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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政法职业学院的校训是什么,有何历史(河北政法校训历史)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校训的综合评述河北政法职业学院作为河北省法学教育的骨干院校,其校训“良法善治,尚法高行”不仅是其办学理念的高度凝练,更是其深厚历史底蕴与鲜明行业特色的集中体现。这八字校训,深刻融合了法治精神与职业教育的双重内涵,既指向对国家宏观治理理念——“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积极响应,也聚焦于对每一位学子个体修为与职业操守的殷切期望。“良法”是法治的基石,体现了对法律价值与立法质量的追求;“善治”是法治的目标,彰显了通过法律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与国家长治久安的理想。“尚法”是内心的信仰与尊崇,要求师生将法治精神内化于心;“高行”是外在的实践与行动,要求师生将法律知识外化于行,达到知行合一的崇高境界。该校训的历史渊源与学院的发展历程紧密交织,从其前身河北省建设学院时期萌芽的革命干部培训传统,到改革开放后适应法治建设需要向政法教育的转型与深化,校训的提炼与确立过程,本身就是一部学院服务地方法治建设、探索法律职业教育规律的缩影。它承载着历史的重量,也指引着未来的方向,持续激励着一代代政法人恪守法治信仰,砥砺前行。河北政法职业学院的校训:良法善治,尚法高行
一、 校训的文本解读与深层意蕴河北政法职业学院的校训“良法善治,尚法高行”,言简意赅,却蕴含着极其丰富的法治思想、教育哲学和道德要求。对其进行逐字逐句的深度剖析,是理解其精髓的第一步。

“良法”:此概念源远流流长,可追溯至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对法治的经典论述,即“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良法”是法治的前提。它不仅仅指形式上的法律条文完备,更强调其内容的公正性、科学性、民主性和人民性。一所政法类院校,其培养的人才未来将是法律制度的实践者、推动者甚至建构者。
因此,校训首重“良法”,意在告诫师生,必须深刻理解法律背后的价值追求——公平、正义、秩序、自由与人权。要能够辨别何为善法、何为恶法,并致力于追求、制定、解释和实施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良好法律。这是学院赋予学子们的崇高使命感和价值判断力。

“善治”:“善治”(Good Governance)是现代政治学和法学中的重要概念,是“良法”的最终归宿和目标。它指的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其本质特征在于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它要求不仅仅是依法而治(Rule by Law),更是臻于法治(Rule of Law),强调 transparency(透明)、accountability(责任)、responsiveness(回应)、consensus-oriented(共识)、equity and inclusiveness(公平与包容)、effectiveness and efficiency(有效与高效)、以及遵循法治精神。将“善治”纳入校训,体现了学院视野的开阔与时代的同步。它教育学生,学习法律并非仅仅为了熟记条文、处理讼争,更是为了运用法律知识参与社会管理、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最终实现社会的和谐与善治状态。这从更高层面定义了政法人才的社会责任。

“尚法”:这是一种内在的精神状态和价值取向。“尚”即尊崇、信仰。“尚法”要求师生从内心深处树立对法律的敬畏、信任和信仰。法律不应仅仅是谋生的技能,更应成为融入血液的信念。它意味着要相信法律的权威,相信法治是治国理政的最佳方式,相信通过法律途径可以维护权益、解决纠纷、实现正义。只有内心“尚法”,才能在面对权力、金钱或人情的诱惑时,坚守法律的底线;才能在遇到挫折和困难时,依然对法治道路充满信心。这是成为一名合格法律人的精神基石和心理前提。

“高行”:这是外在的行为准则和实践要求。“高”代表高尚、高超、高远。“行”即行为、行动、实践。“高行”因此具有双重含义:一是指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行为操守。政法工作者手握权力,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乃至生死自由,必须品行端正、清正廉洁、恪守职业伦理。二是指高超的专业技艺和实践能力。要求师生不仅要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更要具备熟练的法律应用能力、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实务操作能力,能够高效、精准地解决实际问题。“高行”是“尚法”的外在表现和最终检验,体现了知行合
一、德才兼备的全面人才培养目标。

