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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星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新星职院奖学金细则)

关于新星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新星职业技术学院作为一所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始终将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作为育人工作的重要环节。其奖学金评定工作并非简单的成绩排序,而是一套科学、严谨、公正且旨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综合性评价体系。该细则的制定,深刻体现了职业教育“德技并修、知行合一”的核心理念,不仅关注学生的学术成绩,更将学生的思想品德、专业技能、创新创业能力、社会实践参与度以及综合素质纳入核心考核范畴。评定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旨在通过多元化的评价指标,选拔和表彰在各个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个体和先进集体,从而在全校范围内营造“比、学、赶、帮、超”的积极学习氛围。细则内容详尽,流程清晰,从评定组织机构、奖项设置、申请条件、评分标准到具体实施流程和监督机制,均有明确的规定,确保了评定工作的规范化和可操作性。总体而言,新星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不仅是一种物质奖励手段,更是一种重要的育人导向,它引导学生明确努力方向,促进其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和个性化成长,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制度保障。
新星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详解

一、 总则与评定原则

新星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开展,首要遵循的是其根本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这些原则是确保评定工作得以顺利、公正实施的基石。

(一)指导思想

奖学金评定工作以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为指导,紧密围绕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精湛专业技能和较强创新创业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其根本目的在于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引导学生注重自身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同时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安心就学,顺利完成学业。评定工作被视为学校育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示范作用,促进优良学风、校风的形成。

(二)基本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这是评定工作的生命线。“公平”意味着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都享有平等的申请权利;“公正”要求评定过程标准统一,程序规范,杜绝人为偏见;“公开”则指评定的政策、指标、程序、结果等关键信息须通过适当渠道向全校师生公示,接受广泛监督。
  • 育人为本、择优评选原则: 评定工作不仅是发放奖金,更是教育过程。它引导学生明确努力方向,将评选过程作为学生自我总结、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过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表现更为优异、进步更为显著或某一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学生。
  • 民主与集中相结合原则: 评定过程既充分发挥班级、二级学院(系)基层组织的民主评议作用,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又坚持由学校设立的专门评审机构进行集体审议和最终决策,确保评定的权威性和科学性。
  • 导向性与激励性并重原则: 评定标准的设计具有明确的导向性,引导学生不仅在学业上追求卓越,还要在思想品德、专业技能、社会实践等方面全面发展。
    于此同时呢,通过精神和物质双重奖励,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内在潜能。


二、 评定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确保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序进行,学校建立了层级清晰、权责明确的组织机构。

(一)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 组成: 由学校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主任,成员包括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团委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学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
  • 职责: 负责制定和修订全校性的奖学金评定办法;审批各二级学院(系)上报的奖学金推荐名单;裁决评定过程中的争议和申诉;监督和指导全校的奖学金评定工作。

(二)二级学院(系)奖学金评审工作组

  • 组成: 由各二级学院(系)党总支(或行政)负责人任组长,成员包括学工办主任、辅导员、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
  • 职责: 具体负责本学院(系)奖学金评定的宣传、组织、初审和推荐工作;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组织班级进行初步评议;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和评定标准,初步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受理本院学生的相关咨询和申诉。

(三)班级评议小组

  • 组成: 由辅导员(班主任)任组长,班委会、团支部成员及普通学生代表组成。
  • 职责: 负责对本班申请奖学金学生的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核实申请材料的基本情况,并根据评定细则进行初步打分排序,向学院(系)评审工作组提出推荐意见。


三、 奖学金奖项类别与设置

新星职业技术学院设立了多元化的奖学金体系,以满足不同特长和发展方向学生的激励需求。

(一)国家级奖学金

  • 国家奖学金: 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校专科生。获奖者需满足极为严格的条件,通常是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表现均名列前茅的佼佼者,金额较高,荣誉性极强。
  • 国家励志奖学金: 同样由中央财政设立,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在校专科生。该奖项将“奖优”与“助困”相结合,旨在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强不息、努力成才。

(二)校级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这是覆盖面最广、最具代表性的校级奖项。通常分为一等、二等、三等,根据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定,奖励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全面发展的学生。
  • 单项奖学金: 为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和特长发挥而设立,主要包括:
    • 学习优秀奖: 奖励学年学习成绩特别突出的学生。
    • 技能竞赛奖: 奖励在国家级、省级、市级等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 创新创业奖: 奖励在学术研究、技术开发、创业实践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 社会实践奖: 奖励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中表现积极、成效显著的学生。
    • 文体活动奖: 奖励在文化、艺术、体育等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
  • 新生奖学金: 用于奖励高考成绩优异或具有某方面特殊才能的新入学学生,以吸引优质生源。

(三)社会捐助奖学金

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学校设立的各类专项奖学金,其评定标准通常在符合学校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由设奖单位与学校共同商定,可能侧重于特定专业、特定能力或特定品质的学生。



