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普通高校

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云南特教奖学金细则)

关于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作为一所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技能型特殊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不仅是学生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自强不息的关键机制。该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并非单一孤立的文件,而是一个系统化、多层次、与学院办学特色紧密相连的制度集合。它深刻体现了国家与地方政府对特殊教育及职业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也反映了学院“以生为本”、公平公正、精准育人的管理理念。总体而言,该细则体系通常涵盖国家级、省级、院级等多个层面的奖学金项目,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云南省人民政府奖学金以及学院自行设立的各类综合及单项奖学金。评定过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优中选优”的原则,旨在全面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而非仅仅关注学业成绩。其评定标准通常构建了一个多维度的评价模型,将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身心素质以及在校纪校规遵守情况等均纳入考核范畴,尤其强调学生在克服自身障碍、展现顽强意志和突出专业技能方面的表现。这套细则的实施,有效激发了广大学生,特别是残疾学生的发展潜能,营造了比学赶帮超的积极氛围,对促进教育公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
下面呢将对该评定细则的具体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一、 奖学金体系构成与设立宗旨

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的奖学金体系是一个结构清晰、目标明确的有机整体。该体系的建立,首要宗旨在于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职业教育与特殊教育发展的方针政策,切实减轻优秀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压力,保障其安心完成学业。更深层次的目的是通过物质奖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培养其成为残健融合、德技并修的社会有用之才。

该学院的奖学金主要分为以下几大类:

  • 国家级奖学金:主要包括面向特别优秀学生的国家奖学金和面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这类奖学金金额较高,荣誉性强,评定标准严格遵循国家统一规定。
  • 省级奖学金:如云南省人民政府奖学金等,由云南省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本省高校中表现优异的学生,其评定会结合本省实际和政策导向。
  • 院级奖学金:这是学院自主设立的奖学金,灵活性更强,更能体现学院特色。通常包括:
    • 学院综合奖学金:根据学生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进行评定,设有
      一、
      二、三等奖,覆盖面相对较广。
    • 学院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特定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如“专业技能竞赛奖”、“社会实践奖”、“精神文明奖”、“自强不息奖”、“文体活动优秀奖”等。
    • 社会捐助奖学金:由热心特殊教育事业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捐资设立,其评定办法通常由捐资方与学院共同商定。

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工作通常在每学年开学初集中进行,针对上一学年的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学院会成立由院领导牵头,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各系部负责人及学生代表共同参与的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全面负责评审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监督。


二、 评定工作的核心原则

为确保奖学金评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在整个评审过程中严格恪守以下几项核心原则:

  •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这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原则。“公开”意味着评定政策、名额、条件、程序和结果全程透明,通过校园官网、公告栏、主题班会等多种渠道向全体学生公布,接受广泛监督。“公平”指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均享有平等的申请和参与竞争的权利,评审标准统一,不因学生残疾类型、家庭背景等因素而区别对待,同时也会考虑不同残疾类别学生的实际情况,在评价时予以合理考量。“公正”要求评审人员客观公允,严格依据评定细则打分,杜绝任何形式的人情干扰和主观臆断。
  • 择优评选与兼顾公平相结合原则:在坚持“优中选优”确保奖学金授予最优秀学生的同时,也适当考虑不同专业、不同班级的学生分布,避免过度集中。对于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项(如国家励志奖学金),则会将“贫困生”身份认定作为前置条件,确保资助资源精准投向最需要的学生。
  • 全面考核与注重实绩原则:评定不仅看重智育(学业成绩),更强调德育、体育、美育和劳育的全面发展。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规范、社会实践、技能竞赛获奖等“实绩”都被赋予重要权重,特别是鼓励学生在自身条件基础上取得突破性进步。
  • 动态管理与违规追责原则: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如在获奖后发现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等行为,学院有权撤销其荣誉并追回奖金。
    于此同时呢,对评审过程中出现的违规操作,也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 申请者的基本条件

申请任何一类奖学金,学生都必须首先满足一系列基本条件,这些条件是参与评定的“门槛”。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的要求通常包括:

  • 政治思想与道德品质要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通常要求申请学生在学年内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 学籍与学习年限要求:须为学院在校注册的全日制学生,并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延期毕业的学生一般不具备申请资格。
  • 学习态度与成绩要求:学习刻苦努力,态度端正。申请国家级、省级等高层次奖学金,通常要求学业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或专业前茅,且无不及格科目。院级奖学金也会设定相应的成绩底线。
  • 特殊群体关怀要求:对于残疾学生,学院会充分肯定其在克服身体障碍方面付出的努力,在同等条件下可能会予以适当倾斜,但核心的学业和综合表现标准不会降低,体现了“特殊关怀”与“严格要求”的统一。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必须经过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并被列入当学年的贫困生库。


