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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厦门兴才奖学金细则)

关于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作为一所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不仅是学校学生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的重要机制。该奖学金评定细则的制定与实施,体现了学校“以生为本”的办学理念,旨在通过科学、公正、公开的评价体系,表彰和奖励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总体而言,该细则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评定标准全面且系统,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更将思想品德、社会实践、职业技能、文体活动等多方面表现纳入考核范畴,引导学生向复合型人才方向发展。评定程序严谨规范,从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初审到学校终审公示,各个环节环环相扣,力求最大限度地保证评定的公平、公正与透明,确保奖学金真正授予最符合条件的学生。奖学金种类设置具有一定的层次性和针对性,通常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综合奖学金以及各类企业或社会捐助的专项奖学金,满足了不同层次、不同特长学生的激励需求。细则的实施有效营造了比、学、赶、帮、超的积极校园氛围,成为推动学风、校风建设的有力抓手。当然,细则本身也会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和学校发展实际进行动态调整与优化,以更好地服务于人才培养的根本目标。深入了解其具体内容,对于在校生规划学业生涯、争取荣誉具有重要意义。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详述
一、 奖学金设立宗旨与基本原则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设立奖学金的核心宗旨在于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方面的协调发展,成为德才兼备、受社会欢迎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并非简单的经济资助,更是一种重要的育人手段,旨在通过树立先进典型,引导全体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取向和良好的学习风气。

为确保这一宗旨的实现,奖学金评定工作严格遵循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这是评定工作的生命线。所有评定标准、程序、名额和结果都必须向全体师生公开,接受广泛监督。评定过程严格按照既定细则执行,杜绝任何形式的不正之风,确保每位学生在同等条件下拥有平等的申请和获奖机会。
  • 择优评选、鼓励先进原则: 奖学金的授予对象必须是学生中的优秀代表。评定坚持以学生的综合表现和实际成就为依据,好中选优,确保奖学金的“含金量”和激励效应,真正起到表彰先进、树立标杆的作用。
  • 全面考核、注重实绩原则: 评定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智),更全面考察其思想品德(德)、身体素质(体)、审美素养(美)和劳动实践(劳)等方面的表现。尤其强调学生在专业技能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等活动中的实际成果和贡献。
  • 动态管理、能上能下原则: 奖学金评定通常以学年为单位进行。一旦学生在获奖后出现不符合奖学金标准的行为或成绩下滑,学校有权根据规定暂停或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以此督促获奖学生戒骄戒躁、持续努力。

二、 奖学金的主要类型与设置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体系构成了一个多层次、多类型的激励网络,以满足不同学生群体的发展需求。主要可分为以下几大类:

  • 国家层面奖学金:
    • 国家奖学金: 这是当前高等学校学生能够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获奖比例极少,金额巨大,评审标准极为严格,通常要求学生在学业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各个方面都出类拔萃。
    • 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此奖学金将“奖优”与“助困”相结合,旨在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努力学习。申请者除需满足优秀的学业和综合表现外,还必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 校级奖学金:
    • 校级综合奖学金: 这是学校自主设立、覆盖面相对较广的奖学金,通常根据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定。一般设立一等、二等、三等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奖金标准和评选比例,旨在奖励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均衡发展的学生。
    • 校级单项奖学金: 为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和特长发挥而设立,用于奖励在某个特定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学生。例如:学习进步奖、技能竞赛奖、文体活动奖、社会实践奖、精神文明奖、创新创业奖等。
  • 社会捐助类奖学金(专项奖学金): 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学校捐资设立,通常冠以捐资方名称。这类奖学金的评定条件可能会结合捐资方的意愿,侧重奖励特定专业、特定领域或具备某种特质的学生。

三、 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无论申请何种类型的奖学金,申请者都必须同时满足一些通用的基本条件,这些条件是参与评定的入门门槛:

  • 政治思想与道德品质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和学校处分。
  • 学籍与学习年限条件: 必须是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在校注册的全日制专科学生,且处于正常的学习年限内(通常不包括延长学制的学生)。
  • 学习态度与成绩条件: 学习刻苦努力,态度端正,能顺利完成本学年的学习任务。申请国家级和校级高等次奖学金,通常要求学业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列,且无不及格科目。
  • 社会实践与综合素质条件: 积极参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有较为突出的表现。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者,除了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必须是经过学校认定备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而对于校级单项奖学金,可能在学业成绩排名上的要求会适当放宽,但在其所申请的单项领域必须有突出表现。


