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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奖学金评定细则)

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作为一所以培养旅游行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的高等职业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始终秉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旨在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学院奖学金的评定并非单一依据学业成绩,而是构建了一套综合性、多维度的评价体系,全面考量学生的综合素质。该体系通常涵盖学习成绩、思想品德、社会实践、职业技能、文体活动及日常行为表现等多个维度,确保评定的科学性与全面性。评定过程组织严密,从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系部初审到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最终审核与公示,每一环节都力求规范透明,旨在真正奖励那些品学兼优、表现突出的学生,充分发挥奖学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学风。这套细则是学院学生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其办学理念和人才培养目标的具体体现。

第一章 总则与评定宗旨

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设立奖学金的核心宗旨在于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激励广大学生刻苦钻研专业知识,不断提升技术技能水平,同时注重个人思想品德修养,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奖学金的评定工作不仅是学院学生资助体系的核心环节,更是其人才培养战略的重要抓手。通过设立不同层级和类别的奖学金,学院旨在构建一个多层次、全覆盖的激励机制,从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肯定学生的努力与成就,从而在全校范围内营造一种“比、学、赶、帮、超”的积极氛围,引导学风、校风向着更加健康、向上的方向发展。

评定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遴选”的基本原则。所有评定过程均在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的框架下进行,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享有平等的申请和被评选权利。评定标准、评定程序及最终结果均会通过适当渠道向全院师生公示,广泛接受监督,以保证评定结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各系部等多部门协同参与的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全面负责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执行,从制度设计上保障了评定的严肃性与规范性。

第二章 奖学金类型与设立目的

为满足不同学生群体的发展需求,并表彰在不同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学生,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通常设立多种类型的奖学金,形成一个较为完善的奖励体系。其主要类别包括:

  •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这是当前高等学校学生能够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其评定标准极为严格,获奖学生往往是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表现均极为出众的佼佼者。
  • 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样由国家财政出资,主要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它在肯定学生优异学业和综合素质的同时,兼具助困性质,旨在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奋发向上。
  • 学院综合奖学金:由学院自有资金设立,是覆盖面最广、惠及学生最多的奖学金类别。通常根据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进行评定,分为一等、二等、三等等多个等级,分别对应不同的奖励金额,以奖励那些在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上较为优秀的学生。
  • 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此类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特定方面有特殊才华或突出贡献的学生,以实现评价标准的多元化。例如:
    • 技能竞赛奖:奖励在国家级、省部级、市校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学生或团队。
    • 精神文明奖:奖励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孝老爱亲、志愿服务等方面事迹突出,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学生。
    • 文体活动奖:奖励在文化、艺术、体育等重大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为学院赢得荣誉的学生。
    • 社会实践奖:奖励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活动中表现卓著,成果获得广泛认可的学生。

各类奖学金的设立,共同构成了一个既鼓励全面发展,又支持个性成长的立体化激励网络。

第三章 评定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确保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学院建立了层级清晰、权责分明的三级评审组织机构。

  • 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这是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通常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主任,成员包括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团委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各系部主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和修订奖学金评定的总体方案和管理办法;领导和监督全院奖学金评审工作;审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高级别奖学金的推荐名单;裁定评审过程中的争议事项。
  • 系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各系部成立由系部领导、辅导员、班主任、教师代表及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工作组。其职责是:具体负责本系部奖学金评定的宣传、组织和初审工作;根据学院总体办法,结合本系专业特点,细化评审细则(如需);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组织班级评议;确定本系部各类奖学金的初选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评审委员会。
  • 班级评议小组:在辅导员或班主任的指导下,由班委会、团支部成员及普通学生代表共同组成班级评议小组。其职责是:负责对本班申请奖学金学生的资格和基本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对照评定细则,对申请学生的日常表现、同学关系等方面进行民主评议;如实向系部评审工作组反映评议情况,提出推荐意见。

三级机构的有效联动,确保了评定工作既能贯彻学院的整体要求,又能贴近各系部和班级的实际,使评定结果更加客观、公正。

第四章 申请资格与基本条件

申请各类奖学金的学生,必须首先满足一些通用的基本条件,这些条件是参与评定的门槛:

  • 政治思想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高尚的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 学习态度与成绩: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风严谨。申请学年内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的成绩均需合格,且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原则上应位于评选范围的前列。对于国家奖学金等顶级奖项,要求排名尤为靠前。
  • 道德品质与行为规范: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乐于助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群众基础好。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 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
  • 学籍要求:必须是具有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且在评定时已完成上一学年的全部学习任务。

此外,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还必须经过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并被纳入当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生活俭朴。而对于单项奖学金,则更侧重于在特定领域的杰出表现,对其综合成绩排名的要求可能会适当放宽。

第五章 综合测评体系与评分标准

综合测评成绩是评定学院综合奖学金的核心依据,也是评定其他奖学金的重要参考。它通常由“学业成绩”、“思想品德”、“身心素质”、“实践与创新能力”等几个模块构成,按一定权重比例合成总评分。

