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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温州大学奖学金细则)

关于温州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温州大学作为浙南闽北赣东地区的重要综合性大学,其奖学金体系是学校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全面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该校的奖学金评定并非单一维度的学业成绩比拼,而是一个融合了学术科研、思想品德、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多方面表现的综合评价体系,体现了现代高等教育“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和“五育并举”的教育理念。其评定细则具有系统性、规范性及动态调整性等特点,既遵循国家与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宏观指导,又紧密结合学校自身的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总体来看,该细则框架清晰,类别设置丰富,覆盖范围广泛,从面向新生的“启航”奖学金到奖励拔尖创新人才的专项奖学金,构成了一个贯穿学生整个大学阶段的激励链条。评定过程强调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学生自主申报、学院初审公示、学校终审确定等严谨流程,确保评选结果的权威性与公信力。深入理解这套细则,不仅有助于在校生明确努力方向、合理规划大学生涯,也向社会展示了温州大学致力于营造积极向上、争先创优校园文化的决心与成效。
下面呢将对该评定细则的具体内容进行详尽阐述。
一、 奖学金体系概览与设立宗旨

温州大学的奖学金体系是一个多层次、多类型的综合性奖励系统,其设立的根本宗旨在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该体系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更将学生的思想品德、创新能力、社会实践能力、身心素质等纳入评价范畴,旨在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从层级上看,奖学金主要分为国家级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以及社会类奖学金(包括各类企业、基金会或个人设立的奖学金)三大板块。其中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由国家设立,标准统一,荣誉等级最高;校级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种类最为丰富,覆盖面最广;社会类奖学金则体现了社会力量对高等教育的支持,通常带有特定的设立方意向。从类型上看,可分为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综合奖学金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的综合肯定,如温州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则用于奖励在特定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如学习标兵、科研创新奖、社会工作奖、文体活动奖等。

这一体系的运作严格遵循《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温州大学自身的《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等内部规章制度,确保了评定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牵头,学生处、教务处、计划财务处、团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组成的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全面负责奖学金评定的组织领导工作。各学院则成立相应的评审工作组,具体负责本学院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和推荐上报工作。


二、 评定工作的核心原则

为确保奖学金评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温州大学在评定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下几项核心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这是评定工作的生命线。“公平”意味着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在校学生都享有平等的申请权利。“公正”要求评审标准和程序对所有人一视同仁,评审过程客观、不受非正常因素干扰。“公开”则体现在评定细则、名额分配、申请条件、评审程序、推荐名单及最终结果等关键信息均通过正式渠道(如学校官网、学院公告栏、班会等)向全体学生公示,主动接受师生监督,确保流程透明。
  • 择优评选、鼓励先进原则: 奖学金的本质是奖励优秀。评定工作突出“择优”导向,无论是综合奖学金对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的硬性要求,还是单项奖学金对特定领域卓越表现的认可,都旨在选拔出真正品学兼优、在某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学生,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在全校范围内营造比、学、赶、帮、超的积极氛围。
  • 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相结合原则: 评定体系既设置综合奖学金,引导学生注重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避免“唯分数论”;又设立各类单项奖学金,鼓励学生充分发挥自身兴趣、特长和潜能,实现个性化成长。这体现了学校尊重学生个体差异,支持多元化成才的教育理念。
  • 动态管理原则: 奖学金评定细则并非一成不变。学校会根据国家政策调整、社会需求变化以及学校自身发展阶段的实际需要,定期对奖学金的类别、金额、评定标准及比例等进行评估和修订,使其始终保持科学性和时效性,更好地服务于人才培养目标。

三、 主要奖学金类别及具体评定条件

温州大学奖学金种类繁多,以下选取几种具有代表性的奖学金详述其评定条件。


1.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

这两类奖学金是荣誉等级最高、竞争最为激烈的奖项。

  • 国家奖学金: 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申请者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对于排名在前10%-30%之间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 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申请者除需符合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思想品德条件外,还必须经过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30%(含30%),且同样无不及格科目。此奖学金兼具奖励与资助的双重属性。

2.温州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校级综合奖学金)

这是覆盖面最广的校级奖学金,通常根据学生学年综合测评结果进行评定,设有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

  • 评定依据: 主要依据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总分排名。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学生一学年来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的量化评价,一般由学业成绩(智育)、思想品德表现(德育)、体育锻炼与健康状况(体育)、能力素质(包括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文体活动、社会工作等)几大部分按一定权重构成。
  • 等级与比例: 一等奖学金通常要求综合素质测评排名位列专业或班级前一定比例(例如5%),二等奖学金要求排名在前一定比例(例如15%),三等奖学金要求排名在前一定比例(例如30%)。具体比例和金额由学校每年下达指标确定。
  • 基本条件: 申请者必须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处分记录;所有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成绩均需合格(即无挂科);体育成绩达标。

3.单项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某一单项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学生,申请者原则上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无违纪行为。常见类别包括:

