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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定西师专奖学金细则)

关于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作为一所扎根于甘肃定西,致力于为地方基础教育和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高等院校,其奖学金制度的设立与实施,是学校育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刻体现了国家与学校对人才培养的重视、对优秀学子的鼓励以及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该校的奖学金评定并非单一维度的学业成绩比拼,而是一个融合了思想道德、学业成绩、实践能力、身心素质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性评价体系。其核心目的在于通过科学、公正、公开的评定机制,有效发挥奖学金的导向、激励和资助功能,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成长为符合社会需要的合格人才。总体来看,该评定细则通常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优中选优、困中选困”的基本原则,不仅设立了面向全体优秀学生的各类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也涵盖了针对特定群体的专项奖学金和助学金。评定过程强调程序规范,从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院系初审到学校终审与公示,层层把关,力求最大限度地保证结果的公信力。理解这一细则,对于在校生明确努力方向、规划大学生活,以及潜在生源了解学校育人理念,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下面呢将对该奖学金评定细则的核心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一、 奖学金体系构成与设立宗旨

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奖学金体系是一个多层次、多类型的综合性框架,旨在覆盖不同需求、表彰不同特长的学生。其设立宗旨紧密围绕学校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

  • 体系构成:主要包括以下几大类:
    • 国家级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是荣誉最高的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对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要求极高。国家励志奖学金则用于奖励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兼具奖励与资助的双重属性。
    • 校级奖学金:由学校自有资金设立,覆盖面相对更广,通常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及单项奖学金等,用于奖励在德、智、体、美、劳某一方面或综合表现突出的学生。
    • 专项奖学金与助学金:可能包括由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捐资设立的命名奖学金,以及主要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类助学金(如国家助学金),后者更侧重于资助功能,评定标准中家庭经济困难状况占据重要权重。
  • 设立宗旨
    • 激励学生勤奋学习:通过物质奖励和精神荣誉,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内在潜能,在校园内营造浓厚的比、学、赶、帮、超的学习氛围。
    • 引导学生全面发展:评定标准综合考量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创新能力、社会实践和身心健康,避免“唯分数论”,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
    • 帮扶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等渠道,切实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压力,帮助他们安心完成学业,体现教育公平。
    •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思想道德表现作为评奖的首要前提,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 评定工作的基本原则

为确保奖学金评定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评定过程中严格遵循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这是评定工作的生命线。“公平”意味着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都享有平等的申请权利和竞争机会。“公正”要求评定标准统一,评定程序规范,评委客观中立,杜绝任何形式的不正之风。“公开”则要求评定的政策、名额、程序、结果等关键信息及时向全体师生公示,接受广泛监督。
  • 择优评选与贫困资助相结合原则:针对不同类型的奖学金,侧重点不同。对于国家奖学金和校级优秀奖学金,严格坚持“优中选优”,突出学生的卓越表现。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则在考察学生综合表现的同时,重点考量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实现“困中选困,优中选困”。
  • 导向性与激励性并重原则:评定细则的设定本身具有强烈的导向作用,学校通过设定具体的评分指标和权重,引导学生朝着期望的方向发展。
    于此同时呢,奖学金的设立本身就是为了激励学生追求卓越,超越自我。
  • 民主评议与集中审定相结合原则:评定过程不仅依赖于冰冷的分数和材料,还引入了班级民主评议环节,听取同学和老师的日常评价,使评定结果更全面、更立体。最终由学校学生工作领导机构集中审定,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三、 参评基本条件与资格限制

学生参与任何一项奖学金的评定,都必须首先满足一系列基本条件,同时要避免触犯某些资格限制条款。

  • 基本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为学校全日制在校专科生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政治上的基本要求。
    •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这在各类评奖中都具有一票否决权的重要性。
    • 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通常要求参评学年内所有课程(包括必修和选修)无不及格现象,且学业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排名达到一定比例要求(例如,国家奖学金要求排名位于前10%,特殊情况可放宽至前30%)。
    •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文体活动,身心健康。
  • 资格限制(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通常不具备参评资格)
    • 参评学年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且未解除者。
    • 参评学年有课程考试(查)不及格者。
    • 在申请材料中提供不实信息或弄虚作假者。
    • 有无故拖欠学费、住宿费等情况者(特殊情况经学校审批同意的除外)。
    • 生活铺张浪费,或有其他不符合奖学金设立宗旨的行为者。


四、 各类奖学金的具体评定标准解析

不同类型的奖学金,其具体的评定标准和侧重点各有不同。
下面呢是几种主要奖学金的详细解析。


1.国家奖学金评定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标准最为严格,是学生综合素质的极致体现。核心标准包括:

  • 学业成绩极端优异:学业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必须在班级(或专业/年级)前10%。这是硬性门槛。
  • 综合素质出类拔萃:在满足成绩要求的基础上,评审更看重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例如,在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大赛、科技创新竞赛、学术论文发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会获得极大优势。
  • 道德楷模作用显著:要求学生在同学中具有很高的威信,能够起到积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2.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核心在于“励志”,评定标准是“品学兼优”与“家庭经济困难”的结合。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必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且档案入库。困难等级是重要参考因素。
  • 学业成绩优秀:学业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通常要求在前30%以内(或根据学校具体规定),且无不及格课程。
  • 自强不息精神突出:虽然家庭经济困难,但能够积极面对,努力学习,生活简朴,表现出顽强的拼搏精神和乐观的生活态度。


3.校级奖学金评定标准

校级奖学金是学校自主设立的,标准更为灵活,覆盖面更广。通常采用综合测评的方法。

  • 综合测评的构成:一般由“德育素质”、“智育素质”、“体育素质”、“美育素质”和“劳动实践”等多个模块构成,每个模块赋予不同的权重(例如,智育素质权重通常最高)。
  • 德育素质:包括政治态度、思想品德、遵纪守法、集体观念、行为规范等,通常通过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评价等方式量化评分。
  • 智育素质:主要依据参评学年的所有课程加权平均成绩进行计算。
  • 体育素质:依据体育课成绩、体质健康测试结果以及参与体育锻炼和竞赛的情况评分。
  • 美育与实践素质:涵盖参加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团活动、技能竞赛、创新创业活动等方面的表现和获奖情况,按级别和贡献度加分。
  • 最终根据综合测评总分进行排名,以此作为评定校级奖学金等级(
    一、
    二、三等)的主要依据。


4.专项奖学金与助学金评定标准

此类奖助学金的评定标准需遵循设立方与学校的协议约定,可能侧重于某一特定领域,如“师范生技能奖”、“科技创新奖”、“道德风尚奖”等,或者主要依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认定和发放。


五、 评定的组织流程与程序

严谨规范的组织流程是保证评定结果公正性的关键。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奖学金评定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 第一步:宣传发动与名额分配:每学年开学后,学校学生工作处会发布评定工作通知,明确当年各类奖学金的名额、评定标准和时间安排。各院系根据学生人数和实际情况将名额分配到各班级。
  • 第二步:学生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
  • 第三步:班级民主评议:由班主任或辅导员主持,班级评议小组(通常由班委、学生代表组成)对申请人的思想表现、学习情况、日常行为等进行民主评议,形成初步推荐意见。此环节强调同学间的相互评价和监督。
  • 第四步:院系初审与推荐:各院系成立奖学金评定工作组,对班级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评定标准进行初步筛选和排序,并在院系范围内进行公示(一般为3-5个工作日),广泛征求意见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学生工作处。
  • 第五步:学校审核与公示:学校学生工作处汇总各院系材料后,会同教务处、财务处等部门进行复核,并提交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进行集体评审,确定最终建议名单。将建议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按程序实名反映。
  • 第六步:审批与表彰: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审批。审批通过后,学校正式行文公布获奖名单,并举行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六、 监督机制与申诉渠道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公正透明,学校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与申诉机制。

  • 监督机制:整个评定过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体师生和社会的监督。公示制度本身就是最重要的监督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评定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或不公现象,均可向相关部门举报。
  • 申诉渠道:如果学生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所在院系评定工作组提出书面申诉,院系应在规定时间内复核并答复。如对院系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校学生工作处或纪检监察室提出申诉。学校会保障学生的申诉权利,并对申诉进行认真调查和处理。


七、 奖学金的管理与发放

奖学金的管理与发放同样有严格规定。

  • 资金管理:奖学金经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 发放方式:奖金通常通过财务处直接发放到学生个人的银行卡中,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到位。获奖情况会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 用途引导:学校会引导学生将奖学金主要用于购买学习用品、改善学习条件和补贴生活费用,鼓励学生合理使用,反对铺张浪费。

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系统、严谨且不断优化的制度体系。它不仅是对学生过去一学年努力成果的检阅和肯定,更是对未来学习生活的指引和激励。对于每一位学子而言,深入理解并积极对标这些细则,有助于更清晰地规划自己的大学成长路径,在追求学术卓越的同时,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养,最终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学校也通过这一制度,有效地营造了积极向上、公平竞争的育人环境,为培养高素质人才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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