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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的校训是什么,有何历史(法大校训历史)

中国政法大学校训的历史与内涵评述 中国政法大学作为中国法学教育的顶尖学府,其校训“厚德、明法、格物、致公”不仅是对学子精神内核的凝练,更承载了学校的历史使命与价值追求。这八字校训于2002年正式确立,但其思想根源可追溯至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与现代法治精神的融合。厚德强调道德修养,明法彰显法学本色,格物体现求真精神,致公则指向社会责任。校训的诞生既是对建校初期“实事求是”传统的延续,也是对新时代法学人才培养目标的呼应。从1952年建校至今,中国政法大学始终以培养“德法兼修”的法治人才为己任,校训的演变正是这一理念的具象化表达。 中国政法大学校训的正式确立 中国政法大学的校训“厚德、明法、格物、致公”于2002年正式公布,这一表述并非偶然,而是经过长期酝酿与广泛讨论的结果。校训的制定结合了学校的学科特色、历史传统以及时代需求,旨在为师生提供明确的价值指引。
  • 厚德:取自《周易》中的“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强调道德修养是立身之本。在中国政法大学的语境中,它要求法科学子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 明法:直接体现学校的法学特色,意为通晓法律、弘扬法治精神。这一词汇既包含对法律知识的掌握,也强调对法治原则的坚守。
  • 格物:源自儒家经典《大学》中的“格物致知”,倡导探究事物本质的治学态度。在法学教育中,它体现为严谨的学术精神和实事求是的实践追求。
  • 致公:源于“天下为公”的理念,强调法律人应秉持公平正义,服务于公共利益。这一词汇与法大的办学宗旨“法治天下”高度契合。
校训的最终确立凝聚了多方智慧,既汲取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又融入了现代法治的核心价值观,成为学校精神的高度概括。 校训的历史渊源与思想基础 中国政法大学的校训虽在2002年正式提出,但其思想脉络可追溯至建校初期的教育理念。1952年,学校前身北京政法学院成立时,即以“实事求是”为治学圭臬,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改革开放后,随着法学教育的复兴,学校逐步将“德法兼修”作为人才培养的核心目标,为校训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校训的四个关键词均有深厚的文化底蕴:

  • 厚德与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思想一脉相承,凸显道德在法律职业中的重要性。
  • 明法则与中国古代“以法治国”传统及近代法治启蒙运动相呼应,体现法科学子的专业使命。
  • 格物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知行合一”的治学观,也与现代科学精神不谋而合。
  • 致公的源头可追溯至《礼记》的“大道之行,天下为公”,同时契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公正司法”。

这一校训的提出,既是对学校历史的总结,也是对未来的期许,标志着中国政法大学从单一的法律技能传授向“人格塑造与专业教育并重”的转型。

校训与学校发展历程的互动 中国政法大学的校训并非孤立存在,而是与学校的发展历程紧密相连。从建校至今,校训的精神内核始终贯穿于办学实践之中,并随着时代变迁不断丰富其内涵。

1950年代至1970年代,学校以培养“又红又专”的法律人才为目标,虽未明确提出校训,但“实事求是”的校风已为后来的“格物”精神埋下伏笔。1980年代后,随着法学教育的恢复,学校开始注重“德法兼修”,强调法律人的道德操守,这与“厚德”“明法”的理念不谋而合。2002年校训的正式确立,恰逢中国法治建设加速期,学校通过校训进一步明确了“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的定位。

近年来,校训的实践意义更加凸显。
例如,在课程设置中,“厚德”体现为职业道德课程的强化;“明法”表现为对前沿法律问题的深入研究;“格物”推动了一系列实证法学项目的开展;“致公”则引导学生参与法律援助等公益活动。校训不仅是口号,更成为指导办学方向的核心纲领。

