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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公安大学奖学金细则)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作为公安部直属的高等学府,始终秉持培养高素质公安专门人才的使命,其奖学金评定工作不仅是激励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学校育人体系的核心环节。奖学金评定细则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全面衡量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警务化表现及综合能力。该细则紧密结合公安院校特色,突出政治标准和专业素养,强调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不仅关注学生的学术成就,更重视其纪律作风、实践能力与奉献精神。评定过程注重程序规范与透明度,通过多层次审核和公示制度确保结果权威可信,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职业荣誉感,为锻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卓越公安后备力量提供坚实保障。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是一项系统而严谨的工程,其根本目的在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实践、全面发展,努力成长为优秀的公安事业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该评定体系并非单一注重学业分数,而是构建了一个多维度的综合评价模型,深度融合了公安院校的政治属性、纪律要求和专业特色。


一、 评定的基本原则与导向

奖学金评定首要遵循的是公正、公平、公开的基本原则。公正体现在评价标准的统一性和客观性上,对所有参评学生一视同仁,用同一把尺子进行衡量。公平则体现在机会均等上,为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提供平等的申请和竞争机会。公开则要求评定政策、评定程序、名额分配、申报材料、评审结果等关键信息全程透明,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确保评定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评定工作坚持德育为先、全面发展的导向。将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质放在首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在政治立场、思想品德方面存在问题的学生,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在此基础上,全面考察学生的学业水平、警务化管理和纪律作风、创新能力、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身心素质等,引导学生在各个方面均衡发展,避免出现“唯分数论”的片面倾向。

评定体系强调精准激励与典型引领。通过设立不同类别和等级的奖学金,精准对接不同特长和表现突出的学生群体,既奖励学业成绩极其优异的“学霸”,也奖励在警务实战技能、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社会服务等领域有突出贡献的典型,树立可学可做的榜样,营造比学赶超、见贤思齐的积极氛围。


二、 奖学金的主要类型与设置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奖学金体系通常包含多个类别,以满足不同层次和维度的激励需求。主要类别包括:

  • 国家级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其评定严格遵循教育部和财政部的统一规定,金额高,荣誉性强,是对学生全面卓越表现的最高认可之一。
  • 校级奖学金:这是学校自主设立的主体奖学金,通常分为若干等级,如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等,覆盖面和受益学生相对更广。
  • 专项奖学金与社会捐助奖学金:可能由公安机关、企业、社会团体或校友个人捐资设立,用于奖励在特定专业领域(如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特定方面(如忠诚奉献、见义勇为)或特定群体(如家庭经济困难但自强不息的学生)中表现优异者。

每种奖学金的金额、评选比例和具体申请条件都会在每年的评定通知中予以明确公布。


三、 评定资格的基本条件

参与任何一类奖学金评定的学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这是入围评选的门槛:

  • 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无任何违反政治纪律的言行。
  • 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校纪校规,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团结同学,尊敬师长。
  • 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能够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参评学年内,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均需合格(部分高等级奖学金要求所有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 纪律作风过硬:严格遵守警务化管理规定,在内务卫生、队列操练、警容风纪、请销假制度等方面表现良好,无违纪处分记录。这是公安院校区别于普通高校的特殊要求。
  • 身心健康发展: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身心健康,具备胜任未来公安工作的良好身体和心理素质。

凡在参评学年内受到党、团或行政处分者,或有课程考核不及格者,或未按规定注册者,均丧失参评资格。


四、 综合测评的核心指标体系

奖学金的最终评定通常基于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该成绩是由多个指标按一定权重加权计算得出,全面反映学生的整体表现。核心指标体系一般包含以下几个模块:

  • 学业成绩模块:这是综合测评的基础,通常占有最高权重(例如50%-70%)。主要依据是参评学年内所有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加权平均成绩(GPA)。学校会采用标准算法,将学生的百分制成绩转换为绩点,再计算平均绩点,以确保不同课程和不同教师打分标准下的公平性。
  • 警务化管理与纪律表现模块:此模块充分体现公安院校特色,占有重要权重(通常20%-30%)。由学生管理干部(如队长、辅导员)根据日常检查记录进行量化评分,内容包括:
    • 内务卫生:宿舍整洁度、个人物品规范化摆放等。
    • 队列与作风:出操、集会、上课的队列纪律和精神面貌。
    • 警容风纪:着装规范、发型、举止等是否符合警察身份要求。
    • 遵守纪律:课堂纪律、晚就寝、请销假执行情况等。
    • 安全保密:是否严格遵守安全保密规定。
  • 综合素质与发展能力模块:此模块鼓励学生个性化发展,权重约占10%-20%。通过加分项体现,主要包括:
    • 学术科技与创新: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参与课题研究、获得专利、在学科竞赛或科技竞赛中获奖。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参加“三下乡”、社会调查、专业实习、重大活动安保执勤、日常志愿服务等,并获得良好评价或表彰。
    • 文体艺术活动:在校级及以上文体比赛中取得名次,或在各类文艺演出、宣传活动中担任主要角色。
    • 学生工作与荣誉称号:担任学生干部(区队干部、社团负责人等)并经考核称职,获得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 特殊贡献与见义勇为:在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校园秩序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各项加分的具体分值均有明细规定,学生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书、文件、鉴定意见等),经审核后方可计入总分。


五、 评定的组织与实施流程

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具有严格规范的程序,一般按学年进行,遵循以下步骤:

  • 启动与部署:每学年开学后,由学校学生工作处或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上级精神和学校计划,发布本年度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明确评定类型、名额分配、申请条件、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
  • 中队(区队)初评与推荐:各学生中队(或区队)成立由管理干部、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符合条件的学生自行申报或由集体推荐,提交申请材料。评议小组依据综合测评办法,对申请人的资格和各项得分进行初步审核与计算,根据得分排名和名额分配提出推荐名单,并在中队(区队)内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 学院(系)审核与公示:各学院(系)成立评审工作组,对各中队上报的推荐人选及其材料进行复核,重点审查其政治表现、学业成绩和纪律作风。审核通过后,形成学院(系)推荐名单,并在全院(系)范围内进行为期数日的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对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必须及时调查核实并予以答复。
  • 学校评审与审定: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汇总各学院(系)的推荐名单,进行最终评审。评审委员会通常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学生处、教务处、团委等)负责人、教师代表组成。委员会对候选人的全面情况进行审议,必要时可组织答辩。最终确定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请学校党委或校长办公会批准。
  • 结果公布与表彰:经学校批准后的最终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布。学校通常会举行隆重的表彰大会,对获奖学生予以公开表彰和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学金,并通过校园媒体宣传其先进事迹,发挥榜样示范作用。

整个流程中,公示环节至关重要,是确保公平公正的重要保障。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立即取消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六、 监督与申诉机制

为维护评定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学校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与申诉渠道。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评定全过程进行监督。学生若对评定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首先向所在学院(系)评审工作组提出书面申诉,工作组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如对答复仍不满意,可向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或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起复议。整个申诉过程必须有理有据,学校保障学生的合法权利,确保每一个申诉都得到认真对待和妥善处理。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不断优化和发展的动态体系。它不仅是一套评价工具,更是一种价值引导和行为塑造机制。通过这一精细化的制度设计,学校有效地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融入学生的日常学习和生活,激励着一代又一代公大学子以最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在德才兼备的道路上奋勇争先,为将来投身于崇高的公安事业打下坚实的基础,时刻准备着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奉献自己的青春和力量。这一制度的存在与运行,是公安教育卓越人才培养模式的一个生动缩影,其深远意义远超物质奖励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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