四、 综合测评:评定的核心依据

综合测评成绩是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评定奖学金,尤其是综合奖学金的最核心量化依据。它是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进行的量化评价体系,一般由“思想道德素质”、“学业成绩”、“能力素质”三大模块构成,并按一定权重合成总分。

  • 思想道德素质测评: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法纪观念、道德修养、集体荣誉感、劳动观念、生活作风等。通常由辅导员、班主任、班委、学生代表等根据学生日常表现进行评议打分。积极参加党团活动、志愿服务、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均可获得加分。反之,有违纪行为则会扣分。
  • 学业成绩测评:以学生在该学年内所有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考核成绩为依据。计算方式通常为平均学分绩点(GPA)或加权平均分。教务部门会提供官方成绩单作为凭证。这一模块直接反映了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知识掌握水平。
  • 能力素质测评:此模块旨在评价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身心素质。内容包括:
    • 专业技能与创新创业:在校级、省级、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或发表学术论文;在创新创业活动中表现突出等。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积极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支教助残等活动并提交高质量报告;在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获得表彰。
    • 文体艺术活动:在文化、艺术、体育竞赛中为学院争得荣誉。
    • 组织管理与社会工作:担任学生干部(学生会、团支部、班委等)并经考核称职,可根据职务和履职情况获得相应加分。
    • 身心素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乐观向上。

各模块的权重由学院统一规定,例如可能设定为思想道德素质占20%,学业成绩占60%,能力素质占20%。各系部或班级会在学院总框架下制定更详细的加减分细则。测评过程要求学生自主申报佐证材料,经班级测评小组初审、辅导员审核、系部公示无误后,最终上报学院审定。


五、 具体评定流程与步骤

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的奖学金评定流程严谨规范,环环相扣,确保程序正义。一般步骤如下:

  • 第一步:宣传发动与通知发布:学年初,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下发关于开展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明确各类奖学金的名称、金额、名额分配、申请条件、评定程序和截止时间。各系部、班级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学生学习文件精神。
  • 第二步:学生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统一的《奖学金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社会实践证明、贫困证明(申请励志奖学金需提供)等。
  • 第三步:班级民主评议与推荐:班级成立由辅导员、班主任、班委、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结合其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根据综合测评排名或单项表现,初步确定推荐名单并在班级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系部。
  • 第四步:系部初审与公示:各系部评审工作组对班级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复核,根据名额择优筛选,形成系部初选名单。名单将在系部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
  • 第五步:学院评审委员会复审与审定:学院学生工作处汇总各系部材料后,提交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集中复审。评审委员会通过查阅材料、集体讨论等方式,最终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
  • 第六步:全院公示与异议处理:拟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评审委员会将及时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公示无异议后,评审结果正式生效。
  • 第七步:表彰奖励与奖金发放:学院行文公布最终获奖名单,并通常举行颁奖典礼予以表彰。财务部门根据文件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获奖情况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六、 监督机制与申诉渠道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公正透明,学院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与申诉机制。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发现评审过程中存在不公、不实之处,或对结果有异议,均有权通过书面、电话、邮件等实名方式向学院评审委员会、学生工作处或纪检监察室提出申诉。受理单位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申诉人。这套机制有效保障了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奖学金评定的严肃性。


七、 奖学金评定的特色与导向

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具有鲜明的特色和明确的导向性。它高度重视特殊教育与职业教育的融合,在评价体系中突出强调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和实践动手能力,鼓励学生苦练本领,成为技术技能人才。它特别注重残疾学生的潜能开发和自强精神培育,设立“自强不息奖”等单项奖,大力表彰那些克服巨大困难、在学业和生活中取得显著进步的学生,树立榜样,激发内生动力。再次,评定细则引导学生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鼓励学生学以致用,回馈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这与培养残健融合、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人才的目標高度契合。通过综合测评的指挥棒作用,引导学生不仅学好专业知识,更要注重思想道德修养和综合能力提升,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设计科学、操作规范、导向清晰的制度体系。它根植于学院的办学实际,服务于人才培养的总目标,通过物质与精神的双重激励,有效地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了优良学风校风的形成,为残疾青年成长成才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与保障。该细则的持续完善与严格执行,对学院的内涵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采摘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xhlnet.com/gaoxiao/434595.html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y15982010384

0.107291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