校训的当代价值与实践意义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中国政法大学的校训展现出独特的当代价值。它不仅是学校的精神标识,更对法学教育和社会法治建设具有深远影响。
  • 厚德要求法律人超越技术主义,成为道德楷模。近年来,学校通过“师德建设”和“学生德育”双向推进,将这一理念落到实处。
  • 明法在立法、司法、执法等领域具有直接指导意义。学校参与的诸多国家立法咨询工作,正是“明法”精神的实践延伸。
  • 格物推动法学研究走向精细化。
    例如,证据科学研究院的成立,便是对“格物”精神的学术响应。
  • 致公体现为服务社会的具体行动。法大师生长期参与基层普法、法律援助,彰显了法律人的公共情怀。

校训的四个维度相互支撑,共同构建起“德才兼备”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挑战法律伦理的今天,校训的价值更显重要——它提醒法科学子:法律不仅是技艺,更是关乎正义的事业。

校训的文化传承与国际视野 中国政法大学的校训既扎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又展现出开放包容的国际视野。这种双重特质使其在全球化时代更具生命力。

从文化传承看,校训的每个词汇都承载着中华文明的智慧。“厚德”与“致公”体现了儒家“内圣外王”的理想,“明法”与“格物”则融合了法家与理学的思想精华。这种文化基因使校训区别于西方法学院“正义、自由”等抽象表述,更具中国特色。

与此同时,校训的精神与国际法治文明相通。
例如,“明法”与国际社会“法治”(Rule of Law)原则相呼应,“致公”与“公共利益”理念相契合。这种兼容性使法大培养的人才既能扎根中国实践,又能参与全球治理。近年来,学校通过国际交流项目、比较法研究等途径,进一步拓展了校训的全球维度。

校训在校园文化中的具象化表达 校训的精神已渗透到中国政法大学校园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师生共同遵循的价值准则。从建筑命名到日常活动,校训以多种形式被具象化呈现。
  • 校园地标如“厚德楼”“明法楼”等,直接将校训词汇转化为物理空间符号。
  • 品牌活动如“格物致知”学术论坛、“致公杯”辩论赛等,将校训理念融入学术实践。
  • 视觉符号如校徽中的天平图案,与“明法”“致公”形成意象关联。

这种具象化不仅强化了校训的传播效果,更使其成为校园文化认同的纽带。每年新生入学时的“校训解读”环节,已成为法大传承精神传统的重要仪式。

校训对校友群体的深远影响 中国政法大学的校训不仅塑造了在校师生的精神世界,也对数十万校友的职业发展产生持续影响。许多校友将校训作为终身践行的准则。

在司法领域,众多法官、检察官以“明法致公”为职业信条;在学术领域,研究者秉持“格物”精神深耕法学理论;在公益领域,校友们通过“厚德”理念推动社会进步。校训已成为法大人共同的身份标识和精神家园。校友会的各类活动中,“重温校训”往往是凝聚情感的核心环节。

值得注意的是,校训的影响已超越法学界。在金融、科技等行业,法大校友同样以校训为行为准则,展现出法律人特有的责任担当。这种跨行业的价值辐射,印证了校训的普适性和生命力。

校训的未来演进与时代挑战 面向未来,中国政法大学的校训仍需在守正创新中持续发展。
随着社会变革和技术革命,校训的内涵将面临新的诠释空间与实践挑战。
  • 数字时代对“明法”提出新要求,如何规制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领域成为法学教育的新课题。
  • 全球化背景下,“致公”需要兼顾国家利益与国际责任,这对法律人的视野提出更高要求。
  • 代际价值观变化使得“厚德”教育需采用更贴近青年的话语体系。
  • 跨学科发展要求“格物”精神突破传统法学边界,与科技、人文等领域深度融合。

可以预见,校训不会停留在静态表述上,而是将随着法大的发展不断丰富其内涵,继续指引学校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通过以上分析可见,中国政法大学的校训既是历史积淀的结晶,也是面向未来的指南。它从传统文化中汲取智慧,在时代变革中焕发活力,最终凝聚成推动中国法治进步的精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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