  • 学业成绩模块:通常占据最大权重(例如60%-70%)。该部分以学生上一学年教学计划内所有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考核成绩为依据,按公式(课程学分×课程成绩)的总和÷总学分来计算平均学分绩点(GPA)或加权平均分,再按比例折算成综合测评分值。
  • 思想品德模块:占比约15%-20%。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修养、法纪观念、集体荣誉感、劳动观念及日常行为表现。考核方式包括辅导员/班主任评价、同学民主评议、宿舍表现、参加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的出勤情况等。对有见义勇为、无私奉献等突出事迹者予以额外加分。
  • 身心素质模块:占比约5%-10%。主要考察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体育锻炼的参与度、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以及在校运会、各类体育比赛中的表现。积极参加活动并达标者可获得基础分,取得名次者可获额外加分。
  • 实践与创新能力模块:占比约10%-15%。这是鼓励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重要模块。内容包括:
    • 职业技能竞赛:按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等不同级别和获奖等次给予显著加分。
    • 学术科技创新: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参与科研项目等。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并获得表彰或产生良好社会反响。
    • 学生工作与社团活动:担任学生干部、社团负责人并经考核称职;成功组织大型活动等。
    • 文体艺术特长:在官方举办的文艺汇演、艺术展览、辩论赛、演讲比赛等活动中获奖。

各系部可根据本系专业特点,在学院框架内微调各模块的具体考核指标和加分细则,但需报学院评审委员会备案。

第六章 评定程序与时间安排

奖学金评定工作遵循严格而规范的程序,一般按学年度进行,每年秋季学期启动对上一年度的评定。基本流程如下:

  • 启动部署与宣传:学年伊始,学院评审委员会下发评定工作通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各系部、班级通过会议、公告、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奖学金政策、评定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确保所有学生知情。
  •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提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社会实践证明等)。
  • 班级民主评议与推荐:班级评议小组在辅导员指导下,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结合其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提出初步推荐名单和评议意见,在班内进行公示(通常为期1-2天)后上报系部评审工作组。
  • 系部初审与公示:系部评审工作组汇总各班级推荐名单,严格按照评定细则进行审核、筛选和排序,尤其是对综合测评分数进行核对计算。确定本系部的初选名单后,在全系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对于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工作组需及时调查核实并予以答复。
  • 学院复审与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各系部将初选名单及相关材料统一报送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学生工作处)。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对各系上报的名单进行复核抽查,重点审核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候选人的资格。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最终审定获奖学生建议名单。
  • 全院公示与报备:将审定的全院获奖学生名单在校园公告栏、校园网等平台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系部、专业、奖项名称等。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院正式行文公布获奖名单。其中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还需按程序上报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 表彰与奖金发放:学院通常会在每年年底举行隆重的表彰大会,对获奖学生进行公开表彰,颁发荣誉证书。财务部门根据最终名单,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个人的银行账户。

第七章 监督、异议与退出机制

为保证奖学金评定的严肃性和纯洁性,学院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与纠错机制。

  • 全过程监督: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评审工作。评定过程始终坚持公开透明,每一个环节的名单和结果都及时公示,接受全院师生的共同监督。
  • 异议申诉程序: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评选结果有异议,均可实名向相应级别的评审机构提出书面申诉。评审机构在接到申诉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复核调查,并作出书面答复和处理意见。确属错评、漏评的,应及时予以纠正。
  • 退出与追回机制:奖学金评定遵循“宁缺毋滥”的原则。对于在评审过程中或获奖后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次参评资格或撤销其已获奖项,追回已发放的奖金和证书,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 提供虚假材料、篡改成绩、隐瞒违纪事实等弄虚作假行为者。
    • 获奖后短期内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学院纪律处分或法律制裁者。
    • 生活不俭朴,挥霍浪费奖学金,造成不良影响者。
    • 其他不符合奖学金获得者身份的行为。

这一机制有效维护了奖学金的神圣性和激励导向作用。

第八章 奖学金的育人导向与深远影响

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其意义远不止于物质奖励本身,更深层次的价值在于其强大的育人功能和对学风校风建设的引领作用。它树立了全面发展的“指挥棒”,引导学生不再仅仅埋头于书本知识,而是更加注重自身思想品德的锤炼、实践能力的提升和创新精神的培养,主动参与各项活动,实现综合素质的协调发展。它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通过国家励志奖学金等渠道,有效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激励他们通过勤奋学习改变命运,传递了“知识改变命运,奋斗成就人生”的正能量。通过公开表彰优秀学生,树立了身边可学可比的榜样,在全校形成了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极大地促进了优良学风和和谐校园的建设。这套细致、严谨且充满人文关怀的评定体系,是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落实“三全育人”理念,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制度保障,其影响深远而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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