四、 评定核心依据:综合测评体系

综合测评成绩是评定奖学金(尤其是校级综合奖学金)最核心、最量化的依据。它是对学生在一个学年内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的量化评价总分。通常,综合测评成绩由以下几部分构成,并按一定权重计算得出总成绩:

  • 学业成绩(智育分): 这是综合测评的基础和主体部分,权重最高。通常根据学生该学年所有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成绩,按学分加权平均计算得出平均学分绩点(GPA),再换算成相应的分数。学业成绩直接反映了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知识掌握水平。
  • 思想品德表现(德育分): 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道德修养、法制观念、集体荣誉感、劳动观念、行为规范等。这部分成绩通常由辅导员、班主任、班委、同学代表等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进行评议打分。如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乐于助人等突出好人好事,会获得额外加分;反之,若有违纪行为则会扣分。
  • 身体素质与文体活动(体育分): 考核学生的体育课成绩、体质健康测试达标情况以及参加各级各类文体竞赛的表现。鼓励学生积极锻炼身体,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并展示艺术特长。
  • 能力素质与实践活动(能力分): 这部分是体现学生综合素质和差异化优势的关键。加分项通常包括:
    • 担任学生干部(班委、学生会、社团负责人等)并考核合格;
    • 参加专业技能竞赛、创新创业大赛等并获得奖项(级别越高,加分越多);
    • 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并获得表彰或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 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文艺作品;
    • 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或技术开发等。

各二级学院可能会在学校总体框架下,结合专业特点制定更详细的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但基本原则和构成模块是一致的。学生的最终综合测评排名,直接决定了其申请校级综合奖学金的资格和等级。


五、 奖学金的评定流程与程序

为确保评定的规范与公正,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的评定遵循一套严格而清晰的流程:

  • 第一步:发布通知与政策宣讲。 每学年开学后,学生工作处(或资助管理中心)会根据上级文件和学校安排,发布当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明确评定时间、名额分配、申请条件和工作要求。各二级学院、班级会组织专题会议进行政策宣讲,确保每位学生了解相关信息。
  • 第二步:学生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相应的《奖学金申请表》,并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实践证明等)。
  • 第三步:班级民主评议与推荐。 班级成立由辅导员、班主任、班委、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的资格、申请材料真实性以及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初步审核并排序后,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所在二级学院。
  • 第四步:二级学院初审与公示。 二级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对各班级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复核和综合评议,根据名额分配初步确定本院系的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该名单将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初审结果报送学校学生工作处。
  • 第五步:学校审定与公示。 学校学生工作处汇总各二级学院报送的材料后,会同教务处、财务处等部门进行最终审核,并报请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或校长办公会审批,确定最终的获奖学生名单。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 第六步:表彰与奖金发放。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行文正式公布获奖名单,并通常会举行颁奖典礼进行表彰。奖学金奖金将通过财务处直接发放到学生个人的银行账户。

在整个流程中,公示环节至关重要,它是“公开”原则的具体体现,也是接受监督、确保公正的关键措施。对于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相关单位必须及时调查核实并予以答复。


六、 特殊情况说明与限制条件

在评定过程中,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和限制条件需要特别注意:

  • 一票否决情况: 学生在评奖学年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通常取消其当学年所有奖学金的申请资格:受到党纪、团纪或校纪处分(警告及以上);有课程考核不及格;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在申请材料中弄虚作假;无正当理由不缴纳学费、住宿费;其他经学校认定应取消资格的行为。
  • 奖项兼得限制: 为避免资源过度集中,通常规定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一般可以同时获得校级荣誉称号,但校级综合奖学金的奖金可能不再重复发放,或就高发放一项。校级单项奖学金与综合奖学金的兼得办法由学校具体规定。
  •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倾斜: 在同等条件下,各类奖学金的评定会适当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尤其是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设立本身就体现了这一原则。校级奖学金在评审时,也会考虑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

七、 奖学金的管理与监督机制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学金管理与监督机制,以确保奖学金工作的健康运行。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是奖学金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评定办法、组织评审、资金管理和发放等。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评审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受理相关的投诉和举报,确保评审的廉洁公正。
于此同时呢,学校要求获奖学生合理使用奖学金,优先用于支付学费和改善学习条件,严禁铺张浪费。获奖学生亦有义务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公益活动,回馈社会。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系统、严谨、动态发展的制度体系。它不仅是物质奖励,更是一种精神激励和价值导向。对于学生而言,深入理解并积极争取奖学金的过程,本身就是一次清晰的学业生涯规划和综合素质提升的实践。它引导学生明确努力方向,发掘自身潜能,在追求个人进步的同时,也为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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