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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合肥职院奖学金细则)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作为一所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始终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奖学金的设立不仅是国家对职业教育高度重视的体现,也是学校构建优良学风、校风的重要举措。其评定细则是一个系统、严谨的框架,它并非仅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单上的数字,而是构建了一个多维度的综合评价体系,将学生的思想道德、学业表现、专业技能、身体素质、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等多方面因素纳入考核范畴。该细则通常会在每个学年初由学生处或相关部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新学年的具体情况进行修订和发布,确保其时效性与适应性。对于学生而言,深入理解和掌握这套评定细则,是明确努力方向、规划大学生活、争取荣誉资助的关键一步。整个过程强调程序规范与透明,从学生自主申请、班级评议、院系初审到学校终审公示,层层把关,力求让每一份奖励都能实至名归,发挥其最大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一、 奖学金设立的根本宗旨与基本原则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体系的建立,首要目标是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其核心宗旨在于激发广大学生的学习热情与创新精神,引导他们成长为专业知识扎实、实践能力突出、职业道德高尚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从而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在评定过程中,严格遵循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这是评定工作的生命线。所有评定标准、程序和结果都必须向全体师生公开,接受广泛监督,确保每位学生在同等条件下拥有平等的申请和获奖机会。
  • 择优评选原则:奖学金的授予不以“普惠”为目的,而是严格依据评定细则和标准,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考量,择优选拔,确保奖学金颁发给最优秀、最符合条件的学生。
  • 全面衡量原则:打破“唯分数论”,采用多元评价指标。既看重学生的学业成绩(智育),也高度重视其思想品德(德育)、身体素质(体育)、审美素养(美育)和劳动实践(劳育)等方面的表现。
  • 导向性与激励性并重原则:评定细则的设置具有鲜明的导向性,引导学生明确发展目标,不仅要学好专业知识,更要注重自身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
    于此同时呢,通过物质与精神的双重奖励,激励学生不断追求卓越。


二、 奖学金的主要类型与资助标准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体系通常包含多种类型,以满足对不同层次、不同特点优秀学生的奖励需求。主要包括:

  •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是当前高等学校学生能够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每年评审一次。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 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样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共同出资,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每年评审一次,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该奖学金将“助学”与“奖优”相结合,是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校级奖学金:由学校自有资金设立,覆盖面相对更广,旨在奖励在各个领域表现优异的学生。校级奖学金通常还会细分等级,如:
    • 一等奖学金:通常授予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极其靠前,在各方面均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学生。
    • 二等奖学金:授予综合表现优秀,在多个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 三等奖学金:授予综合表现良好,在某些方面有显著进步或特长的新生。
    • 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术竞赛、技术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公益等某一特定领域取得杰出成绩的学生。

校级奖学金的具体金额和比例由学校根据当年预算情况确定,并会在评定通知中明确公布。


三、 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申请各类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这些条件是参与评定的门槛: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是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在校专科生。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评定期内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师生评议良好。
  • 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申请国家奖学金和校级高等级奖学金,通常要求学业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茅(例如前10%或具体比例以当年文件为准)。
  • 积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体育课成绩达标,《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必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生活俭朴,是学校建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 综合测评成绩的构成与计算方式

综合测评成绩是奖学金评定的核心依据,它由多个模块按一定权重合成,全面反映学生的整体素质。其通用计算公式为:综合测评成绩 = 学业成绩 × 权重A + 思想品德素质测评分 × 权重B + 身心素质与发展能力测评分 × 权重C。(注:具体权重系数A、B、C由学校每年规定,例如可能为70%,20%,10%,但需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

  • 学业成绩:主要依据上一学年度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的第一次考核成绩计算平均学分绩点(GPA)或平均分。课程成绩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学业成绩模块的得分。
  • 思想品德素质测评: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表现、道德修养、法治观念、学习态度、集体观念、劳动观念和社会实践等情况。通常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及学生代表组成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日常表现进行量化评分。积极参与党团活动、志愿服务、被评为优秀学生、优秀干部等均可获得加分;而有违纪行为、宿舍卫生差等则会相应扣分。
  • 身心素质与发展能力测评:包括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状况,以及参与文体活动、专业技能竞赛、创新创业活动、社团工作、获得各类证书等方面的表现。在校级及以上体育竞赛、文艺演出、职业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或获得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都可以获得相应的加分。


五、 奖学金评定的具体流程与时间安排

奖学金的评定工作遵循严格的程序,确保规范有序。通常在每个学年开学初启动,具体流程如下:

  • 发布通知与宣传动员:学校学生工作处根据上级文件和学校工作安排,下发本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明确评定类型、名额分配、标准、程序和时间节点。各二级学院通过会议、网站、公告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确保每位学生知晓。
  • 学生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的评议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技能证书、社会实践证明等)。
  • 班级民主评议与推荐:班级成立由辅导员、班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对申请人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结合其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名单并在班级内进行公示(通常不少于1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至所在二级学院。
  • 二级学院初审与公示:二级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对各班级上报的推荐名单和材料进行逐一审核、汇总和排序。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确定本学院的初选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通常不少于3个工作日),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报告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学生工作处。
  • 学校评审与审定:学校学生工作处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并汇总提交给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最终评审。评审委员会审议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
  • 全校公示与报备:将拟获奖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通常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评审委员会提出复议。公示无异议后,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需上报省教育厅备案,校级奖学金名单报学校批准。
  • 奖金发放与表彰:审批备案完成后,学校财务处会同学生处按规定程序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本人的银行账户。学校通常会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奖学生进行公开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 评定中的特殊情况、否决项与监督机制

在评定过程中,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并有明确的“一票否决”条款。
例如,对于转专业的学生,一般会在新专业参加评定;交流生可根据其在外校取得的成绩参与评定;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休学的学生,复学后方可申请。最主要的否决项包括:评定期内有任何课程不及格(补考或重修通过通常仍不具备申请高等级奖学金的资格);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在申请材料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不仅取消本次参评资格,还会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

为确保评定的公正性,学校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与申诉机制。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评审工作。学生个人对评审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首先向所在二级学院评审工作组提出书面申诉,工作组应在接到申诉后及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二级学院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请复议。学校评审委员会的综合复议意见为最终意见。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动态优化、不断完善的体系。它不仅是一套筛选机制,更是一根指挥棒,指引着学生成长成才的方向。它告诉学生们,大学的价值远不止于课堂和分数,更在于品格的锤炼、技能的打磨、身心的健康和社会的担当。每一位学子都应当深入研究这份细则,将其作为自己大学生活的行动指南之一,明确目标,规划路径,通过自身不懈的努力,在争取荣誉的同时,实现个人综合素质的飞跃,为未来的职业生涯奠定坚实的基础。学校也通过这一制度,营造了争先创优、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持续推动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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