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其评选条件极为严格,可以看作是学生在校期间综合表现的顶峰认可。
- 申请对象: 学院全日制专科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通常为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 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8000元。
- 评选条件:
- 学习成绩: 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0%(含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对于在某些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排名要求可放宽至前30%,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 道德品质: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 其他要求: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 评审流程: 本人申请、班级评议、系部初审推荐、学院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组织评审、学院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后上报自治区教育厅,最终由教育部审批。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样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共同出资,旨在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它兼具“奖优”和“助困”的双重属性。
- 申请对象: 学院全日制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 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5000元。
- 评选条件:
- 家庭经济情况: 经过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 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同年级同专业前30%以内。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排名要求可适当放宽。
- 道德品质: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 评审流程: 与国家奖学金类似,需经过个人申请、民主评议、系部审核、学院评审公示等环节。
内蒙古自治区奖学金
此奖学金由自治区财政安排资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 申请对象: 学院全日制专科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通常为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 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6000元(注:具体金额可能根据自治区政策调整,以当年通知为准)。
- 评选条件: 与国家奖学金条件相近,要求学生在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极为突出。
乌兰夫奖学金
这是一项在内蒙古自治区具有重要影响和崇高声誉的奖学金,由乌兰夫基金会设立,旨在奖励全区高校中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品德高尚、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大学生。
- 申请对象: 学院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 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10000元,是金额较高的奖学金之一。
- 评选条件: 除了优异的学习成绩,更注重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和综合素质,通常要求有突出的获奖经历、科研成果或社会实践活动表现。
1.学院综合奖学金(或称为优秀学生奖学金)
这是学院面向全体学生设立的基础性奖学金,根据学生每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定。
- 评定依据: 主要依据学生的智育成绩(学业成绩)和德育、体育、美育、劳育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计算得出的综合测评分数。
- 等级与标准: 通常分为多个等级,如:
- 一等奖学金:奖励综合测评排名前茅的学生,金额较高。
- 二等奖学金:奖励综合测评排名前列的学生。
- 三等奖学金:奖励综合测评排名靠前,表现良好的学生。
- 具体金额和比例由学院根据当年财力状况和学生人数确定。
- 特点: 覆盖面相对较广,是大多数学生通过努力可以争取到的荣誉和奖励。
2.单项奖学金
为了鼓励学生在特定领域发展特长,学院还设立了各类单项奖学金。
- 种类: 可能包括:
- 学习进步奖: 奖励学习成绩有显著提升的学生。
- 科技创新奖: 奖励在学科竞赛、技能大赛、专利申请、学术论文发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
- 文体活动奖: 奖励在文化、艺术、体育等比赛中为学院争得荣誉的学生。
- 社会实践奖: 奖励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奖: 奖励在各级学生组织工作中认真负责、成效显著的学生干部。
- 特点: 不单纯以学习成绩论英雄,更注重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专项才能。
- 来源: 这些奖学金通常由与学院有合作关系的化工、能源、材料类企业,或关心教育事业的校友及社会人士捐赠设立。
- 命名: 往往以捐赠企业或个人名称命名,例如“XX企业奖学金”、“XX校友奖学金”等。
- 评选条件: 各奖项的评选条件由捐赠方与学院共同商定,可能侧重于特定专业、特定技能、特定素质或面向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
- 意义: 这类奖学金不仅提供了物质奖励,还为学生提供了与企业接触、获得实习或就业机会的可能,是产学研结合的一种体现。
国家助学金
这是资助体系中最主要、覆盖面最广的助学金项目,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共同出资。
- 资助对象: 学院全日制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生入学后即可申请。
- 资助标准: 全国平均每人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分为2-3档(如一般困难、困难、特别困难),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核定。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通常会结合自治区消费水平,设定具体的分档标准。
- 申请条件: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认定与评审: 学生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可能辅以相关证明材料。班级、系部、学院三级进行民主评议和审核认定。国家助学金的评审重点在于家庭经济困难程度。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贫困生助学金
此项助学金是自治区财政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补充。
- 资助对象与标准: 面向全日制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和名额由自治区根据当年财力下达。
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或面向困难学生的补助)
有时自治区会设立一些专项补助,用于特定情况或临时困难的资助。
(三)院校级助学金与困难补助学院从事业收入(如学费收入)中足额提取一定比例经费,用于校内资助。1.学院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用于帮助因突发性事件(如家庭变故、自然灾害、本人重病等)导致经济出现临时困难的学生。申请流程相对灵活,旨在提供及时援助。
- 冬季取暖补助: 考虑到内蒙古地区冬季寒冷,学院可能会为特别困难的学生发放取暖补贴或御寒衣物。
- 伙食补贴: 通过直接发放或充入校园卡的方式,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生活进行补贴。
2.学费减免
对于孤残学生、少数民族贫困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特别困难群体,学院根据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实行全额或部分学费减免。
(四)社会捐助类助学金与社会捐助类奖学金类似,一些企业、慈善机构和爱心人士也在学院设立助学金,专门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 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的主渠道国家助学贷款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关键政策,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这是目前最主要的形式,学生在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 贷款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 贷款金额: 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标准可能调整)。
- 贷款利息: 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开始支付利息,本金有还本宽限期。
- 申请流程: 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可与共同借款人(通常是父母)前往生源地资助中心申请,学院负责回执确认。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部分学生也可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但生源地贷款已成为主流。
四、 勤工助学:培养学生自立能力的实践平台勤工助学是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岗位来源: 学院各部门、实验室、图书馆、后勤服务单位等会设立固定或临时性的勤工助学岗位。
- 工作类型: 包括助管、助教、助研以及各种公益性服务劳动。
- 报酬标准: 由学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通常按小时或按月计酬。
- 意义: 不仅能够获得经济补助,更能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社交能力和责任心,是实现“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有效途径。
- 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毕业后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一定年限的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 “绿色通道”: 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资助中西部地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用于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
(一)政策宣传与信息告知
学院在招生宣传、新生录取通知书包裹中以及入学后,会通过网站、公告栏、班会等多种渠道,全面宣传各项奖助政策,确保所有学生知晓。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这是助学金评审的基础。学生自愿提交认定申请,班级成立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系部审核,学院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最终审批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
(三)个人申请
学生根据自身条件和各类奖助项目的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或系部提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民主评议与各级评审
班级、系部逐级进行民主评议和初步审核,提出推荐名单。学院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组织复审或评审会,确定拟获奖助学生名单。
(五)名单公示
拟获奖助学生名单会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开接受师生监督,确保过程透明。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获奖助学生名单。
(六)资金发放
奖助学金通常由学院财务部门通过银行卡统一发放给学生本人。国家奖助学金按国家规定时间发放,院校级奖助学金按学院计划发放。勤工助学报酬按月或按工作周期发放。
(七)监督与复议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受理关于奖助评审工作的投诉和申诉,确保程序正义。学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按程序提出复议。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的奖学金和助学金体系是一个动态发展、不断完善的系统。它充分体现了国家、自治区、社会以及学院对人才培养的高度重视和对教育公平的不懈追求。对于每一位学子而言,深入了解这一体系,不仅能够有效缓解经济压力,更是明确努力方向、激发学习动力、规划大学生涯的重要指引。学院将继续努力,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创新资助方式,提升资助效益,为所有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本文采摘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xhlnet.com/gaoxiao/4361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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