四、 申请条件与资格要求

申请各类奖学金需满足一些通用基本条件和针对不同奖项的具体条件。

(一)基本条件

  • 政治思想表现: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
  • 学习要求: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良好。申请综合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者,学年所有课程成绩原则上不得有不及格记录,且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排名均需位于前茅。
  • 在校表现: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身心健康。
  • 纪律要求: 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特定条件

  • 国家励志奖学金: 申请人必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生活俭朴。
  • 单项奖学金: 需在相应领域取得公认的突出成绩,如竞赛获奖证书、创新成果证明、社会实践鉴定等。
  • 社会捐助奖学金: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设奖方提出的特定要求。


五、 综合测评评分体系详解

综合测评成绩是评定综合奖学金的核心依据,它通常由思想品德素质、学业成绩、身心素质与发展能力三个模块按一定权重构成。

(一)思想品德素质模块(约占20%-30%)

  • 基础分: 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法纪观念、道德修养、学习态度、集体观念等。由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打分。
  • 加分项:
    • 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 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学校或社会表彰。
    • 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主题教育活动并表现突出。
  • 扣分项: 违反校纪校规受到通报批评或处分;有不诚信行为等。

(二)学业成绩模块(约占50%-60%)

  • 课程成绩: 以教务系统提供的学年所有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GPA)或加权平均分作为主要依据。不同课程根据其学分权重进行计算。
  • 专业技能: 鼓励学生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试,获得相应证书可获得额外加分。
  • 学术创新: 在正式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可根据级别获得加分。

(三)身心素质与发展能力模块(约占20%-30%)

  • 体育成绩与体质健康: 学年体育课成绩或体质健康测试达标情况。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日常志愿服务、社团活动的情况,根据参与时长、成果和评价给予加分。
  • 学生工作: 担任学生干部(班委、团支委、校院学生会干部等)并履职尽责,经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相应加分。
  • 竞赛获奖: 参加非技能类的文体、艺术、知识竞赛等获奖,按级别加分。
  • 其他特长: 如在校级及以上文艺汇演、运动会等大型活动中做出贡献。

各模块的具体分值权重、加分扣分细则由学校统一制定,各二级学院(系)可在学校框架内进行微调,但需提前报备并向学生公布。



六、 评定程序与时间安排

奖学金评定工作通常按学年进行,遵循严格的程序和时间节点。

(一)前期准备与宣传阶段(每学年开学初)

  • 学校学生工作处发布本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明确评定政策、名额分配、时间安排等。
  • 各二级学院(系)召开专题会议,向全体辅导员和学生传达文件精神,确保政策深入人心。

(二)学生申请与班级评议阶段

  • 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在线或纸质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单、证书复印件等)。
  • 班级评议小组召开民主评议会,结合申请人的日常表现和提交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与评议,计算综合测评初步分数,并在班级内进行排序和公示(小范围)。

(三)学院(系)初审与推荐阶段

  • 二级学院(系)评审工作组对各班级上报的推荐名单和材料进行复核、审查,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初步确定本院(系)的各类奖学金推荐名单。
  • 将初审推荐名单在全院(系)范围内进行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公示期内,受理学生的异议和申诉。

(四)学校评审与审批阶段

  • 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对各二级学院(系)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最终审议。
  • 评审委员会对可能存在争议的人选进行讨论和表决,最终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五)结果公示与表彰奖励阶段

  • 将最终确定的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通常为5个工作日),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正式行文公布获奖名单,并择期举行颁奖典礼,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七、 监督、申诉与违规处理

为确保评定结果的公正性,学校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与申诉机制。

(一)监督机制

  • 评定全过程,包括班级评议、学院初审、学校评审等各个环节,均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教师和学生的监督。
  • 公示制度是重要的监督手段,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按规定渠道反映。

(二)申诉程序

  • 学生对评定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首先向所在二级学院(系)评审工作组提出书面申诉。
  • 如对学院(系)的答复不服,可向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起复议申诉,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为最终结果。

(三)违规处理

  • 对于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当学年及下一学年的参评资格,已发放的奖金和荣誉证书予以追回,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 对在评定工作中徇私舞弊、违反程序的工作人员,学校将根据规定严肃处理。


八、 奖学金的管理与发放

奖学金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专款专用。奖金通常由学校财务处根据最终确定的获奖名单,通过银行直接发放到学生个人的银行卡中。获奖学生的审批材料会归入其个人档案。学校会加强对获奖学生的后续教育和宣传,发挥其榜样作用,同时关注其成长,对出现不符合获奖身份行为的学生,会进行教育引导。

新星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动态发展的体系,学校会根据国家政策导向、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趋势以及学校自身发展的需要,定期对细则进行修订和完善,以确保其始终能够有效地服务于人才培养的根本任务,最大限度地激发每一位学生的潜能,助力他们成长为对社会有用的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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