这八个字相互关联,层层递进,构成了一个完整的逻辑体系:“良法”与“善治”明确了法治国家的宏观愿景和学子们未来事业的宏大舞台,偏重于“知”与“目标”;而“尚法”与“高行”则聚焦于微观个体,规定了达成这一目标所必需的内在精神和外在实践,偏重于“信”与“行”。从“良法”到“善治”,是从规则到秩序的飞跃;从“尚法”到“高行”,是从信仰到行动的落地。整个校训完美地将个人修养与家国情怀、职业技能与法治理想融为一体。


二、 校训的历史渊源与演进历程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校训的形成,绝非一朝一夕之事,也非凭空产生。它是学院数十年办学历史积淀的结晶,是与时代同频共振、与国家法治建设进程紧密相连的产物。其历史演进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萌芽与积淀期(建国初期至改革开放前)

学院的前身是成立于1949年7月的河北省建设学院。在那个百废待兴、急需建设人才的年代,学院的培训任务紧密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展开,为河北省培养了大量财经、政法等方面的干部。这一时期,虽然尚未明确提出今日的校训,但一些核心精神已经开始萌芽:

  • 强调政治素养与忠诚:作为干部培训学校,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坚定的政治立场是首要要求。
  • 注重实践与应用:培训内容紧密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强调“学以致用”,培养能解决实际问题的干部。
  • 孕育纪律性与责任感:政法工作天然要求高度的组织纪律性和对人民负责的精神,这些品质在早期的培训中已得到重视。

这些特质为日后校训中“高行”(高尚操守、实践能力)和“尚法”(对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的尊崇)的形成埋下了深远的伏笔。


2.转型与探索期(改革开放至20世纪末)

伴随着1978年改革开放,中国的民主法制建设进入重建和快速发展时期。1983年,学校改建为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工作重心正式转向政法干警和专业法律人才的培养。这一转型是根本性的:

  • 教育内容专业化:从一般的干部培训转向系统的法学专业教育,民法、刑法、诉讼法等成为教学核心。
  • 服务法治建设:学院的使命明确为为河北省的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培养专业人才,直接服务于地方的司法和执法实践。
  • 理念更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成为这一时期法治建设的核心思想,也深刻影响着学院的办学理念。对法律权威的尊重、对程序正义的追求、对专业技能的重视日益凸显。

在这一阶段,“尚法”和“高行”的理念在实践中不断强化和清晰,但作为一个高度凝练的校训表述,仍在酝酿之中。


3.确立与升华期(21世纪初至今)

进入新世纪,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载入宪法,国家治理对“良法善治”的追求日益明确。2001年,学院改建为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步入高等职业教育的全新发展阶段。面对新形势,学院迫切需要一句能统领全局、彰显特色、指引未来的校训:

  • 回应时代召唤:“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新十六字方针,以及“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的提出,使得“良法”与“善治”成为社会共识和时代强音。校训必须反映这一历史方位。
  • 凝练办学传统:学院将对历史的总结与对未来的展望相结合,将数十年来形成的重政治、重实践、重专业、重操守的办学传统,进行理论提炼和美学加工。
  • 突出职业特色:作为职业学院,校训必须区别于综合性大学偏重学理的校训,要更加突出职业技能、职业伦理和职业信仰的培养。“尚法高行”恰恰精准地捕捉到了这一职业教育的内在要求——信仰引领行动,行动践行信仰。

经过深入的研讨和广泛的共识,“良法善治,尚法高行”这八字校训最终被确立下来。它既是对学院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的致敬,更是面向新时代、迈向新征程的宣言和承诺。


三、 校训与办学实践的全方位融合校训绝非墙上的装饰,而是融于血脉、指导行动的纲领。河北政法职业学院通过多种途径,将“良法善治,尚法高行”的精神深刻融入办学治校的全过程和各环节。