  • 学习标兵奖学金: 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通常要求学年学业成绩排名位列专业前茅。
  • 科研创新奖学金: 奖励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学科竞赛中取得突出成果的学生,如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论文、获得国家专利、在省级及以上重要学科竞赛中获奖等。
  • 社会工作奖学金: 奖励在党团组织、学生会、班级、社团等担任职务,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成绩显著的学生干部或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 文体活动奖学金: 奖励在文化、艺术、体育等竞赛活动中为学校赢得荣誉的学生。
  • 道德风尚奖学金: 奖励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孝老爱亲、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学生。

4.专项奖学金与社会类奖学金

这类奖学金由企业、社会团体、校友或个人捐资设立,名称、金额、评定标准各异。例如“谷超豪奖学金”可能更侧重于奖励在基础学科研究方面有潜质的学生,“华峰品德奖”则重点表彰道德品行方面的楷模。申请者除需满足学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设奖单位提出的特定要求。


5.新生奖学金

为吸引优秀生源,温州大学针对新入学本科生设立“启航”奖学金等新生奖学金,主要依据高考成绩(或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高中阶段综合表现及特长等进行评定,通常在入学时一次性发放。


四、 评定流程与组织实施

奖学金评定工作通常在每个学年初(9-10月份)集中进行,对应上一学年的表现。流程严谨,环环相扣。

  • 第一步:发布通知与政策宣讲。 学校学生处根据上级文件和学校规定,制定并发布年度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明确各类奖学金的名额分配、申请条件、评定程序和时间节点。各学院通过年级大会、班会、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组织政策宣讲,确保每一位学生了解相关信息。
  • 第二步:学生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按要求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社会实践鉴定等。学生需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
  • 第三步:学院初审与公示。 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对学生的申请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根据评定细则进行初步筛选和排序,提出拟推荐名单。拟推荐名单须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评审工作组应及时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
  • 第四步:学校复审与审定。 各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学生处。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复审,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议,最终确定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并报请学校校长办公会议或相关决策机构审定。
  • 第五步:全校公示与表彰奖励。 审定的最终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正式行文公布获奖名单,并通常通过召开表彰大会等形式予以公开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 综合测评的核心作用与计算方法

综合测评结果是评定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和许多其他奖项的主要依据,其科学性和公正性至关重要。

综合测评总分(F)通常由以下几部分加权计算得出:F = A(德育素质分)× a% + B(智育素质分,即学业成绩)× b% + C(体育素质分)× c% + D(能力素质分)× d%。其中a、b、c、d为权重系数,各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在学校指导框架下进行微调,但智育(学业成绩)权重通常最高。

  • 德育素质分(A): 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法纪观念、学习态度、集体观念、生活作风等。一般由基础分、班级评议分、辅导员(班主任)评议分以及奖惩加分(如荣誉称号、违纪扣分)等部分构成。
  • 智育素质分(B): 核心是学业成绩,通常采用平均学分绩点(GPA)或加权平均分进行换算。计算公式为:智育素质分 = ∑(课程成绩 × 课程学分) / ∑课程学分。主要考察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成绩。
  • 体育素质分(C): 依据体育课成绩或体质健康测试结果进行评定。
  • 能力素质分(D): 这是体现学生个性化发展和实践能力的关键部分。通常包括:
    • 科研创新:如论文发表、专利、科研项目、学科竞赛获奖等。
    • 社会实践:如寒暑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时长与评价等。
    • 社会工作:如担任学生干部职务及考核情况。
    • 文体活动:如参加各类文化、艺术、体育比赛获奖。
    • 技能证书:如获得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每一项活动都有相应的计分标准,学生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由学院认定后给予加分。

这套综合测评体系力图将学生的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引导学生不仅关注课堂学习,也积极参与课外活动,提升综合能力。


六、 特殊情况说明与违规处理

在评定过程中,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细则中通常会有明确规定。

  • 转专业学生: 一般转专业学生当学年的奖学金评定在原学院进行。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转专业的学生,在评定中会享有一定的优惠政策,以体现国家对大学生参军报国的鼓励。
  • 交流生: 在外校交流学习一学期或一学年的学生,其交流期间的成绩需经学校教务处认定后,纳入综合测评的学业成绩计算。交流期间的表现由交流单位出具证明,作为能力素质评定的参考。
  • 违纪处理: 学生在评定学年内受到纪律处分者,视处分等级和情节,在一定期限内(如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期内,或记过以上处分当年)取消其奖学金参评资格。对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次乃至后续的参评资格,已发放的奖金和荣誉证书予以追回,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这有力地维护了奖学金评定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温州大学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庞大而精细的系统工程,它不仅是资源分配的工具,更是重要的育人环节。通过参与评定过程,学生学会了自我总结、自我展示和公平竞争。对于学校而言,这套细则如同指挥棒,有效地引导着学生的成长方向,不断推动着优良学风和校风的形成。尽管细则会随时代发展而调整,但其激励学生全面发展、追求卓越的核心目标始终不变。每一位温大学子都应深入了解并善用这一机制,将其作为大学生涯规划的重要参考,努力提升自我,争取属于自己的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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