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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常州工院奖学金评定细则)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作为一所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始终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奖学金的设立不仅是学院对优秀学子的一种物质奖励,更是对其卓越表现和刻苦精神的高度认可,是营造优良学风、校风的重要举措。学院的奖学金体系通常包含国家级、省级、校级以及企业设立的多类别、多层次奖项,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综合奖学金、企业专项奖学金等,构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激励体系。评定工作严格遵循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院自身办学特色和学生管理实际,制定出详尽的实施细则。这些细则通常对评审机构、奖项设置、申请条件、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公示监督等环节作出明确规定,确保评审过程规范透明,评审结果权威公正,从而真正发挥奖学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助力学生成长成才。

第一章 总则与评审机构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首先确立了明确的指导思想和组织架构。评定工作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导向,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旨在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激发广大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创新能力。整个评审过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遴选”的基本准则,确保奖学金授予最符合条件的学生。

为保障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学院成立多级评审组织机构。通常,会设立学院一级的学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学院分管领导牵头,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纪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审核奖学金的总体评审办法,审定最终获奖名单,并领导和监督全院评审工作。在其之下,各二级学院(系)成立相应的评审工作小组,由院系负责人、辅导员、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宣传发动、申请受理、初步评审和推荐上报工作。班级层面也可能成立民主评议小组,协助进行材料的核实与初步评议。这种层级分明、职责清晰的组织体系为评定工作的规范化运行提供了坚实保障。

第二章 奖学金类型与奖励标准

学院的奖学金体系多元且层次分明,主要涵盖以下几大类:

  •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是荣誉最高、奖金数额最大的奖项之一。
  • 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样由国家设立,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兼具奖励与资助的双重属性。
  • 学院综合奖学金:由学校自有资金设立,是覆盖面相对较广的奖项。通常分为多个等级,例如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和比例由学院自行确定,一般与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紧密挂钩。
  • 企业及社会捐赠奖学金:由与学院合作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捐资设立,旨在奖励在特定专业、特定领域或有突出技能表现的优秀学生。其名称、奖励标准、名额及具体评选要求均由捐赠方与学院共同商定。

各类奖学金的奖金通常一次性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并颁发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三章 申请基本条件

申请各类奖学金需满足一些共性基本条件,这些条件是参与评定的门槛:

  • 政治思想与道德品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 学习年限要求:申请者须为在校注册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对于新生年级,一般从入学第二年开始方可申请。
  • 学习成绩要求:这是核心条件之一。申请者在评定学年内,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的成绩均需合格,无不及格科目。其中,申请国家级等高等级奖学金,其学业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需位于班级或专业前茅,具体比例要求按当年通知执行。
  • 日常行为表现: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无学术不端行为。

此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人还必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生活俭朴,是本年度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中的在库生。

第四章 评定核心指标体系

奖学金的评定绝非仅看考试分数,而是采用综合测评的方式,对学生的整体表现进行量化评价。指标体系通常由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和发展性素质三大部分构成,并按一定权重合成最终测评总分,作为评奖排序的主要依据。

  • 学业成绩(智育):这是指标体系中最基础、权重最高的部分。一般以学生在该学年内所有课程(含考试、考查课)的加权平均分或平均学分绩点(GPA)为主要计算依据。课程成绩的优异程度直接反映了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努力程度。
  • 综合素质(德育、体育、美育、劳育)
    • 思想品德: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价值观念、集体荣誉感、社会公德、行为规范等,可通过辅导员评议、同学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量化。
    • 体育素质:依据体育课程成绩、体质健康测试结果以及参与体育锻炼、体育竞赛的情况进行评定。
    • 美育与劳育:考察学生参与文化艺术活动、审美实践的情况,以及参加劳动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的表现和时长。
  • 发展性素质(创新与实践能力):这是体现职业教育特色、鼓励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重要部分。包括:
    • 技能竞赛: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及校级职业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
    • 技术技能:取得与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 科技创新: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
    • 社会实践: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志愿服务活动并获表彰或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 学生工作与社团活动:担任学生干部(班团干部、院校级学生会干部等)并经考核称职;积极参与社团活动,为集体做出贡献。
    这部分通常以加分的形式体现,不同级别的成果对应不同的加分值,有详细的加分标准细则。

第五章 评审程序与时间安排

评审工作遵循严格的程序,一般按学年度进行,每年秋季学期集中开展上一学年的评定工作。流程如下:

  1. 部署与宣传:学院学生工作处根据上级文件和精神,制定并发布本年度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明确时间节点、名额分配和具体要求。各二级学院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并通过班会、公告栏、网站等多种渠道向全体学生宣传,确保人人知晓。
  2.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填写相应的奖学金审批表,并如实提交上一学年的成绩单、综合测评排名证明、获奖证书、技能证书、社会实践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
  3. 班级民主评议与二级学院初审: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核实和初步评议。辅导员组织班级进行民主评议。各二级学院评审工作小组根据评定细则,对申请人的资格、材料进行全面审核,依据综合测评分数进行排名,按分配名额确定初选推荐名单,并在本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院学生工作处。
  4. 学院复审与审定: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学生工作处汇总的推荐材料进行复核审查,重点审核程序的规范性、条件的符合性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召开评审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拟获奖学生建议名单。
  5. 全院公示与上报:将审定的拟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院系、专业、奖项名称等。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评审领导小组会及时核实并作出处理。公示无异议后,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需按规定程序上报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校级奖学金名单由学院正式行文公布。
  6. 奖金发放与表彰:待上级批复或学院文件发布后,由财务处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银行卡,并组织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和宣传,树立学习榜样。

第六章 监督与异议处理机制

为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学院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与异议处理机制。整个评审过程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学校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畅通反馈渠道。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发现评审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等情况,或在公示期内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均可实名提出投诉或质疑。接到异议后,相关评审工作组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核查,并及时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异议提出者。经查实确有问题的,将取消相关学生的获奖资格,并对责任单位和个人依规处理。对于学生个人,如发现其在申请过程中有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等行为,一经查实,不仅立即取消其本次及后续学年的评奖资格,收回已发放的奖金和证书,还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七章 附则与其他说明

评定细则还会对一些特殊情况作出说明。
例如,转专业学生在评定学年内在两个及以上班级学习的,其综合表现由现所在班级进行评定,但需综合考察其在原班级的表现。对于交流访学、因病休学等学籍异动的学生,其参评资格会根据其实际在校学习时间等因素进行具体认定。细则中会明确,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但原则上可以获得不同类别的校级或社会奖学金。所有奖项的评定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所有。学院有权根据当年上级最新政策精神和学校实际情况,对实施细则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并以最新发布的通知为准。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不断优化和发展的动态体系,它紧密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旨在通过科学、规范、透明的评价机制,精准激励每一位奋发向上的学子,为他们追逐技能报国梦想提供坚实的支持与动力。这份细则是学院学生管理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的重要体现,对促进优良学风、培养大国工匠精神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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