1.融入人才培养方案

  • 课程体系构建:在专业课程中,不仅传授法律知识,更注重引导学生探讨法律的价值判断(何为“良法”)、法律的社会效果(如何达致“善治”)。开设《法律职业伦理》等必修课,强化“尚法”信仰和“高行”操守的培养。
  • 教学模式改革:广泛采用案例教学、模拟法庭、法律诊所、项目化教学等,让学生在“做中学”,锤炼法律应用能力、证据分析能力、法庭辩论能力,将“高行”的要求落到实处。与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紧密合作,开展现代学徒制等试点,让学生在真实职业环境中践行校训。


2.融入校园文化建设

  • 环境育人:在校园建筑、景观、宣传栏中融入校训元素,使其随处可见、深入人心。建设法治文化园、校史馆,使其成为诠释校训历史与内涵的重要基地。
  • 活动载体:持续举办“法治文化节”、“学术活动月”、“模拟法庭大赛”、“辩论赛”等品牌活动。这些活动不仅是技能竞赛,更是传播“尚法”精神、展示“高行”风采的舞台。邀请法学名家、实务专家、优秀校友举办讲座,分享他们对“良法善治”的追求和“尚法高行”的体会。
  • 榜样引领:评选表彰践行校训精神的优秀教师和学生,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用身边人、身边事让校训变得可感可学。


3.融入师资队伍建设

  • 师德师风要求:要求教师不仅要做经师,更要做人师,以身作则,成为“尚法高行”的典范。在教师的考核评价中,融入对职业伦理和实践教学能力的考察。
  • “双师型”教师培养:鼓励教师到实务部门挂职锻炼,提升自身“高行”的实务能力,从而更好地指导学生。从实务部门引进兼职教师,将“善治”一线的经验和理念带入课堂。


4.融入社会服务职能

  • 法律援助:学院建立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师生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为弱势群体答疑解惑、代写文书、参与调解甚至代理案件。这是将“良法”送至百姓身边、参与基层“善治”、践行“尚法高行”最直接、最生动的实践。
  • 立法咨询与论证:依托学院师资力量,积极参与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起草、咨询和论证工作,以其专业学识为创制“良法”贡献智慧。
  • 法治宣讲:师生深入社区、乡村、学校、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全民守法氛围的形成,这是参与“善治”的又一重要途径。

四、 校训的当代价值与未来展望在全面依法治国向纵深推进的新时代,河北政法职业学院的校训展现出愈发重要的当代价值和强大的生命力。

对学子个人的价值:它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了根本遵循。在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良法善治”为他们树立了远大的职业理想和社会责任感,使其学习有目标、奋斗有方向。“尚法高行”则为他们的日常学习和生活提供了具体的行动指南,告诫他们要精进技艺、磨砺德行,成为一个德法兼修、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法律职业人才。在面对未来职业生涯中的各种挑战和诱惑时,校训将是他们的“压舱石”和“指南针”。

对学院发展的价值:校训是学院办学特色的集中体现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高校林立的竞争中,坚持“良法善治,尚法高行”的定位,使河北政法职业学院能够牢牢抓住法治职业教育的本质,走出一条特色化、高质量的发展道路。它是凝聚师生校友人心的精神旗帜,是推动学院各项改革发展的内在动力。

对社会的价值:学院通过培养一代代践行校训的毕业生,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到河北省乃至全国的政法战线和社会各个角落。这些毕业生成为“良法”的守护者、“善治”的参与者、“尚法”精神的传播者和“高行”标准的示范者,如同涓涓细流,汇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浩瀚江河,为法治中国、法治河北的建设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展望未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业态的变革,校训的内涵也将在实践中不断被丰富和拓展。
例如,在数字经济时代,对“良法”的理解需涵盖数字规则;对“高行”的要求需包括利用科技手段提升法律服务效能的能力。但无论时代如何变迁,“良法善治”所追求的公平正义核心价值不会改变,“尚法高行”所强调的信仰与行动相统一的根本要求不会动摇。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必将继续高举这面精神旗帜,不断深化其内涵,创新其践行的方式,为中国法治事业培养更多栋梁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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