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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医学院开设有哪些奖学和助学金(齐齐哈尔医学院奖助学金)

关于齐齐哈尔医学院奖助学金体系的综合评述齐齐哈尔医学院始终秉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深刻认识到健全的学生资助体系是促进教育公平、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奋发成才的关键举措。学院构建了以国家资助政策为基本保障、以学校专项投入为重要补充、以社会力量捐助为积极拓展的“奖、助、贷、勤、免、补”多位一体、深度融合的发展型资助体系。该体系不仅覆盖面广,惠及众多学子,而且层次清晰,针对性强,旨在实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保障全覆盖,同时对学业优异、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给予充分认可和激励。其奖助学金项目种类繁多,既有国家级别的崇高荣誉,也有省级层面的积极鼓励,更有学院自身和社会各界设立的特色资助,共同形成了一个立体化、多元化的支持网络。这一体系的有效运作,极大地缓解了学生的经济压力,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为其潜心向学、全面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与精神动力,充分体现了学院的人文关怀与育人初心,是培养卓越医学人才的重要支撑。齐齐哈尔医学院奖助学金体系详述
一、 国家级奖助学金国家级奖助学金是我国高等教育学生资助体系的核心与基石,其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具有权威性高、影响力大、奖励金额可观的特点。齐齐哈尔医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的相关文件精神,规范、公正、公开地组织开展各类国家级奖助学金的评审与发放工作。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面向高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设立的荣誉最高、奖励额度最大的奖学金之一。其设立宗旨在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 奖励标准与对象:每人每年8000元。奖励对象为高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 申请条件:申请人需满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具体学业要求通常为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 评审与发放:每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学院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名额,结合各二级学院(系)学生人数等因素进行分配。遵循学生申请、班级评议、院系推荐、学校评审领导小组集体审议、全校公示、上报省教育厅审批的程序。最终获奖名单经批复后,学院会将奖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银行卡。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旨在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现了国家对莘莘学子的关怀,兼具“奖优”与“助困”的双重属性。

  • 奖励标准与对象:每人每年5000元。奖励对象为高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 申请条件:除需满足国家奖学金基本思想品德条件外,申请人必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生活俭朴,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业要求通常为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位于前3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 评审与发放:评审流程与国家奖学金类似,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优先考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奖金同样一次性发放。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国家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解在校期间的生活压力而设立的主要资助方式,其核心功能是“助困”,覆盖面最广。

  • 资助标准与对象:全国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为2-3档。齐齐哈尔医学院通常会根据本地区生活水平和学生困难程度,设定多个档次,如特别困难档、困难档和一般困难档,对应不同的金额。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 申请条件:申请人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并已纳入学校当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 评审与发放: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每学期动态调整。学院根据下达的总金额和名额,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并经班级、院系、学校三级评审认定后公示。助学金一般按学期分月发放到学生的银行卡中,用于补贴日常生活开支。

二、 省级奖助学金省级奖助学金是由黑龙江省省级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和资助本省高校学生的专项资金。它是国家级资助政策的有益补充,其设立和评审标准在遵循国家总方针的同时,也会结合黑龙江省的实际情况。

黑龙江省国家助学贷款奖励助学金

此类助学金旨在鼓励和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国家助学贷款方式解决学费和住宿费问题,并对其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后续支持。

  • 奖励资助对象:通常面向已成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
  • 目的与意义:一方面是对学生自立自强、勇于通过贷款方式分担教育成本行为的鼓励;另一方面也是对贷款学生的一种生活补助,帮助其更好地应对还款前的学习生活。

其他省级专项奖助学金

黑龙江省可能根据当年财政状况和教育重点,设立一些临时性或专项性的奖助学金项目,例如针对特定专业、响应特定政策号召(如鼓励基层就业)的奖励基金等。学院会及时根据省教育厅的文件通知,向学生传达相关信息并组织申报。


三、 校级奖助学金校级奖助学金是齐齐哈尔医学院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一定比例资金自主设立的各类资助项目。这类奖助学金灵活性强,更能体现学院的办学特色和育人导向,是学院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

这是学院面向全体学生设立的综合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业、学生工作、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某一方面或多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 等级与标准:通常设立
    一、
    二、三等奖学金,奖励标准和比例由学院自行规定。例如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评定比例3%;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评定比例10%;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500元,评定比例15%。具体标准以学院当年发布的评审办法为准。
  • 评选依据:主要依据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涵盖学习成绩、思想品德表现、文体活动参与度、创新能力等多项指标,进行全面考评。

校级单项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文体竞赛、道德风尚等某一特定领域取得突出成绩或为学校赢得重大荣誉的学生团队或个人。

