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卫生职业学院构建了层次丰富、类型多样的学生奖助体系,旨在全方位支持学生的学业与发展。该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包括各类奖学金、助学金以及配套的辅助资助措施。
一、 奖学金体系
奖学金主要用以奖励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且学习成绩优异的在校学生,是对其过去一段时间努力和成就的肯定与褒奖。
- 国家级奖学金
-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该奖项是当前高等学校学生能够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其评审标准极为严格。申请者通常需要在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的前10%(含),且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 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样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共同出资,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专科在校生。申请者除了需要满足学习成绩优秀的基本条件外,其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情况必须经过学校认定程序的确认。该奖学金将“奖优”与“助困”相结合,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 省级奖学金
- 云南省人民政府也设立了相应的省级奖学金和省级励志奖学金,其宗旨与国家级奖项类似,旨在奖励本省高校中表现卓越的学生。具体名称、评选名额和奖励标准会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和财政厅每年的通知而定,通常作为国家级奖学金的有益补充,覆盖更多优秀学子。
- 学院级奖学金
- 昆明卫生职业学院自身设立了多项奖学金,以激励学生争先创优。这些奖项通常包括:
- 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设立不同等级,如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奖励金额和比例由学院自行规定。
- 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术科研、技能竞赛、文体活动、社会工作和道德风尚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或贡献的学生。
- 新生奖学金:针对第一志愿报考且高考成绩特别优异的新生设立的奖励,旨在吸引优质生源。
- 昆明卫生职业学院自身设立了多项奖学金,以激励学生争先创优。这些奖项通常包括:
- 社会捐助奖学金
- 学院积极拓展社会资源,吸引各类企业、基金会、校友及社会爱心人士在校内设立专项奖学金。这些奖学金的名称、评选条件和奖励金额由捐助方与学院共同商定,例如某医药企业奖学金、某校友会奖学金等,它们往往还附带提供实习、参观或就业机会,丰富了奖学金的内涵。
二、 助学金体系
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旨在帮助他们解决在校期间的基本学习和生活费用,其核心功能是“助困”,申请者无需以优异的成绩作为首要前提,但需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 国家助学金
- 这是资助体系中最主要、覆盖面最广的助学金。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资助对象是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程序认定的学生。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等级,资助标准通常分为两到三档,一般可分为一等助学金、二等助学金等,人均资助标准约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金额和分档会根据当年政策微调。学院会根据下达的名额和资金,结合学生实际情况进行评定和发放。
- 省级助学金
- 云南省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可能会配套设立或额外安排省级助学金,进一步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其申请流程和发放与国家助学金相辅相成。
- 学院助学金与困难补助
- 学院从事业收入中按规定比例提取经费,设立校内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等。
- 校内助学金:用于补充资助未能获得国家助学金或资助额度不足的困难学生。
- 特殊/临时困难补助:这是一种应急性的资助,用于帮助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事件或学生本人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经济出现临时性、突发性困难的学生,学生可随时提出申请,学校根据情况审批并发放一次性补助。
- 学院从事业收入中按规定比例提取经费,设立校内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等。
- 社会捐助助学金
- 与奖学金类似,社会力量也在助学金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一些慈善组织、企业或个人会在学院设立专项助学金,如“爱心助学金”、“牵手扶贫助学金”等,定向资助特定地区或特定类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学费和住宿费的主渠道,是一种信用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这是目前最主要的形式。学生与其法定监护人(通常为父母)作为共同借款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贷款金额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可贷16000元。学生毕业后开始偿还本金,并自付利息,有相应的还本宽限期。
-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部分学生也可选择通过学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成为主流和首选方式。
四、 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或学费减免。对于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这项政策极大地鼓励了学生投身国防事业,并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五、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国家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虽然政策主要面向部属高校,但地方省(市、区)也常有类似针对省属高校的基层就业资助政策,云南省亦有相应举措,昆明卫生职业学院的学生毕业后赴云南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就业,可关注并申请相关补偿代偿政策。
六、 勤工助学
学院在教学、科研、管理、后勤及校园公共服务等方面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这是培养学生自立自强、提升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实现“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有效方式。岗位设置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薪酬标准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合理确定。
七、 绿色通道与学费减免
针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学院开通“绿色通道”,允许其暂缓缴纳学费,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对于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以及遭遇特殊变故导致经济极度困难的学生,学院视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学费减免。
八、 申请流程与注意事项
要成功申请这些奖助学金,学生需要密切关注并遵循以下流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在新学年开始时,向学院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通过班级、系部、学院三级认定程序,被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这是申请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需“困”条件资助项目的基础。学生需密切关注学院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通常是学生工作处或专门的资助中心)发布的各类奖助学金申请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困难证明等)。随后,班级、系部会进行初步评议和推荐,最终由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集体评审,确定建议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或由学院直接发放。整个 process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生务必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追回已发放资金,还会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助学金主要用于学生的学习与生活,应合理使用,勤俭节约。
昆明卫生职业学院通过这一套多层次、立体化的奖助体系,有效地减轻了学生的经济负担,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为培养扎根基层、服务人民的医疗卫生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每一位学子都应充分了解并善用这些政策,让其成为自己求学路上的助推器,安心学业,努力成才,将来更好地回报社会。
本文采摘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xhlnet.com/gaoxiao/460016.html
- 重庆科技职业学院办理入学有什么攻略没(重庆职院入学攻略)
- 滨州职业学院开设有哪些奖学和助学金(滨职奖助学金)
- 亳州职业技术学院能否保研,原因是什么(亳职院保研原因)
- 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一届招收多少人,最近几年("近年重应院招生人数")
- 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一般什么时候开学(吉林城职院几时开学)
- 福建中医药大学是双一流大学吗?(福建中医药双一流?)
