特长、不同背景的学生都有机会通过自身努力获得认可和奖励,充分体现了评价标准的科学性和激励范围的广泛性。

评定工作的核心原则

为确保奖学金评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榆林能源科技职业学院在整个评定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下三项核心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这是评定工作的生命线。“公平”意味着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在校学生都享有平等的申请权和被评选权,规则面前人人平等。“公正”要求评定过程严格按照既定细则执行,客观量化,避免主观随意性,评委们秉公办事。“公开”则指评定的政策、名额、条件、程序以及最终结果都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确保操作在阳光下运行。
  • 择优评选与全面衡量相结合原则:评定工作不仅看重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更注重对其综合能力的考察。即在“择优”的基础上,对学生的思想品德、职业技能、身体素质、心理健康、社会实践、创新创业能力等多方面进行“全面衡量”,选拔出真正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代表,而非单一的“考试机器”。
  • 导向性与激励性并重原则:奖学金的设置和评定标准对学生的学习和发展具有强烈的导向作用。学院通过设定具体的评定指标,引导学生明确努力方向,如重视技能实操、参与竞赛、服务社会等。
    于此同时呢,通过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有效激发全体学生的争先创优意识,形成积极向上的良好学风。

申请者的基本资格条件

申请各类奖学金,学生必须首先满足一系列基本资格条件,这些条件是参与评定的门槛:

  • 具有榆林能源科技职业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
  •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评定期内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个人言行符合大学生身份,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评定期内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的成绩均需合格,无不及格科目。这是申请任何奖学金的学业底线要求。
  •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合格要求。
  • 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和部分需认定的助学金、奖学金,申请者必须经过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并进入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凡是不符合以上任一条件者,均实行一票否决,丧失当年度所有奖学金的申请资格。

各类奖学金的具体评定标准

在满足基本资格的前提下,不同类别的奖学金有其侧重的具体评定标准,这些标准通常以量化积分的形式体现。

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标准

这两类奖学金的评定标准最为严格。国家奖学金要求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的前10%(含10%),且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对于排名在10%-30%之间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有极其突出的表现,也可申请,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国家励志奖学金则要求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的前30%(含30%),且必须是经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学院综合奖学金评定标准

学院综合奖学金(
一、
二、三等)主要依据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进行评定。该测评成绩通常由“学业成绩分”(占比约70%)和“综合表现分”(占比约30%)两部分构成。

  • 学业成绩分:以学生在该学年内所有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期末考核成绩平均学分绩点(GPA)为主要计算依据,精确反映学生的学术水平。
  • 综合表现分:此部分涵盖内容广泛,主要包括:
    • 思想品德:由辅导员、班主任、班委会及同学代表根据其日常表现进行评议打分,内容包括政治态度、道德修养、集体观念、纪律卫生等。
    • 技能竞赛与创新创业:代表学院参加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及行业学会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可获得相应加分。级别越高,名次越前,加分越多。拥有发明专利、发表学术论文也可获加分。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积极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社会调查、专业实习等活动并提交高质量报告,或长期坚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并获得表彰,均可获得一定加分。
    • 文体活动:在学院及以上级别的文化、艺术、体育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院赢得荣誉。
    • 学生干部任职:担任学院、系部、班级学生干部或社团主要负责人,且经考核称职,可根据任职岗位和表现获得相应加分,以认可其服务奉献。

最终根据总分排名,按比例确定各等级奖学金的获得者。

单项奖学金与社会捐助奖学金评定标准

单项奖学金的评定标准非常聚焦,通常只看重学生在某一特定领域的杰出表现。
例如,“技能竞赛奖”直接对应大赛的奖项等级;“精神文明奖”用于表彰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等先进事迹;“社会实践奖”则奖励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极其突出的团队或个人。社会捐助奖学金的评定标准会在学院总原则下,融入捐助方的意愿,可能更侧重于特定专业、特定技能或特定品质的学生。

评定的组织机构与完整流程

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有一套严密的组织架构和规范的操作流程,以确保工作的有序和高效。

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牵头,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团委、各系部负责人共同参与的“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评审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通常设在学生工作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系部成立相应的“系级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由系主任、党总支书记、辅导员、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具体负责本系部的申请组织、初步审核和推荐工作。

完整流程

评定工作一般遵循以下步骤逐年进行:

  • 发布通知:每学年开学后,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文件和学院计划,发布本年度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明确评定种类、名额分配、申请时间、材料要求等。
  •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根据自身情况,填写相应的奖学金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单、获奖证书、实践证明等),按时提交至所在班级。
  • 班级评议推荐:班级辅导员组织召开班会或班委会,对申请者的材料和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提出班级推荐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系部评审工作小组。
  • 系部初审与公示:系部评审工作小组对各班推荐名单进行逐一审核,根据评定细则计算综合得分,进行排名,并根据名额确定初步推荐名单。该名单将在系部范围内进行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院学生工作处。
  • 学院复审与审定:学院学生工作处汇总各系部材料后进行复核,并提交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最终审定。对于国家级奖学金,领导小组审定后还需报学院院长办公会研究批准。
  • 全院公示与报备:学院将最终审定的获奖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实名反映,领导小组将及时调查并予以答复。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正式行文公布获奖名单,并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上报陕西省教育厅备案。
  • 表彰与奖金发放:学院通常会在每年度的学生表彰大会上对获奖者进行隆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奖金则由财务处根据最终名单一次性发放至学生的个人银行账户。

监督机制与异议处理

完善的监督机制是确保评定公平的重要保障。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对整个评审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公示制度是最有效的监督方式,班级、系部、学院三级公示确保了透明度。学生若对评审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首先向所在系部评审工作小组实名提出书面申诉,工作组应在接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系部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提起复议,领导小组的调查处理意见为最终意见。对于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次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已发放的奖金和荣誉予以追回。

榆林能源科技职业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动态优化、不断完善的体系。它不仅是一套冰冷的制度条文,更承载着学院立德树人、培育匠心的温度与期望。通过这一制度,学院有效地将国家、社会、企业的关爱与期望传递给学生,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动力和成才热情,无数学生因此受益,他们在奖学金的激励下更加自信、更加努力,在技能成才的道路上奋勇前行,用优异的成绩和过硬的本领回报社会的厚爱。该细则的严谨设计与有效执行,对营造学院优良学风、校风,提升人才培养整体质量起到了不可替代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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