  • 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科研创新奖学金”、“学科竞赛奖学金”、“文体活动优胜奖学金”、“精神文明奖学金”、“社会活动奖学金”等。
  • 特点:不单纯看重学习成绩,更注重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特长发挥,鼓励学生多元化成长。

校级助学金及困难补助

学院利用自有资金设立各类助学金和临时困难补助,用于补充国家助学金的不足,或应对学生突发性的经济困难。

  • 学院助学金:针对未获得国家助学金或资助额度不足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额外的生活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用于帮助遭遇突发变故(如家庭自然灾害、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而导致经济困难的学生,学生可随时提出申请,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快速审批,给予一次性经济援助。
  • 学费减免:对于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学院根据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给予全额或部分学费减免。
  • 冬季御寒补助与返乡车票补贴:针对北方冬季寒冷的特点和学生返乡需求,学院可能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发放棉衣、棉被等御寒物资或提供一定的返乡路费补贴。

四、 社会捐助类奖助学金社会捐助类奖助学金是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校友等在齐齐哈尔医学院设立的各类奖助基金。这类奖助学金不仅提供了宝贵的资金支持,更搭建了社会与高校之间的桥梁。

各类企业奖学金

一些与医学领域相关的医药企业、医疗器械公司等,为了践行社会责任、培养后备人才、扩大企业影响力,会在医学院设立专项奖学金。

  • 命名与宗旨:通常以企业名称或企业创始人名字命名,如“××药业奖学金”、“××医学人才基金”等。其宗旨可能侧重于奖励药学、临床医学、医学技术等特定专业的优秀学生,或注重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
  • 评审要求:除基本的学业要求外,可能会附加一些特定条件,如优先考虑有志于进入该企业或相关领域发展的学生等。

校友奖学金/助学金

广大校友心系母校,通过个人捐资或集体募资的方式设立奖助学金,回馈母校培育之恩,助力学弟学妹成长。

  • 形式多样:可能是一次性捐赠设立的基金,以其收益进行奖励;也可能是按年定额捐赠。其评选标准往往融入了校友的个人经历和期望,如强调感恩、励志、奉献精神等。

社会公益基金会助学金

一些慈善基金会、公益组织与学院合作,设立助学金项目,精准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五、 助学贷款与勤工助学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解决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的主渠道,是一种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

  • 类型: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学生户籍所在地县区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在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两种形式。目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成为主流。
  • 额度与利率: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可申请1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开始支付利息,本金偿还期最长可达22年。
  • 申请流程:学生需按政策要求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材料,在线申请,经学校和经办银行审批后签订合同。

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 岗位设置: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同各部门、各院系、实验室、图书馆等,设立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后勤服务等多种固定或临时勤工助学岗位。
  • 管理与报酬: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按照学时合理计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勤工助学不仅帮助学生获得经济收入,更是培养学生劳动观念、锻炼实践能力、提升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

六、 评审发放流程与监督机制为确保奖助学金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齐齐哈尔医学院建立了严谨规范的评审程序和有效的监督机制。

评审流程

  • 政策宣传与告知:每学年开学初,学院通过官网、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班会、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全面向学生公布各项奖助政策的申请条件、名额、流程和时间安排。
  •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班级民主评议:班级成立评议小组,对申请人的资格、表现和困难情况进行初步评议和推荐。
  • 院系初审与推荐:各二级学院(系)成立评审工作组,对班级推荐名单进行审核、筛选和排序,并在本院系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学校复审与审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复核各院系推荐材料,提交学校学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集体审定,确定最终建议名单。
  • 全校公示:将审定后的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接受师生监督。
  • 上报与发放: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国家级、省级)。获批后,财务部门根据最终名单,通过银行直接将奖助学金发放到学生个人账户,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到位。

监督与反馈机制

  • 信息公开:坚持全过程公开透明,政策、名额、程序、结果均及时公开。
  • 申诉渠道:设立投诉电话和邮箱,学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系评审工作组或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诉,评审机构应在接到申诉后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 监督检查:学校纪检、审计部门对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平均分配、截留挪用等违规行为,确保资金真正用于符合条件的学生。
  • 感恩与教育:学院将资助与育人相结合,通过开展感恩教育、诚信教育、社会责任教育等活动,引导学生合理使用奖助资金,树立正确价值观,立志回报社会。
齐齐哈尔医学院的奖助学金体系是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动态系统。学院始终以学生为中心,不断拓宽资助渠道,优化资助结构,提升资助效益,努力为每一位追求医学梦想的学子扫清经济障碍,铺就成长成才之路,为国家医疗卫生事业培养更多品学兼优、仁心仁术的卓越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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