-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是否有双学位,为什么(汕职院双学位原因)
- 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就读的真实感觉如何("重庆运输职院就读体验")
- 襄阳科技职业学院是985还是211("襄阳科技职院属985?")
- 仰恩大学的院校代码和邮编是多少(仰恩大学邮编代码)
-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就读期间挂科了怎么办呢?(挂科应对方法)
- 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的学费和住宿费明细(西理工高科学费住宿费)
- 上海大学
- 上海外国语大学
- 东华大学
- 华东理工大学
- 上海财经大学
- 新疆大学
- 黔东南理工职业学院
- 北京林业大学
- 北京中医药大学
- 北京化工大学
- 北京交通大学
- 北京科技大学
-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 北京体育大学
- 中央音乐学院
- 北京工业大学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中央财经大学
-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 中国传媒大学
- 北京邮电大学
- 中国政法大学
- 北京外国语大学
- 华北电力大学
- 河海大学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南京农业大学
- 南京师范大学
- 中国药科大学
- 南京理工大学
- 广西大学
- 南昌大学
- 安徽大学
- 合肥工业大学
- 内蒙古大学
- 东北农业大学
- 哈尔滨工程大学
- 东北林业大学
- 大连海事大学
- 天津医科大学
- 河北工业大学
- 华南师范大学
- 暨南大学
- 延边大学
- 电子科技大学
- 西南财经大学
- 西南交通大学
- 西藏大学
- 江南大学
- 云南大学
- 太原理工大学
- 华中师范大学
- 武汉理工大学
- 华中农业大学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 辽宁大学
- 海南大学
- 石河子大学
- 福州大学
- 苏州大学
- 青海大学
- 长安大学
- 西北大学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 陕西师范大学
- 贵州大学
- 郑州大学
- 西南大学
- 宁夏大学
- 东北师范大学
- 湖南师范大学
- 四川农业大学
- 上海交通大学
- 华东师范大学
- 同济大学
- 复旦大学
- 兰州大学
- 北京师范大学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中国农业大学
- 清华大学
- 北京理工大学
- 中国人民大学
- 中央民族大学
- 北京大学
- 南京大学
- 东南大学
- 厦门大学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大连理工大学
- 天津大学
- 南开大学
- 中山大学
- 华南理工大学
- 四川大学
- 浙江大学
- 武汉大学
- 华中科技大学
- 东北大学
- 山东大学
- 西北工业大学
- 西安交通大学
- 重庆大学
- 吉林大学
- 湖南大学
- 国防科技大学
- 中南大学
- 中国海洋大学
展开全部

- 西藏大学
- 西北大学
- 西安交通大学
- 西北工业大学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 长安大学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 陕西师范大学
- 兰州大学
- 青海大学
- 宁夏大学
- 新疆大学
- 石河子大学
- 厦门大学
- 福州大学
- 南昌大学
- 山东大学
- 中国海洋大学
- 郑州大学
- 河南大学
- 武汉大学
- 华中科技大学
- 武汉理工大学
- 华中农业大学
- 华中师范大学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湘潭大学
- 湖南大学
- 中南大学
- 湖南师范大学
- 中山大学
- 暨南大学
- 华南理工大学
- 华南农业大学
- 广州医科大学
- 广州中医药大学
- 华南师范大学
- 南方科技大学
- 广西大学
- 海南大学
- 重庆大学
- 西南大学
- 四川大学
- 西南交通大学
- 西南石油大学
- 成都理工大学
- 四川农业大学
- 成都中医药大学
- 西南财经大学
- 贵州大学
- 北京大学
- 中国人民大学
- 清华大学
- 北京交通大学
- 北京工业大学
- 北京理工大学
- 北京科技大学
- 北京化工大学
- 北京邮电大学
- 中国农业大学
- 北京林业大学
- 北京协和医学院
- 北京中医药大学
- 北京师范大学
- 首都师范大学
- 北京外国语大学
- 中国传媒大学
- 中央财经大学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外交学院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北京体育大学
- 中央音乐学院
- 中国音乐学院
- 中央美术学院
- 中央戏剧学院
- 中央民族大学
- 中国政法大学
- 华北电力大学
-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 中国科学院大学
- 南开大学
- 天津大学
- 天津工业大学
- 天津医科大学
- 天津中医药大学
- 河北工业大学
- 山西大学
- 太原理工大学
- 内蒙古大学
- 辽宁大学
- 大连理工大学
- 东北大学
- 大连海事大学
- 吉林大学
- 延边大学
- 东北师范大学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哈尔滨工程大学
- 东北农业大学
- 东北林业大学
- 复旦大学
- 同济大学
- 上海交通大学
- 华东理工大学
- 东华大学
- 上海海洋大学
- 上海中医药大学
- 华东师范大学
- 上海外国语大学
- 上海财经大学
- 上海体育大学
- 上海音乐学院
- 上海大学
- 上海科技大学
- 南京大学
- 苏州大学
- 东南大学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南京理工大学
- 中国矿业大学
- 南京邮电大学
- 河海大学
- 江南大学
- 南京林业大学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 南京农业大学
- 南京医科大学
- 南京中医药大学
- 中国药科大学
- 南京师范大学
- 浙江大学
- 中国美术学院
- 宁波大学
- 安徽大学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 合肥工业大学
- 国防科技大学
- 云南大学
展开全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